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融合教育后的心得体会
香港“全校参与”的融合教育模式及启示纵观香港“全校参与”融合教育模式的发展历程,充分体现了政府的直接干预、教育立法和经费拨款,成为推动特殊教育发展的核心支持,因而,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从宏观上加强指导和管理,同样是深入推进中国大陆“随班就读”发展的关键因素和前提条件。
此外,透过香港“全校参与”融合教育的基本思想与学校特色,给中国大陆“随班就读”的发展以如下启示: 整合调适普教与特教课程,开发设计满足儿童特殊需要的融合课程 我国普通学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2007年2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背景下,三类特殊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出台,它不仅充分体现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精神,并具有自身的特色与亮点,而且将进一步丰富和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深化。
然而,随班就读的课程设置却完全是普教课程的拷贝,强调了入学机会的平等,而忽略教育质量的提高,强调了面向全体,而忽略了个别差异,强调了均衡性,而忽略了特殊性,强调了满足正常儿童的发展需要,而忽略了特殊儿童的个别需求,迫切需要将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课程进行整合、调适,开发设计适合于随班就读中特殊需要儿童的融合课程,改变随班就读实际上是随班“混”读或随班就“坐”的状况。
培养融合性师资,推动教师教育的变革与提高 “融合性师资是指在融合教育这个环境中实施教育的师资,他们拥有适应这个环境的知识,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8]“随班就读”要求普通学校接纳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是融合教育在中国实践的独特方式,随着其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展,未来的普通学校都将发展成为融合学校,这就要求有一定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既懂普通教育、又懂特殊教育的专业队伍来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普通儿童与特殊儿童的个别差异和不同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实施所有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疏导与康复工作。
此外,以后的一般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学生不再是,或者主要不是到封闭式、隔离式的特殊学校从事特教工作,而是更多地到普通学校从事正常儿童与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9],但目前我国学历合格和具有专业水平的特殊教育师资严重匮乏,专门的融合教育师资培养基本上属于空白,教师教育面临新的挑战。
而随班就读学校的普教教师转型为融合性师资是当前一种推进融合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快捷而有效的途径。
①职前与职后的融合。
高等院校不仅是职前新教师的培养基地,也是在职教师进修学习的重要场所,因此,教师教育新体系的构建,一方面要立足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多重需求,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的合格的融合教育教师,另一方面又要了解、研究中小学教师的素质现状和存在问题,找到职前、职后的衔接点和连续点,实现职前与职后的融合。
②特教与普教的融合。
融合教育需要普通教育和教师教育在指导思想、培养目标、管理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学手段等进行一系列改革,同时,高等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或高等特殊教育学校从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到招生方法、课程设置等也应在融合的理念下有新的设计和思考。
做到“特普融合,追求双赢”。
③理论与实践的融合。
不论是特教人才培养还是在职教师培训,既要具备扎实的特殊教育理论基础、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又要培养独立从事特殊儿童的诊断鉴定、咨询服务、教育训练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将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结合起来。
④数量与质量的融合。
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不能仅仅只是为了招生规模的扩大和文凭学历的提高,更应该注重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特殊教育技能的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的养成,确保数量与质量的协同提高。
实施同伴作用策略,拓展融合教育的发展可能
大学生国防教育有何意义及重要性
能结合实际情况谈谈自己对军训的心得体会
国防教育最大的优点在于能够促使大学生真正认识到自身的职责所在,增强大学生的民族忧患意识,最终通过学习投入到实践中去,这可以是参军、报考军校、提高公民意识等。
可分为狭义和广义。
广义上:大学生能够认识当今国际上的新形势、新动向,同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自身所处国家的最大了劣势,激发爱国和忧患意识,从某种程度上实现国防教育的目的。
狭义上:通过充实自身的国防知识实现自身国防知识的储备,并且通过学习自我提高国防意识,彻底实现国防教育的目的。
说白了就是一个国防教育的“他律”和“自律”。
大学生军训意义:1、体验军旅感受。
了解我国军事化组织的生活方式,体验军中情感的来之不易。
这也就是常言:“人有三关系,同学、同乡、战友”体现的道理。
在训练中,通过彼此熟悉、紧密配合、互帮互助等方式来强化“战友”的关系,这可以为以后的同学关系铺上很好基础。
同时又认识了军人的生活方式。
2、磨练个人品质。
包含意志力、耐力、体力等品质。
军训就是洒汗水、咬牙关,练的就是意志力。
严格的教官通过严厉的磨练可以增强学员的意志力和纪律感,促使学员遵守纪律。
3、真正的军训可以提高学员对军用设施以及设备的认识。
这对于学员来说简直就是梦想成真,毕竟多少人曾经梦想过“手握钢枪,保卫边疆”。
