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日记30篇怎么写
第一天的工作,庭长分派给我们两位实习生的任务是整理档案卷宗。
这是个枯燥的机械性工作,也可以说是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实习的必经科目。
说来似乎是很简单的归类,但每个卷宗都包括了立案审查表、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笔录、调解书或者裁定书、传票、送达回证等文书,要按照规定顺序放置,剔除不需要的文书。
由于老城法庭的案件比较多,因而工作量可以说是相当大的。
实习的第一天就在埋头苦干,时间悄然而逝,没有特别的感悟,没有动人的事迹,一切都非常的顺其自然。
能够尽快的融入庭室的工作,尽快进入角色,对我来说,是实习之初最重要的事情。
就这个意义而言,第一天,很是成功。
老城法庭是澄迈县法院的一个派出法庭,地方小,事情多,虽然分工不够明确,却也因此让我期望着能在短短的实习日子中学习更多的东西。
都说在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实习,学到的东西比较多,一点也不假,在农村地区,民事案件涉及的金额一般都不是很大,但这些案件却相对复杂。
农村人维持交际的很多东西是不能拿到纸面上的,有许多信任和道德观念而成的习惯作为基础,一旦这些习惯延续下来,但信任和道德破坏了,那么这些问题是很难拿出来被证明的。
生活事实更难恢复,法律事实更难认定。
这样的结果就是案件的高难度性和复杂性,并且其中纠缠了多种人际关系因素,盘根错节,难以理清,这实在难为法官了。
而曾庭长是一位十分有耐心的法官,他告诉我们在法院最常见的不是开庭,而是当事人和法官在一起聊。
法官要苦口婆心,说话要有理有据,让他们不断反思,最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是那么容易“驯服”的,很多该说的都说,该谈的都谈了,他们就不愿意配合,期望尽早拿到法院的判决书。
还有一些当事人之间积怨已深,打官司就是为了争口气,他们当然不可能同意调解。
这就要看法官的调解技巧了。
调解的方法技巧确实是一门学问,听说老城法庭的案件调解的成功率很高,也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看来我也能够借此机会多跟庭长和其他的法官们多多学习一些调解的技巧了。
第一天收获还是不少的,希望往后的日子能够继续加油,让这次毕业实习成为我本科学习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2014年5月9日星期一 提审今天是来到检察院的第三天,在大家看来繁琐的整卷工作是那么的无味,可我还在那有条不紊的干着,和我相处时间久的人都会知道,我这人不喜欢抱怨,一旦自己着手做了,不论是难是易都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完成它,也许你觉得我傻,可我就是这样的人。
科室里的人大约看出了我的脾气说要让我放松一下,决定带我去提审。
虽不是第一次实习,也不是第一次去提审,但是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兴奋劲儿。
还是像往常一样,提审前先仔细的阅读卷宗,拿到卷宗,看到封面上写着某某故意伤害,让我联想到也许是因为打架而被刑事拘留,可仔细阅读了卷宗却不然,明明是一起交通肇事案,怎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报请逮捕呢,于是我仔仔细细的抠着每一个细节,最终我发现在卷宗的最后附着公路管理部门的道路封闭通知,而恰巧这起交通肇事案就发生在这段封闭道路上。
于是我仔仔细细的询问办案人员这样定罪原因是否是自己认为的那样,结果是肯定的,可这样的案例在学习中却很容易被误导为交通肇事,虽然这两个罪名的惩罚程度相当,但这全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这么好的案例也许只能在实习中发现。
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报告,我是大一法学专业,不一定要给我范文,但至少请告知题目方向或思路
2010年暑会实践报告罗马法学家赛尔苏说过:“法乃善于正义之科学”,对于善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
甚至有人毫不夸张地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
对于一个法科学子来说,只是具备一定的理论功底还是远远不足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许许多多法律问题,法学不仅仅是一门科学,它更是一种技巧,一门艺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与积累经验,因而,对于我么这些整天呆在象牙塔的大学生来说,暑假的实践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抱着这样的信念,我于今年的暑假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实习之旅。
十天的实习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没有承担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却也坚守本职,努力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一年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做到将自己所学的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这十天里,我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和书记员工作人员求教,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学校所学到的知识,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落落大方,始终以学习的态度做人做事,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多次案件的开庭审理观摩庭审,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地了解了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庭审的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适用问题,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刑事诉讼的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
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
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
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这方面,我觉得我们学院做得非常的到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
