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避免医疗纠纷的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落实我院《中医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我科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开展了医务人员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
此次活动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提高全科职工的认识,坚持抓落实求实效,使全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现将我科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普法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治国方略。
卫生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管理,依法执业,减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就医质量和就医安全。
我院在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的同时,不断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言行,积极开辟“急救绿色通道”,努力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此次活动已被我院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为了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科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且明确科主任为科室法律法规学习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院科两级普法网络。
三、此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内容丰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对与医疗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科室还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
我科于1月6日起多次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均参加学习,学习结束于1月30日进行了考核。
此次活动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通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医护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治安防范意识及自觉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使更多的医务人员成为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法律知识丰富的人员,为加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提供了条件,进一步强化了医院管理,使科内出现了安定团结、稳步发展的大好局面,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当前,虽然我科在本次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活动中做了相当多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发扬成绩,纠正存在的不足,继续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把医院管理质量和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长久地延续下去。
如何防范和处理医患纠纷
法律的视角谈解决医系中的医疗纠纷问题的论文如下: 立节。
首先,应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
医患纠纷具有独特的、专业的特点,完全可以制定一部专门法来规范。
其次,应加强医疗事业立法。
通过立法来规范医疗事业体制已经成为迫切之需。
此外,还应不断完善专家鉴定人员出庭制度和建立相关规范鉴定活动的法律。
“鉴定”在医患纠纷诉讼中扮演了非比寻常的作用,理应有公平、公正、公开的鉴定才可以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
执法环节。
有了比较健全的法律,如何发挥其作用就是重中之重了,“医患纠纷”的特殊性决定了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其独特的要求。
推行专门司法是重要的措施。
与经济类,知识产权类案件相比,医患纠纷类诉讼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是涉及人身损害的,公平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遭到了损害,应该培养一批有一定的医学素养,又有能力从事审判工作的专门的司法人员,或者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吸收相关医疗专家作为人民陪审员。
此外,还应缩短诉讼时间。
法制教育。
医患纠纷存在一方面是法律及其它制度不建全,但深层次上,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民在法律的态度上存在问题。
医务人员不了解法,没有严谨的法律意识,在医患纠纷出现的早期不按规定程序处理,采取隐瞒事实,篡改原始资料等方式,试图撇清关系,逃避责任。
而患者市场漠视法律,在与医方产生一定矛盾的时候采取暴力、殴打、辱骂、威胁医务人员的方法来试图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守法主体普遍缺失法律意识的时候,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没有了施展的余地。
