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心得200字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200字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200字一 当今社会,车多人多,尽管公安部门费尽了苦心,但还有交通事故频频发生。
听了交通安全讲座之后,我对交通安全知识又掌握了许多。
讲座总共分为四个方面,一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
我们武陟县是交通事故隐患大县,去年大大小小交通事故有1485起,造成死亡人数27人,受伤人数726人,损失财产991万元。
光XX年至现在,就有563起交通事故发生,最多一天高达五十多起。
这一个个惊人的数字说明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二是交通危害,交通危害猛如虎,如果发生事故,会造成当事人当场死亡或受伤,甚至危害到群众安全。
这不仅对社会风气有所伤害,还给亲人造成沉重的打击。
三是造成交通的事故的原因,多数人都是因为赶时间才造成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就在4月21日晚上,就有6人违法。
所以,我们应多为自己的安全着想,不要因为赶时间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
最后是交通事故预防,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在平时,我们就应多学习一些交通安全知识,街道一般分为三道,分别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走时都要靠右行。
告诉大家一个悲剧:前不久,就在小原村,有三个高年级同学在马路上,边聊边走,有一个人自行车技术非常高,他一直在那里来回跑,正当他得意忘形的时候,一辆大货车突然冲来,造成那个人当场死亡。
这就是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后果,我们可不敢学他。
所以,同学们,让我们争当交通安全小天使吧
交通事故的学习心得怎么写
就是你的心得体会啊,重点就是通过学习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还有注意安全等等方面,
交通安全讲座心得体会
各位家长:首先感谢各位家长放下手头的工作能抽空来开家长会,也感谢能坐在自己孩子的座位上安静地听我讲。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主要想和大家聊聊学生的安全问题。
在学校里,我们反复强调要注意安全,把安全工作当作重要方面来抓,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特别是校园安全,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游戏,如不追追赶赶、做操时上下楼梯要排队,不推不挤,不撑栏杆,更是加强了教育,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不玩耍,文明骑车放学后要直接回家等,今天我想重点先和大家聊聊学生的上学、放学等路上的交通安全。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
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请看下面一组数据:据统计,2006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
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世界排名第一。
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在这里我想先讲几个交通事故的案例,让我们引以为戒。
(一)随家长出行惨死于车轮下:①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
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他妈妈见此状,猛扑到杨洋的身上,杨洋
杨洋
从那天起,杨洋的妈妈天天来到杨洋被车压死的地方喊杨洋……。
②南岸区南坪小学三年级学生甘小红,女,9岁。
上午,跟随父母去买鱼苗乘车返回,下车后,自己就从客车前面走,未注意左右来车,突然横穿公路,被小货车将她撞出8米远倒地死亡。
(二)上学、放学横穿公路残死于车轮下: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周婧,女,7岁。
上学不注意左右来车突然跑过公路,被右边一辆拉砖的解放牌大货车左后轮挂脱10米多远,左腿骨断裂,截肢安装一个假肢,花一万多元,留下终生残废。
②一年级学生陈卓,女,7岁。
下午放学回家,从人行护栏缺口处进入车行道,并从左边驶过一辆车的尾部突然横公路,被右边驶向的一辆9路大客车当场压成“肉饼”,围观群众都流下惋惜的泪水,父亲心疼得当场昏死过去,母亲也瘫倒在交警队的办公室里。
(三)在公路上追逐玩耍被汽车压死。
①小学三年级学生陈渝生,男,10岁。
晚饭后与几个同学在渝中区中兴路边玩耍,陈突然跑过马路,被一辆大货车左前轮碾压右腿和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②两名男同学公路上玩耍、打闹,其中一同学彭伟,8岁,突然跑过公路,被驶来的一辆渝州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③小学二年级学生赵杰,男,8岁。
父母在公路边摆摊,他与同学在路边玩耍时,突然横穿公路,头部撞在驶来的一辆大货车后轮上并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四)乘车扒吊车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刘浩,男,7岁。
上学路上见一大货车行驶缓慢就与一同学扒吊在脚踏板上,快到校门口就跳下车倒地,被车后轮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五)骑自行车死于汽车轮下: ①一个星期天上午,两名小学生,表兄弟俩人,租一辆自行车,一人骑车,一人乘于后坐,在一个大下坡路上骑耍,这时听到背后汽车驶来,骑车的孩子惊慌了,车把左右摇摆,当车从他们身边驶过时,自行车向汽车倒去被压住,骑车者当场死亡,刘刚第二天早上死亡。
②一学生杨某,骑自行车上学,在路中间骑行,后面一辆大货车鸣号他不让,导致与大货车相挂撞倒地后,被大货车后轮碾压死亡。
③两个同学各骑一辆自行车,迎面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因下坡速度快,刹车不好,与三轮摩托车相撞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④初一学生,晚自习后骑自行车回家,靠路左边骑行,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中巴车相撞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