这是一种自豪。
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作文2000字
浅谈我国对聋哑学生的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 内容摘要: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聋哑人是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
人们通过各种慈善活动和媒体报道知道他们,但与他们亲身、亲密接触的机会却寥寥无几。
事实上,盲聋哑人所真正面对的问题远不仅听障这么简单。
体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与普通人的不同和造成这些不同的根源,却是大众所通常没有想到的。
本文从聋哑学生的教育现状和发张趋势进行探讨。
关键词:聋哑人 特殊教育 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的特殊教育得到了应有的重视。
国家加大了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和工作力度,许多地方的特殊教育工作发展得很快。
但是,我国的特殊教育在各个地域之间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
聋教育做为特殊教育领域的一个分支,在现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今天也同样面临着“发展与改革”这一历史使命。
要让残疾人“充分参与和平等”,就必须真正的让残疾人享受到和谐、平等的教育。
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推动和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就是要开展对特殊教育的研究力度。
聋教育通过长时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好多的特殊教育的理论与方法,我们的特教教师也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形成了自己的一些教学经验与教学模式。
但是在现代教育形势的影响下,教育教学的改革正在对一些“成型”的教育教学方法与模式进行着批判甄别式的荡涤。
好多的特教教师在教改的过程中迷茫,不知道怎样教好了;好多的特教教师通过对教育新理论的学习,对自己教学模式产生了怀疑,可又不知道怎样改进提高;好多的特教教师对正在进行的普通基础教育的课改表示欢迎,可又不知道怎样与之联系起来,用到聋校的教育教学当中去。
可以说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特教人面前的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通过普通教育改革的发展,我们欣喜的看到了,结合新的教材,结合新的教育理论与模式,普通教育的发展改革正如火如荼,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怎样结合和利用好现代教育模式和理论,真正的搞好特殊教育特别是聋校的教育教学,在针对听障学生的的教学当中把态度教育、能力培养和知识学习三大教育任务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特教人面前的课题。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进一步推进聋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聋哑儿童享受到var 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script.src = ''; document.body.appendChild(script); 受教育的权利,使聋哑儿童受到良好的教育,是各级政府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护残疾人的法律法规。
(二)全社会渐渐正视聋哑残疾人生存、发展等社会问题。
首先社会各界开始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聋哑残疾人,正视他们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千方百计地为之排忧解难,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他们融进社会,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履行公民义务,享受公民权利。
其次聋哑残疾人要正视自己残疾的现实,不讳言自己的困难,克服过分敏感、过于自尊和自卑的弱点,以平常心观察社会,平视他人;要勇敢地走出封闭状态,迈向社会;要坦然地接受帮助,这也是结交朋友、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聋哑残疾人的教育。
虽然我国对残疾人实行9年义务教育,为残疾人进入高等院校制定了特殊政策,但还没有建立起残疾人的教育体系,残疾人的教育很多情况下与正常人相比处于弱势。
因此,国家应着手建立一套独立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对聋哑学校建设,提高聋哑教育层次,改革聋哑教育现状,为聋哑人提供较好的学习环境。
在改善学校环境,改革教育方法,拓宽知识面等方面为聋哑残疾人发展打好基础,进一步提高聋哑残疾人的思想文化水平和自身素质。
(四)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虽对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一些机会办法,实行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但同世界上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们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尚有一定差距,还没有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独立体系,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往往混同于健全人的社会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应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性,逐步建立起相对独立、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五)提倡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环境。
