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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件心得体会

时间:2017-09-10 12:58

律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关于李庄案件的反思 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月2 0日,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撤消李庄律师执业证书。

李庄案件是一同律师违法立功而遭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为认真吸取李庄案件的深入经验,引导律师依法正确实行职责,司法部决议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展开警示教育。

经过这次教育活动,我对李庄违法违纪案件的危害结果和问题本质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律师的职业任务和执业纪律有了愈加苏醒的认识。

经法院审理认定,李庄的主要立功事实如下:2 0 0 9年1 1月,重庆市龚刚模等3 4人组织、指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担任第一被告人龚刚模的一审辩护人,先后收取律师咨询费、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参谋费1 5 0万元。

李庄担任辩护人期间,应用会晤龚刚模之机,向其宣读同案人供述,唆使龚刚模假造被刑讯逼供,诱惑龚刚模妻子作龚刚模被敲诈的虚假证言,指使龚刚模之弟龚刚华布置保利公司员工作虚假证言,承认龚刚模系保利公司的实践出资人和控制者,并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通知龚云飞等证人出庭作伪证的申请,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

李庄从一名执业律师变成违法立功分子,究其基本缘由,就是其在执业理念上背弃了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请求,在执业行为上违背了法律对律师执业的根本标准,在执业操守上违犯了律师应当具有的根本职业道德原则。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李庄的违法违纪行为,实在从中吸取经验,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指导下,我国律师制度日益完善,律师队伍曰益壮大,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显著。

但是,我们也必需苏醒地看到,当前在部门地域、局部范围内,律师队伍呈现了鱼龙混杂的场面,律师行为呈现了违犯律师职业任务的现象。

李庄奉公守法并遭到法律和纪律制裁的事实劝诫我们:律师在承受当事人拜托承办案件时,务必做到: 1、坚持严厉依法办事,恪守律师执业纪律。

律师要想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效劳,不只需求具备较高的执业程度,更要严厉依法办事,实在恪守执业纪律。

李庄却丧失了作为一名律师根本的职业操守,其违法立功行为不只遭到了法律的制裁,而且其“造假”、“拿钱捞人”行为严重违背了律师执业根本原则,其形象也遭到了社会公众和言论在道义上的谴责。

我们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在执业活动中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加强执业纪律观念,严厉恪守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原则,珍爱与维护律师的职业形象。

2、坚持诚信实行工作职责,维护律师职业道德。

诚信实行职责,是律师工作的实质请求,也是以人为本、执业为民在律师工作中的详细表现。

律师不能借维护当事人权益之名,行损伤国度、社会和当事人利益之实;不能借维护法律正的确施之名,行奉公守法之实,不能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名,行蹂躏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之实。

李庄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为了到达捞钱的目的,一方面伪造证据、歪曲事实,诈骗、蒙蔽司法机关,影响法律施行结果;另一方面以各种项目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诱惑当事人作虚假陈说,损伤当事人的利益。

这种行为是对律师职业道德的严重蹂躏。

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不管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还是在非诉业务中,我们都要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意旨,以老实信誉的准绳办理应事人拜托的事务,坚决根绝为谋取一己之私而蒙蔽司法机关、诈骗当事人的现象。

3、坚持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牢记律师职业任务。

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视等法治范畴的根本指导思想。

我们要在思想上结实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效劳大局、党的指导的社会主义法管理念,坚持不懈地做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要在行动上,实在实行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任务。

李庄在辩护活动中,采用违法手腕,指使证人作伪证协助被告人开脱罪责,逃避法律的制裁。

这些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次序,影响了法律的正的确施,使得社会公平正义无从完成,也势必会损伤人民大众的基本利益。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入认识律师作为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实质属性和职责任务,依照“政治坚决、法律通晓、维护正义、遵守诚信”的请求,坚决地反对党的指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宪法和法律;盲目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的确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模范恪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中努力完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事实证明,以李庄案为契机在律师中展开警示教育活动不只是必需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经过警示教育,律师的职业理念得以净化,律师的职业道德得以维护,律师的执业活动得以标准。

