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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政谈话的主题内容会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详解如下: 一、强调廉政责任。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一种政治责任、人格素养和文化规则,是必须严格遵循的道德水准和法纪底线。
要突出强调三种责任。
一要强调严格执行廉政规定的责任。
要把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坚持克己奉公、做到秉公用权作为维护党的形象、树立领导威信、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内容,严以律己,率先垂范。
二、要强调履行岗位廉政的责任。
领导干部要管好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强调创建廉政文化活动的责任。
要按照逐级负责、岗位负责、系统负责的要求,积极营造单位勤奋敬业、崇廉斥贪、勤廉兼优的清风正气。
二、进行警示提醒。
要把警示提醒作为重要内容,深刻剖析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典型案例,通报案情、分析原因、总结教训、给人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震慑和启发领导干部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认识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自觉主动地把廉政规定作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作为时刻规范从政行为的根本准则。
有些提醒非常重要,比如传统节日期间的迎来送往,请客送礼,往往为干部职工所垢病,各级领导干部都应注意到其危害性,做到不送也不收
三、指出廉政风险。
要区分集体谈还是个别谈、与正职谈还是与副职谈、与年轻同志谈还是与老同志谈等不同形式和对象,有区别、有针对地提醒风险防范中哪些属于敏感时期的、哪些是重点领域的、哪些是关键岗位的。
对如何进一步排查和防范廉政风险点,谈话者要提思路、教方法,引导新任领导干部要重点把握风险排查、等级评估和防范责任三个关键环节,发挥好警示提醒、制度约束、监督防范三个重要功效。
四、强化制度意识。
强化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就是要毫不含糊地强调要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坚持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是党性修养、大局意识、法制观念、自身素质的综合反映。
要站在讲党性、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自觉听从组织招呼,遵从制度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明确具体要求。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加强公仆形象教育,加强警示教育。
二是要坚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把“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班长”作用、班子其他成员的“班委”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要有接受监督的胸怀和勇气。
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要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爱护、关心和帮助。
四是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当前职工群众最盼望、最满意的干部是狠抓落实、 真抓实干最渴望、最欢迎的是求真务实能办实事,最不满意、最有意见的是华而不实、摆空架子。
要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来认识、来把握、来部署,少一些浮躁、多一些思考,少一些应酬、多一些深入,少一些形式、多一些实干,形成谋发展之路、思发展之策、创发展之业的良好作风。
六、 进行廉政承诺。
廉政承诺是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必须保证做到的具体事项。
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既是表态,更是决心,具有强化廉政意识、明确廉政责任、坚持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运行等重要作用。
可结合创先争优个人承诺和在廉政教育警示室进行廉政誓言等形式完善廉政承诺。
(二)廉政谈话这个概念的补充解释如下: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预防腐败的一种手段。
廉政谈话作为一项制度时间不长,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暂行)》正式予以确认的。
求生活中反腐倡廉的例子!
我国反腐倡廉取十大进展 腐败滋生土壤仍存在2005-10-10 10:45:12 新华网来源:半月谈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进行了概括,指出:“当前,反腐倡廉总的形势是好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些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所遏制,一些领域的腐败案件呈下降趋势,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
但也必须清醒看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仍然比较突出,严重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身上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这就是对当前形势总的判断和估计,完全符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
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十个方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中央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分别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从大局和实际出发作出决策和部署。
党的总书记每年都要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重要讲话。
国务院每年都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平稳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是反腐倡廉理论不断发展,指导思想与时俱进。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六个必须”的总体思路: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进行;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这一系列新观点和新思路,是我们党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规律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三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
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我们国家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自觉地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围绕发展经济营造健康有序的环境,围绕推进各项重大改革,围绕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履行职能,取得了一定成效。
如严肃查处江苏铁本等一批违章建设项目;参与整顿各类开发区工作;参加辽宁阜新煤矿瓦斯爆炸事件、广东大兴煤矿透水事件等一系列重特大事故调查,为维护国家宏观调控大局、保证政令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博导省长”李达昌将在京受审挪用巨额公款赌博的蔡豪文被判17年[组图]侯建军为何善恶瞬间突变巨贪毕玉玺忏悔我这10年四是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在注重预防的同时,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2003年1月,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期间,专门召开了各省(区)市纪委书记监察厅(局)长会议,吴官正同志就加强办案工作,提高办案水平作了重要讲话。
接着,他又在郑州召开了五省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专题研究办案工作,强调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2004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吴官正同志对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对办案措施的管理,提高执纪办案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2年12月~2004年11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4万余件,结案33.3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3.9万余人,并严肃查处了刘方仁、韩桂芝、田凤山等一批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
这些重大案件的查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五是重视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一批严重的土地违法、房屋拆迁以及国企重组改制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严肃查处;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治理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工作取得新进展,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约18亿元。
六是注重从源头上做好防治腐败的工作。
党的十六大以来,通过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不断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以改革统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从源头防治腐败。
国务院各部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设计预算资金1948亿元。
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正在建立。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党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6个文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
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七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郑重地表示接受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监督,为全党做出了表率,在党内外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的主要负责同志都做出了承诺,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为加强监督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加强监督方面推出了一些重要举措:一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三是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四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提高了依法依纪监督的水平。
