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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心得体会

时间:2015-07-31 10:09

反腐败斗争

山西大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政策依据与说明全校广大教职工: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已近尾声,为了体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让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整体情况,现将此项工作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及我校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规定向全校公示(见附件),请广大教职工监督。

附件 1山西大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过程中所依据的政策文件一、岗位设置有关文件1、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2、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3、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09〕91号)4、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92号)5、山西省人社厅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6、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政策解释》(晋人社厅发〔2011〕4号)二、岗位聘用有关文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13号)2、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暂行办法》(晋人字〔2004〕103号)3、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晋人字〔2006〕67号)4、山西省教育厅转发晋人社厅发〔2011〕136号《关于加快推进省直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教人〔2011〕60号)5、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晋教人〔2010〕117号)6、山西省教育厅《本科院校(高职高专)专任教师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参考)7、山西大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含实施细则)》(同大党字〔2011〕11号)附件2山西大同大学岗位聘用执行的政策条款和具体规定1、首次岗位聘用的聘期和起止时间:首次岗位聘用期限为三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所有在编教职工均应参加竞聘,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按如下规定处理:所有在编教职工,均按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按规定予以辞聘,并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

3、已按自动离职处理及长期在编无故脱岗人员:已按自动离职处理且至今未办清手续的人员,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入人才市场;因本人原因长期自行脱岗尚未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拟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其回到原工作岗位参加岗位竞聘,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根据组织安排从单位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且未到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因领导职数减少暂未安排其他职务的领导人员以及单位原有享受相应等级管理岗位待遇但不具领导职责的管理人员:不占职数,先按原职务聘用,待他们退休或重新安排其它岗位工作后,该岗位自动取消。

5、专职辅导员的聘任和管理:已经执行了管理工资的专职辅导员纳入管理岗位管理,2010年、2011年及今后新增的专职辅导员纳入教师岗位管理,执行相应级别的工资。

6、内部退养人员:在推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已批准内部退养、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这次按照本人离岗时所任职务对应的岗位进入本层级岗位最低等级,并据此确定其工资待遇,不再晋升岗位等级。

7、部分已退休人员:2006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前聘用为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照我校同类同级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分级,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不占职数)及相应岗位工资待遇,以其薪级工资和重新确定的岗位工资核定退休费。

与同类同级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步兑现待遇。

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退休时间不变。

8、新参加工作人员: 2010年后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照相关岗位申报条件,确定其岗位等级。

9、尚未转评、未确定岗位和工资的调入人员: 首次设岗暂不聘用,执行临时工资。

待转评或确定岗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已经聘任了管理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技能人员: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现有工人身份人员可竞聘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但首次聘用时,管理岗位不能超过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能超过十一级。

11、“双肩挑”人员及其确定原则:⑴ 高等学校人员原则上不能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必须按照我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比例确定,并按岗位设置的申报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⑵ “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应是原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了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并且仍继续承担一定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双肩挑”人员以五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为主,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

⑶ 五级以下管理岗位中,确需兼占专业技术岗位的,应把握以下四个条件:一看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二看该管理岗位是否在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三看管理人员是否仍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看是否确实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人员和比例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从严控制,不超过五级以下管理岗位总数的10%。

七级及以下人员中不设置“双肩挑”岗位。

⑷ 学校二级教学单位和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单位的行政领导岗位,一般作为专业技术岗位。

受聘在此类岗位的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主、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作为“双肩挑”人员。

教学单位的党务工作岗位纳入管理岗位管理,其中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作为“双肩挑”人员管理。

⑸ 高等学校会计、审计、图书、档案、基建、实验、卫生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不一致的,第一个聘期内暂时纳入管理岗位。

⑹经学校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双肩挑”人员,占专业技术岗位设岗单位的岗位职数,确定相应的主岗位工资后,原则上在一个聘期内不予变更,并按照两类岗位职责进行双重考核。

