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当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2017年公务员初任学习心得
你好,一、初任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和具体能力。
作为一名初任的基层公务员,必须要不断提高科学判断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从而加强自身的基本素养。
基本素养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作风、品德和心理等方面,这其中最首当其冲的是政治素养。
它是我们综合素养的核心,特别是我们社会保险工作更要注重干群关系,这是我们从事的工作职能决定的。
一切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
在今后工作中,真正体现职业理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正确政治方向。
心理素质也尤为重要,在基层行政的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梳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情操和开阔的心胸,锻炼坚强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保持乐观开朗的性格,鉴定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意识。
同时,作为公务员还应具备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团结能力、组织群众工作的能力、洞察问题和解决矛盾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总结调研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今后成长发展的突进。
任何个人的成长和发展都缺觉与自身努力、环境的影响和善于扑捉机遇等综合因素,在这些因素中,最根本的是内因,也就是自身的努力。
而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提高自己,我觉得首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
学习是提高一个人能力水平的基础,作为学习型社会中成员,更需要不断学习。
在学习政治理论、现代经济知识的同时,要加强行政业务知识的学习。
学习过程中,要讲究科学的方法。
一要突出重点,学以致用。
二要带着问题去学,学以至深,不断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功底。
三要学习各方面、各领域的知识,不断丰富实践工作经验。
四要将所学的知识研究透、消化好,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将别人先进的做法和经验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二要磨练意志,增长才干。
基层工作条件相对比较艰苦的,作为我们这一批新招录公务员而言,要有经受困难和艰苦环境考验的思想准备和不断战胜困难的信心与决心,在困难和艰苦环境中磨练一直,增长才干。
行政基层工作是面向群众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和问题,我们都要将服务广大群众,为遵义市经济发展做贡献作为人生价值的体现和崇高追求。
第三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视为安身立命之本。
但丁也曾说过:“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永远也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
走上工作岗位后,我们会面临各种考验,这要求我们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握好自己。
要经得起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考验,同时要正确好同事间关系,摆正自己的位置,在大事上讲原则,小事上讲风格。
总之,作为一名行政系统的新任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公务员而努力工作。
谈谈关于中国公务员职务升降制度的看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职务升降制度,是公务员升职和降职的原则、标准、条件、方式、程序等方面规定和规范的总称。
它是根据党在新时期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家行政机关具体情况而建立的。
其主要特点有:(1)坚持了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强调公务员的职务升降要按照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决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既有政治立场、思想品质方面的规定,也有工作能力、文化知识、业务水平方面的规定。
为防止用人上的主观随意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还规定了比较具体的资格条件。
(2)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开放型的用人制度,它拓展了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突出了工作实绩,体现了群众意愿,强调要以工作成绩作为职务升降的主要依据,得到群众公认。
(4)强调了依法办事,加大了依法办事的监督检查力度。
既对职务升降工作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又明确了职务升降工作的纪律要求。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心得体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首先,认清突发事件的内涵。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它内涵包含了以下核心要素:一是突发事件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或社会性。
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要解决和应对的是“公共危机”,具有明显的“公共性”。
国家启动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应对突发公共危机。
二是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突如其来,如果不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危机就会迅速扩大和升级,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害。
三是突发事件具有危害性和破坏性。
危害性和破坏性是突发事件的本质特征,一旦发生本法所称的突发事件,就会对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应对不当就会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或社会秩序的严重动荡。
四是突发事件必须借助于公权力的介入和动用社会人力、物力才能解决。
公权力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公权力介入突发事件的应对。
其次,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应对突发事件,把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的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只有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意识,逐步把握规律,主动采取防范准备措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法的心得怎么写
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心得体会总结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大举措--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 张柏林 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我国50多年来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它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据宪法,结合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实践,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一、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标志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依法治国,一方面要求依法管理和监督各级党政干部,将他们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要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各级党政干部的行为,确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我国5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相对滞后,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
因此,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建设,实现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法管理、依法监督和依法保障,是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
(二)制定公务员法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深入,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
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治,致使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难以避免等。
为此,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要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
同时,其他党政机关参照试行。
10余年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1995年2月,中央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0年6月,中央批准并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02年7月,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04年4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这些制度。
各地围绕着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创造了许多新鲜的经验。
这一系列探索实践,为制定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打下了基础。
(三)制定公务员法是完善公务员制度的必然进程。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干部队伍,促进机关的勤政廉政,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0余年来的实践证明,公务员制度是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
(1)干部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
公务员制度的建立,既是干部分类管理的结果,也是推进干部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对于形成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
(2)凡进必考机制基本建立。
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994年以来中央党政机关共考试录用3.1万人,2000年至今全国各地共考试录用63万多人。
(3)考核机制运行良好。
自1994年起,各级机关每年都有98%以上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的奖优罚劣功能得到初步发挥。
(4)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推开。
