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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读治国理政心得体会

时间:2015-05-12 19:38

大学生应该怎样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为一个大学生应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遵纪守法、文明团结、为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

并树立远大理想,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小康社会的真本领真本事,时刻听从党召唤,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贡献知识,奋力拼博,一心一意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为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主要讲了什么

党的十七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

我们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加深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把十七大作出的部署、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新阶段。

  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新阶段,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着眼于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党中央提出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等重要思想和论断,是新世纪新阶段对“三农”问题认识的深化、升华和飞跃,是解决“三农”问题方针政策的创新、发展与完善,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思想理论基础。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意义深远重大;“确保到二○二○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任务光荣艰巨。

“三农”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难点,解决不好“三农”问题,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就失去前提,建设安定有序的社会就没有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缺乏条件。

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工业的稳定发展;没有农村的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没有广阔农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我们不能因为农村经济社会有发展了,“三农”工作有起色了,就放松重视,高估成绩,而是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再创佳绩。

  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新阶段,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统筹城乡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要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就必须首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是指导“三农”工作的全新理念。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措施,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平台。

当前城乡之间的基本矛盾还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农民生活水平消费水平明显落后于市民。

我们应该充分正视在某些领域城乡差距的拉大,认真倾听农村群众的合理利益诉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清除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各种壁垒。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要不断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有利于促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建立党委、政府、所有部门齐心协力的工作机制,营造吸引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向农村的政策环境,形成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激励机制;要加速改变决策的城市化倾向,建立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又快又好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公共财政逐步向农村提供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只有工农协调、城乡共荣,农民与市民经济利益、国民待遇平等,实现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才有牢固的根基。

  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新阶段,必须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

新农村建设内容全面、内涵丰富,从根本上说,生产发展是基础。

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不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阶段,都必须始终加强农业这个基础,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

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新阶段,必须重视农村全面进步和农民全面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这标志着党在治国理政方面已经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新农村建设不仅仅局限于农村经济发展或村容村貌的改善,而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坚定不移地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推动农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科技和文化卫生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让亿万农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全面小康的目标十分明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非常全面,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

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就一定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如何评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

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文如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

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

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现就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灿烂辉煌。

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伟大实践中,自觉肩负起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责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弘扬者和建设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开展了一系列富有创新、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增强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凝聚力、影响力、创造力。

同时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快速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迫切需要深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迫切需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迫切需要加强政策支持,着力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

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大战略任务,对于传承中华文脉、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3.基本原则——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立足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解决现实问题、助推社会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注重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秉持客观、科学、礼敬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弃继承、转化创新,不复古泥古,不简单否定,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不断补充、拓展、完善,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

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取长补短、择善而从,既不简单拿来,也不盲目排外,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的对话交流,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形成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4.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形成,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5.核心思想理念。

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的思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

6.中华传统美德。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7.中华人文精神。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是中国人民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滋养了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人文学术,至今仍然具有深刻影响。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三、重点任务8.深入阐发文化精髓。

加强中华文化研究阐释工作,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深刻阐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丰厚滋养,深刻阐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需,深刻阐明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基本构成,深刻阐明中华文明是在与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丰富发展的,着力构建有中国底蕴、中国特色的思想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加强党史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做好地方史志编纂工作,巩固中华文明探源成果,正确反映中华民族文明史,推出一批研究成果。

实施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中华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

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

建设国家文献战略储备库、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

实施国家古籍保护工程,完善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定制度,加强中华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革命文物普查建档制度。

9.贯穿国民教育始终。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

以幼儿、小学、中学教材为重点,构建中华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

编写中华文化幼儿读物,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创作系列绘本、童谣、儿歌、动画等。

修订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课程教材。

推动高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在哲学社会科学及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重视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

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

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研究制定国民语言教育大纲,开展好国民语言教育。

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10.保护传承文化遗产。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加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

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

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

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护传承方言文化。

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

实施中华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

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

11.滋养文艺创作。

善于从中华文化资源宝库中提炼题材、获取灵感、汲取养分,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益思想、艺术价值与时代特点和要求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推出一大批底蕴深厚、涵育人心的优秀文艺作品。

科学编制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青少年题材等专项创作规划,提高创作生产组织化程度,彰显中华文化的精神内涵和审美风范。

加强对中华诗词、音乐舞蹈、书法绘画、曲艺杂技和历史文化纪录片、动画片、出版物等的扶持。

实施戏曲振兴工程,做好戏曲“像音像”工作,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

实施网络文艺创作传播计划,推动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剧、微电影等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中华文化电视传播工程,组织创作生产一批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具有大众亲和力的动画片、纪录片和节目栏目。

