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
行动学习心得体会篇一:行动学习法心得体会行动学习法心得体会我有幸参加了市中青班举办的“行动学习法”的学习,随着老师的层层递进的讲解,我不仅饱餐了一顿学习经验的营养大餐,同时也让我的观念受到了一次强烈的冲击,下面谈一点自己的体会:“行动学习法”产生于50年代的英国,作为一种理念和方法系统,强调理论探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机结合,它是“做中学习”与“思考中学习”的结合。
行动学习不同于传统学习方法:前者注重边用边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后者注重先学后用;前者注重全面素质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后者重在知识拥有;前者围绕问题研究和解决学习,后者围绕学科知识学习;前者以学员为中心,突出学员的主体性,后者以教师为中心;前者围绕同一主题的持续学习,是“问题-反思与学习-行动-新问题-反思与学习-再行动”的过程,传统学习是不同主题的结合,是间歇性学习;前者与组织发展结合紧密,后者与组织发展结合松散;前者是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相结合,是具有承诺和责任的学习,传统学习缺乏激励。
我对其重平等、重实践、重反思、重互动、重分享的特点感受至深。
一、关于重平等,行动学习小组中是由相互平等的成员组成的集体,而不是由某个主要负责人或导师带头组成的。
在小组工作过程中,工作的重心将放在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和广泛提出-1-三、关于重反思,只要有工作,就必须不断学习;只要有实践,就必须不断反思。
反思对于寻找解决问题方法极端重要,反思是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
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
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教师们的认识,有利地指导了教师们今后的行动
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心得体会
雷锋钉子精神 雷锋参加革命后,很快认识到学习革命理论的重要性。
他把革命的理论当作“粮食、武器、方向盘”。
他说:“人不吃饭不行,开车没有方向盘不行,干革命不学习毛主席著作不行
”在学习上,他不仅有明确的目的,而且还非常善于学习。
当雷锋听到有的同志说工作这样忙,实在没有时间学习时,他便根据自己的学习体会,在日记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有些人说工作忙、没有时间学习。
我认为问题不在工作忙,而在于你愿不愿意学习,会不会挤时间。
要学习的时间是有的,问题是我们善不善于挤,愿不愿意钻。
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
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硬钻进去的。
由此看来,钉子有两个好处:一个是挤劲,一个是钻劲,我们在学习上,也要提倡这种‘钉子’精神,善于挤和善于钻。
”这就是人们广为称道的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
时间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公正、平等的,只是每个人在利用上有所不同。
对善于科学利用时间的人来说,一天可当成两天用。
雷锋就是这样。
在鞍钢工作时,他制定了早晨学一小时,晚上学到10点至11点的自学计划。
到部队后工作更忙,没有更多的学习时间,于是,他把学习的书本放在挎包里,人到哪里书到哪里,有空就看上一点,出车回来,他总是要挤出时间来学习。
熄灯号响后为了不影响其他同志休息,他就到工棚、车场、厨房、司务长的宿舍去读书,并且一读就是大半夜。
雷锋有时把灯拉到自己的枕头边,用报纸遮盖起来看书,正由于雷锋有这种挤劲,他读的书越来越多,知识越来越丰富。
在学习上,雷锋的确有一股“钻”劲。
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他都要千方百计把它搞懂。
如,他在学习毛主席著作中,总结了五步学习法:一是分析每篇文章对当时革命运动起什么作用;二是主席为什么分析这个问题;三是主席在文章中提出几个什么观点;四是主席的方法论是什么;五是联系个人写心得体会。
翻开雷锋读过的《选集》,几乎每一篇每一页都画了一些学习重点,边边角角上写着一些阅读心得或眉批。
在阅读《纪念白求恩》一文时,他在书上的批注达7处之多。
据统计,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共写了9本近20万字的学习心得笔记。
这些是他刻苦钻研革命理论的真实记录。
雷锋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更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来指导自己的行动。
他学习革命理论不是走形式、做样子,简单地背诵一些词句,而是努力掌握立场、观点、方法,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
他在日记中深有体会地写道:“我是在1958年夏天开始学习毛主席著作的,经过学习,提高了阶级觉悟,武装了头脑,增强了本领”,“我学习了《选集》一、二、三、四卷以后,感受最深的是,懂得了怎样做人,为谁活着……”雷锋给自己订了个学习公式:问题——学习——实践——总结。
由于他注意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得深刻,对党的纪律执行的自觉,对自己政治上要求严格,有力地加强了思想锻炼和改造,逐步成为一名具有高度共产主义觉悟和道德修养的战士。
科学的理论,是行动的指南。
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一定要善于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学习雷锋,发扬雷锋精神,就是要像他那样明确学习目的,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发扬“钉子”精神,善于挤和钻,真正掀起学习理论的新高潮,落实好用理论武装全党全军的战略任务。
学习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心得与体会
自己好好写吧,以下是注意事项和相关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应用于生活和工作中,用以说明事物、解决问题,使之变成生活的哲学、行动的哲学。
唯物辩证法是客观世界规律和人类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是原本深深植根于现实的活的哲学。
但是,在当代,许多人对辩证法的认识,停留在经过高度抽象形成的一系列概念、范畴、原理上。
辩证法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上,停留在理论中,专搞概念的演绎,死抠书本的教条,就会变成空洞的、枯燥的、僵死的东西,那就会陷入本本主义的泥潭。
只有使辩证法回到现实中来,密切联系实际的生活和工作,用以认识和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问题,才能显现其活的、旺盛的生命力。
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
有许多将辩证法运用得活灵活现的经典例子。
例如:“夏天有苍蝇、蚊子,但夏天能长出我们所必需的粮食和各种作物;冬天虽然少一些害虫,但冬天也不长庄稼,因此,谁也不会希望总是过冬天。
”道出了评价改革开放要看主流的道理。
又如:“按锁配钥匙,锈锁先膏油。
把思想问题比做锁,是先有锁,钥匙后配。
对很落后、难办的人,转化得有个过程,得先点一点儿油,慢慢再捅,不然不是把锁捅坏了,就是把钥匙弄断了。
”告诫人们做思想工作要尊重规律,要讲究循序渐进。
我们如果把唯物辩证法、群众的智慧和通俗生动的语言创造性地融合在一起,使他的思想和观点呈现出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如用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语言道出了许多深刻的辩证法道理,给人印象深刻。
比如: “下了高棋得意,下了臭棋生气,下了废棋不在意,其实废棋有时比臭棋损失还大,它耽误了许多时间和机遇。
回想一下,建国以来我们下了多少废棋
”又如: “自吹不好。
越吹越灰,越吹越飞。
八分成绩吹成十分,人们最多给你打六分;八分成绩只说六分,人们反而给你打八分乃至十分。
如果你不服,继续加大吹的力度,那么群众会只看你的缺点问题。
” 毛主席的《实践论》、《矛盾论》以中国化的语言讲马克思主义哲学。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使哲学深深扎根于人民大众的生活之中。
这些经典著作影响了中国几代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瑞环同志的《辩证法随谈》在把哲学通俗化、生活化、群众化上与以上著作是一脉相承的,读后令人耳目一新,深受感动。
人们长期生活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大量的工作经验和思想方法,对我们做好工作、加强修养、为人处事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比如:“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在方针政策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发展规律上找原因。
”又如:“看人必须抓住主要方面,看主要方面是缺点还是优点,既要看缺点对工作有多大害处,更要看优点对事业有多大用处。
就一般讲,要先看长处后看短处,发挥长处避其短处,在发挥长处的过程中补其短处;要先看优点后看缺点,在发扬优点的过程中克服缺点。
”再如:“高明的领导之所以高明,主要不在于他的脑袋比别人聪明,而在于他善于综合,善于概括,善于汲取更多人的实践经验和聪明才智。
”这些话读后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总之,可读性强的优秀的哲学普及著作。
会给指导人们如何社会与学习和工作。
学习卫生法心得体会
