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税法的重要性,或者说学习税法的意义和作用。
税法的意义和作用 税法学习心得 税收是国家实现政治和经济职能种有效的。
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 税法的影响也无处不在。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 税收的不适应性和不完善性也逐渐表现出来, 所以学习税法不只在其作用上有必要性, 对其的不断变化也应该时刻关注。
因为国家通过税收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与再分配, 所以通过税收的变化可以看出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以及的导向。
为了 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繁荣中国经济, 税法的变更也是必然的。
这也是税法稳定经济、 维护国家利益职能所要求的。
时刻关注税法变化是学好税法和应用税法的关键所在。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 税务是无处不在的。
作为一名公民面对这项具有政治和经济双重意义的义务时, 应该持积极的态度。
认真学习税法、 时刻关注税法不但可以维护自身的权利、提高生活质量, 还能在今后的学习或工作中把握对经济动脉的敏锐度, 提高信息利用率。
由于税法调整的对象涉及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 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及企业、单位、 个人的直接利益有着密切的关系, 并且在建立和发展我国中,国家将通过制定实施税法加强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因此, 税法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正确认识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和认真执行税法的各项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主要有这样几方面: (一)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为了 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必须筹集大量的资金, 即组织国家财政收入。
为了 保证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发挥, 必须通过制定税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企业、 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项目、 数额和纳税程序, 惩治偷逃税款的行为, 防止税款流失, 保证国家依法征税, 及时足额地取得税收收入。
针对我国税费并存(政府收费) 的宏观分配格局, 今后一段时期, 我国实施, 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提高税收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以保障财政收入。
(二) 税法是经济的法律手段 我国建立和发展, 一个重要的改革目标, 就是国家从过去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经济, 向主要运用法律、 经济的手段宏观调控经济转变。
税收作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制定税法,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 调整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 使之符合国家的; 同时, 以法律的, 公平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鼓励平等竞争,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例如, 1994 年实施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 对于调整产业结构, 促进商品的生产、流通, 适应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税法的贯彻执行, 涉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和个人, 一切经营单位和个人通过办理税务登记、 建账建制、 纳税申报, 其各项经营活动都将纳入税法的规范制约和管理范围, 都将较全面地反映出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
这样税法就确定了 一个规范有效的纳税秩序和经济秩序, 监督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 加强经济核算,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同时, 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 严肃查处偷逃税款及其他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 也将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 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 稳定的环境秩序。
(四) 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国家征税直接涉及纳税人的切身利益, 如果税务机关随意征税, 就会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影响纳税人的正常经营, 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 税法在确定税务机关征税权力和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 相应规定了 税务机关必尽的义务和纳税人享有的权利, 如纳税人享有延期纳税权、 申请减税免税权、 多缴税款要求退还权、 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权等; 税法还严格规定了对税务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制度, (五)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 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 任何国家对在本国境内从事生产、 经营的外国企业或个人都拥有, 这是国家权益的具体体现。