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频频发生
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
我们的学生中有很多是骑车来上学的,有步行的,有家长接送,请问各位家长,尤其是骑车来上学的孩子家长,你知道你的孩子在路上是如何骑车的吗
我们特意在学生放学的一个路段抓拍了部分学生的骑车,借今天的家长会请大家看看他们是如何骑车的,也来找找自己的孩子。
(骑车录像) 各位家长看后,也许有的家长已找到边吃东西边骑车的有我的孩子,并排骑车里有我的孩子,骑得飞快得是我的孩子,骑在马路中间里有我的孩子,边聊天边骑车的是我的孩子。
作为老师我们真为他们担心,不知道我们家长看后有什么感想
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换来的。
相信各位家长和我们一样关心孩子的安全,因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
望家长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我们家长还要加强河边的安全教育,远的不说,就说我们镇去年暑假,就有一名学生溺水死亡,今天就让我来讲讲这个孩子,他们的爸爸妈妈再也不能来学校参加家长会了。
我们再来看一段学校门口的录像,(放录像)放学后买零食吃,是小事吗
其实不是,我们来分析一下:一、买的次数越多,就越吃越馋,我问过我们班的一个学生,他说我老想着放学后去买哪样东西更好吃;二、同时还会形成相互间的攀比心,你买的好还是我买的好;三、勤俭节约的好传统都丢了,心思不在学习上,而在小店里的什么东西更好吃;四、买了东西都想快点儿吃,骑车的孩子就更危险了,单手骑车,边骑车边吃东西,一但造成事故,那买零食吃就不是一件小事了,里面的安全隐患太多了。
建议家长,合理控制好孩子的零用钱,学校要求学生不带钱来学校,孩子手头的钱多了,上网吧、敲诈等等就要发生了,上周就发现六年级有两名男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网上的游戏都是虚拟世界的,打人游戏、杀人比赛、放火游戏等侵害孩子健康成长的都有,带来的后遗症也是很多的,相信家长也都听到过这方面的案例。
同时我们还要求放学后不能去小店买东西吃,骑车、走路都要遵守规则。
家长们,让我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知道这是做一切事的前提。
请家长也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想得远些,为孩子考虑得多些。
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近期发生的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
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是要将“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
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能力。
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
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是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
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
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
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四是要重点部位重点抓。
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五是要职能岗位职能抓。
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
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交通安全心得(200-300字)
安全心得体会800字安全事故学心得体会下面是我结合我司近全事故的体会:一、加强安全管理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麻痹大意造成的。
要从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司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作用,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察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增强员工责任感,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杜绝“三违”行为“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侥幸心理,怕麻烦,这就给了事故发生可乘之机。
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操作行车前不进行遥控器和行车的比配确认,远距离操作行车,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早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安全互保对子之间应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要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认知培训,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
事故通报的学习与分析,其目的旨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
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安全无小事。
安全心得体会800字二:关于安全生产心得体会(949字)如果说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追求效益,那么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所以安全生产是立业之本。
对于广大企业职工来说,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自己在正常生产的同时不受到伤害,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
