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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时间:2015-03-16 22:41

如何履行职责和创新机制做好人大

一、练内功。

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是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

作为地方人大,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积极主动的作风,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组织建设,练好内功,提升素质,以更好地发挥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民意机关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素质。

加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和理论探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学习法律、经济、科技、社会等方面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规律和特点,掌握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人大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

(二)改进作风抓落实。

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扩大层面广泛联系代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察实情、深入群众找问题、结合实际出实招,通过访民情、听民意、集民智,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合理建议和有力支持。

同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大工作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更好地开展。

(三)完善制度求实效。

内要发扬成功经验,外要借鉴先进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切合实际、操作性强、实效明显。

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不断规范办文、办事、办会程序,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建好队伍激活力。

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从把人大看作是二线的工作、二线的干部的认识误区中走出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经常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问题,多向老同志取经请教,主动征询他们关于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力度,充实一批高素质、有潜力的年轻同志到人大干部队伍中来,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培养、工作上压担子、生活上多关心,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二、强服务。

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法律性、程序性强。

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三大重要职权。

人大要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关键要依法履职,用好“三权”。

(一)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为地方发展“引路导航”。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坚持完善人大制度的需要,是避免重大决策失误的需要,是加快改革开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

在具体工作中,要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处理好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因时因地因事地加以研究决定,充分体现结合实际、与时俱进的原则;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界定和准确把握“什么是重大事项”,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真正体现民主性、科学性、指导性。

(二)用好人事任免权,为地方发展“选才点将”。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做到既保证党委意图的实现,又充分发扬民主。

推行干部任前考察和任后监督,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和“公开亮相”制度,有效地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进一步加强对受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受任命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继续实行受任命干部每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送交履职情况报告的制度,以利于人大常委会了解受任命干部的年度履职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他们的监督,给他们“提个醒”,使他们廉洁从政,依法从政,真正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

(三)用好监督权,为地方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国家体制,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克服思想障碍,做到“敢于监督”。

坚持着眼于地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对财政、人事、司法等关键领域的监督,注重跟踪问效,做到“勤于监督”。

坚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检查、调查、视察、审议、工作评议和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注重从工作创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理代表建议、清正廉洁等七个方面进行评议,并建立有效的督办反馈制度,使监督工作有始有终,民意直通,做到“善于监督”。

三、树形象。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树立良好的形象至关重要。

具体工作中要通过“三抓”,树立人大阳光、清廉、务实形象。

(一)抓廉政建设,树阳光形象。

公生明、廉生威。

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职权,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

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就必须致力于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三管齐下”:一是严格管好本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思、慎用权、慎交友,时时刻刻做好廉洁自律表率;二是严格管好家人,教育家庭子女、亲朋好友不能因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人牵线搭桥、说情、打招呼捞取好处;三是严格管好身边人,关心爱护人大干部的同时,经常教育他们正确对待所处的工作环境,勤学好问,严于律己,扎实工作,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二)抓宣传造势,树权威形象。

在定位上,把人大宣传工作定位为党委的宣传喉舌、人大的形象窗口、人民的监督渠道、政治文明建设的舆论导向,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具体措施,完善奖励制度;在内容上,大力宣传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等,拓展宣传深度广度和鲜活性,提高宣传效果;在方式上,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汇演,进行覆盖面广、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

通过宣传造势,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人大意识,提高人大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三)抓民生纾困,树务实形象。

坚持把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着眼于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紧密围绕“双转移”、扶贫开发“双到”、“五联创”活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做好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报告,着力推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注重发现和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依法处理,为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当前,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已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科学发展观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不断实践,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中共兴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江理达

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心得体会

关于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前列的心得体会一、简单回顾习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总书记2012年末视察广东时提出“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广东要努力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探索科学发展的试验区,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总书记2014年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上提出: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

总书记2017年四月又对广东提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四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开放。

三个支撑:为全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

两个走在前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2018年3月7日,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即在高水平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通过回顾我们发现,习总书记对广东的要求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

