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九大报告中的军队建设论述
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军队建设的内容1、“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之“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强军兴军开创新局面。
着眼于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制定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力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召开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恢复和发扬我党我军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人民军队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治理。
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形成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新格局,人民军队组织架构和力量体系实现革命性重塑。
加强练兵备战,有效遂行海上维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国际维和、亚丁湾护航、人道主义救援等重大任务,武器装备加快发展,军事斗争准备取得重大进展。
人民军队在中国特色强军之路上迈出坚定步伐。
二、“十四个坚持”之“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
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
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支
军人保密守则
《中国人民解放密守则》1、不该秘密不说2、不该问的秘密。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
《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
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
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
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一维空间,二维空间,三维空间,四维空间以及五维空间的区别
第一次北伐,公元238年(延熙元年)姜维和蒋琬率偏师出陇右,在南安与魏军相持不下。
第二次北伐,公元244年(延熙七年)汉中都督王平兴兵据势,姜维和费祎等率军前去支援,曹爽大败。
第三次北伐,公元247年(延熙十年)出陇西,与魏将郭淮,夏侯霸大战洮西。
第四次北伐,公元249年(延熙十二年)姜维派廖化去洮城,此时已是“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的情况下,姜维独力与魏国众多将领作战,双方互有胜负。
第五次北伐,公元250年(延熙十三年)姜维以羌胡为辅,与郭淮战于洮西,双方平手。
第六次北伐,公元253年(延熙十六年)费祎遇刺被害后,姜维出兵包围南安,粮尽而退。
第七次北伐,公元254年(延熙十七年)出陇西狄道,斩魏将徐质。
第八次北伐,公元255年(延熙十八年)与夏侯霸出狄道,大破王经于洮西,王经退守狄道城,后陈泰派兵解围。
第九次北伐,公元256年(延熙十九年)姜维再次出兵,蜀将胡济失期不至,为邓艾破于段谷,死伤惨重。
第十次北伐,公元257年(延熙二十年)乘魏将诸葛诞叛乱,姜维出兵秦川,魏军坚守不战,到了公元258年(永安元年)诸葛诞兵败后始退兵。
第十一次北伐,公元262年(景耀五年)姜维再次出兵,与邓艾战于侯和,为邓艾所破,然后还住沓中。
这是姜维最后一次北伐,此时黄皓欲以阎宇替代姜维,姜维因厌恶黄皓擅权,曾向后主请求诛杀黄皓,但后主没有接受,姜维察觉此举可能惹怒黄皓,为了避祸便避居沓中,屯田避祸。
钟会,邓艾领大军征蜀。
公元263年(景耀六年)蜀亡。
九月国内外大事总结
1.“利比亚之友”国际会议9月1日在巴黎召开。
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主席贾利勒介绍了政治过渡“路线图”,承诺举行选举、制订宪法、避免政治报复等。
据当地媒体报道,贾利勒在会上敦促国际社会加速解冻利比亚政府资产,为重建提供资金,并寻求从、世界银行获得短期贷款。
但他表示,利比亚并不需要国际维和部队,可以接受联合国警察帮助维持治安。
法国总统萨科齐和英国首相卡梅伦联合主持会议,潘基文、德国总理默克尔、加拿大总理哈珀、美国国务卿克林顿,以及欧盟、北约、非盟的领导人出席了此次会议。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翟隽作为中国政府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出席。
2.欧盟委员会9月2日发表声明称,对叙利亚采取石油禁运制裁。
当天,欧盟外长非正式会议在波兰召开,议题之一是磋商叙利亚局势发展与应对。
欧盟对叙利亚石油禁运的具体制裁措施包括禁止从叙利亚购买、进口和运输原油和其他石油产品,同时禁止对叙利亚石油出口提供有关金融和保险服务。
3.日本新内阁成员名单9月2日上午发布。
新首相任命仪式和新阁僚认证仪式当天下午在皇宫举行,以野田佳彦为首相的日本新内阁正式成立。
新内阁阵容的特点,一是注重平衡,兑现野田“不分派系、超越恩怨”的许诺。
二是论功行赏,对野田当选民主党党首的有功人员给予重任或继续留任。
三是讲求务实,延续“泥鳅政治”,不讲知名度,起用低调实干者,如17名阁僚中10人是首次入阁,有5人是40多岁。
4.独联体已经走过20年的历程。
9月3日,独联体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首都杜尚别举行,来自、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亚美尼亚、、、的总统,白俄罗斯、阿塞拜疆和的总理参加了这次具有纪念意义的会议。
5.据伊朗声像组织网站4日报道,伊朗首座核电站布什尔核电站已于当地时间3日23时29分并入。
报道说,布什尔核电站并网发电量已达60兆瓦,此次并网旨在为布什尔核电站正式启用做准备。
此外,伊朗原子能组织发言人哈米德·哈德姆·卡伊米4日接受伊朗一家电视台采访时说,9月20日将举行正式仪式,庆祝核电站并网发电。
届时,布什尔核电站发电量将达到400兆瓦。
国内1.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9月1日出席中央党校2011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并讲话。
他强调,学习和总结历史文化,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是我们党一贯重视并倡导的做好领导工作一个重要的思想和方法。
领导干部不管处在哪个层次和岗位,都应该读点历史,从中汲取有益于加强修养、做好工作的智慧和营养,不断提高认识能力和精神境界,不断提升领导工作水平。
2.、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9月2日晚在北京观看了话剧,并亲切接见了剧组主创人员。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一同观看演出、参加接见。
话剧是辽宁人民艺术剧院根据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齐大山铁矿采场公路管理员郭明义的先进事迹创作的。
胡锦涛指出,郭明义同志长期以来自觉学习、实践雷锋精神,坚持爱岗敬业、助人为乐。
他不愧是新时期的道德楷模,我们都应向他学习。
3.我国首个以智慧城市为主题的博览会——2011中国(宁波)智慧城市技术与应用产品博览会9月2日在宁波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在开幕式上为这一为期三天的大会拉开帷幕。
本届智博会以“荟萃智慧应用,建设智慧城市”为主题,通过展览展示和主题论坛等多种活动,集中展示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
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国土资源部考察时强调,国土资源工作支撑各行各业,影响千秋万代。
国土资源系统要深刻认识国土资源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全面做好土地、矿产、地质、海洋管理和测绘地理信息等各项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
以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召开的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已由2000年的517.9升\\\/人·天下降至2010年的364.7升\\\/人·天,十年间下降了30%。
城市年用水总量基本稳定在500亿立方米左右,每年城市节水量约占当年城市年供水总量的10%。
6.亚洲政党专题会议9月4日在广西南宁开幕。
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发展与社会共享:让发展成果惠及民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向会议发来贺信。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
7.据财政部网站9月5日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7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完成预算的111%;总支出13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预算的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4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