在往后的职业生活和执业活动中,我必将牢记律师的崇高任务,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受贿案例心得体会7月13日,县交通局组织我们广大干部党员到县法院旁听审理潘正成贪污受贿一案的警示教育,通过这次旁听我进一步认识到只有通过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

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

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更要在各个方面做好表率。

一、按照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要求,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在工作中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时刻记住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真心实意为加快我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为司乘人员服务。

我们收费站是我县的东大门,更应为我县做出表率。

一是在树立良好形象上率先垂范,以自己的人格力量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赖,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二是在工作创新上率先垂范,切实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发展交通事业,为我县交通多做事情。

二、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做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不要以为是

2019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

2019年法院个人工作总结  法院干警XX年个人工作总结  XX年本人在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学习均有长足进步,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学习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  为了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我能注重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

平时我认真学习《四项规则》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规则,不断规范自己的司法行为。

为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参加电大法律本科的学习,并在本学年通过各项考试顺利毕业。

此外,我还能加强体能锻炼,熟练掌握法警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三、立足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本人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做到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xx年上半年,作为一名驻基层法庭的法警,本人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值庭任务,维护正常的庭审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完成庭长及审判人员交办的送达及其他工作。

下半年回到法警队工作,在短时期很快进入角色,顺利完成大队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依照《四项规则》等有关程序

可我刚收到了一条短信,说是在人民法院起诉我,还说已经立案了。

三天内,当地法院会有传票给我。

耐心等待

诈骗短信,不会。

  这是典诈骗手法,已经持多年了,一定不要理会他更不能向他们汇款

这是利用威胁手段让短信接收人害怕并与他们联系,他们就会想法设法骗你让你汇款。

故日后不管他们说什么,怎么威胁你,都不要再理他们了,这样就会没事的,他们也不会怎么的,放心便是。

如何推进人民法院廉洁司法

法官队伍是院法审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是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终裁决者,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专门力量。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结合所在法院的法官队伍现状,就如何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进行探讨交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

如何才能公正廉洁执法,本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从公正廉洁执法的现状入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颁布,表明党中央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

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

如何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推进法院公平公正廉洁执法,笔者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廉洁;执法;现状;原因;对策一、当前法官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现状及其原因 1、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2、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第一是个别法官思想道德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

法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对于审判执行工作公正廉洁高效开展起着根本性作用。

个别法官作风不正、思想不纯、纪律不严、道德品质低下,不仅影响个案的公正处理,而且有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整体形象,严重破坏司法权威和法制尊严。

当今社会由于个别法官理想缺失、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忽视学习等因素形成了他们在思想道德层面的廉政意识松懈,甚至贪图享受、贪污受贿、漠视群众利益等消极思想状况,导致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没有牢固树立起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漠视群众,工作随意,满足现状,影响了公正廉洁执法效果。

当前法官队伍执法现状。

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是好的,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纪律上、业务能力上都是过硬的,特别是通过“人民法官人民”、“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主题教育活动、法官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有了很大改观,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但我们还要看到现实的法官队伍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尚不可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官审理案件贪污受贿现象常见不鲜,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办理案件“案结事不了”,导致当事人赴京、赴省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舆论,有的法官效率低下,对所承办案件久拖不决、“冷、硬、横、推”的官老爷态度仍然存在等等。

虽然这些现象不是法官队伍的主流,但已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社会形象和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任。

第二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诱惑导致法官廉洁信念缺失。

干警在对外工作生活的交往中,接触到各类人群,由于他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对干警利诱、拉拢,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不少人固执地认为,钱能通神,有钱能使鬼推磨,为打赢官司,不惜重金开道,行贿法官。

还有些当事人,明知自己有理、有据,却受社会上谣传的影响,认为不送礼,有理也打不赢,只有向法官“送礼赠物”心里才踏实,在这种风气的引诱下,使得一些本身薪水不高且意志不坚定的法官成了金钱物品的俘虏,导致个别案件成为“不廉洁”案件。

第三是个别法官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有些法官认为我是案件承办人,我掌握案件判决的生死大权,所以办理案件的随意性较大,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大的原则,滥用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孰不知权利是人民赋予的道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过好权力关,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过好利益关,切实增强自省意识,过好社交关,切实增强道德意识,过好生活关,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过好诚实关,树立终于法律、终于事实信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是缺乏法官职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人民法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机关,与法官相关的腐败行为多数是审判权的不正当行使,因此就会直接反映到与审判相关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中。