特别是总书记第一次专门就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前列提出要求,是因为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

为三项整治提一条建议

文水县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  “三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县城乡居民的生存环境,巩固我县城乡建设成果,提高城市品位,努力营造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的决定》的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卫生、街道装饰、交通秩序“三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目标,广泛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严格标准、限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积极创建文明卫生、舒适有序、安全畅通、人民满意的城乡环境,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时间安排  2011年2月底至4月底,集中两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确保“五一”节前大见成效。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三项整治”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要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

  严格按照市、县实施方案要求,对县城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引导环境整治向纵深发展。

横向到村,纵向到户,不留空白,不漏死角地进行废弃物清理、陈旧垃圾清运。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阶段(4月6日至4月22日)。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4月25日至4月29日)。

  县领导组要组织人员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标准》严格进行检查评比,评出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对工作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要采取严厉的组织措施。

  三、整治重点  (一)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浮尘治理。

  标准:减少城区浮尘污染,净化空气,无暴露的扬尘点进行作业。

  措施:①对城区烟尘排放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下达通知书,限期治理达标;对整治进度缓慢或拒不整改的单位、企业,要严肃查处,直至达标排放。

  ②加大对料堆、煤堆及建筑施工场地等扬尘点的封闭、管理。

  ③各乡镇、村委组织开展好农村焚烧秸秆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环卫管理  标准:保证街道路面干净整洁,视野内无垃圾。

  措施:①合理配置垃圾桶、果皮箱,配足垃圾清运车、路面清扫车、洒水车。

环卫作业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要求道路定时清扫,实行全天候保洁。

保证责任区内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清运过程中全部苫盖,沿途不得抛撒。

  ②垃圾倾倒实行限时管理,单位、居民和个体工商户门店、小区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建设部门和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规定的时间倾倒到指定垃圾点或垃圾池内。

同时,加大对在街道乱扔垃圾、杂物、烟蒂等的处罚力度。

  ③城乡结合部及非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区域产生的垃圾,由垃圾产生村或单位清运到冀周村、北街村的垃圾转运站,由环卫部门统一转运。

严禁垃圾上路、垃圾填河、垃圾围城的不良行为。

  ④医疗卫生、生物制品、屠宰场等单位及化工、钢铁等企业产生的有害有毒废弃物,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⑤各建筑工地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围场作业、密闭运输的同时,硬化临时停车场地,场内设置清洗场所,渣土外运车辆必须清洗后方可上路。

对不围场作业,不按规定线路、时间运输渣土并污染路面的,实行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3、绿化管理  标准:做好城区绿化树木和草坪的日常养护、维护,杜绝一切毁坏绿化树木、草坪的行为,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

  措施:①城市规划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性质。

  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损坏县城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③禁止下列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一)损坏护树围栏、花草和绿篱的;  (二)钉栓刻画树木、攀摘树枝、花果,在树上剥皮或伤根;  (三)在绿地内割草、挖土、取石的;  (四)圈围树木或依树搭棚、建房的;  (五)擅自在绿地内或树旁两侧绿篱内设置营业摊点的;  (六)在草坪、绿篱、花坛内堆物堆料的;  (七)在绿地内倾倒垃圾、废渣、废土和乱扔废弃物品的;  (八)故意损坏公共绿地和绿化设施的;  责任单位:城建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4、城区周围主要交通干线及环境整治  标准:路面干净整洁,两侧视野内无垃圾堆放、无粉尘、无污染、无乱修乱占行为,公路沿线无违章建筑、残垣断壁,达到整齐划一效果,合理规划设置代表性的城市景观。

  措施:①由公路段负责307国道、南二环东至转盘的环境卫生管理。

  ②由交通局负责北二环东至转盘的环境卫生管理。

  ③由国土局负责打击城区周围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乱修乱占行为。

  ④由环保局负责对城区营业性锅炉污染进行取缔,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击烟尘、粉尘污染、车辆尾气排放。

