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心得体会 秋高气爽的时节,充实而厚重。
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我参加了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的,**省2018年度第*次实习律师集中培训。
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有业务操作方面的;有社交礼仪方面的,还有风险把控方面的。
这在我们即将踏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心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我们以后的执业活动,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
首先要说的是政治素养。
与会的每一位老师,都强调律师要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
主要是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这让我感触很深、产生共鸣。
我是一名拥有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为我们的党而自豪;以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而骄傲。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立了新中国;开创了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引领中国人民重新步入了世界民族之林,并不断勇攀高峰。
这是民心所向、社会主流。
我们应该倾之所有,为之奉献。
而且,律师作为一名法律人,有着特殊的社会属性。
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法律的正确实施,代表着公平正义。
因此,我们更应该不断加强自己的政治素养,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进程。
再者,老师们还讲到了职业道德。
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
法律不外乎人情,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法律是高标准的道德。
两者
35篇司法局或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100分急求)
实习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实习时间:2008年4月10日~2008年5月15日 年级:2005级 班级: 法律文秘班 学号:51号关 键 词行政诉讼 立案程序 诉讼请求 简易程序 不作为 审理时限 合议庭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城关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和酒泉市肃州区司法局共同安排的。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富康家世界”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被告酒泉市规划管理认为“富康家世界”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富康家世界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
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富康家世界”不适用〈〈酒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
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
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
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
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
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
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
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
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肃州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本案案件由来:2008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
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
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
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
原告自诉其重婚。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
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
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
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
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