多数表现在合议庭制度的运行上。

合议制是法院的一项审判制度,目的是为了减少个别法官独断专横而带来不公正的裁判,是审判权避免腐败侵蚀的一道屏障,然而在法院的内部工作流程中,由于法官队伍缺乏,社会矛盾的增多,案多人少现象严重,简易程序越来越多的使用,这意味着审判权越来越集中到案件承办人个人手中,案件合议制在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形同虚设,导致个别案件缺乏内部监督,案件审判权高度集中在案件承办人手中,导致个别法官滥用审判权,造成案件审理不公。

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对策 1、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上下大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惩防司法腐败,首先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点。

要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使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人员都成为自律楷模和慎独典范。

要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既研法学理论,又钻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适应形势要求,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同时,要加强对队伍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法院队伍廉洁司法的“防腐大墙”。

2、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上下功夫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惩防司法腐败必须紧扣监督这个重点,不断加大力度,拓宽监督领域,延伸监督触角,织就密不透“空”的反腐“天网”,使审判人员个个被监督,社会各界人人能监督,形成“一人腐败,人人喊打”的局面。

法院内部监督、人大权力监督、纪监党纪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监督主体,要发挥职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使监督方法常变常新,让司法腐败“病毒”无法“耐药”。

”[1] 3、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评查问责上下功夫 不断完善评查问责工作机制,以机制保障评查问责工作保质保量。

不断建立健全评查问责工作机制。

加大审委会工作的监督领导职能,定期召开案件讲评会。

规定每季度对发回重审、依法改判、涉法涉诉等性质的案件定期召开讲评会进行逐案评议,通过讲评,要求案件主审人对出现问题原因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措施。

案件讲评会为我院评查问责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严格评查问责要求,注重评查问责结果的运用。

实行“五结合”:一是同绩效考评办法相结合。

二是同省级文明奖相结合。

三是同案件讲评活动相结合,评出“最优卷宗”和“最差卷宗”。

四是同月评查通报制度相结合。

五是同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相结合。

对每月进行卷宗评查情况填充干警个人业绩档案,“五结合”的运用以提升评查问责的效果,增强干警的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4、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在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上下功夫 要坚决把周永康书记和王胜俊院长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对审判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严查严办,既不让“鱼”漏网,也决不“手下留情”,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真正通过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廉政准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举措,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指导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的具体标准,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它的实施对于保证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以准则为导向,促进法官司法廉洁公正。

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认真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省高级法院“十条禁令”规定,提高自身廉政意识,杜绝出现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现象发生,要做“廉洁法官”办“廉洁案件”。

[2] 同时,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实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同步推进,打造廉洁型法院。

二是以准则为依托,加强法官与群众血肉感情。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问题,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自觉行动,讲求司法礼仪,文明司法,使每一个案件的裁判都要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实际行动转变审判作风。

三是以准则为信仰尺度,坚定法官理想信念。

深刻学习领会“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理念,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牢固树立审理执行案件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四是以准则为规范,约束法官正确行使权力。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认真按照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严格落实双重生活会制度,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形象。

鉴于以上情况,笔者认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班子建设属于队伍建设的一部分,它先导于队伍建设,也示范于队伍建设。

要坚持把班子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建设,管好自己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管理职责,敢于负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团结协作,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通过领导班子卓有成效的自抓共建,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总揽全局、统筹谋划,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严肃执法,作风优良,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影响和带动全院干警奋发敬业、恪尽职守,全身心的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

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法院领导干部,尤其要配强一把手,确保国家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班子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

彻底打破队伍建设中的论资排辈、一劳永逸、不思进取及“上不易、下更难”的常规,使法院队伍建设走上一条人人有危机感,有上进心,人人可以通过公平竞争实现自身价值的道路。

否则,有的干部多年在同一岗位工作,没有更大的空间和平台让其去发挥才干,工作热情和动力势必减弱。

一些能力突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年轻干警也丧失了在重要岗位上锻炼的机会,阻碍了干部队伍的阶梯式发展,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成长而且阻碍了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警头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化“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