八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这些年来,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并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意识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力度加大,部门各负其责得到逐步落实。
同时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各地都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党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制度,通过信访、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行风评议、舆论监督等,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九是反腐倡廉的社会评价有所提高,形成了比较有利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和认可程度有所提高。
2004年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的调查结果表明,几项主要评价指标均达到九年来的最好水平。
80.32%的群众对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认可,70%的群众认为党的十六大以来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
这些都说明反腐倡廉取得了实实在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阶段性成效,也说明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正确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更加理性。
十是反腐败国际合作不断扩大。
面对腐败问题日趋跨国化、国际化的趋势,我国积极开展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合作渠道,与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商谈签订反腐败合作协议。
现已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和40多个国家签订了50多个司法协助方面的协议。
近年来,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别与联合国、世界银行、亚太经合组织、透明国际、亚洲监察专员协会等国际组织开展了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
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年都要组织代表团参加重要的国际反腐败和廉政会议。
如“政府改革”全球论坛、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会议、“跨域携手灭贪污”国际反贪会议、“惩处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法律制度”研讨会等等。
参与和承办这些国际会议对于发展和扩大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都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总之,我们党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是正确的;工作部署是务实得当的;阶段性成效是明显的;发展走向是健康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解决出路,就是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责任,逐步落实。
(这是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黄树贤同志在新华社2005年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本文有所删节)参考资料:
小江口超限站乱象环生 在法制健全,反腐倡廉的今天,居然还有这么一帮于法律,
一、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遵循群众路线的基本原则 一要树立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根本立场和根本观点。
在反腐倡廉建设问题上,人民群众的态度最明确、愿望最强烈、立场最坚定。
纪检监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才能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要善于用群众的眼光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谋划工作、落实举措。
要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高度统一,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要紧紧围绕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重大措施,围绕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履行好监督、服务和保障职能,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贯彻群众方法。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工作方法,是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始终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重要保证。
从群众中来,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工作时,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工作,必须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认真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到群众中去,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还需要回到群众中去,成为群众的意见,变为群众的行动,通过实践检验它们是否正确。
凡是得到群众广泛拥护和支持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就要继续坚持下去;反之,则立行立改,坚决纠正。
三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维护群众主体地位,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
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凝聚民心、汇聚民智、发挥民力,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要鼓励支持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消极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进行积极有效的斗争,使反腐倡廉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
二、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践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 (一)察民情,真诚倾听群众呼声。
常言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
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期盼。
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继续做好来信、来访、来电、来邮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兴媒介,开展网络举报监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虚心向群众学习,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建言献策。
(二)顺民意,坚决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利益是我们的“试金石”。
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
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里,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始终从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焦点问题抓起,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涉法涉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严肃惩处。
(三)解民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一定要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环节,下大力气关注民生,持之以恒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监管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出行难、就医难、办事难、住房难等热点问题,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落实群众路线的保障措施 一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研究当今社会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深入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悉心体会群众的喜怒哀乐,积极探索和掌握依靠群众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要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改进服务等方法凝聚和激励群众。
深入研究网络舆论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平台和信息媒介,把握反腐倡廉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纪检监察干部还要带头转变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切实解决懒、散、浮、虚、庸等问题,努力做到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二要强化群众监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
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经济违法案件中,来自群众举报的案源占70%;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群众举报查处的占85%以上。
实践表明,大量的腐败案件和问题都是由群众举报提供线索的,在办案中凡是紧紧依靠群众的,案件就办得彻底深透,群众拍手称快;凡是脱离群众孤军奋战的,往往困难重重,还会受到群众的指责和批评,效果适得其反。
要积极发动群众,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自觉性、责任感、使命感。
三要健全保障机制。
要完善保障激励机制,保护群众的监督权益。
对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给予及时的保护和援助,严厉查处故意泄密或报复举报人的案件,解除群众监督的后顾之忧。
要弘扬正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积极举报并经查实的违纪违法案件的举报人,给予大力宣传和相应奖励。
四要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到基层调研等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联系群众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真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觉行动。