⑺“双肩挑”人员聘用合同书中,所聘岗位填其主体岗位,同时对所兼任其他岗位职务要明确标注和说明;确定“双肩挑”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其主体岗位为依据。

12、既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有管理职务的非“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坚持一人一岗的原则。

不符合“双肩挑”的人员,若选择了管理岗位,则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如果今后离开管理岗位且重新回到专业技术岗位,可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只能进入相应专业技术层级的最低等级;若选择了专业技术岗位,则不再参加管理岗位的聘用。

13、部分岗职不符人员:⑴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管理人员:聘用在管理岗位的人员,除符合“双肩挑”条件的人员外,均纳入管理岗位管理。

2009年底前已执行了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首次聘用管理岗位时,可继续执行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但只能执行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层级竞聘。

待其晋升的管理岗位工资高于原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时,再执行相应的管理岗位工资。

⑵执行管理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较低的情况下,2009年底前经主管部门和省人社部门审批执行了管理岗位工资的,首次聘用时可继续执行原管理岗位工资。

待其晋升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高于原管理岗位工资时,再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

⑶在教师岗位上工作的教辅及其它系列和非高校专技系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转评为相应教师系列专技职务者,由本人尽快联系设置有本人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接收单位,予以聘任。

否则,按本人现岗位聘任,享受现岗位绩效工资,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层级基本工资,不参加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竞聘。

⑷在教辅和其它系列岗位上工作的教师系列、不对应的教辅和其他系列、非高校专技系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转评为相应教辅和其它系列专技职务者,由本人尽快联系设置有本人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接收单位,予以聘任。

否则,按本人现岗位聘任,享受现岗位绩效工资,保留原专业技术岗位最低层级基本工资,不参加原专业技术岗位层级竞聘。

14、因受岗位数量限制而降低层级聘用的人员:原已聘用人员,在首次岗位聘用时,因受岗位数量限制而降低层级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暂时保留原层级最低等级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一个聘期,如所在单位仍安排其承担原所聘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其绩效工资可按原聘岗位同等级人员绩效工资标准发放。

15、首聘期内职务、岗位变动人员: 首聘期内获得高一等级管理职务的管理人员,如其所任职务岗位有空缺,可聘用到该管理岗位;首聘期内获得高一等级工勤技能等级资格的工勤人员,如其任职资格所对应的工勤技能岗位有空缺,可聘用到该等级岗位;获得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其任职资格所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可聘用到该等级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

附件3 关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的补充说明1、任职年限执行标准:任职年限以聘书时间为起始点至2010年底,以实年计;转评人员任职年限以同级别的初评最早年限为起始点,申报材料以转评后(任现职以来)计算。

2、对于直进教授三级论文的认定标准:二类论文----符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2008年版),而且进入《高等学校国家级学术刊物目录》(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的A类。

3、对于有争议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以学院提供的近五年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处理原则为:凡近五年内有一年以上无教学工作量(外出学习、产假、工伤除外),依据实际材料定级后,一律降一级认定。

已是相应职称最低级别者,不再降级。

凡近五年无教学工作量者,一律按相应职称的最低级别认定。

4、对讲师破格升级执行标准:凡讲师年限达不到规定级别的,但科研成果突出者(实施办法中表述:主持省级项目(带经费)或获得省级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三等奖以上并发表本专业省级以上论文2篇以上且参编国家规划教材一部者,可直接聘为八级岗位。

),可以升到讲师8级或9级。

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执行学院制定的标准,最后由学校专家委员认定。

5、教授编写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网()”检索为准;副教授编写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网()”和“中国新闻出版网”检索为准。

6、为了鼓励学校的发展、为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年轻教授和副教授,突破任职满3年或文件规定的两项必备条件的限制,为这些教授副教授在原级别的基础上调高一级。

备注:1、省(部)级项目:包括省科学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省软科学项目及部位所属项目。

2、省级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山西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或山西省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

