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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食品安全宣传口号

时间:2019-10-31 02:19

校园安全标语

食品安全宣传标语集锦\ \ \ 1. 人品、食品,品品相照;苍生、民生,生生相联\ 2. 食品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3. 培养食品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4. 法行天下,食者无忧\ 5. 食品安全是金,百姓健康是福\ 6. 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7. 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8. 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 9. 美丽余姚我的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10. 家家关注食品问题,人人阻截问题食品\ 11.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12. 食品安全,百姓安康\ 13. 勤查狠抓严把关,食品安全重于山\ 14. 食品安全牢记心,健康幸福伴你行\ 15. 普及食品科学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6. 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17. 对食品安全多一点关注,为有限生命多一份负责\ 18. 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促进浙江和谐发展\ 19. 安全食品联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 20. 齐心协力抓食品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21.情系食品安全,心铸和谐家园\ 22.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23.己所不食,勿施于人\ 24. 选购放心食品,吃出健康体魄\ 25.学好食品卫生法,保证健康你我他\ 26.食品安全共同的心愿,社会和谐快乐的家园。

\ 27. 一心一意关注食品安全,十全十美创建和谐社会\ 28.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29.食品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30. 少一份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 31. 营造食品安全大环境,呵护幸福健康小家庭\ 32. 少吃一口垃圾食品,多享一年幸福人生\ 33. 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34.食品关乎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35.食品监管人人有责,消费安全家家夙愿\ 36.食品安全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37.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食品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38.品放心食品,享健康生活\ 39.手牵手维护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和谐家园\ 40.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41.想要健康活到老,食品安全不能少\ 42.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互助互爱同筑和谐家园\ 43.手牵手把好食品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食品安全门\ 44.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 45.严把食品安全关,喜架健康幸福桥\ 46.食品、人品、大家品,品食、品人、品和谐。

\ 47.千好万好食品安全为好,金贵银贵生命平安最贵。

\ 48.食品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 49.食品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 50.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食品惠及千万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怎么写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安全,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我国境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合格食品是指经检测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下列食品属于不合格食品:  (一)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包括: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未经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具备应当具备的食用性能的;  (三)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第四条 下列食品应当退出市场:  (一)属于本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食品;  (二)未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固型物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号、质量等级的;  (三)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特殊营养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的;  (五)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  (六)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八)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九)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  (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  (十一)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第五条 经营者对自查中发现的以及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清点已售出的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对仅是标示违法但可以食用的食品,可退回供货方改正;对不能食用的食品,为防止退市的不合格食品二次流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工商管理部门应监督销毁不合格食品,不得令其再流入市场;对已经售出的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应当采取公告等方式追回,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上级机关通报的、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或者生产者、销售者自报的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退市食品,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将该商品清除市场(或者:应当及时告知并监督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将该食品退出市场;告知后经营者未采取退市措施的,工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和上级机关监测中发现以及其他部门公布应当退出市场的食品,经营者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免于处罚;对于在工商部门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退市且没有造成后果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其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告知后仍不按照规定采取退市措施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已经被确认为质量不合格食品退市的,需重新入市,必须提供合法检验机构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者有效的复制件后方可入市销售,否则发现地工商部门可以依法封存该食品,责令其限期提供《检验报告》;在期限内拒不提供的,工商部门可以视同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查处食品案件情况、流通环节食品退市情况等信息,录入企业信用监管系统,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进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指导;对退市食品及其经营者,适时回访,进行跟踪监督管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信誉卡制度。

经营者销售食品必须给消费者出具销售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填 写销售时间、经营者姓名、摊位号、商品相关消息等。

消费者遇到消费安全问题,凭信誉卡,消费者和执法部门可从销售追溯到运输、生产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保证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

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运输制度  1、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2、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3、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另行制定办法,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冷链销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进货要采用专用的冷冻设备,使食品在运输途中保证所需冷冻温度,全程冷冻运输。

  第三条 货物到达后,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装进专用冷柜,保证食物的冷冻条件不变。

  第四条 冷藏冷冻食品要有专用冷柜存放,专人看管,及时查验货物,严格按照食品说明温度存放。

  第五条 及时清理冷柜,保证冷柜的清洁,使其制冷运转正常。

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

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第六条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建立健全销售登记制度,保证所销售食品账物相符。

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否则,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要求调离其工作岗位。

  四、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五、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

对德、能、勤、纪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如何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对涉及食品广告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

如该法第五十四第一款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滩头功能。

另外,广告法也对广告行为作了专门规定。

如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费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餐厅安全警示语有哪些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  2.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3.留意多一点,问题少一点  4.安全生产要规范,科学管理是关键。

5.安全警钟长鸣,珍爱你我生命。

  6.手拉手编制安全网,心连心构筑防护墙。

  7.生产没有质量的产品,等于制造无用的垃圾  8.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  9.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痹  10.生产再忙,安全不忘  1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消防设施定期维护  12.仓储原则要遵守,先进先出是基础  13.化学物品很危险,存储使用要小心  14.进料出料要记清,数帐管理更分明  15.爱惜物料重视品质合理规划标识清晰  1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7.事故不难防,重在守规章  18.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19.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顺畅不会错  20.仪器设备勤保养,生产自然更顺畅  21.眼到手到心到,不良自然跑不掉  22.做好产品包装工作,确保产品最终质量  23.危险物品,隔离放置,标识清晰,注意防火  24.消防设施,常做检查,消除隐患,预防事故25.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线,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

  26.预防保养按时做,生产安全不会错。

  27.生命无价事故无情,铭记规章善待生命。

  28.工业是发展的基础,安全是生命的保障。

  29.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30.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处处防方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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