  ⑤由城建局负责高速引线的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设置有关地段的城市景观。

  责任单位:公路段、交通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  5、乡镇环境卫生治理  标准:按照省市关于乡镇、村环境卫生标准,由乡镇政府组织对乡镇所在地及重点村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措施:对所辖范围内的公路沿线、乡村公共场所、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彻底清除积存、乱堆乱放的垃圾杂物。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装饰专项整治  1、县城主大街沿街墙体立面改造  标准:则天大街、狄青大街、凤凰路沿街立面墙体及门头店名牌、广告牌要按规划,统一实施亮化、美化工程,并将凤凰路创建成为我县的示范性街道。

  措施:①建筑物立面清洗、美化,不雅墙体实行整修、补缺、粉刷、清洗。

  ②规范统一陈旧的店名牌、广告牌等,按建筑群(段)及经营性质要求,统一规划格更换、改造。

  ③凤凰路示范街创建要求沿街建筑整治以暖色调查为主,一层用房采用霞红石材。

店名牌匾统一为朱红色格栅,上面白色亚克力字,字高0.9米,字体为楷体。

  ④道路两侧参照《文水县整治县城环境的实施方案》做好规范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城建局、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城区沿街、乡镇沿路残垣断壁的治理。

  标准:城区沿街门店要建筑规范、干净整洁,无破烂门店和不雅墙体;各乡镇所辖范围内307国道、省道文祁线及县乡公路沿线无残垣断壁。

  措施:清理、拆除城区街道两侧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破烂门店和不雅墙体,按城市规划要求建设;清除307国道、省道文祁线及县乡公路沿线的残垣断壁。

  责任单位: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广告管理  标准:广告设置整齐、大方、整洁,统一规划广告牌规格特色,形成一条城市风景线,严禁广告设置不规范、不雅观、乱做乱挂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

  措施:①沿街的广告牌匾要做到严格规范,统一高度、安装整齐、样式一致、整齐划一。

  ②临街门店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灯箱、牌匾,现已设置且影响市容的,要责令限期拆除。

  ③批准设置的各类广告,要定期维修、油饰,保持外形整洁、美观。

  ④严厉打击乱写乱画、乱贴等城市小广告的城市“牛皮癣”,坚决遏止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行为。

做好小广告动态清理工作,做到发现一处、取证一处、清除一处,彻底取缔县城“牛皮癣”。

  责任单位;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5、“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  标准:临街单位,门店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门前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及城市“牛皮癣”的清除、清洗。

同时落实相应的监督处罚制度,确保“门前三包”制度的有效落实。

  措施:①县城内干道、繁华街道两侧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住户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负责保证各自门前范围内的卫生、绿化、秩序的管理和落实。

  ②各临街单位、门店墙体都应按城市管理装饰、清洗、设置轮廓灯、粉刷等亮化、美化行为。

  ③城市街道和公共场所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倒垃圾、粪便、污水;  (三)乱丢瓜果皮核、纸屑、烟头和包装袋、纸盒等杂物;  (四)焚烧树叶和垃圾;  (五)散发经营性广告印刷品;  责任单位:爱卫会、清洁办、工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1、道路管理  标准:机动车道设施完备、交通畅通,人行道无各种商业占道行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摆放整齐,保证路面干净、整洁。

  措施:①严禁各种店外经营和游商小贩占道经营,各类商业一律实行坐店经营。

  ②重点治理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组装,饭店占道、水果蔬菜门市向外延伸等现象,彻底取缔“马路工厂”、“马路市场”。

  ③环卫部门实行全天候保洁,保证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树坑内干净整洁。

  ④各种店铺外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摆放全部上人行道,并摆放整齐有序。

  ⑤临街工地周围需设置安全护栏和围蔽设施并采取美化措施,要保持街道景观和安全施工。

  ⑥规划设立的道路农贸市场实行严格的限时管理,早9:00前,晚6:00后方可开市,其余时间按时清市并杜绝占用机动车道经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车辆管理  标准:允许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要按交通规则行驶、停放,确保交通畅通,无乱停乱入现象。