我国自 1979 年实行对外开放以来, 在的基础上, 不断扩大和发展同备国、 各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利用外资、 引进技术的规模、渠道和形式都有了 很大发展。
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税法的同时, 还同 80 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这些税法规定既维护了国家的权益, 又为鼓励外商投资, 保护国外企业或个人在华合法经营, 发展国家间平等互利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 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个人所得税论文
一、农业1.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1)农业的起源:原始社会即形成南稻北粟的农作物种植格局。
(2)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刀耕火种→石器锄耕→铁犁牛耕。
其中:①早期\\\/原始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刀耕火种——石器锄耕,基本模式:奴隶集体耕作,大规模简单协作。
②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铁犁牛耕,自耕农经济,开始形成于春秋战国,基本模式:精耕细作,小农经济。
(3)耕作方式变化的根本原因:生产力的发展。
具体表现:①生产工具的改进:原始社会:石器、骨器——商周:出现青铜农具,但极少,仍以石器、骨器为主——春秋:铁器牛耕出现——战国:铁器牛耕推广——西汉:犁壁、耧车——三国:翻车(人力灌溉工具)——唐代:曲辕犁(传统步犁基本定型)、筒车(水力灌溉工具)。
②水利设施的完善:春秋:芍陂——战国:都江堰、郑国渠——汉代:漕渠、白渠、西域特色工程坎儿井、治理黄河。
③耕作技术的成熟:春秋至秦汉:两年三熟,代田法,区田法——魏晋:《齐民要术》现存最早的农书,绿肥和轮作早欧洲1000多年——宋元:精耕细作全面成熟,稻麦复种制,南宋江浙为经济重心——明清:多熟制,培育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玉米甘薯等高产作物,经济作物面积扩大。
(4)经济重心南移:①过程:魏晋时开发江南;安史之乱后开始南移;南宋,江浙成为经济重心(“苏湖熟,天下足”),完成南移。
②南移的原因:北人南迁,带来劳动力与技术,南方稳定,自然条件优越,统治者重视。
2.古代中国的土地制度(1)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
(2)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代表:商周时期的井田制:①演变:商代出现,西周盛行,春秋后瓦解。
②实质:名义上国有,实为贵族所有。
③瓦解的原因:生产力的发展,私田增多(根本原因);战争使劳动力减少;各国税制改革,立法确立土地私有制。
④瓦解的影响:封建剥削方式产生。
(3)封建社会:①以封建土地私有制为主:有君主私有、地主私有、自耕农私有三种;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土地兼并(将公田转为私田、赏赐、买卖等)是地主扩大地产的主要途径;土地兼并严重影响国家的赋税收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常采取“均田”、“限田”的措施,限制土地高度集中,保护自耕农经济。
②封建土地国有制:A.三国:屯田制,军屯、民屯;保证军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北方经济发展。
B.北魏至中唐:均田制。
a.内容:按性别、年龄把国家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其主要部分只准使用,不准买卖;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
b.实施前提:国家控制足够多的土地。
c.实施效果:保证国家赋税和徭役,稳定社会恢复经济;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
(4)土地经营方式:①自耕农经济(小农经济):至明清一直占主导。
▲出现条件:a.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
b.生产工具、耕作技术的进步:牛耕、铁农具逐渐普及。
▲特点:个体农耕、男耕女织、耕织结合、铁犁牛耕、自给自足。
▲地位及影响:a.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
b.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c.是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重要原因。
d.局限:分散性,封闭性,落后性,抵抗灾害能力弱;是封建社会发展缓慢、阻碍近代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因素。
②田庄式经营:以东汉、唐为典型。
③租佃制经营:战国产生,宋代仅次于自耕农,明清时期普及全国,占主导。
▲租佃式经营普及的意义:佃农对地主人身依附减弱,农民有选择雇主和支配产品的自主权,甚至与市场发生联系,积极性提高,有利于农业和商品经济的稳步发展。
3.中国古代农业的特点(1)生产规模: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
(2)所有制结构: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主体。
(3)产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家畜饲养业为辅。
(4)生产模式:铁犁牛耕,精耕细作。
(5)经营方式:“男耕女织”(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
(6)生产目的:自给自足,缴纳赋税,少量用于交换。
(7)地域水平:各地区、各民族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农业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二、手工业1、手工业发展概况▲冶金业(1)青铜时代(夏商周-春秋):商周时期是其繁荣时期,司母戊鼎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青铜器。