大力加强文艺评论,改革完善文艺评奖,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文艺研究评论体系,倡导中华美学精神,推动美学、美德、美文相结合。

12.融入生产生活。

注重实践与养成、需求与供给、形式与内容相结合,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更好更多地融入生产生活各方面。

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城镇化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避免千篇一律、千城一面。

挖掘整理传统建筑文化,鼓励建筑设计继承创新,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延续城市文脉。

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

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企业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

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

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丰富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

加强对传统历法、节气、生肖和饮食、医药等的研究阐释、活态利用,使其有益的文化价值深度嵌入百姓生活。

实施中华节庆礼仪服装服饰计划,设计制作展现中华民族独特文化魅力的系列服装服饰。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规划设计推出一批专题研学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在文化旅游中感知中华文化。

推动休闲生活与传统文化融合发展,培育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传统休闲文化。

发展传统体育,抢救濒危传统体育项目,把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全民健身工程。

1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各类载体,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创新表达方式,大力彰显中华文化魅力。

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

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

编纂出版系列文化经典。

加强革命文物工作,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做好革命遗址、遗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利用。

推动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爱我中华”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历史事件和中华历史名人纪念活动、国家公祭仪式、烈士纪念日,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爱国主义精神。

加强国民礼仪教育。

加大对国家重要礼仪的普及教育与宣传力度,在国家重大节庆活动中体现仪式感、庄重感、荣誉感,彰显中华传统礼仪文化的时代价值,树立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

研究提出承接传统习俗、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社会礼仪、服装服饰、文明用语规范,建立健全各类公共场所和网络公共空间的礼仪、礼节、礼貌规范,推动形成良好的言行举止和礼让宽容的社会风尚。

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体现在社会规范中,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相结合。

弘扬孝敬文化、慈善文化、诚信文化等,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

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文化,用优良的家风家教培育青少年。

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资源,建设新乡贤文化,培育和扶持乡村文化骨干,提升乡土文化内涵,形成良性乡村文化生态,让子孙后代记得住乡愁。

加强港澳台中华文化普及和交流,积极举办以中华文化为主题的青少年夏令营、冬令营以及诵读和书写中华经典等交流活动,鼓励港澳台艺术家参与国家在海外举办的感知中国、中国文化年(节)、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增强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

14.推动中外文化交流互鉴。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创新人文交流方式,丰富文化交流内容,不断提高文化交流水平。

充分运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文化节展、文物展览、博览会、书展、电影节、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和各类品牌活动,助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

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

积极宣传推介戏曲、民乐、书法、国画等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让国外民众在审美过程中获得愉悦、感受魅力。

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

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让更多体现中华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探索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交流新模式,综合运用大众传播、群体传播、人际传播等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华文化传播格局。

推进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加强中国出版物国际推广与传播,扶持汉学家和海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华侨华人、文化体育名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15.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切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宏观指导,提高组织化程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

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6.加强政策保障。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注重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操作性。

加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统筹整合现有相关资金,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

制定和完善惠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

加大对国家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珍贵遗产资源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建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相关领域和部门合作共建机制。

制定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相关政策。

完善相关奖励、补贴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赠或共建相关文化项目。

建立健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制度,培养造就一批人民喜爱、有国际影响的中华文化代表人物。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对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贡献、建立功勋、享有声誉的杰出海内外人士按规定授予功勋荣誉或进行表彰奖励。

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和措施,用以倡导和鼓励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17.加强文化法治环境建设。

修订文物保护法。

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互联网、交通、旅游、语言文字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内容。

加大涉及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律法规施行力度,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

各地要根据本地传统文化传承保护的现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18.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创造性。

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

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城乡基层。

各类文化单位机构、各级文化阵地平台,都要担负起守护、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职责。

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利用,生产丰富多样、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文化产品,扩大中高端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充分尊重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主体地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发挥青少年的生力军作用,发挥先进模范的表率作用,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积极作用,发挥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文艺骨干、文化经营者的重要作用,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