在我旁听庭审是发现,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行为时并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违法行为,大多数的被告人对庭审程序以及自己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运用权力一无所知。
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
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
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
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
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
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
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
都说大学生对社会的认识不够,所学到的知识实践性不强,这回的毕业实习让我对这些说法有了足够的认识。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
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地帮助各位同事办案,发挥我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
我很感谢我们刑庭的黄刚书记员,正是在他的帮助和鼓励下,我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时间就能够独立完成各项工作。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
或许大学生活中的片段随着岁月的流逝难免被遗忘,但这段实习的日子相信仍是会记忆深刻。
法学是一个十分需要从实践当中汲取营养的学科,只有不断实践、从实践中不断摸索、进步,才能够真正了解这门学科的真谛。
而它所包含的范围又是那么的广阔,它所带来的影响又是那样的深刻。
最后,我要再次对我的实习单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致以衷心的感谢。
求法院旁听感想
书记员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审判质量。
做好书记员工作,不仅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还须具有严谨、敬业的工作作风。
我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前后经历了多年的艰苦磨练,现就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以及书记员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谈点个人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明确书记员的基本职责 书记员工作从收案、审理到执行,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
我今天与大家交流的重点是法庭审理阶段书记员的基本职责,其工作内容包括庭前工作、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和庭后工作三个部分。
(一) 庭前工作开庭之前,书记员要提前阅读案卷材料,对当事人的姓名、诉讼地位、相互关系、专用名词术语、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各方当事人的观点进行全面了解,并加强与审判人员的沟通,了解庭审重点、争议焦点,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环节等等,做到心中有数,为庭审工作做准备。
(二)开庭审理阶段的工作1、开庭时,书记员首先到审判法庭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两项:(1)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是否已到庭;(2)检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摆放准确,旁听席的桌、椅摆放是否整齐,法庭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2、审判长决定按时开庭的,书记员应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员、旁听人员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并安静后,宣布法庭纪律(或叫法庭规则);主持法官入庭仪式,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后,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应到庭人员的到庭情况,请审判长开庭。
3、法庭审判活动中书记员的工作主要是庭审记录和合议庭记录。
其中包括法官的审判活动、当事人及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出入庭及发言情况、审判长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的处理情况的记录及合议庭笔录。
(三) 庭后的工作1、没有当庭宣判的案件,庭后合议时要做合议庭笔录,交合议庭成员审阅后分别签名;2、协助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的制作不仅仅是审判人员的工作,同时也是书记员的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是书记员日后走向法官岗位必须具备的技能。
3、打印、核对、印制裁判文书并加盖公章、核对无异章。
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但要特别细心,做到裁判文书字迹清晰、正确,印章要工整。
在校对文书过程中,书记员应仔细校对文书是否存在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是否错误、合议庭成员名字是否用错、案号是否正确、涉案的数据是否正确、诉讼费各项相加是否准确、如有保全费用是否在判决书中有体现等等。
一份文书应多次校对,保证文书送达时没有错误。
4、裁判文书的送达:在判决书送达时要作宣判笔录及送达回证,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及上诉期限(一般在文书的尾部有交待)。
当事人到庭的,直接送达;对外地当事人要办理委托宣判、送达手续;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办理公告送达手续。
对这些常规性的工作,书记员要积极主动去做,对委托送达的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材料,要及时与受托法院联系,注意收集刊登公告的报纸入卷。
5、诉讼文书的立卷、装订与归档工作。
事实上立卷是从诉讼活动一开始就进行了的,随着诉讼活动的进行,各种诉讼书面材料都应随时整理。
诉讼活动一结束,就应当装订与归档。
凡已结案的卷宗,在材料齐备的情况下应及时装订。
整理卷宗时发现有小于A4纸张的材料要粘贴到A4纸上,所有入卷的材料均要求为A4纸张大小,凡有铅笔、圆珠笔填写的字迹或传真纸,都要复印一份放在卷宗中。