(2)冶铁业(春秋时期铁器时代到来):①冶铁技术的进步:春秋:生铁、块炼钢——东汉:杜诗发明水排(水力鼓风冶铁工具,16世纪前领先世界)——南北朝:灌钢法(古代最先进)。
②燃料:煤(汉代开始,北宋普遍)→焦炭(南宋末年开始,明代流行)。
▲纺织业(1)丝织业:上古时代发明养蚕缫丝(世界最早)——西周后工艺发展——汉代由于丝绸之路远销欧洲,获“丝国”之称——唐:缂丝技艺——明清:进入鼎盛时期,并首先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2)棉纺织业:宋代:出现——元代:黄道婆全面革新棉纺织技术,发明脚踏三锭纺车,松江成为全国棉纺织业中心(“衣被天下”)——明代后期:棉布成为民众的主要衣料。
▲陶瓷业(1)制陶:新石器时代出现,唐代的唐三彩享誉中外。
(2)制瓷(中华民族的伟大发明):商代:烧制出原始瓷器(世界最早)——东汉晚期:成熟,青瓷——南北朝:白瓷——唐:制瓷业成为独立工业部门,形成南青北白两大制瓷系统,唐朝越窑的秘色瓷极为珍贵;瓷器成人们不可或缺的日常用品;瓷器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宋:瓷窑遍布全国各地,景德镇成为瓷都——元:进入彩瓷生产期,以青花、釉里红为代表——明:斗彩、五彩瓷——清:粉彩、珐琅彩。
2.中国古代手工业的特点(1)历史悠久,技术长期领先世界。
(2)地域分布广、规模大、分工细、技术先进,产品远销欧亚非。
(3)家庭手工业、官营手工业、私营手工业等多种经营模式长期并存。
▲家庭手工业:是农户的一种副业,产品主要供自己消费和交赋税,剩余部分才拿到市场出售。
▲官营手工业:夏商周时期推行“工商食官”政策;长期占据统治地位,明中后期不断萎缩。
特点:规模大、分工细、组织严密、管理完善、主要生产军用品和皇室、贵族消费品,代表手工业最高成就;产品不流通,对工匠采取强制劳动和超经济剥削,激化矛盾。
▲私营手工业:不断发展,明中后期逐渐占主导地位,某些部门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主要生产民间消费品,产品在市场流通。
(4)与农业发展密切结合,为农业文明经济的发展服务而处于从属地位。
(5)随经济重心南移,手工业生产布局相应变化。
三、商业1、中国古代商业发展概况(1)原始末期:偶尔以物易物。
(2)商朝:职业商人和货币出现(“商人”由来)。
(3)周朝:实行“工商食官”制度,商业活动为官府所控制。
(4)春秋战国时期:私商出现,并逐渐成为商人的主体;官营商业和私营商业构成中国古代商业的两种主要经营形态;各国铸造货币,黄金、白银开始用为货币;城市繁荣,出现大都会(临溜,邯郸)。
(5)秦朝:统一货币、度量衡,修驰道,促进商业发展。
(6)西汉:陆上、海上丝绸之路畅通,中外贸易发达;商业中心:长安、洛阳,出现专供贸易的“市”,官府有专职官员管理。
(7)隋唐:商业蓬勃发展,南北经济交往和对外贸易发达。
①原因:政治统一;农业手工业发展;大运河开通;政府重视,政策开明。
②表现:a.城市繁荣:长安、洛阳、扬州等成为闻名中外的商业大都会。
b.市场发展:市坊分开;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c.金融货币:出现了“柜坊”(银行雏形)、“飞钱”(类似汇票)。
d.对外贸易:西域、阿拉伯、波斯商人来往频繁,广州成为重要外贸港口,市舶使专管外贸。
(8)宋元时期:进入新的高峰期。
①宋代表现:a.打破市坊界限和时间限制,出现夜市、早市和草市;集镇兴盛,城市经济功能增强。
b.北宋出现世界最早的纸币“交子”(四川益州)。
c.交换品种速增,城市中出现不同类型的集市。
d.商税越来越成为政府重要财源。
e.重视边境贸易(榷场)和海外贸易。
②元代表现:a.纸币广泛流通。
b.漕运、海运发达,遍设驿站。
c.大都是政治、文化、商业大都会;杭州是南方最大的商业和手工业中心;泉州是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
(9)明清时期:出现新特点。
表现:①商业市镇的兴起,商品经济向农村延伸,苏州等地出现资本主义萌芽。
②货币经济占主要地位,贵金属货币白银广泛使用。
③农产品商品化加强,破产农民成为自由劳动力,也成为商品。
④国内市场扩大,区域间长途贩运贸易较快。
⑤形成许多区域性的商人群体(商帮),如徽商、晋商。
2、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的特点(1)起源早,与农业、手工业相辅相成,各期发展不平衡。
(2)古代中国的市场交换比中世纪的西欧发达。
(3)商业市场形式多样,城市中有市,乡村中有草市,且有夜市和晓市等。
(4)城市商业经济发达,商人群体活跃,形成地域性商帮。
(5)商业领域官营和专卖制度长期存在。
(6)商业长期受到重农抑商政策的压制,商人的社会地位较低。
商业始终作为农耕经济的补充而未能占据中国古代经济的主导地位。
四、资本主义萌芽与“重农抑商”和“海禁”政策1、资本主义萌芽产生(1)产生的基本条件:手工业技术的进步,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出现雇佣关系。
(2)产生概况:①时间、地点、部门:明朝中后期(15世纪末),江南地区,纺织部门。
②标志:手工工场的出现,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3)主要特征:微弱、稀疏,发展非常缓慢;出现在个别地区、个别部门;发展水平低,始终处于萌芽状态,就全国而言,不占主导地位;最初多表现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形式。
(4)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原因①经济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影响了扩大再生产和商品经济的拓展,妨碍了社会分工的发展。
②政治上: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阻碍。
具体表现:封建政府重农抑商,征收重税,限制工场规模,残酷剥削农民,农民贫困,购买力低下,束缚了萌芽的发展;“禁关锁国”政策限制了对外贸易发展,妨碍了国外市场的扩大。
③思想上:长期以来重农抑商、重利轻义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地主、商人致富后热衷于买田置地而很少投资扩大再生产。
④外交上:闭关锁国,海禁政策,失去海外市场和先进技术。
(5)认识: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代表中国社会进步发展的趋势,但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
2、“重农抑商”政策(1)含义:中国封建王朝限制、打击工商业,保护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确保赋役征派、地租征收,以巩固封建统治的政策。
(2)原因:工商业与农业争夺劳动力、影响农业生产甚至危及封建政权统治。
→目的:维护小农经济,巩固封建统治,保证国家赋税与徭役来源。
(3)演变过程:①战国:商鞅变法首次明确规定了重农抑商的原则。
②汉代:进一步加强。
③中唐至宋元:重农抑商政策有了某种松动。