  措施:①严禁无牌、遮牌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

  ②严禁农用车、畜力车、大型货动车进入城区行驶,严禁履带车、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③各商场、摊点的装卸货车辆实行限时管理,严禁在冬至早7:00至晚6:30;夏至早6:00至晚8:00期间内在城市主要街道上占道装卸货物。

  ④严禁建筑工程车未经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城区道路上行驶。

  ⑤严厉打击不按交通秩序行驶、停放的车辆,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尤其是对出租车当街载客、下客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车辆暂扣、拖走等措施。

  ⑥在城区主要街道及路口,特别是设置红绿灯路口,严格实行交警值勤制度,确保交通秩序通畅,严厉打击损害红绿灯、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设施行为。

  ⑦强化城区人流车流密集路口的轮流执守,严查机动车辆特别是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闯灯乱行以及违章占道、逆行、掉头等行为。

  ⑧彻底解决学校附近主要街道上下学期间的拥堵现象。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全面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郭宝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晓娥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检、组织、建设、环保、交通、卫生、爱卫、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限期完成,具体活动计划和方案要及时上报县委办、政府办及清洁办。

同时,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着力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方协调联动、全民动员、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2、广泛宣传,动员群众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科学策划,开辟专栏,对“三项整治”活动进行跟踪系列报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爱我文水、创优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着力营造人人支持、全民参与“三项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清洁办牵头,创办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反映正反两方面典型,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干部、群众代表进行监督评议。

对“三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项考核、奖惩兑现,任务完成好的通报表彰,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特别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动于衷、推诿扯皮、应付差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纪检部门启动问责机制,组织部门坚决采取组织措施。

普法用法心得体会400字

新形势下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必要性。

监督代表的目的是为了代表能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正常运行。

要保证代表正确履行职务必须对其履职进行一定的监督,有压力才能使代表履职有触动力。

代表享有的法定权利与履行职责的义务是对等的,代表的权力在运行中没有受到监督、制约,容易造成履职不力甚至产生腐败,都是以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受到损害为代价的。

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自己的履职必须接受监督。

根据我国宪法法律有关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首先,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有之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本质所在,人民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

作为权力的最终所有者,人民群众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所委托的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又由选民依法选出的人大代表组成的,因而,监督人大代表也就成为必然。

其次,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途径。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然而,人民群众不可能直接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而必须化之为具体途径,也只有通过监督人大代表,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始终体现人民群众的整体意志,否则,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成为空谈。

最后,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大会制度健康运行的根本保证。

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内在的驱动力,正是这种驱动力使它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健全和完善。

没有了这种驱动力,这一制度也就失去了活力,也就会停滞不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驱动力在于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正是这种监督、鞭笞,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健康方向发展。

总之,代表受命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由于代表的广泛性、人民性和先进性,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所具备的素质不尽相同,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可能相同。

将代表工作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才能保证代表履职不越位、不离位,不腐败。

“给代表一定的监督压力可以促进代表履职,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催生尽职尽责的好代表。

”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的。

否则,长此以往,人民群众会怎样评价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

人大代表的权威如何得以树立

所以,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监督是人大制度发展的必然。

二、要严把“三关”,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既然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就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包括对其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多层面的监督。

而监督的形式则可以采取多种监督手段。

第一、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入口监督关,力戒“先天”不足。

要把竞争机制引进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要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正。

要做到普遍推荐、民主协商、允许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候选人,达到优胜劣汰,好中选优,使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愿望,各方面均较优秀的人选脱颖而出,激发当选的代表的光荣感、使命感和义务感。

对于一些能力、素质等各方面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严禁滥竽充数混进代表队伍。

以此来达到提高代表素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的目的。

第二、把好代表学习培训监督关,力求“后天”补上。

要安排代表学习《代表法》的课程,聘请专家、行家授课;在人代会例会上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中,安排学习《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章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或印发相关材料。

对一些没有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各种代表小组活动的代表活动小组要及时督促检查,促其跟上。

三、要建立监督制度和激励机制,增强代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一、推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代表履职的形式。