各地各部门把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晋升工作中,为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从2000年至2004年底,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共有64.5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
(5)交流、回避制度初见成效。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90多万公务员进行了轮岗,有3万余人进行了任职回避。
(6)干部队伍的出口初步畅通。
退休制度正常施行。
从1996年到2003年底,全国共有1.6万余名公务员被辞退,3万人辞职,初步改变了能进不能出的局面。
(7)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1994年以来,全国参加各类培训的公务员超过了2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的基本素质。
(8)奖惩制度发挥有效作用。
通过对工作突出、业绩显著的公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公务员进行惩戒,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勤政廉政建设。
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制定公务员法十分重视,保证了公务员法立法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法研究起*工作从2000年8月启动,历时近五年,*案经过20余次修改。
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
公务员法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面智慧的结晶。
二、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及特点 公务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公务员法在制定过程中,贯彻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立法宗旨: (一)规范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遵循人事管理的一般规律,根据机关人事管理的特点,建构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使公务员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用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并建立健全保证其义务和权利落实的制度措施,促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和防止官僚主义,努力为人民服务;通过健全法制,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利和合法利益,使其不受侵犯,或者在受到侵犯时能得到有效的救济,以保护和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
(三)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公务员的素质与能力决定着党和国家的管理能力,决定着党的执政水平和国家的管理水平。
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都必须以制度建设作保证。
制定公务员法,就是要通过健全制度,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以科学的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
(四)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和进步。
公务员法的制定从我国国情出发,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强调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党政机关干部的统一管理,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把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不作政务类与业务类的划分,不实行两官分途。
三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不搞所谓的政治中立。
四是我国的公务员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不是特殊的利益集团。
三、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及发展创新 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
主要是两方面规定: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单项性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
公务员法在基本内容上,健全了干部人事管理的四个机制。
一是新陈代谢机制。
公务员法从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到出口都作了明确规定,严格进口,畅通出口,做到能进能出。
二是竞争择优机制。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录用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可以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实行奖励;考核不称职的要降职等,体现了优胜劣汰的精神。
三是权益保障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8项权利,专章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并明确任何机关不得擅自降低公务员的这些待遇,不得扣减或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四是监督约束机制。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的9项义务和不得违反的16项纪律,健全了考核制度、惩戒制度、辞退制度、领导人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作为对公务员严格监督的制度保障。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法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凡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范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扩大到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这样规定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
(二)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
公务员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按干部管理权限,将公务员分为领导成员和一般公务员;按任用方式,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有利于促进党政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服务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三)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的要求,公务员法改革完善了现行的职务级别制度,使职务和级别的关系更加合理。
改变了单一化的职务设置,为公务员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阶梯。
同时,扩大级别的功能,使得级别成为除了职务晋升之外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有利于解决挤职务这个独木桥的现象,有利于解决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职务晋升困难的突出问题。
(四)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务员法设专章对职位聘任专门作出规定。
实行聘任制可以满足机关对一部分专业性较强和辅助性职位人员的需求,有利于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降低用人成本,增强公务员制度的活力。
另外,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十多年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新成果的基础上,对一些制度作了较大的补充完善。
公务员法还创设了执行公务责任规定、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
四、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和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是中央着眼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并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二是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管理规范,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三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有利于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公务员队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四是公务员法的制定实施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
我们要抓紧时间,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使广大公务员认识到公务员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从而自觉地深入学习、积极宣传、全面贯彻公务员法。
(一)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公务员法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是新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广大公务员要把学习贯彻公务员法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原原本本地学习、吃透法律条文上下功夫,深入理解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全面掌握公务员管理的具体规定,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加强公务员法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为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制定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和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围绕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公务员法、实施公务员法、依法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务员法配套法规建设,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
公务员法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法。
公务员管理的一些具体环节还需要通过具体的配套法规来规范,要按照紧扣需要、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出台配套法规,健全公务员法律体系,同时做好有关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精心准备,努力做好公务员法的实施工作。
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对公务员法的实施步骤、实施办法以及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在新旧政策过渡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违规扩充行政编制、违规进人和擅自提高福利待遇等。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求是》杂志 2005年第20期