朝廷对海外贸易的鼓励以及官商分利政策的实行,使商人地位得以提高。
④明清时期:封建政府对民营商业不断加征商税,破坏工商业的正当经营,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导致中国远远落后于西方工业文明。
(4)评价:①重农抑商的实质是维护封建国家统治的经济基础。
重视农业,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初期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封建统治起了积极作用。
②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强化了自然经济,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是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造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落后。
③从根本上说,“重农”是正确的,但不能把“农业”和“商业”长期放在对立面。
3、“海禁”和“闭关锁国”政策(1)含义:明清时期严格限制中国人民赴海外经商和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的经济政策。
(2)原因:①根本原因:维护封建自然经济,巩固封建统治。
②直接原因:明统治者担心流亡海上的敌对势力勾结倭寇危及明朝的统治,清统治者为对付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
③清政府盲目自大,自认“天朝上国”,无所不有,不需与外交流。
(3)表现:①明朝:实行“海禁”;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
②清朝:禁海、迁界;只留极少口岸对外通商;由政府特许的商行(如广州“十三行”)统一经营对外贸易。
(4)评价:①积极:曾起过一定自卫作用,维护了国家的主权。
②消极作用为主:严重阻碍了国内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阻碍了中外交流,使中国日益脱离世界发展大势,失去了利用国际贸易的优势地位开辟海外市场、刺激资本扩张、推进工业化的契机;中国逐渐落后于世界。
请最后总结学习财政与税收这门课程的感受。
人和小规税人利弊之浅谈:在上,对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尽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有税款抵扣,但是企业交纳的税款支出,可以记入企业的产品成本,使企业的所得税的税负降低,而一般纳税人可以享有税款抵扣,两者各有利弊。
我们将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范围)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
纳税人要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符合的条件包括如下几项。
工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在国家税务局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证;有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应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证或具备会计员以上职称的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明;(二)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规定如下: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 在一百万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企业部分增值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采购物资时,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当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账务处理。
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税率是17%或13%例:1、购进原材料,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价款5400000元,增值税额为918000元,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已经达到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4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8000贷:银行存款 63180002、销售产品收入累计为6800000,增值税额为1156000元。
产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妥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795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68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60003、用银行存款交纳九月份增值税2200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20000贷:银行存款 220000(二)、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包括劳务),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是计入购进货物的成本。
相应地,其他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买货物或接受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如果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而应计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