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五: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杨新宇,男, 18岁,酒泉市第一中学学生,住酒泉市肃州区东环南路18号;被告:酒泉市第一中学 法定代表人:肖国年,校长。
第三人:王斌,男, 53岁,酒泉市第一中学教员、班主任。
第三人:陈利民,男, 23岁,酒泉市第一中学教员、校团队书记。
第三人:杨国祥,男, 44岁,系杨新宇之父。
原告杨新宇向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 2007年12月26日下午,我因故未上第二节课,班主任王斌乘我不在教室,随意翻弄我的书包,从钱夹里翻出校外女生给我的信件,并将信件和书包拿到办公室。
我得知后,前去索要,王斌令我将信件说清楚,否则不给我书包。
为防信件内容扩散,我拿起信和书包欲走,王斌不让走。
学校团队书记陈利民赶来,揪住我抢夺信件。
我急忙将信塞入口中。
陈利民即拳击我面部,并抠我嘴,因未能抢到信,便将我挟持到三楼阅览室内,反锁屋门。
为摆脱教师对我的殴打,我跃上窗台,想从窗户逃脱。
此时,听到一教师惊叫,我慌忙从三楼窗户坠落楼外,造成多处骨折、肺出血等严重后果。
除被告已垫付部分医疗费用外,仍有父母因陪伴误工减少收入及营养费等计13000余元的损失。
要求被告负担我治伤支出的一切费用,补偿我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负责解决我今后的生活出路问题。
被告酒泉市第一中学辩称:原告无故旷课,班主任王斌为防其放在课桌内的东西丢失,将原告的书包、钱包拿到办公室。
因恐钱包内有钱,便打开钱包,发现未封口的信封,抽出信纸,见是原告早恋情书,即放在桌上。
此时原告闯进办公室,王斌与其谈话,了解旷课原因,并进行说服教育。
原告拒不服教,猛然将放在桌上的情书夺走,放入口中,拿起书包便走。
王斌阻止,被原告推倒。
此间,陈利民在四楼听到声响,快步赶到三楼察看,将原告面对面抱住,因见原告嘴特别鼓,脸色苍白,恐其噎着,便用手抠其嘴里的东西。
原告用头顶撞并撕扯陈利民的衣服,力图挣脱,双方拉扯到阅览室,陈利民让原告把嘴里的东西吐到屋内炉里烧掉,原告便先进屋。
当杨颖强老师进去时,发现原告已站在楼窗上,便上前拽其腿,让其下来。
原告将杨老师蹬倒在地。
杨惊呼时,教务处张主任闻声赶来,扑到窗前,只见原告两手攀抓外窗台,从左侧向右侧移动,由于脚下无可蹬踏而失落地面。
原告伤现已痊愈,我校为其垫付了 12698.83元费用。
原告坠楼系自身所为,与校方教育无因果关系,其后果应由其自负。
要求原告返还学校已垫付的全部费用。
第三人王斌、陈利民认为被告所述属实,并提出自己系履行职务,并无不当。
第三人杨国祥提出:王斌擅自拆看原告信件,已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侵犯;陈利民采用暴力手段抢夺信件,殴打原告,对原告坠楼有直接责任。
原告治伤所花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杨新宇原系被告学校初三( 2)班学生,王斌系该班班主任,陈利民系被告学校团队书记。
事故发生时,杨新宇1
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岗位实习报告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志来实习也有一段时间了,在这一段时间里通过阅读案件材料,跟随单位同事下乡,写法律文书,做案件摘录等,每天虽然累但是也感觉到很充实。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有主任和其他同事的耐心指导下,我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尤其有以下几点的心得体会,为日后成为一个有用的法律人打下结实的基础 。
\\\\葵花法律论坛 第一,我们讲述某个重要问题时应该尽量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楚理论界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自己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以便在讲述时有所侧重,也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
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在与他人交往时提出与他人进行讨论交谈的话题时,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尤其是与自己对应和相反的观点,应该多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和作为一名律师为辩护人进行辩护时很有帮助的。
也对于日后分析他人的思想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在阅读理论读物时,尤其是法学家,当代法学著作之类的权威专业性的书刊杂志以及参考消息,南方周末,检察日报等这些理论性强,时政性强的报刊。
在这么许多的读物中获取自己所需要的重要知识, 第四,在日常生活中多做一些逻辑练习,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
对于一名好的司法工作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
而且也要常写一些驳论式的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提高自身能力的关键之所在在。
司法考试,法律咨询 第五,多多留心周围的事务,尽量避免看过就忘,多动脑筋多思考问题。
实际上,一件小事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件小事,看出一个人的为人和道德品质。
世间万物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思考,去探索,去求知。
因此我们应该把握好社会这本人生的大书学习到更多的做人的道理。
葵花法律论坛中国第一法律互动网|司法考试|法律咨询|律师|法院|法官|检察院 虽然实习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我充分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知识储备还是不够还有许多的欠缺之处,应该在实习中不断的完善自己,尽量做到虚心学习,把自己的所学,所知用在社会的实践和工作中来。