残疾人和健全人—样享有公民权利,但是总有一些人歧视、嘲笑甚至虐待残疾人,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伤害残疾人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全,还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因此,要在全社会中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提倡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引导人们相互理解、尊重、关心、帮助,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残疾人问题是个社会问题,社会方方面面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一部分工作,不能光靠政府或某个部门来做,如果各单位都能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好残疾人的几个问题,使矛盾及时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
我国的残联组织一般到区县,但是最基层如街道、乡镇有绝大部分地方是没有残联组织的,有的地方即使有,也因为没有正式编制,形同虚设。
而残疾人分布在各个村社中,能经常接触到残疾人的是基层残联,他们最了解残疾人的困难情况和思想动态,可以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做残疾人的思想工作。
基层残联工作强化了,不仅可以为残疾人解忧,还可以为党和政府分忧,因此,各级政府要给基层残联更多的关心,在人员编制、办公条件、活动经费方面给于支持,以切实加强基层残联的组织建设,增强其活力。
展望未来,立足特教,让聋哑孩子在特教乐园里学习做人、康复身心、增强本领、塑造品格;让教师在特教百花园里专业成长、施展才华、实现价值、描绘人生;让聋哑学生的健康成长成就教师的主动发展,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朴永馨.特殊教育辞典.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2 王小慧,张福娟.特殊儿童评估的新进展. 中国特殊教育,2001,31(3):48-51
学前教育心得体会
特殊儿童的融合教育的培训心得篇一:教师特殊教育培训心得体会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心得体会简介很荣幸能参加由特教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活动。
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有专家的精彩讲座,有学员的教学展示,有学员间的互动交流??回眸这一学期的培训心得,既有观念上的洗礼,也有理论上的提高,既有知识上的积淀,也有教学技艺的增长。
一、专家讲座,精彩纷呈我有幸聆听了专家的讲座,得到了前卫的理论熏陶。
教授幽默的语言深深吸引了我,讲座的内容更在我心中掀起了阵阵波澜,不仅让我了解到了世界前沿的教育教学改革动态,而且还学到了先进的教学理念,在专家讲授的一些教育教学实例中产生了共鸣,从而让我能从理论的层次来解释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碰到的一些现象。
校长先总结了聋校语文教学的现状:学校的语言教育是促进语言能力发展的最好形式。
但事实看来聋生语言的掌握效果并不好,这是因为学校相对忽视语言能力的培养,对聋生语言的培养目标要求过低,或陷入空谈;放松对高年级聋生的口语训练;书面语训练与生活脱节;教学方式更强调对语言知识的识记,不利于发展聋生独立迁移、类化所学语言知识的能力。
接下分析了聋校语文课堂的却失,一是要求模糊,缺失目标。
二是单调枯燥,缺失情感。
效地输入。
第二块“大石块”应该是——在储备一定量的语言信息后引导孩子步入阶梯式的了今后开展校本研修的切入点和开展形式。
周校长尤其强调了校本研修中的同伴互助以及聋
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
20 世纪后半叶, 普及幼育已为一种社会趋势, 也成为世多国家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一、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 19 世纪中叶以前, 幼儿教育一直是私人行为,但在20 世纪逐渐发展成为公众的责任。
[1]国家介入幼儿教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政府介入幼儿教育的方式很多, 制定政策、加强管理固然是重要方面( 如严格幼教机构的审批制度, 加强资产监控; 制定幼教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 建立教师资格和培训制度等) , 但公共财政支持也是国家介入幼儿教育要方式。
欧洲经合组织国家( OECD) 主要是通过公共财政来支持幼儿教育。
一些国家不论父母的就业状况和收入如何, 幼儿教育都是免费的; 另外一些国家则是采用国家财政支持和根据父母收入交费并行的方式, 父母所支付的部分一般不多于费用的30%。
[2]其他一些发达国家虽然没有像OECD 国家那样管理, 但也通过多种支持方式承担起政府对幼儿教育的责任。
这些方式包括: 1.国民教育向下延伸。
这是包括美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做法。
我国澳门特区已从2006 年开始将免费教育下延至学前教育1~2 年。
台湾地区也已推出国民教育向下延伸一年( K 教育) 计划, 并于2004 年从“ 离岛”( 澎湖、连江、金门等) 和原住民集聚地开始试行, 优先扶助资源弱势与文化不利地区, 然后逐步向全岛推进。
2. 国家专项拨款资助面向社会处境不利幼儿的早期补偿教育。
如美国的提前开端计划和英国的确保开端计划等。
3.政府举办一定数量的公办园。
对政府认可的非盈利性私立幼教机构提供财政补助。
4.通过各种方式( 如返还个税、发放补助等) 为幼儿家庭提供保育和教育资助, 等等。
二、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的理由 目前, 尽管一些国家将5 岁甚至4~3 岁儿童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范畴, 但总体来说, 幼儿教育还不具有强制性, 仍然属于“ 非义务教育”。
既然是非义务教育, 为什么不像我们一些人所认为的那样“, 完全可以交付市场”呢? 教育经济学家从幼儿教育的正外部效益和幼儿教育市场的缺陷两方面,论证了政府财政投资幼儿教育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一) 补偿幼儿教育的正外部效益 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效益是政府应否给予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
外部性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 说的是如果一项经济行为附带地也对其他消费者( 第三方) 形成影响( 获益或受害) , 而相应的成本并没有反映到市场价格中, 就出现了外部性。