从进入企业的第一天起我们接触的第一堂课就是安全教育,企业对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层层把关,可见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员工的护身符。
谁违反了,就等于飞蛾扑火。
安全也是一把双刃剑,遵守它的规则它就会保护你,违反他的规则他就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
违章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能说大家没有认识。
那么为什么又常有违章的事发生呢
我想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长困扰着我们。
那就是:我们总是相信自己所谓的经验,原谅自己的疏忽,甚至放纵自己不遵规守纪的行为,最终,一足失成千古恨
每个人都明白安全意味着什么,安全也是最容易被人忽视的。
当我们注视这设备正常运行的时候,当我们看着场地上一辆辆装卸车缓慢驶过的时候,安全二字往往会被一时的松懈刹那间离开了我们的头脑,而就是这一刹那,安全事故可能就会在这一瞬间发生。
其实安全事故往往都是些完全可以避免的事件,安全事故也往往是发生在那些我们认为本不该发生的地方,事实证明侥幸和疏忽大意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所以工作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把安全二字牢记在心,完成工作任务之前一定要确认安全与否,主观上引起重视,三思而后行,对任何存在危险的不安全因素都要小心对待,不要麻痹大意,自以为是,做到胆大心细,圆满安全的完成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
许多时候,不少警句往往我们耳熟能详“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但我们需要的并不完全是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把慎密的思想落实到严谨的行为中,谨于思慎于行。
每一次血的教训,都给了我们安全的警示,每一次事故的发生,总在于疏忽与大意,每一次事故的背后,总留有许许多多的懊悔与哀伤,但我们要在哀思中反思,在反思中牢记,牢记这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只要人人心中都能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安全工作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在行为上提前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绷紧“安全这根弦”,我们就会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氛-围,我们的平安之花才会盛开的更加长久鲜艳。
安全心得体会800字三:安全生产月学习心得体会(945字)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钢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特别对于我们水电气管理部门来说,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我从一开始工作就在柳钢动力厂的煤气公司工作,民用煤气管理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全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
我们天天都在煤气管理岗位工作,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美好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责任,每一个柳钢职工都能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
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
安全就意味着责任,一个人的安全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我们钢铁企业的勃勃生机。
如果说还有什么可以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
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涉及到我们每个人。
如今,我在水电气管理部门工作,更能感受到安全责任的重大,水电气管理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安全更是我们平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责任的核心,我们必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把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把安全作为第一需要,把安全作为应尽的首要责任。
所以在工作中,我们的首要责任,就是安全,首先是对自己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有正确的认识,有熟练的安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流程办事,保证不出现违规操作;再次,要有过硬的安全基本技能,有安全应急能力,要通过不断的练习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技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熟悉安全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练好基本功。
当前,“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已经全面展开,我决心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学习安全理论,积极参加安全讨论,加强安全技能训练,使自己的安全水平有更大提高。
我为安全献一策作为一名抄表工,我对领导提出以下建议:1、对用户使用水电气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防患于未然,杜绝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
2、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由抄表员向用户宣讲等宣传形式普及水电气安全使用常识,重点宣传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安全心得体会800字四:安全生产心得体会(969字)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