加强法官的党性锻炼和宗旨教育,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思想意识上保持政治性,在政治上加强党性。

三是加强法官队伍的作风建设。

狠抓机关作风、审判作风、执行工作作风建设。

纠正和克服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坚决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取得群众的信任。

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3] 四是加强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更好地司法为民,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具体从八个方面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一要增强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坚定人民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件案件的审判上。

二要增强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法官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法律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

三要增强平等意识,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增强司法公正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确保司法公正。

五要增强效率意识,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非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确保案件在审限内审结,使当事人尽快摆脱诉累,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六要增强自尊意识,深刻认识所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

七要增强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

八要增强司法廉洁意识,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五是加强法院基层党组织建设。

始终把法院工作之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切实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正确引导和克服个别干警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能摆正自己位置的问题,认真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

六是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

认真落实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政治培训、任前培训、预备法官培训、续职培训、晋职晋级培训、专门知识培训等培训制度,加强庭审观摩等实战训练和基层锻炼,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

在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后续法官的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书记员以及其他在职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给予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一定的复习时间,提高考试通过率,以保证法官队伍的衔接,使法官队伍后继有人;强化法院现有人员的学历教育,要积极发动和组织法官参加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来提高现有法官的学历层次,使之能够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学历条件要求;同时对现任职的法官,加强继续教育,对他们进行知识更新、观念更新、方法更新的教育,强化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审判、执行和后勤服务保障等专业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法学理论水平。

七是加强司法廉政建设。

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教育、监督、预防、查处等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认真执行法官行为规范,强化制约监督,建立符合审判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法官队伍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提供政治保证。

[4]保持清正廉洁,是司法权威得以树立的基础,法官应当具有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念和工作作风,严格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接受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

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把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

总之,国家的兴旺发达,人才是关键。

法院的发展,队伍建设是关键。

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要始终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高法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全面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5]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队伍建设的新路子,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这是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关键。

只有使法院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才能更好地发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的审判职能作用。

司法审判机关如何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开展,人民法院应该严格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群众观念,切切实实地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要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强化教育引导,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抓好学习教育入手,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

通过集中学习同志关于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重要论述,引导干警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打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论和思想基础,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把“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审判实践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确保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出司法的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二)强化工作重点,切实转变司法作风。

人民法院应坚持务实作风,始终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措施》,进一步认识转变作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努力抓好作风转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

工作中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不断推动“文明窗口”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要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要坚持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感情。

要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力度和调解力度,落实回访帮教、诉讼全程答疑工作,不断提升公正、效率、效果指标,切实把法律常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辖区农民的田间地头、乡间院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捷、温暖和公正。

四要增强调查研究工作实效,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五要继续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深入整治会风文风,努力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三)强化廉政教育,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要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

要建立工作机制,巩固和深化“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等活动的效果。

要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干警进行诫勉谈话。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切实落实违法审判和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个人要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同时,要全面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法官职业行为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关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现象的发生。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何种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拘留

“五个严禁”是新形势下人民法官应对各种司法干扰,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硬性规定和行为规范。

其基本内容并不属于什么“崭新”的规定,主要是对《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文件的重申。

但是“由于这几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致使相关问题也日渐突出,并逐步成为了影响当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这几个方面的规定提出来加以重申和强调,并采取更加刚性的措施,来推动相关纪律规定的落实”。

“五个严禁”的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严明法官的职业纪律,对于推进审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为基层法院如何不折不扣地落实“五个严禁”尤为重要,因为基层法院承担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和生活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之中,他们对于“五个严禁”的落实情况直接反映了该项措施的实施力度。

良好的规则要得到落实,必须有一套完善制度加以规范,使人们在实践中获得普遍的遵循。

“五个严禁”制定得再好,但若沦为政治口号,大家阳奉阴违得不到实施,同样不会发挥任何实际效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

笔者认为,“五个严禁”作为一项对法官的道德要求,要真正深入贯彻,能够走的更远,效力发挥的更持久,需要下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 首先,加强外部监督,引入权力制约。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只有加强监督制约才能预防腐败。