材料上的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均要取出,卷宗中不能有这些东西,否则会损伤卷宗。
卷宗以100页为分册标准。
归档时应填写归档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持相应的案件登记簿到档案室归档,档案室档案员在移送的登记表上签名,做到交接清楚。
对于上诉、抗诉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移送手续;凡上诉案件,在当事人交来上诉状时,均要求他注明提交时间、提交人。
书记员应及时将卷宗装订成册,在上诉人提交上诉状之日起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给被上诉人,并填写好上诉案件登记簿。
对于上诉案件要认真装订,并填写齐全,对于特殊情形(如超审限)应及时和审判员沟通,移送要将正副卷均移送,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立案庭,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在实际工作中,书记员除完成在诉讼中的基本工作外,经常要办理的事项有: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内勤工作;协助法官起草司法文书;在法官指导下调处轻微的刑事纠纷和简易的民事纠纷,调查较为简单的案件事实;法官或庭长、院长安排的有关审判事项。
二、精心制作诉讼中的各种笔录(一)庭审笔录。
庭审记录是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载体,庭审活动是审判活动最重要的环节,庭审记录是否全面、准确,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的优劣,甚至关系到裁判结果。
庭审记录质量的高低,不仅体现书记员个人业务素质的高低,而且直接影响着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关系着法院的整体形象。
一份好的庭审笔录,应该做到:忠实庭审活动的原貌,完整记录庭审全过程;准确、详实记录各方诉讼参与人的陈述、辩解、观点和意见;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清晰流畅、无错别字。
要达到以上要求,应做好下列工作:1、熟悉案情。
(前面已讲)2、掌握记录技巧,作到详略得当。
书记员不是录音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庭审中的所有发言都毫无遗漏的记录下来。
要善于分析判断诉讼参与人讲话的内容和真实意图,在尽量保持原貌的基础上对当事人的发言进行必要的归纳整理,对当事人重复的或与案件无关的发言要进行剔除。
这就需要书记员熟悉案情,同时还须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对于实践中,书记员在庭审时漏记的内容,要善于利用宣读、出示证据等空闲时间予以补记。
在笔录中应有体现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最后陈述、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字样,以体现程序的完整性,减少因程序违法而被二审改判的可能性。
对于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动作应记录在案。
对于当事人陈述的利率标准、本金及利息金额应准确记录,可以事先将已有的金额抄在空纸上,以便需要时可供提醒。
如证据较多,刚开始记庭审笔录时,可以将证据清单复印一份,供需要时抄写。
3、要提高语言文字水平,学会归纳、概括等技能。
由于受法律知识、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制约,许多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同样的内容,或陈述意见时混乱、零散,在记录时予以一定的归纳总结很有必要,这就需要书记员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4、要集中精力,进入状态。
5、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掌握法言法语。
书记员应掌握基本的法律术语,不应出现了低级性的失误,例如:把“检材”记成“检裁”,诉讼费的“预交”写成“欲交”。
6、掌握法庭记录的规律性。
庭审活动分为不同的阶段和环节,每一个阶段所要完成的诉讼目的是不同的。
书记员要分清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有针对性的进行记录,做到有的放矢。
如有的当事人不懂法庭审理程序,在陈述阶段就迫不及待的发表辩论理由,这时书记员只记录该事实陈述,对该辩论理由可以不记录。
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该辩解理由会在法庭辩论阶段再次出现。
(二)调查笔录。
在制作调查笔录时应写明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进行调查时应向被调查人或单位出示工作证,记录时首先在笔录中明确阐述,我们是巴东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现针对于原告某某诉被告某某××纠纷一案,有些情况向你(们)进行核实,希望你(们)如实阐述。
每次调查笔录都有一个或多个目的,记录时一定要将调查人亟待知道的事实或需要解决的程序问题明确体现。
笔录制作完后应交被调查人阅读,由被调查人和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合议庭(审委会)评议笔录。
在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时首先应将所有参加评议的人员名字、评议的时间、地点记录在头纸上。
评议过程中的笔录要注意把握三个环节:(1)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这一部分,均有审理报告,可以略记;(2)讨论经过,这一部分应注意记清每位参加合(评)议的成员的观点意见,如有庭长、院长参加评议的更应将他们的观点详细记录。
如果有反对意见,一定要将反对意见写清楚;(3)讨论结果,评议结束后详细写好评议结论,并及时请合议庭成员逐一签字。
审委会笔录应明确各审委会成员的意见,并准确写明审委会最终确定的结论意见,并及时请审判委员会成员逐一签字。
三、几点个人感受要做一名称职的书记员,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业务技能外,还应保持“三种心态”,树立“四种意识”。
(一)保持三种心态一要热心。
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书记员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如何,将影响到法院的整体形象。
因此,我在这方面特别注意,不论自己多忙多累,都要热情接待当事人和律师,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有一次,一位当事人因其在某石料厂的到期债权被扣留,多次到法院大吵大闹,认为法院处理不当,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解释,这名当事人最终表示服从法院的处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二要细心。