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
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从事电力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
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大家都知道“水火无情”,但如果对安全麻痹大意,电就象一个杀手。
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
我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六月,是全国的安全生产活动月,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
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
从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出发,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力知识,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进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人人事事保安全”即要求全体员工在生活、学习、工作中重视安全,做到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电力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电力设备和电力职工的安全,还要准确地把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
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于泰山”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
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安全心得体会800字五:交通安全心得体会(916字)很多人都会知道,当一个农民在生命快要结束的那一瞬间,他会默默无闻地忙着播种收割;当一个医生在生命快要结束的那一瞬间,他会急着去救治躺在医院的病人;当一个老师在生命快要结束的那一瞬间,他会认认真真地教育每一个学生,赋予每一个学生,这才是尽职尽责,而当一个在路上行走或开车的人,在生命快要结束的那一瞬间,会想起什么呢
班会课上,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而受益匪浅的课。
同学们都非常专心致志,有时[捧腹大笑,有时深表同情。
首先,老师让我们看了一些关于交通的知识,哪些我们应该做的,哪些我们不应该做的。
其中有一些很滑稽的动画,接着,老师设计了一个简单实际的小游戏,他先说出一些交通安全中存在的情况,再让我们判断是对还是错,如果这道题是对的话就要摆出一个错误的手势,反之就摆出一个正确的手势,有些同学因为反应迟钝,一时做错了,同学们都笑了起来。
下一个节目,老师让我们看了一场短剧——《流泪的花季》,里面的主角都是一些伤残的小孩子,有的小孩子因为爸爸妈妈出了车祸而从此失去了世界上最亲爱的人,有的小孩子因为去帮爸爸买烟而在过马路的时候被大货车撞伤了腿,有的小孩子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都准备要结婚了,但由于一时失误而被车撞死了,导致双方的子女都有年老的爷爷奶奶供养….一次又一次的交通安全失误,都使小孩子们的幼小心灵受到巨大的创伤,他们的人生道路才刚刚开始,就因为一场事故,在他们心中留下了深深的伤痕,上天对他们是如此的不公平,不公平……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不可以让它因为自己的不小心而失去,这样很不值得,一些平常很注意任何事,做事非常有原则的人,也许他们的警惕性会比较高,但也不可以随便了事,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会以为自己一定会没事,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一些平时对交通安全极度不留意,不关心的人,也许他们的交通意识比较淡薄,但到了适当时候,他们可能会变得十分小心,因为这样的人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总之,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一出家门口,就要小心谨慎,左望右望,人人都知道”马路如虎口”,我们千万不要忽视它.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不让家人担心,为了社会的秩序井然,请大家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做好自己,造福社会。
题目为 学习《交通安全教育材料》心得体会 写一篇200字左右的文章,我会追加悬赏
5月10日下午,我们聆听了由XX校长及领导们主持的讲座——注意安全,关爱生命。
通过这次讲座,让我们更深层地了解到了生命的价值。
我国每年由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死亡率急剧上升。
就在2005年,事故达35万起,而因车祸身亡的人们足以两次坐满可容纳25000人的体育馆。
多么令人惊愕的数字
闯红灯、超速行驶引发一连串的汽车追尾事件,因此葬送了多少人的生命
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是现代人富裕的象征,但每一次出行都是生命的赌博。
生命诚可贵。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无常的生命和身不可测的命运把我们安排在自己的位置上,每个人都是一样,经历春夏秋冬,体味生老病死。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勇敢地担当自己的责任,建设好
人生中,无论你扮演什么角色,迟早都会一身清净回归大自然,那一时刻也许遥遥无期,或许近在眼前,但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够坐以待毙,要适时地抓住将要逝去的岁月,珍惜每一天,才不枉走这一回。
青山上的花儿告诉我:生命的美丽绽放在春天;田野里的小溪流跟我说:我的生命,在酷暑为行人解渴;校园里的枫树说:我用火红的生命点缀伤感的秋日;门前的雪人说:有我在,冬天不再寂寞
谁会写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书
道路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 目 录 第一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调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 管 辖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