诚然,自古以来长期形成的以德治国,以人治国的思想根深蒂固,影响了法制教育的过程。
只有当人们真正理解、信仰法律的时候,理想的法治国家才能实现,法制教育的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
医患纠纷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有其独特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应该理性分析原因,寻求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创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保护自身的生命健康权。
求民事诉讼法心得体会
每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
这一研究对象是由本学科自身的特殊性决定的。
同样,民事诉讼法学论文的写作也具有其特殊性,同学们只有紧紧把握它的特点,灵活运用写作方法,使用规范的语言,才能写好民事诉讼法学的论文。
一、民事诉讼论文的写作 (一)民事诉讼论文题目的确定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课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如价值论、目的论、诉权论、程序保障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等;(2)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和具体理论,如当事人、管辖、举证责任、审前准备程序、简易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等;(3)民事诉讼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如民事诉讼与仲裁、公证、调解、和解的关系。
由于文章的篇幅有限,选题切忌过大过空。
论文的写作毕竟不是教科书,要求面面俱到。
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掌握的资料等因素来确定论题。
论文是对自己观点的一种陈述,所以要言之有物,在某一方面要着重一点论述开去,这样才能获得一篇有深度、有力度的优秀论文。
在浩瀚的法律知识中只要选取其中的一朵浪花就能折射出太阳的光芒。
如有关执行方面的论文就可以有很多的写法,比如:完善我国强制执行法的探讨;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等等。
下面推荐一些常见的民事诉讼法学的论题,以供学生参考和借鉴:(1)基本理论的探讨,如诉讼公正与效率的探讨,法官独立审判的理性思考,论司法公正,诉权之保护,民事诉讼处分原则重述;(2)具体制度和具体理论的探讨,如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基本问题,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论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的若干问题,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之关系,我国民事举证制度的完善;(3)对民事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的探讨,如论仲裁与诉讼,论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二)民事诉讼论文写作中的常见问题 针对同学在民诉论文写作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期望在以后的论文写作中能够有所帮助。
1.文不对题。
有些同学虽然选择了一个小题目进行论述,但是却要面面俱到,与主题相关的内容却仅占一小部分,或者干脆没有论述自己的观点。
这样显然离题了。
例如题目是“法院调解制度改革构想”的论文,有些同学论述的小标题如下: (1)法院调解的定义;(2)法院调解的性质;(3)法院调解的特征;(4)法院调解的优势。
对于阐述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论文,上述论述显然有些离题太远,应该适当介绍后,分清主次,重点阐述文章观点,采用下列下标题进行论述,主题更加突出:(1)法院调解制度概述;(2)国内外相关制度的比较;(3)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弊端;(4)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需要明确的是,论文与教科书不同:首先,教科书的对象是学生,而且大部分是对某一问题一无所知的学生,因此对问题的阐述需要一层一层的面面俱到。
论文的读者是对某一问题的基本内容有一定了解的人,此时作者的任务并不是在普法,讲基本的理论,而是要深入到的某一问题的探讨中去。
其次,从方法上来说,教科书以阐述为主,因为教科书的主要目标是将问题解释清楚;而论文则应以论证为主,作者要发现问题,并以论据来论证作者的观点。
2.在文中经常采用第一人称或者加入谦虚的话及加入让老师指正的话语。
有的学生在论述自己观点前总是加上“由于自己水平或者篇幅有限??”或者“下面,我也来谈谈自己的看法”之类的赘话。
其实直接阐述就行,需要指明是作者的看法时,可以用“笔者认为”的说法,但不能滥用。
有的同学在文中加入谦虚或者请老师指正的话,如“本人功底浅显,请老师不吝赐教”等等,这种话语不应在民诉论文的正式写作中出现,需要类似的沟通的话可以另外附上字条。
3.直接引用法规的简称。
有的同学在第一次引用法规时就用简称,这样不规范。
应当在第一次引用时用全称,然后注明以后的简称。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在此以后再出现该法时就可以用《民诉法》这一简称了。
4.民诉论文的写作方法运用不当。
有的同学在论述时不能很好地运用论文的写作方法,造成论文就像课堂笔记或者论文提纲。
论文的写作应该有理有据,不能像光有骨头没有血肉的大纲。
举例:一位同学在其论述执行一文时,其中一个小标题是这样阐述的: -“(一)执行的定义、性质与特征1.执行的定义(一句话)。
2.执行的性质(一句话)。
3.执行的特征。
” 正确的论述应为:“关于执行权的性质,学者们各有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有的认为??笔者认为??理由如下??”。
