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团工作在党建工作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1.切实提高对群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群团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
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脱离了群众,党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群团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团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做好群团工作有利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做好群团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群团组织拥有庞大的成员,覆盖了几乎所有的单位,在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解决矛盾冲突、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各类有益活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做好群团工作有利于构建和谐型社会。
做好群团工作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需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群团组织成员多、活动形式灵活,认真做好群团工作对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投身到现代化建设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党建带群建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的重要举措。
群团组织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必须始终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党群共建”的长效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群团工作摆上位置,将群团组织建设纳入党建总体格局,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定期听取群团工作汇报,精心指导群团工作,不断提升群团工作的水平。
二要注重改善群团工作的环境和条件。
要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群团组织的投入,切实改善群团工作的条件,为群团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三要关心群团队伍建设。
要选好配强群团组织的领导班子,加大对群团干部的培养力度,切实提高群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中央对党的群团工作有哪些新要求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健全的组织性。
群团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
如何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团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课题。
一、对新形势下群团工作定位的认识 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做好新时期群团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首先,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全局中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基础,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群团组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加强群团工作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
特别在新时期新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进一步发挥群团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其次,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实现中国梦的高度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益于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需要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参与。
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对于调动群团各自所联系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投身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征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次,应把群团工作放在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去看,加强群团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群团组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群团组织来源于群众、扎根于群众,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紧密贴近群众、直接服务群众的特点和优势,是调节社会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和调节器。
长期的实践证明,群团组织已经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
二、群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群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省群团组织在加强和创新群团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的要求和广大群众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突出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一些地方党政尤其是个别基层领导对群团组织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对群团工作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有效指导,工作支持乏力,存在重经济工作轻群团工作倾向。
一些地方党组织在引导群团组织发挥作用方面重视不够,没有把群团事业发展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在考虑各项工作时,把群团作为一支重要力量纳入总体考虑的自觉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是组织建设不够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群团组织设置不合理、有被弱化边缘化倾向等问题。
群团组织机关编制普遍偏少(县级工会组织一般为3至5人,县级团委、妇联分别为1至3人),基层专职群团干部更少。
在城市化和企事业改革过程中,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对设置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存在“可有可无”的现象;一些机关单位和改革重组企业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与其他科室归并到一起,加之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很不合理,已不适应新时期群团工作需要。
三是政策法规不尽完善。
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些涉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但规定较原则,可操作性有待加强,再加上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使群团组织代表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缺乏刚性条款和制约措施。
加之,群团组织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少数部门还存在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不力的现象,从制度层面上缺乏监督制约措施,群团特别是基层群团组织不能充分履行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职能,导致部分群众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
(二)群团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处于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群团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挑战。
一是工作对象多元化。
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在原有“两阶级一阶层”中分化产生了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新的社会阶层,并出现了失地农民、农村留守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群体。
据统计,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66亿。
另据全国总工会的调查,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高达3700多万人,占职工总数的13.1%。
社会阶层不断分化,新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多元。
二是利益诉求多样化。
当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广大群众价值取向和利益诉求的多样化,利益诉求从相对单纯的物质需求和生存需求,逐步向精神需求和民主权利需求拓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过去就业住房、就学就医为主,逐渐扩大到社会福利保障、贫富差距、公平正义等多个层面,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
三是工作环境多变化。
市场经济、社会变革、群众诉求、舆论监督等构成了群团工作的复杂环境。
当前矛盾纠纷趋向复杂化,往往是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相互交织,合理诉求与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敌对势力的人为操纵相互交织,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群团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导致群众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明显加大。