通过代表述职,既促进代表履职,又能让选民或选举单位了解和监督代表。

而当前最重要的是使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化、规范化。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应把自己履职情况每半年或至少每一年要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汇报,接受选民的监督,由选民评定代表是否称职;要组织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报告、提意见建议情况,闭会后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务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听取选民意见和代表所在单位的意见,对代表的履职工作进行较全面的评议。

述职次数可由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向选民述职一至二次,述职时间可在年终进行。

述职内容包括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建议情况等。

第二、制定和完善各种监督制度。

制定严格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代表失职追究制度、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登记、考核和建档制度制度,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等活动,对严重失职和滥用代表权力的代表作出批评、暂停代表职务、劝辞或依法罢免职务等处理,以杜绝代表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要通过在镇代表议政室和各代表小组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代表能够接受的监督方式方法、手段来充实监督耳目、完善监督“视听”。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

县人大在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应继续搞好评选优秀议案和建议工作,公开评选时间、范围、条件、程序,尤其是要注意抓好评选条件量化及发动选民参加评比两方面工作,便于代表自我总结、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评出水平、评出风格、评出先进,促使代表执行职务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

通过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使代表树立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辱使命,切实履行职务,为广大选民谋利益。

高中政治必修三,以主体方式总结一下例如关于政府的知识,人民的知识有哪些等等,高考急用

(1)政府一线:国体-政府性质、宗旨、原则、职能、责任、权威、政府决策、依法行政、受人民监督。

(2)政府……工作的原因:政府性质、宗旨、原则、职能、国体、意义(3)政府如何开展……工作:政府性质、宗旨、原则、职能、依法行政、审慎用权、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民监督【(4)“政府”还可关注】①政府依法行政的意义:A、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B、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权力和自由;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增强政府权威;防止权力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带动全社会守法护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②政府依法行政要求:A、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B、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C、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D、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注意:D是人大所为,ABC是政府自身所为)③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意义:A、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

若不受监督,会导致权力滥用,滋生腐败,必须依法行政,接受监督。

B、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利于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清廉,减少失误,防止权力滥用。

C、利于科学决策,合民意聚民心,为人民谋利益,建立有权威和公信力政府。

④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措施:A、有效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依靠民主和法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质询、问责、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B、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C、实施政府“阳光工程”,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增强透明度。

D、公民要通过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网上评议政府等渠道,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⑤政府权威的树立:A、政府权威是通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决策的科学性、依法行政的态度能力、履行职责的效果、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形象树立的。

B、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持和谐干群关系。

C、要有良好的业绩,成为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维护人民利益。

D、要重品行、作表率,为民谋利益,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者。

E、要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团结合作,讲信誉,发挥积极作用。

(1)公民一线:国体-人民地位-3权4义--坚持3原则--公民参与政治的4大途径与方式--有序参与---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人民与党的关系)(2)详⊙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政治权利与自由(6项政治自由)、监督权、⊙公民政治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与利益⊙公民参与政治的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统一原则、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方式: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意义:有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渠道: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 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意义: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公民正确行使民主监督权: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敢于同邪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要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公民求助或投诉的途径与方式: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信访、利用电子政务、 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1)党一线:国体、党的性质、宗旨、地位、领导作用、执政方式、执政理念、政党制度(2)角度: A、党……工作的原因:国体、党的性质、宗旨、地位、作用、意义 B、党如何开展……工作:党的性质、宗旨、地位、执政方式、执政理念、政党制度(3)详 ⊙党的性质:中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党的地位:中共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领导作用:3个只有 才能 (4)中共与8大民主党派的多党合作的内容(略)(5)政协的性质与职能、主题(易错,与人大区分)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制度(1)人大制度——我国政体及根本政治制度(联系: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①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常委会是其常设机关②人大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③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免责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④人大制度组织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也是我国权力运行的规则)(2)政党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同上)(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热点:灾区重建、两岸交流)①促进民族……的原因:A、我国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B、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C、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掌握“客观依据及意义”)。