黄质夫的教育思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文明建设提所未有的战略,不仅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中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而且将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发展规律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关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 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强调要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生态系统看似外在于社会系统而独立存在,但实际上,随着人类社会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和利用,我们所面对的自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人化自然.自然界深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并成为人类社会活动不可或缺的前提和条件.另一方面,自然环境对于人的发展具有优先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释过自然力是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上下约万年的文明发展历程告诫人们,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不可超越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阈值.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铁的定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正是把握住了这一重要的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在体现其治国理政的党代会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同样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此外,生态文明建设遵循客观的生态环境优先性规律,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可以充分优化人类社会发展的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他四项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为其他四项建设提供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破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的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年均经济增长率达到9.8%,几乎是同期世界发达国家的3倍,但由于我们实行的是粗放式的增长方式,靠的是高消耗、高投入,是以付出巨大环境资源代价换取的高增长.因此,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里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时空压缩”的特点. 在这个阶段,我国面临日益严峻的资源瓶颈和环境污染.从资源瓶颈的情况来看,我国资源总量小,人均耕地、林地、草地面积和淡水资源分别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3%、14%、33%和25%,主要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占世界平均水平的比例分别是煤67%、石油6%、铁矿石50%、铜25%.2010年,我国石油、铁矿石、铜等资源的对外依存度均超过50%,潜在风险日益加大.整体资源利用率不高,资源浪费现象突出.由于我国仍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对耕地、石油、天然气、淡水、铁矿石、有色金属等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加上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的转变,投入产出的效率不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从环境污染状况来看,2011年,我国废水排放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2499.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60.4万吨,均位居世界前列.全国大江大河有近四分之一的监测断面超过劣V类水体水质,90%的城市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仍然突出.2011年,我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有11%的城市超标,城市大气环境以可入肺颗粒物(PM 2.5)污染为主的混合型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截至2011年年底,现有水土流失面积356.92万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37.2%.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5140.6万吨,综合利用量仅199757.4万吨,其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利用往年的贮存量. 需要指出的是,生态恶化开始引发社会稳定问题.最近几年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每年都在快速递增.特别是四川省什邡市的百亿元钼铜项目、江苏省南通启东的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和浙江省宁波市镇海的PX项目,因公众环境诉求表达不畅,纷纷遭到群众抗议.这些事件最后皆以政府宣布放弃项目的建设而告终,这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很大的损害.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任由目前的生态危机继续下去,不但我国经济建设的成果会大打折扣,而且将增加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不但会殃及子孙后代,而且将直接威胁到当代人的生存.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与实质 生态文明指的是人们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界过程中,以高度发展的生产力作物质基础,以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为核心理念,以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为根本途径,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目标,进行实践探索所取得的全部成果. 生态文明内涵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是生态文明存在的物质前提.生态文明是现代工业文明高度发展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崭新的文明形态.其产生和发展具有必然的历史演进轨迹,即人类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在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可能产生生态文明. 第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生态文明遵循的核心理念.生态文明坚持以大自然生态圈整体运行规律的宏观视角来审视人类社会的发展问题,将人类活动放在自然界的大格局中考量,要求人们按自然生态规律行事.人和自然都是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都有重要的价值,无视自然环境的价值,人的价值就不可能实现.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现代化建设时,无论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都既要考虑人类生存与繁衍的需要,又必须顾及生态、资源、环境的承载力. 第三,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根本途径.一切经济社会发展都要依托生态环境这个基础,从环境承载力的实际出发,坚持“自然生态优先原则”,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关系.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同时,应该力求人与自然共生.做到发展与环境双赢,人类与自然协同发展. 第四,实现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目标.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就是要达到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和自然都能生生不息,永续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指人们为实现生态文明而努力的社会实践过程.在我国生产力尚不发达的情景下所讲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现代化进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站在生态文明这一人类文明最高形态的高度,又要从当代我国的实际出发,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就决定了必须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这也决定了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既不能以牺牲生态文明为代价来获取现代化,也不能以牺牲现代化为代价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因此,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现在进行时”,而不是“一般将来时”.实践表明,发达工业国家曾经走过的“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建设”的道路在中国走不通.如果我们勉强按照这样的路子走下去,我们很可能在没有完全享受到现代化成果之前,就被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压垮.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立足于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发达国家在几百年现代化的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把原本应当由自己承担的环境代价转嫁给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时代条件决定了,以转嫁方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根本不可行的. 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措施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为此,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引导,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目前相当多的人的思想观念仍然停留在传统工业文明时代,在对待人和自然的关系上,把自然作为人认识、作用、改造甚至征服的对象,结果就是人类以征服者的姿态自居,人类中心主义观念不断强化.这反映在实践中就是重经济轻环境、重速度轻效益、重局部轻整体、重当前轻长远、重利益轻民生.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断冲突和紧张.若不破除种种陈旧的思想观念和意识,代之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思路并见诸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就很难迈出大的步伐.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树立人和自然平等的生态文明意识.有了生态文明意识,才会有符合生态要求的生活和生产行为.当前应加强生态意识教育和宣传,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要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到社会的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往领域.倡导人们追求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注重生活质量而不是简单需求的满足,使人们认识到人类个体生活既不能损害群体生存的自然环境,也不应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在全社会弘扬生态文化,创立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在消费领域,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奢侈消费.通过倡导公众进行环境友好的消费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带动环境友好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促进绿色消费,最终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此外,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不仅要将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落实到位,还应推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完善多元化的环境监督体制.国际经验表明,除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引导外,公众“自下而上”的参与不可或缺.公众监督不仅可以强化对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督,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还可以监督政府. 其次,强化措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措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要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水利建设,增强城乡防洪抗旱排涝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 再次,完善制度,建构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长期以来,对干部的考核过分突出经济增长指标,以GDP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考核标准,这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种不顾及资源、环境成本的政绩考评标准和制度,加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事实长期存在,助长了种种非理性的发展理念和行为.因而,政绩考核机制的改变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环境问题是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的,根本解决环境问题离不开经济的发展,同时也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规范.因此,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健全约束和规范环境行为的法律制度.强化一些制度的实施,重点做好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主体功能区及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标准、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防范,杜绝对国土资源恶性开发和破坏环境的事件发生.三是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能够纠正在资源环境价格方面的错误市场信号,促进资源环境成本真正内部化,避免排污者将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继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推动财政政策的生态化调整,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贸易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污染者责任是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难题的关键.强化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境民事责任,既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措施,又是解决“违法成本低”问题的根本出路.为此,应该建立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让污染者为其违法行为付出高昂代价;我们还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加大对污染企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决、公益诉讼等环境损害救济途径,切实落实企业环境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的愿景可以成为凝聚民心的力量,生态文明建设还是一个促使中国产业转型、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契机.通过生态文明建设,我们不仅可以开辟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新道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还可以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生态文明建设将向世界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为人类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做出贡献.