什么是三重一大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全文如下: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96年1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8人出席了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负责同志,以及出席解放军纪检工作会议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全会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了1995年反腐败斗争的情况,部署了1996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尉健行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在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
李鹏、乔石、李瑞环、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机关、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
全会认真学习、讨论了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
一致认为,讲话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新的国内外环境中,加强党的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的重大意义。
明确指出我国要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把党建设好。
深入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的讲话精神,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对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时机解决中国的发展问题,战胜一切困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指导意义。
全会回顾了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以来反腐败斗争的情况,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更加自觉地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特别是中央及时正确地处理了王宝森的经济犯罪和陈希同同志的严重错误,并决定对陈希同的问题继续进行审查,对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执法执纪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以更强的声势、更大的力度向前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都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自律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一些腐败现象还在发展,有些不正之风纠而复生等。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还很艰巨。
全会指出,1996年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反腐败三项工作的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1996年经济工作方针和任务落到实处,为“九五”计划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第一,要继续落实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以来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制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从加强财务管理入手,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弹。
二是继续抓好清理违反规定乘坐小汽车的工作,着重建章立制,规范领导干部配车工作,并使清理下来的小汽车全部得到合理使用。
三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领导干部在住房、建房、购房、装修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以权谋私问题。
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既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又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在政治纪律方面:(1)维护中央权威,在政治上同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保证中央政令畅通。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3)反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为。
(4)坚决反对和制止散布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反对自由主义,反对传谣信谣等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
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必须及时严肃处理。
在廉洁自律方面:(1)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凡要求下属干部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2)要管好领导班子成员,并对主管地区、单位的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领导班子成员和主管地区、单位发生严重腐败问题,属主要领导人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的,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3)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他们中有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应承担责任;放任、包庇甚至纵容他们违法违纪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继续抓好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等三项制度的落实;同时实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把廉洁自律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干部、乡镇领导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第二,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要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骗税、套汇、走私、贪赃枉法,以及失职渎职和虚报浮夸的案件。
要组织力量,采取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方法,深入到发案率较高、大案要案较多的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出租批租、建筑工程承发包等领域,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要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重大问题要亲自动手解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对查处大案要案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第三,纠风工作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中小学校乱收费和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作为重点。
进一步清理公路上的收费站卡,实现在国道、省道上基本无“三乱”现象。
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工作仍以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
要继续抓好已明令取消的减轻农民负担项目的落实,狠刹巧立名目向农民集资、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不正之风。
对使用非法手段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的,要依法严惩。
要认真清理预算外资金,清理“小金库”,坚决制止将预算内资金转到预算外。
对公款私存、损公肥私、化公为私、挥霍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确定1996年纠风的目标和重点,纠正自身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
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治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针对当前存在的财经纪律松弛、经济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实现。
全会指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按照中央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作用,经党中央批准,在坚持现行领导体制的前提下,重申和建立以下五项制度:(1)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有关精神,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其任务是了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廉政情况,直接报告中央纪委,中央纪委及时报告党中央。
(2)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发现同级党委(党组)或它的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需要立案检查的,按有关规定报批。
(3)党的地方和部门的纪委(纪检组)接到对下一级党委(党组)成员的检举和控告,必须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任何人无权扣压。
(4)凡属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党的组织部门在提请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应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意见。
(5)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的提名、任免、兼职、调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事先征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同意。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
要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要学习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观念,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逐步健全防范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的监督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有战斗力的队伍。
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
全会指出,今年是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第一年,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很繁重。
努力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从维护和发展全党工作的大局出发,坚定地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
全会号召,全党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奋发进取,讲求实效,取得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绩,为促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作出新贡献。
历程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1]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