②促进民族……的措施:A、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B、要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

C、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D、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责任付诸行动(联系:反对民族分裂)③维护民族团结的原因:A、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B、坚持民族团结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原则,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

C、民族的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国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

5、当代国际社会——国际政治 ①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国家间共同利益是合作的基础,利益冲突则是对立的根源 ②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 ③中国的外交政策:A、决定因素:我国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 B、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C、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D、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E、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F、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5个) G、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负责人的大国,是维护和平与发展的主要力量,遵守联合国宗旨和原则 ④主权国家的权利与义务:独立权、平等权; 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⑤联合国宗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⑥中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A、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B、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

C、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性,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D、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E、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什么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

建立完善平时考核的机制。

一是建立实绩公示制度。

把班子和领导干部上级部署,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表现等,定期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二是横向联系制度。

建立组织部门与目标管理机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或中心性工作的组织机构,以及人大、政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统计、环保等职能部门建立定期联系通报机制,系统收集、综合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评价意见,掌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视察意见,变组织部门考核为多部门联动。

三是建立平时考核分析制度。

平时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能定量的定量作出评价;年度考核、换届考核、任职考核时要与平时考核结果相对照,互相印证;平时考核发现的不良行为或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组织谈话、函询或交相关部门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是建立平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平时考核参与者的责任,对参与的相关部门、组织部的考核成员要明确相关责任,谁考察谁负责,每一项考核结果都要有理有据,对在考核中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增强平时考核的严肃性、可信度。

求卫生法律法规1000字的心得体会

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连续监督的几点体会人大对政府、法院和检察院进行监督(包括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监督职权的行使,多年来围绕着关系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监督实效为衡量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不断加强监督工作,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态度,连续13年对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增强了监督实效,有力地督促了政府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大大提升了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在13年连续监督过程中,市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及十届、十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文卫体委员会受常委会委托,在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中,做了一些探索,有一些体会。

一、根据食品卫生问题易反复的特性,确定连续监督的工作思路委员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逐步形成了对监督项目进行分类,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确定监督工作的思路。

对短期就能解决的问题,进行一次性的集中监督;对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则进行跟踪监督。

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

同时,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食品行业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诚信意识不强,食品消费水平偏低、消费安全意识较差,食品生产新原料、新技术的应用带来新挑战等原因,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问题,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解决。

因此,委员会确立了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行长期抓、反复抓、连续抓的监督工作思路,13年来从未间断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督。

这期间,常委会先后7次对本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分别在2003年和2005年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执法检查。

尤其今年是奥运筹备决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参与到奥运筹备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再次将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列为重点执法检查项目之一,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努力推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二、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力求取得实际效果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委员会每年都会针对当前最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督促政府解决问题,分阶段地推动食品卫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如,1995年,国家在实施《食品卫生法(试行)》多年的基础上,制定并于10月份颁布了新的《食品卫生法》,而北京市只有一个试行的“城乡集市贸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全市食品卫生工作处在较低水平。

夏季,委员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本市集贸市场、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摊群、集体食堂、大型食品商场和副食品供应网点、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检查,力求摸清本市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便对市政府及市卫生部门做好本市食品卫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为本市食品卫生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1996年,针对本市食品卫生实际情况,根据上位法,制定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

对于新颁布的这两部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卫生意识是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的首要任务。

委员会以检查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为重点,组织委员、代表进行视察,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使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

1997年结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京检查的内容,重点对当时群众反映较大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监督政府部门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1998年,与迎接“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了问题突出的餐饮业的食品卫生情况,对本市小型餐饮业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差的问题提出了意见,促使卫生行政部门出台了“北京市小型餐饮业生产经营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大规模地对本市的小型餐馆进行集中改造。

自此,常委会每年集中力量对餐饮业中的中小餐馆、工地食堂、送餐企业等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力求在重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在1999年的跟踪检查中,代表们对本市的小型餐饮业在硬件水平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进步予以了肯定。

