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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委扩大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时间:2014-05-28 18:49

学习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心得体会怎么写

一年来,我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组织召开市纪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制定了《乌苏市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责任。

二是十分重视抓好全市各级班子及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强对乡(场)镇党委落实党廉责任制的指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凡会必讲;坚持做到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廉政汇报、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较好地履行了\\\\\\\\“一岗双责\\\\\\\\”的职责。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地委、市委有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方面的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行为规范,增强了纪律观念。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做到在提拔使用干部问题上,严格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制,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把好选人关。

全面实行试用期制度,对非经选举产生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是抓好源头治腐工作。

认真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及《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把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

同时,进一步细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将家庭买卖、租赁房屋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为重点报告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为提拔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

六是大力支持市纪委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

七是不断提高自身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纪委、自治区及地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到全市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中,观看反腐电教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的认识。

八是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有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树正气,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思想的侵蚀,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政治本色,努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九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都经过市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规划和重大人事任免均经过市委全委会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拍板决策的现象。

十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较好地执行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学习《自治区党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应知应会》

我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责任职责突重点强化措施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深入展组织召市纪委三届五全委扩议全面安排部署2010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班员认真讨论制定《乌苏市20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级领导班领导干部按照责任制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二十重视抓全市各级班及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加强乡(场)镇党委落实党廉责任制指导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管工作起部署、起落实、起检查做凡必讲;坚持做每半听取班员廉政汇报、经听取管领导相关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较履行\\\\\\\\岗双责\\\\\\\\职责三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全市广党员干部认真习党纪政纪条规习央、自治区委、市委关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公务接待、制止奢侈浪费等面规定使党员干部进步明确行规范增强纪律观念四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自觉做提拔使用干部问题严格委全委票决制坚持任唯贤反任唯亲选关全面实行试用期制度非经选举产提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律实行试用期制度五抓源治腐工作认真落实干部任职前廉政谈制度及《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特别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作监督重点使各项制度真落实处同进步细化党员领导干部重事项报告制度家庭买卖、租赁房屋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作重点报告内容并存入廉政档案提拔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六力支持市纪委工作充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协调参谋助手作用七断提高自身廉洁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习并严格执行纪委、自治区及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政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全市廉政文化建设观看反腐电教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进步强化廉政建设重要性、廉洁自律必要性违违纪危害性认识八严格规范自言行带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利用职权亲属谋取私利;带执行《廉政准则》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践行社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树气保持健康情趣高尚精神追求坚决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主义等消极思想侵蚀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政治本色努力树立民、务实、清廉良形象九坚持民主集制原则重点工作、重问题、重项目安排、额资金使用决策都经市委委议集体讨论事关全局重发展规划重事任免均经市委全委集体讨论坚决杜绝或少数拍板决策现象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较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领导干部重事项报告制度配偶身边工作员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杜绝家身边工作员利用本职权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解放军第5军列肯斯军长结局

1949年12月20日 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将民族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番号,任命列斯肯(俄罗斯族)为军长,依沙库夫.马尔果夫为副军长(塔塔尔族),顿星云为政治委员,曹达诺夫.扎伊尔(维吾尔族)为副政治委员。

五军辖两个步兵师和两个独立骑兵团。

在特克斯骑兵一团的基础上扩建为步兵第十三师,下辖3个步兵团;在民族军中线部队及军直的基础上,组建了步兵第十四师,下辖3个步兵团;以阿山骑兵团及塔城骑四团之一部为基础组建独立骑兵第一团;以沙湾骑兵团为基础组建独立骑兵第二团。

31日,在伊犁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成立大会。

50年1月16日 一兵团军政干部学校第一期学习班开学,起义军官少将以下1723名参加学习。

这期学习班为时三个多月,学员结业后均分配了适当工作。

4月8日 《新疆日报》报道:人民解放军第五军,根据新疆军区所安排的生产任务,完成准备工作。

计划在阿山(现阿勒泰)、塔城、乌苏、惠远、霍城、精河等地开荒生产。

7月10日至23日 五军党委在伊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上由十四师政治部主任唐谟传达中共新疆分局会议精神。

会议首先肯定了自1950年军党委建立以来做出的成绩。

接着在自觉自愿、团结进步的基础上总结了工作,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了阻碍五军进步的各种不良倾向,与会同志决心真诚团结在党的周围,把五军建设推向前进。