3、省级以上论文:在不低于本科院校学报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4、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须提供教育部批复立项文件原件,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检索为准)、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

5、突出贡献:指任职以来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截至2010年底,经费已到账);获得国家级奖励人员;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到账500万元以上。

⑴、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973”计划课题,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⑵、国家级奖励: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

⑶、横向项目:横向科技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项目。

附件4山西大同大学关于教辅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量化办法序号类别项目权重1年限任职年限1分\\\/每年2学术荣誉国家级3分\\\/每项省级2分\\\/每项校市级1分\\\/每项3学术论文被收录3分\\\/每篇国家级2分\\\/每篇省级1分\\\/每篇4奖项国家级3分\\\/每项省级2分\\\/每项校市级1分\\\/每项5科研项目及成果国家级责任人1—5依次为:5,3,2,1,0.5省级责任人1—5依次为:4,2,1,0.5,0.3校市级责任人1—5依次为:2,1,0.5,0.3,0.16专利国家级发明人1—5依次为:5,3,2,1,0.57著作国家级独著:5分\\\/每项,其他编者:3分\\\/每项省级独著:3分\\\/每项,其他编者:2分\\\/每项8教材国家规划教材主编:5分\\\/每项,其他编者:3分\\\/每项省级主编:3分\\\/每项,其他编者:2分\\\/每项附注:如果出现并列时,国家级项目参与人放宽到第五参与人以后(责任人依此为:0.4,0.3,0.2,0.1,0.05等),省部级项目参与人放宽到第三参与人以后(责任人依此为:0.4,0.3,0.2,0.1,0.05等),校市级项目参与人放宽到第四参与人以后(责任人依此为:0.1,0.08,0.07,0.06,等);论文以公开发表的可检索的实际篇数计算,1分∕篇;专利从第六参与人算起(0.4,0.3,0.2,0.1等)。

附件5:省人社厅为我校核准的岗位类型和数量

2016年乡镇换届时间,

您好

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时间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下面一松阳县为例:(总体时间要求是:3月底前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换届考察,10月底前召开乡镇党代会,11月至12月召开乡镇人代会。

)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的工作安排,2016年我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将进行全面换届。

做好乡镇换届工作,是我县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不断巩固,关系到“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松阳的生动实践。

为认真做好、扎实推进这次乡镇换届工作,根据中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委发〔2016〕6号)、《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丽委发〔2016〕10号)、《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 》(松委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乡镇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乡镇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突出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主题,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名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严明换届纪律,坚持统筹高效紧凑,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落实好“十三五”规划既定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努力与全省同步高水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乡镇换届要坚持统筹安排、高效紧凑的原则,总体时间要求是:3月底前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换届考察,10月底前召开乡镇党代会,11月至12月召开乡镇人代会。

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时间要相对集中,在人事安排上做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班子同步谋划、同步考察、同步配备。

  二、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

牢牢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使用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

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干部。

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

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热爱乡镇工作,具有基层领导岗位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特别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奋战在艰苦边远乡镇的干部。

抓住换届重要契机,动真格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严整治“为官不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二)合理设置班子职数。

按照省委关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总职数不得超过上一届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大小、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设置各乡镇的领导班子职数。

乡镇党委设委员5至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配好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统战委员,省级中心镇增设1名副书记。

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人,其中书记1人,人口规模较大、党员数较多、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可设委员7名,同时设专职副书记。

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经济比较发达或人口比较多的乡镇配备专职副主席。

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一般2至4人。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可交叉任职。

乡镇人武部长、派出所所长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所在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不计入乡镇领导班子职数。

  (三)配强乡镇党政正职。

按照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发展的开路人、做群众的贴心人、做班子的带头人”的要求,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政治素质过硬、能够驾驭全局、工作敢抓敢管的“狮子型”干部,选拔到乡镇党政正职岗位上。

乡镇党政正职人选,一般应有2年以上乡镇领导岗位任职经历或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注重党政正职在年龄、经历、专长、性格等方面的合理搭配,做到优势互补、气质相容。