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连续监督的几点体会人大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一直高度重视监督职权的行使,多年来围绕着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监督实效为衡量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自1995年(以下简称)颁布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态度,连续13年对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力地督促了政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大提升了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在13年连续监督过程中,市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及十届、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文卫体委员会受常委会委托,在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有一些体会。
一、根据食品卫生问题易反复的特性,确定连续监督的工作思路委员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对监督项目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确定监督工作的思路。
对短期就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一次性的集中监督;对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则进行跟踪监督。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同时,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诚信意识不强,食品消费水平偏低、消费安全意识较差,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的应用带来新挑战等原因,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问题,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因此,委员会确立了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行长期抓、反复抓、连续抓的监督工作思路,13年来从未间断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这期间,常委会先后7次对本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分别在2003年和2005年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执法检查。
尤其今年是奥运筹备决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参与到奥运筹备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再次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列为重点执法检查项目之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二、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力求取得实际效果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委员会每年都会针对当前最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督促政府解决问题,分阶段地推动食品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如,1995年,国家在实施多年的基础上,制定并于10月份颁布了新的,而北京市只有一个试行的“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全市食品卫生工作处在较低水平。
夏季,委员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市集贸市场、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摊群、集体食堂、大型食品商场和副食品供应网点、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检查,力求摸清本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便对市政府及市卫生部门做好本市食品卫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为本市食品卫生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1996年,针对本市食品卫生实际情况,根据上位法,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对于新颁布的这两部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意识是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的首要任务。
委员会以检查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为重点,组织委员、代表进行视察,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使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
1997年结合执法检查组来京检查的内容,重点对当时群众反映较大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监督政府部门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998年,与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了问题突出的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情况,对本市小型餐饮业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差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促使出台了“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大规模地对本市的小型餐馆进行集中改造。
自此,常委会每年集中力量对餐饮业中的中小餐馆、工地食堂、送餐企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力求在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在1999年的跟踪检查中,代表们对本市的小型餐饮业在硬件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进步予以了肯定。
2000年,委员会针对多起集体用餐以及配餐企业存在的问题,以送餐业为重点,检查了“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的落实情况,确保中小学生及群体用餐安全。
2001年,市民对蔬菜污染和熟肉制品、豆制品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卫生问题反映强烈,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3个代表团和117位代表提出了食品卫生和生产安全食品方面的建议。
于是,委员会以日常食用蔬菜、豆制品和熟肉制品三大类食品的卫生状况为重点,对私屠滥宰、食品制售黑窝点进行查处,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自2003年后,本届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执法监督,标志着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检查进入新阶段。
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开展了对相应问题的综合治理,使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改进监督方式,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在监督过程中,委员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采取了执法检查与议案办理工作、委托执法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视察与代表持证视察相结合,政府部门自查与按要求整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基本每年都有新做法,不断推进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如,1995年,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文教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区政处、市公安局共同组成了市食品卫生检查办公室,组织委员、代表采取抽查、暗访和持证视察等方式进行全市大面积的联合检查。
1999年,针对食品卫生问题容易反复的特点,应代表要求,执法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被查单位、随意抽查场所的方式进行,使代表们看到了更多的真实情况,这有利于发现实际问题,使监督实效得到提高。
2000年,执法检查增加了与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扩大了检查覆盖面,使上下形成整体合力,加大了监督力度。
2001年,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监督对象是负责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检查工作从与政府部门联合进行转向监督政府部门执法情况,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对食品制售单位的日常管理,理顺了监督与执法的职责。