2000年,委员会针对多起集体用餐食物中毒以及配餐企业存在的问题,以送餐业为重点,检查了“北京市送餐企业卫生规范”的落实情况,确保中小学生及群体用餐安全。

2001年,市民对蔬菜污染和熟肉制品、豆制品等直接入口食品的卫生问题反映强烈,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3个代表团和117位代表提出了食品卫生和生产安全食品方面的建议。

于是,委员会以日常食用蔬菜、豆制品和熟肉制品三大类食品的卫生状况为重点,对私屠滥宰、食品制售黑窝点进行查处,有力地净化了食品市场,较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

自2003年后,本届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进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执法监督,标志着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问题的执法检查进入新阶段。

同时,推动政府部门开展了对相应问题的综合治理,使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改进监督方式,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在监督过程中,委员会不断改进监督方式,采取了执法检查与议案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委托执法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视察与代表持证视察相结合,政府部门自查与按要求整改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基本每年都有新做法,不断推进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如,1995年,委员会与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文教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政府区政处、市公安局共同组成了市食品卫生检查办公室,组织委员、代表采取抽查、暗访和持证视察等方式进行全市大面积的联合检查。

1999年,针对食品卫生问题容易反复的特点,应代表要求,执法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被查单位、随意抽查场所的方式进行,使代表们看到了更多的真实情况,这有利于发现实际问题,使监督实效得到提高。

2000年,执法检查增加了与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扩大了检查覆盖面,使上下形成整体合力,加大了监督力度。

2001年,常委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监督对象是负责法律实施的主管机关,检查工作从与政府部门联合进行转向监督政府部门执法情况,督促行政部门加强对食品制售单位的日常管理,理顺了监督与执法的职责。

2002年,为提高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市人大常委会把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工作与食品安全议案办理工作,检查前一年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以及全国人大委托进行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工作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统一领导,文卫体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农村委员会联合组织,形成合力,从多个方面共同推进首都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

2005年,常委会委托部分区县按照一定专题,对本辖区的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07年,常委会全面委托十八个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围绕检查重点,开展相应的执法检查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影响。

尤其是2003年、2005年和2007年,常委会三次大规模的执法检查,一次比一次更加深入地开展了边检查边督促整改的监督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对于很快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刻进行整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常委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政府部门限期反馈整改情况。

在2007年的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全市有4家大学、13家中小学的学校食堂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平台上显示为D级,表示食品卫生不合格。

为此,当即要求市卫生局会同市教委对这17家学校食堂进行整改,并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则,坚决杜绝本市学校食堂出现D级,有效地提升了本市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

同时,常委会成立了专门的执法检查宣传报道组进行全程跟踪报导,并在网站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

四、实行综合监督,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本届常委会对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都是组成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委员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分三个专题。

由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牵头,会同财经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具体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围绕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的监管、餐饮业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本市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本市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并在执法检查的次年由相关专门委员会按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检查,本届五年的连续综合监督,使本市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有了较大进展。

到2006年底,全市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20家,区县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00余个,消费者可对带有追溯码的产品进行查询,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生产总量的30%以上,现代化大中型企业年屠宰量占全市总屠宰量的79%,比2005年上升了20%,猪肉抽检合格率达到98%,农业部对本市连续5年的动态监督结果显示: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由2001年的40.3%下降到今年一季度的3%左右,生猪产品“瘦肉精”的检出率连续两年实现零检出,食用农产品安全状况在全国37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中名列前茅。

2006年全市共监测抽查59大类550个品种的103691个样本,总体合格率达95.28%,其中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和豆制品等六类食品的合格率达95.78%;全面完成对全市35463家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个大项、67个小项的评审工作,目前食品卫生合格的C级以上单位已达91%;在供应全市35万中小学生营养餐的60家企业中按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建立预防食物中毒保障系,与2005年相比,食物中毒起数减少12.8%,中毒人数下降42.9%,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物中毒。

在2006年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等六部委开展的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消费者满意度、食品检测和政府管理等三大类指标均名列四个直辖市之首。

经过多年的连续监督,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和市场控制能力逐步增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显著增强,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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