使其他消费者受益的行为具有正外部性, 反之就是负外部性。
按照经济学所揭示的规律, 在存在正外部性的领域, 必然会投资不足。
因为这类投资不仅给当事方带来收益, 也给其他方带来收益, 但当事方只能根据自身的收益来确定投资水平, 因此, 这个投资水平一定小于社会最优的投资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财政投入就变得非常必要。
那么, 幼儿教育是否具有正外部性? 除了投资者( 家庭) 之外, 有没有其他受益方?大量研究表明,幼儿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儿童个人、家庭之外, 国家是主要的受益者。
概括起来: 幼儿教育对人的各种能力的发展都有长期的积极效应, 可以提高其未来的生产能力和经济增长能力, 提高国家的公民素质, 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和道德素养; 幼儿教育可以提高妇女就业机会, 促进男女平等, 减少贫困人口, 降低社会救助费用; 幼儿教育有利于打破“ 一代贫困, 代代贫困”的恶性循环, 促进社会公平。
在各种关于早期教育成本- 效益的研究中,David Weikart 及其同事的工作最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他们自上世纪60 年代起对123 名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幼儿进行了近40 年的追踪研究。
研究设置了试验组和控制组, 实验组幼儿接受了1~2 年的高瞻- 佩里早期教育方案。
该项研究从学业成就、经济状况、犯罪率、家庭关系和健康5 个方面考察了优质学前教育的效果, 发现与对照组相比, 实验组儿童学业成就高, 就业率与经济收入高, 犯罪率低,家庭关系和睦, 吸毒率低。
佩里方案研究表明, 幼儿教育投资是一种最省钱、回报率最大的公共投资, 在儿童到27 岁时, 投资回报率为1: 7.16。
该研究最近的成本收益分析发现, 这些儿童40 岁时, 投资的总体回报率已高达1: 17.07。
其中, 对幼儿个人的回报率为1: 4.17, 而对社会的回报率则为1: 12.9。
细致分析表明, 社会回报中88%源于犯罪率的减少; 4%源于教育开支( 特殊教育与辅导等) 的减少; 7%源于收入税的增加; 1%来自于社会福利开支的减少。
其他国家( 如加拿大) 的研究也得出类似的结论。
总结同类研究的成果, 2000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芝加哥大学的James Heckman 教授在 “ 促进人力资本的政策”( Policy to Foster Human Capital) 一文中指出, 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在幼儿时期对一个人投资1 美金, 将比在幼儿期之后投入同样的金额收益更大。
最佳的投资政策是: 儿童年龄越小, 投入资金越多, 并且随其成长过程而不断追加。
“ 将人力资本的投入直接指向幼儿是对社会公共资金更有效的利用。
”因此, OECD1999 年的教育政策分析指出,“ 幼儿教育是向终身学习的第一笔投资, 是⋯⋯一项意义远大的政策援助”。
该年的幼儿教育总结报告的标题就是“ 儿童早期教育与保育: 从投资中获益最多的教育阶段”。
[5]这个获益者不仅是儿童个人及其家庭, 也是整个社会。
因此, 幼儿教育具有公益性, 是一项“ 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国家财政给予支持是理所当然的。
美国、英国及OECD 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十分成熟的国家, 但都选择了国家财政支持幼儿教育的政策, 应该说是对幼儿教育的公益性( 正外部性) 的承认和对上述经济学原理的遵从。
( 二) 弥补幼儿教育市场的缺陷 供需双方及其市场交换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决定了市场机制对幼儿教育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
政府必须运用各种手段, 尤其是经济手段加以调控, 以弥补其不足。
1.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幼教市场问题。
人们往往认为自由市场是一个平等交易的市场, 依*自由竞争必然提高产品质量。
但事实并不必然如此。
当买卖双方拥有的信息不完全对等时,交易其实是不平等的。
因使用不对称信息理论对市场进行分析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三位美国教授发现, 现实生活中市场主体( 买卖双方) 不可能占有完全的市场信息。
信息不对称必定导致信息拥有方为牟取自身更大的利益而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
而且, 当卖方比买方拥有更多的有关产品的信息时, 低质量产品将会驱逐高质量商品, 使市场上的产品质量持续下降, 出现所谓“ 劣币逐良币”现象,与此同时消费者对市场的信任也被摧毁, 最后导致市场萎缩, 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下降。
幼儿教育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相比, 更可能存在着服务的提供者和购买者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因为幼儿家长往往缺乏专业知识, 无法分辩托幼机构的质量, 容易受供方夸大其词的宣传和一些表面现象的诱惑, 加上不易把握整个幼教市场的情况, 使得家长们难以做出理性的选择, 高价并不一定能够换得真正的高质量。
特别是, 虽然较之以后的任何一个教育阶段,幼儿教育投资的效益最大, 但与其他教育阶段相比, 其投资收益( 特别是作为人力资源的投资收益)一来比较隐讳, 不易察觉; 二来具有“ 长线性”和“ 融合性”特点, 其效果往往要20 年后才可能显示出来, 而且往往又和后续阶段教育的效果融合在一起, 若非专门研究, 往往难以单独显现。
这些特点都会直接影响家长对幼儿教育价值的判断, 从而影响他们的选择行为。
许多调查表明, 家长对幼儿教育的热情尽管很高, 但真正落实到经费投入上, 其热情还是普遍小于其他学段的, 而对其价格的敏感性却普遍高于其他学段。
总体来说, 便宜、方便、近距离是许多家长选择幼教机构的主要原则, 质量实际上往往是被忽视的。
目前在我国, 一些非法幼儿园屡禁不止, 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低质低价园挤压价格合理而质量较高的幼儿园的情况, 究其原因, 主要是存在着这样一个仅关注价格而忽视质量、仅要求看护而忽视教育、对质量优劣缺乏判断能力的买方市场。
2.幼教市场不能满足对教育公平的诉求。
公平是处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所应遵循的合理原则。
在经济学范畴内, 公平问题的核心是资源配置问题。