  (四)统筹考虑班子结构。

突出提升乡镇领导班子战斗力、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注重选配优秀年轻干部,注意发挥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工作得力的年龄较大干部的作用,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配备,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和“一刀切”。

换届时,新提拔人选原则上要能干满一届。

积极选拔女干部,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要积极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优化乡镇领导班子专业、知识结构。

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基层群众新期待,注意选配熟悉现代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管理和农村电商等工作的专业化干部,重视充实熟悉“三农”政策,善于做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群众工作的全科型干部,着力提升乡镇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和整体功能,防止一个班子中同一类型的干部过于集中。

保持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本地成长干部和交流干部的合理配比。

  (五)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掌握选人标准,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员选进乡镇领导班子。

注意从乡镇事业人员和有村干部、经历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注意选调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县直机关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选。

  三、完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考察工作  (一)加强综合分析研判。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启动前,对现任乡镇班子成员开展全面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

运用日常走访、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专项考核、、集中教育活动等成果,全面分析信访调查、函询诫勉、审计和等情况,逐个班子、逐个干部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明确个体素质、专业结构、整体功能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和优化方向,提出班子调整优化及干部能上能下的初步意见。

  (二)改进民主推荐方式。

民主推荐按照先个别谈话推荐、再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不搞海选、海推。

个别谈话推荐,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适当扩大谈话推荐人员范围。

个别谈话推荐时,一般同时推荐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人大主席、副主席人选。

在个别谈话推荐基础上,综合考虑人选条件、班子结构等情况,考察组与乡镇党委沟通后,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提出会议推荐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形成会议推荐人选名单。

会议推荐在乡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

按照全额定向推荐要求设计推荐票,拟新进人选初步人选名单不分班子提出。

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不简单以票取人。

按照纪检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

  (三)全面深入考察考核。

县委根据民主推荐、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进行深入考察。

突出考察对象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深入了解干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党建履职等方面的工作成效,考察干部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特色小镇建设和基层意识形态斗争中的现实表现。

通过对干部勤奋程度、吃苦精神、群众口碑的考察来看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公认度。

要开展集体面谈,了解人选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和工作积累等情况。

在考察中,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

考察对象所在乡镇或单位党委(党组)要对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作出结论性评价。

对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消除的,不作为换届提名人选,切实防止“带病提拔”。

  四、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一)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1.合理确定乡镇党代会代表规模。

乡镇党代会代表名额以40名为基数,再按每50名党员增加1名代表计算,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

结合乡镇实际情况,一般以乡镇党委下一级独立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合理划分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分配要科学合理,保证代表分布符合要求。

  2.严格乡镇党代会代表资格条件。

党代会代表应当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广泛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履职意识、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意从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

严把党代表资格条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突出对党代表人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审查,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⑴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的;⑵受到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的;⑶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⑷严重违反村规民约的;⑸在党员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⑹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

乡镇党委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代表的资格审查,违反规定审批的,要追究党委书记责任。

  3.提高基层一线党代表比例。

注意推荐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

合理界定代表身份,归类时要看其主要从事的职业和被社会公众接受的身份。

乡镇、村(社区)、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干部代表的比例一般不超过60%,提高基层一线党代表比例。

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比例不少于50%。

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一般分别不少于本乡镇妇女党员、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非公有制企业党员业主代表的比例要适当。

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乡镇,应安排适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党员代表。

注意选举创新创业人才、的代表。

同级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

  4.规范完善乡镇党代会代表产生方式,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

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要经选举单位通过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经与乡镇党委沟通,再按照多于代表名额3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和分析比较,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将名单进行公示,一并公告不能推选的“六种情形”,接受监督。

选举单位将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报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

代表选举的差额比例不低于上次。

党代表产生后,应在乡镇范围内集中公布。

各单位在开展党代表推荐选举的同时,要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党代表提案征集、组建党代表提案工作小组等工作。

