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犯罪案件审判管辖的现状是什么?有哪些情况?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院之间即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之间在审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由最高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及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审判级别管辖的规定,有这样几个特点:1.既考虑案件的性质,也考虑刑期和社会的影响。
2.绝大多数案件的第一审由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而且主要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3.只对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而对其他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则比较概括。
4.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
对你移送司法机关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要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
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察委负责调查取证,证据充足,事实清楚的可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是对是错
错的。
应该以监察机关为主,其他机关予以配合。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案件与那些配合
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
《监察法》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宪法条文第一百二十七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防止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只要看检察院公诉是否一起进行,一起公诉就一起审判。
否则就分别起诉、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