书记员的工作比较琐碎,但法庭工作无小事因此,任何一点疏漏都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
一个办案能力再强的法官,一个审理得再好的案件,如果因为书记员记录不仔细,笔录出现多处错误,如果因为送达的因素考虑不周全,程序上出现一点瑕疵,都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成果功亏一篑,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仔细、仔细再仔细。
在送达工作上,尤其涉及时限、期间和签收方面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
在作各类笔录方面,不仅要做到记录详细,更重要的是,听记要细心,做到心、脑、手合一,认真领会审判员问话的宗旨,围绕审判员的问话,提取当事人回答的意思。
在文书校对上,要逐字逐句地校对。
三要有责任心。
责任心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一个人哪怕再有才能,如果对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有责任心,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取得好的工作成绩。
书记员工作是琐碎的,特别是笔录工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它将接受历史的检验,来不得半点马虎,这些都要求书记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树立四种意识一是团队意识。
世上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
书记员工作同样如此,它要求书记员在工作中摒弃自以为是、居功自傲的作风,在工作中讲大局、协作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是服务意识。
书记员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务意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
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质量与效率,这就要求书记员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创新意识。
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给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就需要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自律意识。
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书记员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就要求书记员首先要增强保密意识,重视保密工作;在庭审中,书记员要保持中立态度,不能歪曲事实,主观臆断,确保庭审记录的客观真实。
以上是我的一些个人体会。
总之,做好一名书记员,要善于动脑、用心思考,不能主观臆断、胡思乱想;要手脚灵活、办事果断;要学会在该说的时候能言善辩,但同时又要学会在不该说的时候守口如瓶。
通过锻炼毅力、发掘潜力、自加压力、激发动力,轻松自如地做好本职工作。
历史难题
对管理员工的———沟通,讲究方式 在员工的管理中,易出现的问沟通不足或方式不对。
1、沟通是关注的表现。
沟通不足,就说明我们对员工的关注不够。
所以,定期地与员工进行沟通是非常必要的。
而这个沟通的过程,管理者应该做到一个激发的作用,让员工打开心扉,说出他的感受和想法。
那么,一个管理者是否能得到员工的信任,显然是致关重要的,这一点对于所有的员工都是适用的。
2、沟通的地点和场合应该有所选择,可以增强沟通的效果。
除了在办公室、会议室这样的工作场所外,可以创造一些非工作场所的沟通机会,例如每天中午的“工作餐”,选择一至两名部门员工与之进餐,互相增进信任和了解。
我认为这种做法,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员工在这样一个相对轻松的场所更容易说出自己的想法。
针对员工的特点,进餐的地点可以是传统的餐厅,也可以是麦当劳、小餐馆这样的地方。
或者,有时候可以创造一些与关键下属员工单独共处的机会,比如一起出差、一起参加某个培训课程等,增加相互了解,充分沟通。
3、在具体沟通的方式上,基本上应该采取“私下批评、公开表扬”的方式,因为,员工的自尊心很强,同时,特别喜欢被大家所认可。
作为示范园区一名部门经理若是因沟通方式不当,得到的结果往往就会适得其反。
要保持与优秀的员工有非常好的沟通,包括共同出差并为共同的目标一起努力,甚至将这位员工当成弟弟妹妹一样喜欢。
针对员工的不足,若是当着大家的面将这位员工在这方面的情况合盘托出,出发点很简单,爱之切恨之深,希望响鼓上加点重锤,同时,以一位优秀员工作例,让其他员工为鉴,这种管理就会失败,最终结果,会导致员工感觉自尊很受伤害,和部门经理间的信任就会破裂。
在安排员工的工作时,要考虑以下三个步骤:1.兴趣优先 兴趣优先,就是让员工主动承担他感兴趣的工作。
在大的工作方向上,了解员工的意愿,愿意从事那方面的工作,比如性格外向的员工,是愿意从事市场方面的、还是公关方面的、或者是内勤方面的工作;这类员工,是希望重点在开发上,还是在市场支持方面。
在具体的工作安排上,将相关任务列出来,让员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现在最喜欢完成的任务。
2.说明意义 首先,要说明这项工作对于公司来说意义和重要性如何,让员工了解工作的重要性。
要让员工明白,这件工作做了,公司能得以什么,不做,公司会损失什么。
应该说,每一位员工都希望承担对于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工作,越重要的工作,越有成就感。
其次,说明从这个工作中员工可以学到什么,让员工了解工作中所隐含的学习机会,做了能得到什么,不做会损失什么。
最后,如果有可能,可以说明一下这个工作的经济回报。
比如,对从事市场类工作的员工,可以告诉他完成某个业绩指标后,他能得到的佣金收入。
3.提供支持 工作安排后,让员工计划他能够完成的程度,以及在不同的完成程度下,他所需要的支持。
然后,作为部门经理应该承诺能给他们什么样的支持,并进一步确认员工能完成的结果。
比如,“是不是说如果我让某某帮助为你处理那些繁琐的日常事务,你可以将业绩提高20%”。
对于员工光有远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不断地跟他们分享实际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他们对于这项任务能否通过非常迅速的方法解决,能否迅速成功反而更感兴趣, 员工对公司的期望,通常是希望在公司里能得到很高的个人价值认可,他们希望被给予更多的机会,他们希望不断地尝试和接触到新鲜的事物。
总之,对员工要:多一点理解,多一点指导,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宽容,才能使他们长大,使他们明白公司的用心良苦,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慢慢的培养成公司的中坚和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