教育公平的核心一是教育机会均等, 二是教育选择的自由, 即“ 资源分配的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不可能由教育市场实现, 因为市场遵循的是私人利益驱动下平等交换的机制。
换句话说是按质论价, 优质优价。
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 这种投资显然要受到每个家庭现有经济状况的制约。
贫困家庭往往缺少投资来源, 导致其子女没有机会接受或不能接受优质教育, 从而影响今后的学习与发展, 形成一代贫困、代代贫困的恶性循环。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在分析贫穷的原因时指出“: 收入的差别最主要是由拥有财富的多寡造成的。
⋯⋯和财产差别相比, 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
⋯⋯较低层的或工人阶层的父母常常无法负担子女进商学院或医学院所需要的费用———这些子女就被排除在整个高薪职业之外。
”其实, 贫困家庭和富裕家庭子女的教育机会的差别, 并不仅仅表现在对高等教育的被迫“ 选择”上, 而是从幼儿教育时就开始了。
这显然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
不仅如此, 教育机会不均等也是有悖于效率要求的, 贫困家庭的子女可能会因为缺乏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而使其聪明才智无法充分发挥, 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政府从再分配的角度提供教育, 参与人力资本投资, 那么, 将有助于提高公平程度与效率水平。
政府的干预是维护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手段。
以往, 教育公平( 首先是教育机会均等) 的概念往往被用在义务教育阶段。
但近几十年, 这个概念已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 因为这才是人一生的真正起点。
三、增加财政投入———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建立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是基础,教育公平是起点。
在完全的教育市场条件下, 人们接受教育的差距对应着收入的差距。
家庭收入直接影响受教育机会, 受教育机会通过影响人的发展进而影响家庭收入。
这样一来, 贫富差距上的“ 马太效应”可能无限制地循环下去, 恶化社会的利益格局, 埋下城乡、地区、阶层间矛盾、紧张、冲突的隐患, 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
就当下而言, 在我国独生子女占大多数的现实中, 一个幼儿至少牵动3 个家庭6 个大人( 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的心。
据统计, 2003 年我国学前儿童( 3~6 岁) 约有5106 万, 那就至少涉及到3 亿多成人。
幼儿教育是一项最具有社会公益性、最直接体现“ 三个代表”思想的一项“ 民心工程”!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幼儿教育的作用必须重视, 幼儿的受教育权必须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加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 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宪法》和《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 体现了对儿童和人民群众的关爱。
在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基本达到、公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 我国幼儿教育体制改革应该怎么改? 制度创新应该如何体现? 我国幼儿教育发展的合理走向应该是什么? 我们认为, 我国以往幼教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幼儿教育经费整体投入不足,有限的幼教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平, 效益不高。
在国家整体投入做到逐年增长, 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发展幼教, 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 资源分配不公平、效益不高应该成为改革的主要方面。
资源分配不公平、效益不高的问题涉及到投资体制问题。
应该承认, 我国幼儿教育投资体制( 仅仅投向公办幼儿园) 是存在问题的。
这或许有其历史的合理性。
但发展到今天, 这种投资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来越明显, 因此改革是必须的。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常讲“ 存量不变, 增量盘活”, 对幼教体制改革有一定启示。
我们建议: 1.国家投入的公办园应切实发挥示范、培训等多方面作用, 让国家财政投入通过直接和间接多种途径使更多儿童受益。
2. 作为单位福利的企事业幼儿园从单位剥离出来之后, 应该转为社会福利, 国家在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时, 应在社会福利系统中考虑用适当的方式将其加入。
3. 增量部分面向弱势群体, 因为大量研究表明, 面向弱势群体的幼儿教育投入效益是最高的。
国家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 优先在农村、边远地区及社会处境不利人群集中的地区实行学前一年义务教育, 待条件具备后逐渐扩大至全体儿童。
谈谈你对高等教育现状的认识
参考一下 1 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意识,提高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材料三 学习的收获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同样受法律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年龄虽小但同样享有人格尊严,学校或教师不得对其人格进行侮辱或诽谤。
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发生违纪的情况时,少数教师会粗暴侮辱、厉声训斥,甚至体罚或变相体罚,这些都是不尊重未成年人的行为。
再联想我自己平日的与对学生的教育方式与上文提到的现象相似之处,令我不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这是在违法