5.不注明引用文章的出处。
注明出处的作用有二:一是版权问题,否则无异于将他人的智力成果据为己有;二是可以使文章更加具有权威性。
在民诉论文中注明参考文献,可以表明作者是在阅读了大量的文章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的,同时也可使文章的论据更加真实。
6.局限于论文标题,就事论事。
同学们在论文写作中还容易局限于论题的字眼,就事论事。
例如,题目是“执行难的原因和对策”的论文,有的同学认为题目就是原因和对策两方面,结果在论文中就写了这两个方面。
这种写法忽略了论文写作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提出问题;第二层,分析问题,主要是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症结或弊端;第三层,解决问题,也就是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改革和完善的建议、得出文章的结论等等。
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对于此篇论文来说,作者首先应该对执行难进行概述,然后再论述原因和对策,这样才称得上是一篇结构完整的民诉法学论文。
7.没有灵活掌握民诉论文的写作方法。
大多数同学在选定论文题目后,不知道如何展开论述,阐述自己的观点;有的同学在论文写作中甚至迷失了自己的写作方向,也就是说,一味的陷入材料的堆积中,找不到论文写作的重点了。
针对民诉法学的特殊性,下面就推荐几种在民诉法学论文中经常运用的写作方法。
(1)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
民事诉讼法是民事程序法,它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十分密切。
民事诉讼法是保障民事实体法顺利实施的工具,而民事实体法中包含许多民事程序法的规定。
同学在论述一个民事诉讼法学的论题时,就可以把程序法和实体法结合起来考虑,一方面可以使论文更有深度,另一方面,也使论文更有生命力,富有实践指导意义。
(2)比较的方法。
有比较,才能有鉴别。
对民事诉讼法的研究也是如此。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片面的强调国情差异而不予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是不合时宜的;片面的强调外国的优势而忽视本国的国情也是行不通的。
比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与中外历史上的民事诉讼法相比较;二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其他各国的民事诉讼法相比较。
比较的内容可以归为以下几类:一是与大陆法系国家比较,其中以法国、德国为重点;二是与英美法系国家比较,以英国、美国为重点;三是与原苏联和东欧各国比较,苏联是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比较不是泛泛的进行资料堆积,而是要选取对阐述观点有用的资料进行比较,为后面论述自己的观点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而可以顺利的推导出文章的结论。
(3)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民事诉讼法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主要对象。
民事诉讼法是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法律,这就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法学。
“纯理论、纯抽象意义的问题考察,终归还是缺乏现实基础的照应。
因此,失去了在现实,尤其是在法律操作层面上的生动活泼,由此也影响了程序法的应有魅力。
今后的新学问必须彻底否认抽象论的意义,将基础立在具体性之上,并导入更为经验主义的手法开始这样的工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然产生许多新的民事法律关系,新型的民事、经济纠纷也在不断涌现。
由此产生的诸多诉讼实践问题都是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对象。
同学们可以以此作为论文写作的突破点和重点。
比如,现有的民事审判程序是否已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有哪些方面尚需进一步改革,民事诉讼面临哪些新情况、新问题等等。
例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市场垄断等一系列新的问题出现了,为了解决中国社会现存的实际问题,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对一般民事活动行使监督权的问题就突显出来。
笔者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探讨我国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出改革建议。
这样写出来的论文就会有理有据,既有理论深度,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4)思路开阔,触类旁通。
现代社会中,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传统学科的分割界即将消除,不同学科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将会融合成一个完整的科学知识体系。
了解边缘学科的知识,可以使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视野更加开阔,分析方法更加多样化。
例如,民事诉讼的基本价值中就引入了经济学中的概念——效益,并且已经得到了民事诉讼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认同;对于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研究就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真理的相对性原理。
二、民事诉讼论文的答辩 民诉论文答辩阶段也是让许多同学摸不着头脑的事情。