1953年5月 新疆军区根据主席和西北军区的命令,将所属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

编为生产部队序列的部队番号及其主要负责人如下:五军十四师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三师,驻伊犁。

师长尼基金,政治委员伊敏诺夫。

五军十五师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四师,驻巩留。

师长冯祖武,政治委员胡田勋。

1954年10月,第22兵团与新疆军区生产管理部合并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5军番号撤销。

急需石河子的历史文化最好有史志之类的东西,不光是解放后,最后往前500年,唐宋元明清的。

石河子原本是古老的游牧区,哪有什么文化底缊,,最多也就是清以后有点历史

土地改革的历史沿革

1、1947年通过实施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确立了均分化的农民私有制,《大纲》第三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农户所有”。

第六条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工地,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部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

”2、1950年颁布实施的《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的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

”进入20世纪50年代为应对小农户和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农业合作化运动加快推进,逐步完成了从土地农民所有制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转变,具体为以下4个时期:3、建立基于农民所有制的农业生产互助合作。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全国开始普遍发展互助组和初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4、逐步完成所有制转变的农业合作社。

1953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6年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为标志,合作化运动完成了从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彻底转变,也完成了由农民所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5、1958年3月份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得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人民公社的前奏。

同年8月份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同年12月份中共中央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人民公社进一步规范化,指出“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

”6、“三级所有”集体所有制最终确立。

1962年9月中共中央正是通过了农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俗称“农业六十条”),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适度纠正和调整。

其核心内容为下放基本核算单位,明确“以队为基础”的核算管理模式。

第二十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和草原,凡是归生产队所有比较有利的,都归生产队所有。

”家庭承包经营制的确立及演进历程7、“包产到户”打破坚冰。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仍指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适合于我国目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不允许任意改变”,但“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

尽管也不许包产到户和分田单干,但《决定》开了一个小口子,允许山区单门独户搞“包产到户”。

由此,各种生产责任制迅速推开,到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基本核算单位中,建立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已占97.8%,其中“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占到50%.真正为“包产到户”正名的是1982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8、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正式确立。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条从政治高度指出,“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也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解体。

第五条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

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

到1985年,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全部完成,原有的5.6万多个人民公社转变为9.1万多个乡(镇)人民政府,下辖94万多个村民委员会,这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

9、在1983年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的轨道上,沿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的方向长期努力。

其一,体现为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1984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指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指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且规定“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199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强调指出,“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

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

同时规定,土地承包关系“大稳定、小调整”,且“小调整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其二,体现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法制化过程。

1986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从司法角度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规范。

第八十条规定,“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

198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以立法形式对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进行立法保护。

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2002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强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可以说开启了一个以土地利用为中心的用益物权制度的新阶段。

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2007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真正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一章专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任务来源及执行情况

卫拉特人最早居于叶尼塞河上游,以狩猎为生。

十三世纪初归附成吉思汗,改营畜牧。

在明末清初形成四部,准噶尔、杜尔伯特、和硕特、辉特部,结成松散的部落联盟,设有盟主,以调节四大部落之间的纠纷。

准噶尔部又名绰罗斯部,因该部和杜尔伯特部的首领同姓绰罗斯而得之,初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中上游至霍博克河、萨里山一带,后以伊犁河流域为中心。

杜尔伯特部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沿岸。

土尔扈特部原游牧于塔尔巴哈台及其以北,西徙后,辉特部居之。

和硕特部游牧于额敏河两岸至乌鲁木齐地区。

  十七世纪初,和硕特部时,势力雄厚,居四卫拉特盟主地位,1625年顾实汗图鲁拜琥即位。

黄教在西藏受红教排斥、压抑,因此向卫拉特信仰黄教的僧俗封建主提出求援。

顾实汗祟信黄教,于1636年出兵南下,1637年打败绰克图台吉占领青海,1641年顾实汗出兵西藏,次年灭掉藏巴汗丹津旺布,在西藏建立了以和硕特汗为首的蒙藏僧俗封建主的联合统治的政权,即和硕特汗廷,顾实汗成为统治青藏地区的最高统治者,以达赖五世为代表的黄教僧侣集团,承认顾实汗的世俗封建主政权,顾实汗获得持教法王称号,以黄教的保护者身份出现。

