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落实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是什么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1: 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两个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具有深远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成果。
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
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治国必先治党,党能否治好,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兴衰。
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1、对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的认识 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和,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
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彰显一种坚强决心——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清单”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被巡视单位的一大共性问题——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有的党的领导弱化,有的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有必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现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缺少正面倡导;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没有直接关联,主题不够突出。
而现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存在着纪法不分的突出问题,许多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导致了‘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现象。
”谢春涛说。
为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真正在全党树立起来,中央自去年下半年着手对上述两部关联度较高的党内法规先行修订。
今年10月12日,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在此次修订中得到充分体现。
两个法规回答了‘全面,覆盖到何种程度’‘从严,严格到什么份上’等问题,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谢春涛说。
树立一条道德高线——修订后的准则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普遍认为,这次对准则的修订“动作很大”,无论法规的名称还是内容都有较大变化,形成了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也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经修订更名为。
“从‘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从政’到‘廉洁自律’,都体现了‘全面’二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
准则修订过程中,突出重点、删繁就简,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使现行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
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条款、字数少了,但微言大义,紧扣‘廉洁’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很有‘经典感’。
”高波认为,这是一条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看得见、摸得着、易懂易记易执行的高线。
厘清一份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修订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案件通报中使用的一些新提法尤为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余远辉“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这些“纪言纪语”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而这些成果又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到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
以问题为导向,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
条例的修订,除上述“一增”外,还有“一减”“一整合”。
“一减”即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代之以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将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跌倒后就不会摔大跟头,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即将现行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分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界限模糊,中间难免留下缝隙,弹性较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细分化,相当于‘勾缝’,覆盖面更大,覆盖得更严实,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认为,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
传递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高波认为,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
“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 “对表”,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具体化。
”谢春涛认为,应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起党章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绝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专家们建议,应加快配套制度建设,着手修订完善其他党内法规,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范文3: 按照中心支部的安排部署,最近我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
因此,处分条例对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条例中还明确了哪些是反基本路线、自由化思想,内容丰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维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科学的把握党纪处分条例的主要精神,并结合到实际工作中。
作为广播电视工作的从业者,我深感责任重大。
广播电视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也是人民大众的喉舌,它要把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出去,同时还要及时反映人名群众的呼声,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各方面信息的需求。
因此,我不断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和搞好广电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我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构建好党和人民联系的桥梁。
(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总结自身不足 我作为一个青年,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另外,我作为中心集体中的一员,应该时刻认识到,只有团结中心他人的力量,才能把工作做到位,才能使我们中心能够跟好的发挥职能。
党章第五章到第十一章
酒店规章制度员工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店操作规程,准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
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在下一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
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
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
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
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
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 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
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 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
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
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 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
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 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 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 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
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
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
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甲类失职 1、 上班迟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 仪表不整洁; A 留长发; B 手脏; C 站立姿势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裤脚卷起; F 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 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 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训课旷课; 8、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 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 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 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 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 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 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7、 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 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 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 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 隐瞒事故; 5、 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 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时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违反安全规定; 10、 在酒店内喝酒; 11、 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 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 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 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 不报告财产短缺; 17、 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 不遵守消防规定; 19、 损坏公物; 20、 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 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 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调戏或欺侮他人; 27、 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28、 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29、 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30、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31、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2、 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33、 旷工。
请假和旷工有什么区别,还不是同样的没工资
全面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加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十一五”发展战略和规划目标,按照“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并以实施细则为指导,系统推进和完善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取得成效简单提炼)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纪检监察审计部在2008年底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下发,并指导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适合各生产、基建、经营等单位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实现公司和直属单位两个层面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格局,达到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资源整合到位、责任分工明确、推进工作措施具体。
公司党组以及直属各单位党委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建设网络。
制定部署工作任务;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与党的组织建设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起来,纳入党组织建设规划中,纳入企业经营发展目标中;并将其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责任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与考核;召开会议审议研究纪检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决定采取的措施,并组织落实;检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督促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纪检部门职能作用,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和落实责任;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联系。
指导所属单位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报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考核,强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党组以及直属各单位党委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中,以创新思想寻求治本办法,注意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从公司系统实际出发,借鉴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机制保证。
构建教育体系,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奠定思想基础整合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建设的重点。
抓住重点群体,突出主要环节,廉洁从业教育取得新进展。
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举办中心组的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学习。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廉洁从业专题党课一次。
公司对所属领导人员的培训增设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课程,进行廉洁方面的专项教育,领导人员岗位培训中进行廉洁从业教育。
每年召开“加强作风和纪律教育”的民主生活会活动。
会议主题涉及领导人员的作风问题,包括职务消费、民主管理以及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反对奢侈浪费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以“双为”活动为载体,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在改革发展和各岗位的先锋模范作用。
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相融合,与公司改革发展的实践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企业相结合。
引导广大员工树立“忠诚事业、忠诚集团、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职业道德观; 构建制度体系,为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重要保证构建“结构合理、程序严谨、高效顺畅、制约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保证。
全面落实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三同时”原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职工监督的作用,探索整合监督力量的组织模式和工作联系方式。
与审计相互配合,逐步推行审计报告披露制。
与工会建立意见传递和反馈机制,支持推行厂务公开,监督厂务公开的程序、内容和建议意见受理情况及效果,支持职工要求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职工的监督,推行基层单位中层管理岗位竞聘制,披露岗位信息,竞聘过程接受职工监督。
加强对职工代表实行民主权利的教育和履行职责教育,使职工代表实行权利以及提案走向合法化轨道。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监事会及监事的职责以及决议案的审理机制。
逐步推行监事会对高管人员勤勉守则评价前征求纪委、工会、审计等有关监察部门的意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监督管理模式,探索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途径下,发挥纪检监督作用的方式。
构建惩处体系,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重要功能惩处体系基本形成,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坚决查办,违纪违规行为得到严肃惩处,惩处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治本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重点查处利用职权擅自非法干涉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并谋取私利,损失企业利益的渎职行为;利用职权在燃料管理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利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转移国有资产,谋取私利的问题;利用干部人事权,徇私舞弊问题;以及擅自决定投资造成利益损失的问题;组团出国中的以及与国外有关企业交流的违纪违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