中国公务员制度从哪些方面进行完善
一、建立健全制度的运行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更新机制。
当前我国录用公务员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像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考核的结果缺乏客观公正性,不能作为奖惩的准确依据;现行的“低工资高就业”政策,不足以吸引社会上的优秀人才,而且工资内部结构也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公务员队伍的“进口”日渐扩大等。
有效改进这些状况,必须充分落实“竞争上岗”, 制定《考绩法》和坚持“因职求人”“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健全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体系,使得公务员的管理必须有法可依、用法律规范公务员行为、依法保障公务员的权益。
为此,提高立法层次,健全单项配套法规,成了公务员制度完善的首要前提。
建立系统完备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使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意义非凡。
而国家对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涉及职业、经济、政治、法律权益保障。
三、不断加强配套立法构筑整体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四、尽快制定出台《编制法》,使编制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五、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考录规定》,使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科学化。
六、尽快制定出台《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使公务员回避制度进一步法制化。
七、不断加强法律建设夯实反腐基础,进一步纯洁公务员队伍八、深化改革,尽快完成由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建立一个完善的、规范化的市场体系,使经济活动市场化,尽力削弱或消除权力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
九、完善监督体制。
腐败是权力的异化,绝对的、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十、道德制约手段主要有:(1)通过利益分析,对政府官员有无腐败可能作出判断,促使政府官员养成廉洁习惯;(2)通过新闻媒介等舆论作用对腐败行为形成强大压力以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3)培养广大公务员的廉洁意识,自觉形成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道德意识。
同时,由道德修养的加强进而建立广大公务员自觉自愿的政治责任感。
十一、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加强全体公务员法制教育学习,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国家实行公务员什么对公务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 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解读:公务员制度本身是整个干部人事制度分类管理的结果,把整个干部人事分为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
但是,公务员里面也要进行分类。
公务员法在总结暂行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总之,把聘任制作为公务员任用的补充形式,一方面可以满足机关对特殊人员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公务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怎么写结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两条防线 一是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党纪政纪和法律防线。
思想道德防线是首要的、基本的一道防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今年初,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强调指出,“反腐倡廉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进一 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经过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我们要充分认识构建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意义。
第一,要明确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目的和内容。
任何思想道德教育行为均有目的,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培养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阶段目的则是根据党和国家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具体形势和任务而培养能够担当重任的、具有高尚品德与风格的、高素质国家工作人员。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是根据其目的来设定的。
开展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根本目的,说到底,就是要使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在广大公务员中开展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
在当前,就是要着力抓好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行政道德教育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第二,要把握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和范围。
不言而喻,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但是,要真正实现公务员道德教育的高效率,就必须把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职业特征、不同岗位和文化层次的公务员的教育加以细化,改变过去那种无论是机关公务员,还是基层公务员,无论是处于领导岗位的公务员,还是普通公务员,从教育内容、方式到基本要求,都采取一个模式、“一刀切”的做法。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范围,不仅应包括工作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还应包括宿舍区和公共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
因为公务员的思想矛盾不是孤立存在的,业余时间和公共场所的问题往往来自正常工作之中,也往往直接或间接影响正常工作,所以政府部门的党、政、工、团组织都必须把视角放大一些。
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做好公务员业余时间以及公共场所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增强新形势下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要正确运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
为了提高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的艺术性。
要在继承过去好经验、好传统、好方法的基础上,从公务员的思想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新经验和新方法,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更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做好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密切结合业务工作,做好思想道德教育;要坚持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要坚持解决公务员的思想问题与解决其实际问题相结合;要坚持言教与身教相结合;要坚持民主、说服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努力把思想道德教育寓于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
第四,要充分利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途径。
要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进入头脑,就需要有效的载体和途径。
实践证明,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是辩证统一的,离开了有效的教育形式,教育的效果就不会理想;而如果教育形式能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那么教育内容就容易进入人的头脑,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们一方面要继承和完善过去那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形式,另一方面又要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加强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形式。
第五,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机构和队伍。
建立、健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运行机制,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机构、一支精干的队伍。
当前,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存在着多头领导的问题。
由于职能职责相互交叉重叠,更由于缺少一个权威机构来统一协调,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出现内容重复、都不负责的现象,约束性强的就认真做,约束性弱的就消极应付。
这种情况影响了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
为此,首先要加强对现有的宣传、组织、纪检、监察等专业教育队伍的建设,要针对这几支队伍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他们深入实际、多出成果积极创造条件;同时,又要使他们统一起来,构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队伍。
其次,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中的作用。
另外,还要充分重视和发挥社会业余思想道德教育队伍的作用。
第六,要制订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基本制度。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不是到出了问题时才能派上用场的“灭火器”,而是一项经常性、系统性工程。
鉴于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
要在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内形成一系列的制度,使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能够有效运转。
当前,至少有以下四项制度需要健全:一是公务员组织内部的民主生活制度;二是公务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三是公务员教育培训制度;四是公务员思想状况考评制度。
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含着多方面的要素,但以上几个方面是它的主体和主要环节。
只要这几个方面能够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作用,公务员思想道德教育就一定能够发挥其整体功能和效应,促进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