因为平时接触的少,所以对民诉论文答辩不知道如何准备,造成了答辩时心理紧张,影响了民诉论文的成绩。
下面我就着重论述一下同学们应该怎样有效的准备和应对民诉论文答辩。
(一)民事诉讼论文答辩的准备 民诉论文答辩是对学生的论文进行的一种口头测试方法,所以学生对答辩的准备就首先应该以论文为根本。
熟悉自己的文章,对于文章的整体结构,文章的主要内容都要了然于胸。
但是不要死记硬背,而是应该真正掌握自己论述的内容,知道其之所以如此的原因,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
然后,在这个坚实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涉猎相关的知识,拓宽视野。
例如,对于探讨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论文,就需要掌握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现状,存在哪些弊端,应该如何进行改革。
由于民事再审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裁判再次进行审理,所以相关问题有既判力,民事程序的安定,法院的权威性等等。
(二)民事诉讼论文答辩的进行 1.答辩老师针对民诉论文经常会提问如下一些问题,“请简述你文章的主要内容”,“请简要回答文章的主要观点”,或者针对你文章的某一部分进行提问,但都是以学生的民诉论文为依据发问的。
2.同学在答辩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言谈举止要大方自然,努力控制自己的紧张心情。
对待答辩老师要有礼貌。
答辩其实就是向老师做的一个口头的论文报告,所以只要自然的把自己的观点、理解表达出来就行。
(2)回答答辩老师提问一定要有针对性,简明扼要。
因为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最多十分钟左右,而答辩老师最少三个人一组进行提问,所以同学的回答只要把民诉论文大的纲要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就行。
回答切忌罗嗦,生硬的背诵。
答辩进行中,学生可以拿着自己的民诉论文或者准备的相关草稿。
这样也是为了使学生更加自然表达自己的观点。
(3)对于老师提问的和民诉论文相关的问题,学生如果不知道的话,应该怎么办?建议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首先应该沉着、冷静。
老师的提问肯定是从民诉论文引申出来的,所以尽快找到民诉论文的知识点。
其次,心里要明白老师提问的目的可能是看看你的知识面,要听听你自己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或者说你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最后,大胆的说出自己的看法,礼貌地和老师进行探讨。
许多法律问题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定论,所以千万别紧张,沉着应对,一定会取得不错的答辩成绩。
总之,一篇优秀的民诉论文应该结构完整,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性强,还要有规范的注释和形式。
同时在答辩中学生要言之有物,条理清楚。
如何运用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来预防医患纠纷1500-2000字论文
合情合理、讲求诚信、按照医疗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关键是要有严格的监督机制。
有法不依、靠关系隐瞒事实等,应负法律责任,医患关系紧张状态才能真正解决。
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应当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医疗护理纠纷已成为当前医院管理的难点,有时甚至严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所有的医疗部门都深刻认识到高品质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是赖以生存的基础,安全质量管理是当前医院服务质量管理的主旋律,是代表医院质量的高水平和目标。
21世纪是一个安全服务质量的世纪,也是医疗安全质量竞争的世纪。
护理工作尤为重要,本文列举了在护理工作中容易发生的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为护理工作人员共勉。
1提升护理服务理念,加强法律意识,转变观念,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文化及法律意识的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
过去医家至上的观点已不适应当今医疗市场的发展,病人至上,以病人驱动为导向,使需求者满足才是医院发展的关键。
特别是2002年新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司法解释公布后,为了减少护理纠纷,护士就必须适应新形势,加强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转变观念,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服务竞争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护理人员在医疗护理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增强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
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以质量为核心,防范医疗差错、纠纷的发生,才能在病人安全的同时自己安全,保护病人的同时也保护了自己。
护士长日常的例会和质量检查中,必须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法律意识结合起来讲,时时刻刻绷紧法律这根弦,在技术操作方面,加强正规操作,严格“三查七对”制度。
2加强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 重视第一印象,建立良好关系。