第八条 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第九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
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
第十条 交通警察查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询问驾驶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与驾驶证上记录的内容进行核对;对持证人的相貌与驾驶证上的照片进行核对。
必要时,可以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 调查中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依照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实施。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 调查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对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控告、举报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接受,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节 交通技术监控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保持功能完好。
第十六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
使用移动测速设备测速的,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
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第十八条 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第二十一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二)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三)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四)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五)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六)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 (七)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 (八)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 (九)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采取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车辆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
对车辆所载货物应当通知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者不自行处理的,应当登记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者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者拍卖,变卖、拍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第二十八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第三十三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 (二)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三十四条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由交通警察将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抽血或者提取尿样;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抽取的血液或者提取的尿样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对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或者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依法予以处罚。
交通警察现场收缴非法装置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收缴的物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收缴的物品,除作为证据保存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法予以销毁。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第三十七条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予以销毁。
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应当予以收缴,依法处罚后转至机动车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第三十八条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违法行为人送达排除妨碍通知书,告知履行期限和不履行的后果。
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强制排除妨碍。
第三十九条 强制排除妨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实施。
无法当场实施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委托或者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予以强制排除妨碍; (二)执行强制排除妨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五)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时限、通知机关名称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 (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可以制作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分别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应当在人民法院判决后及时作出处罚决定。
第五十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
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五十五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交通警察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使用规范、文明的执法用语。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属的交警队、车管所及重点业务岗位应当建立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防止和纠正执法中的错误和不当行为。
第五十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本单位及其所属民警的执法档案,实施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
执法档案可以是电子档案或者纸质档案。
第五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交通民警执勤执法考核评价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以处罚数量作为考核民警执法效果的依据。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
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有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安全工作学习的心得体会,该怎么写
珍爱生命 平安出行每天早上当我背上书包,骑上自行车的一瞬,妈妈都要叮嘱我:要注意安全。
回到家里,爸爸又一再强调,要注意安全。
是的,安全在我们生活中是极为重要的。
有许多人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不重视安全,而给我们留下了血的教训。
我的爷爷是80高龄的老人了。
每天清晨,他都要去河堤晨练。
可那天早晨,当他走在斑马线上,突然间祸从天降_爷爷被一辆飞奔而来的摩托车撞倒了
消息传来,我心急如焚,立刻怀着忐忑不安的心赶到了医院,看着躺在病榻上的爷爷,是那样的痛苦,那样的无奈,我眼里情不自禁地流出了眼泪,想到爷爷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车祸才在生死边缘上挣扎,我不禁对那个肇事者产生了痛恨_难道他不明白过斑马线时要减速行驶吗
2005年的一个冬天,我的一个邻居,一位中年男子,为了挣钱养活妻儿老小,远赴浙江打工。
可就在那天晚上,在上夜班的途中,走在人行道上的他,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大货车撞飞了,这一撞,他再也起不来了。
可他家里面还有年迈的双亲、病卧在床的妻子、一双正读中学的儿女等着他寄钱回家呀
车祸,这无情的车祸
每年有多少司机因为违章驾车,使多少人命丧黄泉;有多少司机因为酒后开车,给多少家庭带来不幸;又有多少司机为了抢时间,争一秒,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每年电视、报纸、媒体上,都给我们讲述了一起起不是故事的事故;我的爷爷、我的邻居,一个个活生生的事例、一件件血的教训,足以让世人觉醒。
生命是无价的,它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要好好的去保护它;生命同时也是脆弱的,如果发生什么意外,会留下永远的伤痕。
据了解,我国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 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
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国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有40多人死于车祸,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
在这个文明和谐的社会里,司机叔叔,当你举杯豪饮时,是否想到,就是拿命赌博;当你惬意超速驾驶时,是否想到“快车乐一时,祸起痛一生”;当你意如闯红灯时,是否想到红灯短暂,生命无限……而我们作为中学生,更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当我们肩并肩“潇洒”地骑行上街时;当我们在马路上嬉笑打闹时;当我们不注意来往车辆横穿马路时;我们应该想到,这样做的结果会是什么
安全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只要稍微不注意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生命的安全,为了爸爸妈妈放心工作,我们一定要牢记_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安全, 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宝贵,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加灿烂。
让我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自从我们诞生到世界上以后,我们就受到来自不同地方的各个亲人深爱。
从小父母就希望我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更希望我们学会自我保护,注意安全,能高高兴兴去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但希望终究是希望,我们一定要学会避免交通事故,爱惜自我生命。
然而学会避免交通事故,爱惜自我生命却是简单又困难的:生命是神奇的,只要有耐心、有毅力,它就是坚硬耐磨的钢铁;但是只要稍不留神,生命就成了一棵弱不禁风的小草。
可是,很多人的生命就是因稍不留神而丢掉,成了“”的轮下魂,车下鬼。
在如今这交通工具泛滥的时代,我可以很认真地说,虽然现在我们的国家为人们的出行安全做了努力,还制定了许多与之相关的法律,但还不够,仍有一些人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举个例子,就像前些日子,在昆明工作的一个司机就认为自己酒量大,喝了酒后开车出门兜风,后来与一辆摩托车相撞。