国务院为什么要大力支持乡村教师发展

1、为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2、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以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怎么开展公益活动 ,有哪些活动

结合机关、学校、企业、乡村、社区、单位的工作实际,明确标准,分类指导,规范推进,全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按照省“法律六进”工作指导标准,全区今年每一进要建设1-2个示范点,并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推进机关干部学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学习不少于2次。

2、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理论学习规划。

依托党员干部培训中心和干部党员在线学习平台等阵地,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课程建设,开发精品课程和案例,加大课时投入。

3、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全区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试。

与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相结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4、认真落实“4?27”公务员学法日制度。

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运用学习论坛、法制讲座、文化沙龙等开展机关“读书学法”活动。

5、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栏目和网站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扩大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的影响力。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 1、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各类农村实用人才等对象的法制培训。

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民代表等骨干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充分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大学生村官”、“农村文化示范户”、基层志愿者队伍等人员优势,有步骤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实现每个涉农街道(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一个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室(柜)。

建立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的“六有”农村法制学校,经常性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被确定为示范点的村需建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3、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

结合农民群众需求,经常性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

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下乡,基层文艺单位每年要创作、排练、演出一批法治节目。

4、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创建工作程序,提升创建水平。

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顾问审核、村务法律体检等制度。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 1、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社区的人力资源,发挥基层法治促进员、法制宣传志愿者作用,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2、加强社区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集中培(轮)训、法制讲座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

社区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居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3、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实现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学校和一个法律图书室(柜)。

被确定为示范点的社区需建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

注重发挥社区报刊网站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

4、结合社区群众需求,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举办法制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图版和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经常性组织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5、深化“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认真总结“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创建质量,提升创建水平。

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活动。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 1、结合《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加强法制教育与德育、智育、美育的有机结合,完善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规范中小学法制教育教材,保证课时。

将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四落实”情况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内容,与教师育人职责考评机制相结合。

3、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和机制建设,把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和任职的必修内容,有计划地培养专兼职结合的法制教师队伍,不断完善学生德育导师制、学生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开展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培训工作。

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工作制度。

4、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学法用法活动。

以“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六五”普法校园行活动。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种法治实践教学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 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

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纳入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教育、考核。

2、加强企业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探索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

充分借助“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平台,发挥企业服务经理人作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

3、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结合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通过广播、宣传栏、电视、报刊、录像、网络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职工群众手中。

4、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大力促进依法治企工作。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建设,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5、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各类用工单位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和餐饮、家政等服务业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开展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 1、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2、公园、市场、车站、渡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设立面向公众的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依法治国主题活动启动,活动共分辅导学习、知识测试、知识竞赛、征文大赛(典型案例征集)四个部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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