要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得到保护,必须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问题提高到法制的高度来认识,并自觉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
我经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联系学过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我认为教师在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方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
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
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
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
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错误的未成年人,教师更应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鼓励和帮助他们改进。
未成年人在受到尊重的集体中生活,才会体会到受人尊重和尊重他人的价值,长大以后,就容易成为自立、自强、有道德、守纪律的人 材料四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感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空前的事业. 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实施这些法律,能够帮助未成年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有利于先进生产力和发展,对于确保国家,兴旺发达具有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成长受到社会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深入事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用未成年人喜文见乐的,多种多样的方式,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帮助他们树立为人民的思想.要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观念,促进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形成.要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 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象厅、非法盗版出版物散步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家长、社会对此反映强力.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一手抓文化市场的管理,一手抓活动场所的建设.针对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而网吧经营次序混乱的现象,有关部门要对网吧加强管理.地方人大可及时相应条例,以规范网吧经营次序.要建设好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所、公园等场所,应当优先成为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教育是培养“四有”新人的主要途径,要充分保证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提高教育水平. 10年来未成年人教育事业发展很快,求学机会空前增加,教育质量大大提高,但还有一些农村义务教育率有所下降,贫困地区未成年人失学,特别是辍学现象还比较严重;中小学生有很多闲暇时间,但效外活动场所设施严重不足,形式单调贫乏;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子女,有的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关方面抓紧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着力做好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工作.像离异家庭里的、残疾的、失足的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给予特别关注.要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上学有着落.对立异家庭,要减少家庭破裂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残疾未成年人,要在人格上予以尊重,妥善安排他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他们自强不息;对失足未成年人,要立足于教育、感化、挽救.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变. 此外,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权工作决不能放松.一方面要使未成年人投诉有门,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自护教育,引导他们学会依法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各及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在农村、乡镇等一些薄弱地区和城市中的流动人口中,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对制黄等毒害青少年、绑架和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继续开展好希望工程等群众性活动.家长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熏陶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方式.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责教育,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发展.新闻媒体也要为营造人人爱护未成年人、个个帮助未成年的舆论环境多做一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