三、加强与创新新时期群团工作的思考 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全省群团组织应立足实际,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群团组织转型发展,推动群团组织由单一参与走向联合运转,实现多方协同发展,提高“服务能力”;推动群团组织由相对封闭走向开放多元,通过社会化动员和运行机制,增强“凝聚力”;推动群团组织由自成体系走向整体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互补,扩大“影响力”,努力使群团组织适应时代新发展、群团工作适应群众工作新要求。
(一)遵循“三个原则”,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
群团组织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必须坚持服务大局。
群团组织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由党的性质和群团组织性质决定的。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必须始终自觉把群团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进,切实凝聚各自所联系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必须坚持服务群众。
群团组织是各自所联系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把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四大平台”,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融合资源手段的“共享平台”。
推动完善党委定期研究群团工作制度和群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所联系群体利益的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建立同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等作用,推动解决涉及职工、青年、妇女儿童等切身利益和群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是建立推动民生改善的“惠民平台”。
进一步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站、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惠民帮扶中心窗口单位把帮扶资源、帮扶力量、帮扶手段整合到“中心”,在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工作中构建全方位联动平台,努力形成“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帮扶工作体系,为更多群众提供多元服务。
三是建立保障群众权益的“维权平台”。
整合和优化各个群团组织维权工作资源和手段,把工会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省(城)际维权网络、法律维权微博和网络舆情制度,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的维权岗、维权热线、法律援助中心等集中整合,逐步形成触角覆盖所有群众的维权网络,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提升群众素质的“活动平台”。
整合工人文化宫(俱乐部)、青少年活动阵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残疾人专项服务设施、科普基地等公益性群众活动阵地,优化配置群团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培训资金等资源手段,加强群团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群团组织正面引导群众、有效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化发展”,形成“一体化”工作模式 一是实施项目化推动。
完善群团工作项目化管理和运作模式,创新项目科学策划、资金投入、激励考核、宣传引导机制,合理选择项目,有效实施项目,着力打造群团工作品牌,实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
特别是在“四季送”、青年创业就业、关爱留守学生、幸福家庭、“侨爱心工程”、“量体裁衣”个性化服务、科普惠农等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上实施项目化。
二是实施社会化运作。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手段、社会力量开展工作,鼓励和支持各种非营利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和公众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社会治理,逐步形成“党政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群团工作社会化模式。
重点是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兴办福利产业、社会募捐、企业赞助、海外捐赠等多方筹措资金,推进服务手段社会化;探索建立社会化群团工作者队伍,吸引、集聚、招募更多专家学者、爱心人士和志愿者等社工人才参与公益事业,推进服务队伍社会化。
三是实施规范化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按照“党政所需、群众所急、群团所能”确定工作主题和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工作考核,强化目标管理,突出工作实效,实现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着力“三个创新”,构建“枢纽型”工作体系 一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体系。
推广芦山强烈地震群团参与灾区社会管理服务的“雅安模式”经验做法,成立省群团社会服务中心,逐步实现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依法管理、信息发布、项目规划、工作对接和服务支持中的全方位协同,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水平。
推进藏区群团社会服务站(点)建设试点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志愿者服务体系,逐步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群团社会服务中心,探索形成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组织体系,协同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
二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内容。
依托群团社会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提供政策咨询、宣传推介、项目对接、培训交流等开放式服务。
特别是积极参与受灾群众、城市流动人口和农村留守学生(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项目发包、委托管理等方式,吸引凝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会事务。
三是创新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
探索建立依法规范、多元协同、开放服务、项目运作、培训提升等工作机制,建立群团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委托群团承接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一线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群团参与社会治理的科学评估机制,努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实效。
什么是党建群团
如各个级别的总工会(县总工会)这一类的都是党建群团组织
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对策:1、各级党委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群团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必须,协调各方,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给予有力支持保障,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
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建设,落实党建工作,将群团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年度考核内容,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群团组织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勇于担当,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2、明确指导思想,坚持道路自信。
3、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
工青妇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为党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职责。
4、推动群团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培育和践行。
提出构建的24字方针:从国家层面上看,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社会层面上看,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从个人层面上看,就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6、支持群团组织在中发挥作用。
群团组织是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广泛国家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因此各级党委要重视发挥群团组织在中的作用,保证让人民当家作主,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推荐、人民监督员、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推动基层民主健康发展。
7、支持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
群团组织是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必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良性互动,促进多元治理主体,协同协作协调,互促互补互融。
8、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
9、推动群团工作经费、阵地等保障措施的落实。
必要的物质依托是群团开展工作的基础保障。
完善群团经费保障制度,依法足额收取会费,由财政拨款的列入年度预算,并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活动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