我们永仁的一位客车司机为了多赚钱而不断在路途中非法接客这样使原来只能载19人的小客车爆载31名乘客,之后一场悲剧发生了,因为超载这辆小客车不幸掉落99.1米的深谷,使之9人当场死亡,一名重伤者急救无效也死亡……我还记得我就用生命开过玩笑。
那是我上四年级的时候,我与迎面而来的大汽车争分夺秒过马路,差点被车撞上,真险
我至今还有余惧。
总而言之你闯红灯时想过安全吗
你在马路中心玩耍时想过安全吗
你超速行驶时想过安全吗
你想过你这样做时父母的心情吗
一定要爱惜生命呀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
在这里我还想说的是:生命有了珍爱才更安全;生命有了珍爱才更长久;生命有了珍爱才更灿烂
让我们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人喝彩吧
接下来我要警告不知爱惜生命的人铭记“宁等三分,不争一秒
”爱自己的生命就等于爱自己的亲人
想想,父母对我们付出了那么多的关爱,寄托了那么多的希望,其实我们对父母最好的回报也就是爱惜自己的生命。
同学们,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亲人的健康,为了生命的安全,让我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生命,就像手中的玻璃球,你一不小心,它就会从你手中溜走,永远的破碎。
然而安全,就是生命的保障,它能让生命,在这个世间,永远的绽放……没有了安全,一家人会家破人亡;没有了安全,将有多少生命被死神我在手中;没有了安全,世间将一片荒凉……尽管安全在有些人心中有了位置,但是他们一时的疏忽却造成了芒以弥补的过失:司机喝了两杯酒,认为自己喝一点酒不算什么,结果人财两伤;有人骑自行车在公路中间飞奔,认为自己车技很好,不怕什么,结果出现了惨不忍睹的一面;有人在悬崖旁开快车,向显示一下自己,结果坠入深崖,还牵连了一些无辜的人……正是这些侥幸的心理,让他们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所以,安全不能轻视,不能疏忽,要时时注意。
我们的侥幸心理,造成了交通事故,事情的突发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
所以,我们要远离不安全的事物,为我们的生命去负责……,而美丽却有很多次,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而葬送了美好的前程,明天等着我们去创造,去开拓,倘我们用安全做美好前程的保障。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珍惜自己的生命,不要让它白白的流逝,让它在我们的手中永远的矗立,让它在世间变的永恒……我还是那句话,那句真诚的话: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月亮下去了,朝霞如血出来了。
花儿、草儿绽开笑脸,扭着腰枝,醒来了,但是,我可爱的妈妈,却再也回不来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她年青的生命,打散了全家的幸福。
我再也不能撒娇的喊一声“妈妈”了。
落日的余晖不时的变换着颜色,好像上帝在天空涂上了金色、红色和黄色,那里有妈妈的鲜血。
珍宝失去了还可以找到,而生命丢失了却永远无法找回。
生命之花是刚毅的,它让人思索,它让人追求,他让人领悟,只要有毅力,它可以克服一切困难。
然而,生命又如一颗弱不禁风的小草,那么脆弱,只要稍不注意,它就会从你的手中溜走。
可见我们的生命多么需要安全啊
车祸是夺取人类生命的无形车手,一天里、一年里,不知因车祸消失的生命有多少,无数个无辜的孩子失去了母爱、父爱;无数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无数个父母失去了孩子。
那一声声喊,一滴滴泪,触目惊心、撼天动地。
血的教训,“开快车,”血的教训,“疲劳驾车,”血的教训,“。
”有生命,有健康,才有未来;有希望,让我们用逝者的灵魂点亮安全明灯,给道路一扇安全的门,用以保证让人们平安出行,畅通人生的道路珍爱我们的生命。
因为有生命你奔流不息,,情无垠、爱无垠,因为有平安你幸福、你光荣。
一时的大意,一生的伤痛。
让我们用血的教训谨记:“手握方向盘,时刻想安全。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带上平安上路,载着幸福回家。
”这些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祝福人类少车祸,多平安,珍爱生命。
哎,在朝霞如雪的槐花飘香的院子里,我怀念着妈妈。
火红的霞光让我觉得孤单冷清,圆圆的太阳更加重了我对妈妈的思念。
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家将再也不会有日圆之夜了。
我下定决心,做一个交通安全志愿者,用妈妈的生命之血为交通安全竖警界线,敬告天下人们: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珍爱生命平安出行2007年的一个夏日,我们来到包头市土右旗萨拉齐镇,最直观的感觉是城镇的建设今非昔比,一条条新修的宽阔马路贯穿城区,商铺林立,车流不息。
昔日尘土飞扬的小镇,如今已初步具有城市的味道。
一路信马由缰地走去,不经意间,发现镇内的交通标志也明显增多,尤其令人感到欣慰的是,一些骑自行车的行人到了路口,也能随着信号灯的指示停顿下来,不了解土右旗交通历史的人,可能对此会轻视一笑,觉得这根本不值得一提,但我们知道,在2004年之前,整个萨拉齐镇尚未有一处红绿灯,不光是自行车,就是机动车辆也大多是“跟着感觉走”,土右旗交警在工作中的困难可想而知。
红灯停、绿灯行,包头市区中司空见惯的一幕,在这里其实具有不一样的分量和意义。
它从侧面反映了这一个地区交通环境的改善和居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增强。
据此,我们走进土右旗交警大队,对土右旗的交管工作进行了采访。
现任包头市土右旗交警大队大队长的刘晓军介绍说,土右旗交警大队是包头市交警支队所属的一个边远大队。
辖区有、省道、县道、乡道57条,道路总长551公里,全旗共有35万人口,8个乡镇98个行政村,大队现有工作人员60人,日常交管工作十分繁重。
2007年 ,大队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先城区、后农村,先治公路两侧相对偏远农村”的交管工作思路。
萨拉齐镇作为旗委、旗政府所在地,是土右旗交警大队交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城镇篇2004年,在萨拉齐镇装上第一部红绿灯时,大队民警内部是有争议的,因为,就当地的老百姓的交通安全意识、行为习惯而言,即使是最基础的红绿灯交通设施,也是很难接受的,如果红绿灯行同虚设,街头百姓不听交警管理,将会有损交警的执法形象。