顾实汗死后“裔分为三”,居住在三块地方,即西藏、青海和西套(阿拉善)。

固始汗去世后第四年,顺治十五年(1658),其长子达延鄂齐尔汗在拉萨继承和硕特汗位。

他于康熙九年(1670)去世。

达延汗之子衮楚克达赖汗继位,他于康熙三十六年(1697)去世。

达赖汗之子拉藏汗继位。

康熙末年,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入侵西藏,杀死拉藏汗,摧垮了和硕特汗廷,这一行动为清朝统一西藏创造了极好的条件,清廷利用和硕特王公台吉护送七世达赖的宗教热情,许诺占领西藏驱逐准噶尔后,恢复和硕特汗廷,得以乘机入藏,而和硕特汗位绝。

青海及阿拉善蒙古也随后被清逐步吞并。

  晚期四卫拉特时期,辉特部一半随大和硕特迁移到青海,一半仍旧留牧故土。

  十六世纪以后,卫拉特联盟活动重心移到大西北(今新疆地区)。

联盟中实力最强的是准噶尔部,原卫拉特诸部中的绰罗斯部。

和硕特顾实汗率卫拉特诸部进兵青藏高原时,兵分左右翼,绰罗斯、杜尔伯特等为左翼,因而又称准噶尔(juungar,ZHUNG GA ER为托忒文左翼、左手的意思,汉文音译写作准噶尔)。