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作为权力机关有权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检察院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法院裁判可以依法抗诉,公检法三机关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人民法院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人民法院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应开门纳柬,主动上门征求党委、人大、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检查、评议法院工作,旁听案件的审理;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要认真负责调查处理,并应及时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馈。

建立与人大、政协、检察院联络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因此,加强外部监督,落实审级制度,同时再加强舆论监督,将审判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就能有效的预防腐败现象的产生。

其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将法院审判置于阳光之下。

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根本保证。

一要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公开制度,尽可能使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同时,要引入听证制度,对申请再诉、执行异议等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办案透明度;二要推行“法庭开放日”和送法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坚持和完善假日法庭、农忙晚间法庭、车载流动法庭和速裁法庭等做法;在推行就地审理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和征求群众意见活动;将审判公开、司法民主推向深入,使裁判结果得到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三要健全审判执行工作内部制约、院庭领导的监督指导、审判组织规范活动等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实行电脑立案排期,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等一系列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

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升级硬件和软件装备,对庭审过程实行全面、同步监控,如有条件还可通过互联网实时播放,建立案件信息查询制度,完善案件办理进展的公布、查询机制,使当事人和群众能够随时查询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平台,使各级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进一步了解法院工作,更方便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五要推行“判后释法”举措,即在案件宣判后,对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通俗易懂地解读,改变过去判案即结束,不服就上诉的做法,从而化解当事人的心理矛盾,达到案了、事了、官了、民了,息诉罢访,稳定社会的目的。

再次,设立“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从便民利民目的出发,开设 “绿色便民通道”践行司法为民主题。

一是民情关注通道,即以法庭为依托,每月定期派出中层以上干部下农村、进社区、访企业;以院前悬挂民意信箱、公开接访和举报电话为渠道,收集和了解社会对法院的诉求和期盼,从辖区民情民意出发布署各项工作。

二是弱势救助通道。

即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中经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实行减、缓、免收诉讼费的优先司法援助措施;三是立案公示通道。

在立案大厅内置放了《诉讼风险告知》、《诉讼须知》、《诉讼收费标准》展示牌,避免当事人“盲目告状”;配备专职诉讼引导员,公示立案咨询热线电话;还对来院立案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对行走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

四是质量保障通道。

即抽调年轻能干的干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充分保证审判执行力量,并由审判监督庭牵头组织责任心强、业务精、肯吃苦的审判员组成案件评查小组,定期对已审结或正在审理的案件逐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案件质量;五是快速清积通道。

即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件联系卡”,向社会公布执行专用热线电话,并建立快速执行反应小组,实行早晚执行、节假日执行的快速反应机制,接受举报后,本市范围内的12小时内出警执行,在外省外地市的24小时内出警执行。

最后,加大监督、惩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一是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基层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成立专门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五个严禁”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直接与法院的考核评价、法官的晋职晋级机制密切挂钩,对违反“五个严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实行“一票否决”制。

只要法院干警触犯了廉政纪律规定,就取消其个人及所在科室的绩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

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专门成立巡回督查小组,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突击等形式,对干警在八小时外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进行巡回督查。

制作印有“五个严禁”规定内容的监督卡,立案时随案发放,要求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有违反“五个严禁”和有关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则通过“监督卡”反映给院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

给干警家属发一封“廉洁信”,告诫家属当好法官的”廉内助”。

给律师、代理人寄发一句“提醒语”,希望律师、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保持正当关系,依法办案,不要把希望寄托在与与法官搞不正当关系上等方式,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追究督导,一方面加强对“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另一方面敢于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始终把落实“五个严禁”作为反腐败的重点,始终抓住违反“五个严禁”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狠刹歪风,弘扬正气,始终保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确保“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只有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才能体现规则的权威,“五个严禁”必将会深入人心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朱四萍)

检察院有哪几个部门

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立若干业务机构。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渎职侵权部门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破坏选举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侦查监督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

公诉部门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审判人员、执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进行初查、立案侦查等工作。

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研究分析典型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范对策,并协助有关单位落实;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管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受理查询等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管理中主要承担管理、服务、参谋、监督职能,具体职责为: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检察技术部门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

参观拘留所的心得体会

参观拘留所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

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

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

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

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

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

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

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

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

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党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

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

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

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

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

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

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一生最好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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