2002年,为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市人大常委会把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工作与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检查前一年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以及委托进行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统一领导,文卫体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农村委员会联合组织,形成合力,从多个方面共同推进首都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常委会委托部分区县按照一定专题,对本辖区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常委会全面委托十八个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检查重点,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尤其是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入地开展了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监督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对于很快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刻进行整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常委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政府部门限期反馈整改情况。
在2007年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全市有4家大学、13家中小学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平台上显示为D级,表示食品卫生不合格。
为此,当即要求市卫生局会同市教委对这17家学校食堂进行整改,并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则,坚决杜绝本市学校食堂出现D级,有效地提升了本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
同时,常委会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检查宣传报道组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并在网站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
四、实行综合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本届常委会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都是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市、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三个专题。
由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牵头,会同财经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具体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围绕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监管、餐饮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市政府贯彻执行及本市实施办法、、、《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并在执法检查的次年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检查,本届五年的连续综合监督,使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有了较大进展。
到2006年底,全市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20家,区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余个,消费者可对带有追溯码的产品进行查询,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0%以上,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年屠宰量占全市总屠宰量的79%,比2005年上升了20%,猪肉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部对本市连续5年的动态监督结果显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由2001年的40.3%下降到今年一季度的3%左右,生猪产品“瘦肉精”的检出率连续两年实现零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在全国37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2006年全市共监测抽查59大类550个品种的103691个样本,总体合格率达95.28%,其中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和豆制品等六类食品的合格率达95.78%;全面完成对全市35463家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个大项、67个小项的评审工作,目前食品卫生合格的C级以上单位已达91%;在供应全市35万中小学生营养餐的60家企业中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建立预防食物中毒保障系,与2005年相比,食物中毒起数减少12.8%,中毒人数下降42.9%,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物中毒。
在200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六部委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消费者满意度、食品检测和政府管理等三大类指标均名列四个直辖市之首。
经过多年的连续监督,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市场控制能力逐步增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培训效果评估的方法选择有哪些
培训效估的方一)效果评估的层面培训效果评估是培工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评估结果将直用于培训课程的改进和讲师调整等方面。
评估从四个方面考察。
第一层评估,反应层面。
这类评估主要是考核受训人员对培训讲师的看法,培训内容是否合适等。
这是一种浅层评估,通常是通过设计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行。
第二层评估,学习层面。
主要是检查受训人员通过培训,掌握了多少知识和技能。
可以通过书面考试或撰写学习心得报告的形式进行检查。
第三层评估,行为层。
该层关心的是受训人员通过培训是否将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绩效。
此类评估可以通过绩效考核方式进行。
第四层评估,结果层。
这类评估的核心问题是通过培训是否对企业的经营结果产生影响。
结果层的评估内容是一个企业组织培训的最终目的,也是培训评估最大的难点。
因为对企业经营结果产生影响的不仅仅是培训活动,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都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结果。
(二)选择评估的方法根据确定的评估目的和内容,选择评估的方法,对不同的培训可以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
通常情况下,都是在下年度的年底或者上年度的年初制定年度的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的内容。
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费用预算等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培训计划的时候就要明确培训效果评估的方法。
当培训活动结束后,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培训效果的评估。
培训评估的方法主要分成:1、受训人员对培训的反应、对培训的学习过程进行评
学习国旗法的心得体会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爱护国旗,敬畏国旗,就是保家卫国,维护我们历久弥新的民族尊严,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学习国旗法,让我们知道了国旗是有法律保护的,是有尊严的,绝不容许任何人的玷污,犯我国旗者,虽远必诛。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范文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
因此,现在又将“”改为了“”,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
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但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
新出台的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
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