但是,当时,大队从长远考虑,还是坚持装上了第一部红绿灯,2006年,刘晓军从原来教导员的岗位调任大队长后,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年底又增加了三处红绿灯,同时,加大交通管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遵守交法的意识,现在,加有红绿灯的路口,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刘晓军认为:要抓好交通管理工作,交通设施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交通设施的建立是城镇设施的组成部分,如果在城镇规划时交警部门能够前瞻性地参与进去,对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将大有益处。
同时,交通环境的治理也要进行,交警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下,也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2007年,土右交警大队借助土右旗打造呼包鄂区域性中等城市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进行道路改造的大好时机,对土右旗城镇道路改造和规划主动参与,提出了有效的建设性建议,并对城镇设施建设作出了远景规划,得到了政府的批准。
交警大队配合旗政府完成了“设施的招、投标工作”,此项建设包括:增设土右旗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土右旗驾驶员机动车违法行为检索系统,新增道路电子监控系统3处,改造信号装置4处,新增信号装置4处,新施划道路通行标线11000平方米,新增八十余面。
同时,该大队努力促成旗政府建立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究会议制度,明确了倒查、责任问责、连带主要领导告诫制度等。
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对推进土右旗交通安全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谈到这里,刘晓军大队长一再对土右旗委、政府对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表示感谢。
现在,土右旗交警大队主动与城建、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联系,在旗政府的协调、领导下,对交通环境进行集中治理,使城区内主干道以及干道两侧基本达到了道路畅通。
道路交通设施的逐步完善,为城区的交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队在人口密集的路段和路口设立固定岗,其它干道坚持摩托车巡逻、DV抓拍等办法,对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机动车随意停放和酒后驾驶、摊点占道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学校周围的交通进行有效治理,在城区主干道学校门口加勤30分钟,护送放学学生安全回家,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摸底,严防超载。
公路与乡村篇对于公路的交通管理,土右旗交警大队将查处的重点放在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和违法停车上。
辖区110国道611公里至612公里路段,因两侧加油站严重侵占道路以及修车门市前维修车辆占道停放等原因,严重地影响着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导致事故频发。
针对这一情况,大队向土右旗政府提交了《110国道事故黑点排查情况报告》,经审议,旗政府对上述违法占道经营摊点予以取缔、搬迁和改变经营方式。
萨托公路180公里处是事故隐患地段,大队实行工程改造治理,自筹资金,设置了两处爆闪警示灯,悬挂了3条横幅,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
土右旗兴达煤炭运输公司是一个有驾驶员六十余人的大型煤炭运输企业,三十余台车辆繁忙地穿梭于各公路之间,但平时该公司疏于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措施滞后,致使在2007年3月和4月间连续发生三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经济损失达三十余万元。
土右旗交警大队针对这一情况,及时派员深入对该公司进行了解,查清事故发生的症结所在,帮助他们制定了驾驶员安全考核办法和车辆管理员、驾驶员责任承包制度。
2007年4月26日,土右旗交警大队在该公司召开了由旗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会,在现场摆放了土右旗典型事故挂图6副,进行讲解并回答了驾驶员的提问,大队领导还作了安全行车、预防交通事故的报告,使全体驾驶员认识到交通事故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性,会后至今,该公司全体驾驶员遵章守法,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真正做到了安全行车。
每当春耕备种和秋收时节,是农民进城高峰期,他们或购买化肥、种子、或销售蔬菜水果。
农用车载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行车安全造成隐患。
这个时候,土右旗交警大队都要调整警力和执勤时间,加强巡逻密度,对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这一时期的执法显得更加人性化。
情节轻微的尽量不予处罚,以说服教育为主。
土右旗的乡下有个习惯,每到农闲时,都要举办交流大会,当地农民俗称“赶交流”,交流会上搭台唱戏,再加上其它娱乐项目,很是热闹,交流会给农村平时单调的业余生活增添了色彩,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很多村民在“赶交流”时饮酒成风,他们大多驾驶着农用车辆和摩托车,这对交通安全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在“赶交流”时,因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为控制此类事故发生,近两年,土右旗交警大队开始采取交流会走到哪里,警力就跟到哪里,宣传图板就展到哪里的办法,及时控制酒后驾车的行为。
对不听劝阻、酒后继续驾车的给予行政拘留,此举有效地控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当然,民警为此付出的辛苦和委屈也是一言难尽。
大队长刘晓军在办公室就遇到一名在“赶交流”时因酒后驾车而被行政拘留的司机家属找上门来要求放人的事情,这名女家属拿着剪子撒泼:“你如果不放人,我现在就用剪子扎自己
”刘晓军只能耐心地对其讲解交通法律法规,劝其将剪刀放下。
对这种情况,刘晓军无奈的说:“这也算是土右旗交通管理的特色之一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