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不注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因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收入应按不含税价格计算,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方法计算的,即: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例2:某小规模纳税企业本期购入原材料,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原材料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材料验收入库,货税款已付清。
该企业本期销售产品,含税价格为848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有关账务处理如下:1、购进原材料借:原材料 58500贷:银行存款 585002、销售产品不含税价格=84800÷(1+6%)=80000(元)应交增值税=80000×6%=4800(元)借:应收账款 84800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4800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各自的利与避:1、假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生产同一种产品,所用的原材料一样,销售价格也一样;都是生产并销售含税40万的产品,主要材料成本占销售收入的80%。
2、首先看增值税负担率: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40\\\/1.06*6%=22642元。
一般纳税人:增值额=40-(40*80%)=8万。
应交增值税=8\\\/1.17*17%=11624元。
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11018元。
关键是一般纳税人的购入原材料可以抵扣,即他的应交额=销项税-进项税=(40\\\/1.17*17%)-(32\\\/1.17*17%)=58120-46496=11624元,而小规模纳税人却按销售额纳税。
3、按含税销售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毛利比一般纳税人少11018,但是还没有算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原材料以外的支出还能取得增税发票还可以抵扣,如电费、税费、运费等,所以这样算来小规模的毛利就会更小。
4、另外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对方不能抵扣,这直接影响他的销售。
因此,发生同样购销业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毛利率比一般纳税人低,增值税税负相对较重。
特别是随着目前国内买方市场的出现,平均利润率降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可以其随着增值率的下降而降低,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固定不变的,与其利润率的升降无关,导致两类纳税人的税负差异加大。
总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各有利避,但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比较轻。
社会的发展促使着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转变,但他们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我们应该进行合理的税收管理。
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税种,占税收收入的60%左右,在财政收入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现行增值税仍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可行办法,进一步对现行税制加以改进和完善,以便使增值税的功能和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在以下几个方面:1、发票使用权不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货时可以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时只能开出增值税一般发票。
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销货时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进项税额抵扣的重要凭证。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是一般发票,所以其他单位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东西也没办法抵扣税额,因此正规的大企业、单位一般都不会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东西,因为他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当然,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请税务部门代开专用发票,但是比较麻烦。
所以如果你打算和大企业、单位做生意的话,建议你还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要相对低一些,这是他的优势。
如果你只是做一些零售生意的话,就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吧。
2、两者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一般为百分之十七或百分之十三;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调为百分之三,可以说两者之间的税负不同。
但也不能说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一定要比小规模纳税人高,因为一般规模纳税人可以在销货时,用购进货物的增值税额抵扣销货的税额,所以有的时候他的税负甚至比小规模纳税人还低。
当然这就需要你进行税收的筹划了。
2009年1月1日开始如果你的公司年销售额达到80万就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了,不需要达到180万了。
也就是说申请标准降低了很多了。
当然还需要你有健全的会计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