人际关系中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起着先入为主的作用,护理人员要为病人创造整洁、安静、温馨的病房环境。
护士的仪表和举止,不仅体现自身的素质和精神面貌,也影响着病人及家属的情绪。
所以要求护士仪表、接待语言和流程的规范。
接待病人时起身迎接,主动问好,自我介绍。
增进护士的沟通技巧,消除护患纠纷。
护理人员与病人没有沟通就无法评估病人。
无法收集有效的资料与信息,无法发现潜在的护患矛盾。
因此,在护理工作中,要求每一位护士都应熟练掌握沟通技巧、语言艺术,用通俗、清晰、符合个性化的语言进行健康卫生宣教,认真倾听患者的意见,该向病人解释、说明、交代的话一定要详细说明,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带来麻烦,影响工作。
通过有效的沟通,给病人更多的关爱,取得病人的信任,了解其心理活动,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手段和护理措施,使病人心情舒畅,配合治疗护理,早日康复。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提供查寻帮助,化解因费用误会引发的护患纠纷。
3适应新的管理模式,以病人需求为导向,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在诸多的医疗纠纷中,大多数是由我们的服务态度不好及服务质量不高引起,从接诊到出院,病人接触了众多的护理人员,如果在这些环境中,由于服务态度的原因,引起病人的不快,就把病人推向了对立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就得不到病人的谅解,病人就会抓住一个环节不放,发生一些不必要的护理纠纷。
如遇上一个急诊病人,在急诊中或挂号、收费中发生的不快,或在抢救中有的护士态度木讷,操作缓慢,没有紧张有序的工作,在这个病人抢救不成功时,这些都是发生护理纠纷的导火索,因此,在工作中必须热情服务,以病人为中心。
4认真书写护理文件 对危重、一级护理、大手术后病人使用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书写,二、三级护理病人使用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
记录内容:取消整体护理中的入院评估、护理诊断、护理主观资料。
记录内容针对性地记录病人自觉症状、情绪、心理、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病情变化症状、体征、记录化验的阳性结果,护理操作的内容、时间、关键步骤,记录临时给药药名、剂量、服药后反应,记录病人有症状时的处理意见,记录护士向病人宣教和告知的内容,对有创伤性的护理操作,不管病人是否选择做都要在有关记录上签名以示知情同意。
5加强护士专业理论及技术的培训,努力提高其专业水平 鼓励护士通过不同渠道进行岗外培训,如外出进修、自学考试、成人高招考试等,搞好护士继续教育,根据每个护士的情况,因人施教,按层次培训;对年轻护士除了护理部培训外,科室每月强化培训,最后经过考核,人人过关;对年长护士,除了加强专科知识培训外,科室注重发挥其临床经验、专科理论丰富等作用,安排高年资护士为年轻护士进行讲课、技术操作示范,帮助年轻护士的专科水平的提高,达到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
如我们科近2\\\/3护士都取得了本科学历,1\\\/3的护士都去北京协和医院、阜外医院进修学习过,把心内科护士培养成业务素质高、技术操作娴熟的专业型护理人才,是防止护理纠纷的技术保证。
6加强护士的责任心,增强服务质量意识 经常组织护士学习其他领域成功的服务理念,如海尔、沃而玛集团等,增强几个意识,即服务、质量、竞争和危机意识,创造自己的品牌。
为此,科室开展了“爱心天使”、“争创服务明星,打造服务品牌”等活动,在活动中评选出来的先进护士给以奖励,颁发证书,并将带有“爱心天使”字样的胸牌挂在先进护士的胸前。
同时,科室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对于是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了事的人,经过调查核实,调换岗位。
将那些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护士安排在重要的岗位,每月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奖励。
7加强护士长的管理工作,减少纠纷 护士长是科室护理工作开展的主要组织者、监督者和决策者,也是决定科室工作质量的关键。
所以护士长要做到以下几点:(1)每月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让病人评出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护士,最满意的护士给予表扬和奖励,最不满意而且遭到病人投诉的护士,影响范围小、较轻者,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影响较大、性质严重者,在科室会上做检讨,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当月奖励。
(2)每月征求科主任及医生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护士长抽时间向经常接触的兄弟科室了解我科护士的服务质量,适时进行总结。
(3)正确管理好病人的各种用药,对于病人治疗用药要严格把关,要建立登记本,对药名、剂量及数量详细登记并保留备查。
对贵重药一定要让病人清楚地知道用药情况,让病人相信医务人员,减少纠纷。
(4)成立科室护理质量检查小组,经常组织大家学习安全质量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质量自查,每周三进行质量讲评,围绕医疗护理安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将一周来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讲评。
护士长每天检查各项护理工作,重点检查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抢救器件、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在对病人实施治疗的过程中,除了有过硬的技术外,还应有护理纠纷防范的能力,更好地为病人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