求一篇派出所实习报告,3500字左右,可追加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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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实习是通过国家考试,并获得法律资格证书,符合律师职业条件,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业务工作,等待期满(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后,获准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
实习律师也是准律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实习是从事律师工作的必经过程,是踏进律师职业门槛的第一步。
万事开头难。
如何顺利地迈进律师职业这道门,怎样才能完成律师实习这一关
不少正准备实习律师对此还不是十分清楚。
一、对律师职业要有更深入的了解 的确,律师是凭借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吃技能服务饭的行当。
但现实告诉人们,能够掌握案源和操纵诉讼结果的律师并没有完全依靠业务实力。
实习律师进入后,一时难以了解内幕,不易适应书本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案例与案情的巨大反差。
致使实习律师实习期满之后,真正的实习角色却不能改变,几年内都无法独挡一面,案源少,象样的官司更少得可怜。
或英雄无用武之地,或抱怨社会、行业及分配不公。
实习的结果只是拿到了《执业证》、获取了每年注册、年年缴费的“资本”。
二、在选择实习地点上消除误区 不少实习律师在取得资格之后,凭着单纯和乐观的想象,愿意到大都市、大型律师所和高档、豪华的办公环境下去实习,在那里可以感受到现代化的办公气息和条件。
不错,其愿望符合“人往高处走”的规律。
但从另外角度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一切设施和优越条件都是经他人奋斗和努力而得来的,坐享其成不符合自然法则。
一名实习律师的加入,不仅需要一个长期磨合的过程,还要“跟班”、“拎包”、跑龙套,座上一阵冷板凳,之后也不一定能找准自己的位置。
换个思维,如果从最基层的办案入手,先从务实的角度、从最基本的办案能力做起,脚踏实地抓案源,可能更实际、更实惠一些。
对于实习者,也容易入道、入门。
三、对师徒关系要明确一点 虽然律师实习有过去学徒有明显不同,但实习毕竟还是在实践中学习。
学习律师业务主要的是学习律师的执业方法、执业经验和执业技巧。
在实践中观察、分析和总结,固然是个好做法,但主动传授、主动帮教、主动提醒的实习方式会来的会更快。
还是一句老话:“不入佛门的弟子难以成正果”啊
风格相同、相近的律师就是学习的榜样,经验足、方法多、技巧高的当然就是好师傅。
四、在业务不要过分依赖书本 书本上案例条件是一定的,是有限的。
而现实官司中的条件是不确定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变化的。
例:有一人咨询,自己的姨妈去世后留有一笔遗产,其姨妈无子女,遣产被其丈夫(已故)的侄子掌握,咨询人问自己能否继承其姨妈的遗产、能否在与其侄子诉讼中获胜
实习律师解答为“双方都没有继承权、不能分配到遗产”。
从表面上看,实习律师并没有错误。
而在老律师的提问下,咨询人讲到了自己的母亲(姨妈的姐姐)还健在的情节。
因此,不仅要读好万卷书,还要重视走好万里路。
总之,实习律师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引起注意: 一、选择一个适合自身条件的律师事务所 实习期间一般不会办理到重大、疑难或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通常条件下收入不会太高。
因而,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对于实习律师影响不是很大。
相反,离开熟悉的环境,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目的不够明确,作用也不会大。
实际能力的提高与地区差异无关,业务水平好差与城市大小无妨。
何况,全国各地法律都相同,办案程序都一样。
待羽毛长满、长长、长全再展翅飞翔,也是来的及的。
如果说大地方有品位,小地方却讲实惠;大地方有派头,小地方则有特色;大地方眼路宽,小地方则更细腻。
有利自身发展的,就是不错的;能发挥自身潜能的,就是最好的。
二、选择一个收费低的律师事务所 成功律师、经验多的律师手头都有自己的业务,每日都在忙碌个人的案件业务,在时间上、精力上对实习律师顾及不到或很难顾及,而要求老律师手把手的教导又不太现实。
所以,作为实习律师,以高价支出去投靠人、投奔所都是不明智的,只要找到一个有案源的实习场所,工作中养成积极主动向他人请教的好习惯,放开手脚多实践,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观察分析和摸索中进步,就会不断增长才干。
三、选择一个民主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目前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和私营两种为主要形式的运行机制,结构基本一致,管理运作方式不同。
作为实习律师,多年的学费已使实习律师不堪重负,再以高额“实习费”的方式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创收”也实无必要。
要清楚,一家拥有几百名律师的事务所,以“座班”的形式平均每天是收不到一件案子的,轮流值日也不一定排得上实习律师的岗。
选择一个宽松的律师事务所,不图虚名;选择一个民主的律师事务所,争取到实习律师应有地位与尊严;选择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律师,使自己的多年付出、奋斗早些回报。
律师都是自由职业者,每一个人都是“尖兵”和骨干,学习、管理应以务实为主,形式主义上的活动和没有必要的集中对整体、对个人均有百害而无一利。
只要有进取心、整体观念和团队精神。
律师事务所不乏亲和力和凝聚力,就是实习律师最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