要及时开展代表任前培训,增强履职意识和议事能力。

要深化乡镇党代会代表任期制,不断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的实现形式和主要途径。

  (二)认真做好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8号)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严格把好代表候选人的素质结构关,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提高。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候选人审查机制,乡镇党委要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

代表人选的产生,要广泛听取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人选为党外人士的,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党派、团体的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开展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处理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处理的,属宗族势力、宗教势力、黑恶势力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的,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不能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进一步完善组织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程序,若有上述人员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的,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乡镇人大要做好提名相关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

认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

乡镇人大设立的,应按要求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严格代表候选人身份认定。

同级人大代表与党代表一般不交叉。

  五、精心组织开好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  (一)群策群力起草报告。

按照议好发展、绘好蓝图的要求,组织起草好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报告,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实事求是总结工作,客观实在分析问题,科学谋划今后五年工作。

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党代会报告的调研、讨论和起草工作,报告起草前,组织班子成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所思所需。

要结合“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梳理出的短板,特别是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和实事项目,认真研究开新局的硬招实招。

党代会报告要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重点,明确本乡镇经济、民生、平安、生态和党建的目标任务,全面部署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

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大家智慧,形成共识。

  (二)认真组织审议报告。

党代会期间要充分考虑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审议环节和会议日程,把审议报告作为会议的中心议题,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党代会一般安排1天时间,留出足够时间让代表审议讨论报告。

鼓励代表提出问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有条件的乡镇可安排代表在大会上发言,使审议报告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的过程。

  (三)精心组织大会选举。

乡镇党委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充实候选人介绍内容,乡镇党代会和人代会选举,可采取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自我介绍、现场答问等方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乡镇党的委员会、由乡镇党代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严格实行差额选举,乡镇党委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

要严谨细致做好选举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程序一个不少,标准丝毫不降。

人代会选举,要尊重和保障代表依法联合提出候选人的权利,代表可从差额考察人选中联合提出人选。

县委将派人参加大会选举,加强工作指导。

  六、进一步严肃换届选风选纪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党组织要把换届纪律和规矩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认真学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规定,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严守换届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全面推行换届纪律承诺制,乡镇党委作出主体责任承诺,考察对象作出廉政承诺和换届纪律承诺,党代表、人大代表、换届考察组成员作出换届纪律承诺,相关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公开。

  (二)加强换届全程监督。

县委成立乡镇换届工作督导组,选派政治可靠、威信较高、公道正派、熟悉换届工作的同志参加,对乡镇换届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巡回督促检查。

及时掌握各乡镇换届工作进度,了解各乡镇选风选纪,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密切上下沟通,对影响换届纪律的重要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处置,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落实全程纪实监督,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充分利用“12380”举报平台,采取设立举报微信等方式,畅通干部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要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防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对涉及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的举报要迅速核查,一旦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七、加强换届工作领导  (一)从严落实责任。

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乡镇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委对换届工作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级人大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县委组织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选人用人相关工作,加强政策研究指导。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作用贯穿于换届整个过程。

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

对换届工作领导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换届时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二)认真统筹谋划。

要统筹安排乡镇换届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做到思想不松、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要统筹落实“两学一做”和“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防止因换届出现精力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推不进等情况。

要统筹谋划村级组织换届准备工作,加大软弱落后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力度,发现和培养一批农村优秀人才,储备后备力量。

乡镇换届人选到位后,要及时开展村级组织建设调研,统筹安排县乡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三)深化思想政治工作。

各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特别是对退下来的同志、交流轮岗到偏远乡镇工作的同志、未提名的差额考察对象和差额落选的同志,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与他们谈心交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护和发挥好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四)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扎实做好换届政策法规和纪律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深入报道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成就。

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对突发舆情要及时研判应对,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建立乡镇换届重大事项即时报送制度,各乡镇党委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和查处情况,以及换届中突发事件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县委汇报。

     中共松阳县委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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