绰罗斯等部返回天山北路后,(时间大约在1639年)即以准噶尔为其部落名。

1640年以后,在巴图尔浑台吉的治理下,准噶尔部逐步发展起来。

和硕特被迫迁到青海和西藏,土尔扈特被迫迁到前钦察首都萨莱(阿斯特拉罕),杜尔伯特也屈服于准噶尔。

1678年准噶尔灭亡准噶尔汗国。

哈萨克大中玉兹也臣服于准噶尔,小玉兹臣服于俄罗斯。

后来准噶尔干脆灭掉和硕特汗国,统治西藏。

准噶尔部把其它部落统一了起来,建立强大政权,创制自己的文字,确定法律制度(卫拉特法典)。

清军为统一青藏和新疆,与准部的战争历经多次,断续绵延到乾隆年间。

战争胜利后,倔强的准噶尔部遭到了毁灭性打击,由叛乱于清朝的缘故,余生的准噶尔不敢称自己为准噶尔,而称厄鲁特,久而久之。

便忘了原来的准噶尔之名。

今日额鲁特主要分布在今伊犁昭苏、尼勒克两县,以及塔城额敏县。

  (1) 在准噶尔汗国死亡前夕,准噶尔汗国大台吉达什达瓦在内乱中被杀,其妻带领部众归附清朝,清将其安置在热河,即今天河北承德一带。

1764年,清调迁其官兵五百名,安置于今天伊犁昭苏县,编为左翼设三旗,被称为上三旗,后每旗又分为2个苏木。

他们便是今天昭苏县六苏木额鲁特蒙古。

  (2) 清灭准噶尔战争,准噶尔部众四处逃亡。

后来,清朝开始招抚他们。

陆续归附的准噶尔人被安置在今天伊犁尼勒克县,编为右翼,设五旗,被称为下五旗,后划为十个苏木,他们是今天尼勒克县十苏木额鲁特的祖先。

  (3) 清另外又在塔尔巴哈台安置十苏木额鲁特,他们主要有四部分人组成,即明阿特、巴尔鲁克、察哈尔、哈斯古特。

塔尔巴哈台山地区原为辉特明阿特部的领地。

其部众大部分在战争中被杀害,遗众被清朝编为二个苏木。

1765年从乌鲁木齐调迁准噶尔大台吉噶尔藏多尔济部众一千户额鲁特到塔尔巴哈台,编为四个苏木(噶尔藏多尔济参与了反清的战争,后在内乱中被杀)。

又将陆续归附的柯尔克孜人,编为一个苏木,被称为哈斯克特苏木(现为第十苏木)。

再加上前面讲过的察哈尔苏木(现为第九苏木),被称为额鲁特八苏木。

后来八苏木额鲁特又被重新划分为十个苏木,史称十苏木额鲁特。

其中1,2,3,4,7这几个苏木被称为明嘎特蒙古,他们是辉特明噶特人的后裔。

而5,6,8苏木被称为巴尔鲁克蒙古,他们是准噶尔人的后裔。

(还有一种说法,1865年,由于战乱,厄鲁特人大部分一度迁居阿勒泰,其中有三苏木留居牧地,在裕民县巴尔鲁克山躲藏起来,故称巴尔鲁克蒙古)。

这部分蒙古人成为今额敏、塔城、托里一带蒙古族的祖先。

历史上由于战争等缘故,十苏木额鲁特一部分迁居它地,故在今阿勒泰和乌苏等地都有额鲁特人的少量分布。

  随着准噶尔部势力的不断扩大,而杜尔伯特部虽说也受到准噶尔部的控制,但它与准噶尔部因是同族关系,仍然共同游牧于阿尔泰地区。

自1745年(乾隆十年)噶尔丹策零(策妄阿喇布坦之子)死后,准噶尔部贵族为争夺汗位,展开内讧,这场混战中,使杜尔伯特部人民遭到巨大的灾难。

为维护本部落的生存,以车凌为首的杜尔伯特首领们,在召集全族的会议上,明确提出:“依准噶尔,非计也,不如归天朝为永聚计”,杜尔伯特部蒙古的三个台吉,即车凌、车凌乌巴什和车凌蒙克,史称三车凌,遂于1753年(乾隆十八年)冬,率其所属三千七百多户挣脱了准噶尔部势力的羁绊,离开了多年游牧的额尔齐斯河,迁入了内地。

1754年(乾隆十九年),清政府对杜尔伯特“悉编旗分佐领”,暂时游牧于札克拜达里克,把杜尔伯特命名为赛因济雅图盟,以车凌为盟长,车凌乌巴什为副盟长。

清政府统一乌梁海后,又迁杜尔伯特于乌兰固木游牧,而使乌梁海游牧于科布多,从此,杜尔伯特部便于乌兰固木一带定居下来。

  1628年,土尔扈特部落的首领和鄂尔勒克率领本部落的属民以及和硕特、杜尔伯特、辉特等部落的属民,向西迁徙,首先北上托波尔河上游,打败了鞑靼部人,又拐向西西伯利亚,经过哈萨克草原,越过乌拉尔河,打破了诺盖人、哈布奇克人、吉普恰克人、吉捷桑人的包围和堵截。

1630年,土尔扈特部落到达伏尔加河中下游沿岸的草原上,开始安置牙帐,放牧牛羊。

由于俄国对汗国的压力越来越大,以渥巴锡为首的汗国首领们,在1767年开始了东返祖国,1771年,吐尔扈特回归。

回归的部众中有新旧吐尔扈特、新旧和硕特及沙比纳尔(喇嘛庙的属民)。

由于伏尔加河未结冰,河西岸的人们不能一同回归,所以,居住在那里的杜尔伯特人及一部分吐尔扈特和硕特人永久的留在了那里,这就是今日俄联邦卡尔梅克人的由来。

  吐尔扈特回归后,对其分封牧地。

  (一)、吐尔扈特中旧吐尔扈特分为十个旗  1.在喀尔沙尔(焉耆)一带设四个旗,他们是今天巴音郭楞州和静一带蒙古族的祖先。

  2.在和博克赛尔一带设三个旗,他们是今天和布克赛尔县以及克拉玛依市蒙古族的祖先。

  3.在库尔喀喇乌苏一带设二个旗,他们是今天乌苏县以及奎屯、石河子一带蒙古族的祖先。

  4.在精河设一旗,他们是今博州精河县以及博乐一部分蒙古人的祖先。

  (二)、将同时回归新吐尔扈特人,分为两旗,牧于今科布多西南布拉干河一带。

1919年,外蒙宣布独立,出兵科布多和阿勒泰。

新吐尔扈特汗密什克栋固鲁布亲王不服外蒙辖制,带领一部分部众南迁今昌吉吉木萨尔。

他们成为今天吉木萨尔县蒙古族的祖先。

(而在今外蒙还有约5千新吐尔扈特人)  (三)、和硕特  清把和硕特部中旧和硕特分为三旗,牧于珠勒都斯河一带,他们是今和硕、博湖两县蒙古人的祖先。

对新和硕特设一旗,于新吐尔扈特一同牧于科布多西南的布拉干河一带。

新和硕特至今生活在今外蒙古。

  (四)、沙毕纳尔  清代,蒙古人将那些归属喇嘛庙的属民,称为沙毕纳尔。

当时一同回归土尔扈特沙毕纳尔被分为四个旗,驻牧于今伊犁特克斯县。

他们是今天特克斯县四苏木蒙古的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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