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因和当前的主要任务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主要任务: ⑴努力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
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⑶依法治国还要加强对执法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水平,并且要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以及按照“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推进改革
论述题,谈谈对依法治国的理解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
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实行依法治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
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是代表和体现人民的意志与利益的。
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二,实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来规范和保障。
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并具有比较完备的法制。
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最大限度的调动亿万人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生产力落后的状况。
第三,实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
第四,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论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三百字左右,速求
1、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谋划法治、部署法治、推进法治;依法治国必将成为构建和谐、法治中国的时代主题。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通过法治更好的统筹力量、合理配置资源,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与关系,使我们国家的改革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3、依法治国是党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了中国的实际国情;领导人民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将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论述依法治国与法治
(只要有关这方面的知识都行)
法治与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宏伟的社会政治工程和和长远的发展目标,它需要具备一系列基本条件,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奋斗发展才能实现和达到。
厉行法治、依法治国既需要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更需要法律条件。
经济条件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扩大依法治国的经济基础。
政治条件就是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
法律条件,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法制。
具体而言就是: 建立起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依法治国便无从谈起。
所谓“完备的社会主义法的体系”是指建立起以宪法为核心,以各个部门法为主体有机联系的完整的协调的社会主义法律系统,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
同时做到,社会和国家生活的各方面各领域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整个社会和国家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纳入法治轨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成绩很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诸多领域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法律和法规。
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来看,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存在很大差距。
立法的任务仍很繁重。
要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经济立法工作,尽快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和集约型经济所必需的法律体系。
同时还要注意制定一些条件、细则与法律相配套,以利法律的操作和实施,要使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提高立法质量。
加大执法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性条件。
有了法律,而得不到贯彻执行,那就根本谈不到依法治国。
我国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相当普遍和严重。
要改变和纠正这种状况,必须加强加大执法力度。
执法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办事。
还要经常进行执法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依法治国需要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的执法队伍,包括公安队伍、检察官、法官和律师。
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执法队伍组织和思想道德建设。
执法人员一定要秉公执法,以身护法。
对于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敲诈勒索等违法乱纪和犯罪问题,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条件。
法制建设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自觉守法。
同志多次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因为得不到遵守和执行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虚设。
所以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于实现依法治国至为重要。
经过两个五年普法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群众和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仍比较淡薄,轻视法、厌诉的心理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所以,法制教育就是要强化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干部和群众为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都要转变观念,树立新的观念。
要转变权力至上观念,转变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转变重刑轻民观念;树立刑民并重观念;转变义务本位观念,树立权利义务统一观念,树立依法治理观念。
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增强了,观念真正转变了,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
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条件。
我国目前滥用权力的现象愈演愈烈,腐败现象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要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并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
古今中外,凡是依法治国成功的国家无不都是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我国的监督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但作用不够强有力。
要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
要制定人大监督法,明确人大的监督地位和监督职权,使其监督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还可以考虑在全国人大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以保证监督宪法的实施。
要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工作,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要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强化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包括侦查监督、公诉监督、审判监督、法纪监督、监狱监督,改变和消除滥用权力、超越权力的现象。
要使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落到实处,要制定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立法,如人民举报法等,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利。
同时还要加强舆论监督工作,有效地发挥其监督作用。
综上所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大计,也是长远发展目标。
它是一个渐时的历史发展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进行艰苦细致地工作,创建一系列基本条件,排除一切障碍,克服一切困难。
理论要研究,观念要更新,制度要改革,监督要强化。
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指引下,经过全国人民不懈努力和团结奋斗,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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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执政党最高政治文件和最高政治决策的形式,对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积极稳妥地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制度化、法治化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
我国宪法规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基于“没有法治,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思维,基于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新认识,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判断,基于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的新理念,我们必须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到落实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总抓手的新高度来把握,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纳入到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范畴中来展开,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置放到维护国家治理权威、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格局中来落实,把建设法治体系、发挥法治功能的基本要求贯彻到引领深化改革、促进全面发展、构建有序社会、保证长治久安的具体实践中来实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新形势下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通过反腐治权、依法治官和监督制约公权力,通过尊重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实现人民民主。
因此,发展人民民主,保障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政治地位和主权权利,必然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发展人民民主对依法治国的新期待,不仅表现或者停留在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法享有管理权、知情权、参政议政权、监督权等政治民主和政治权利方面,更多的是表现在对社会民主与社会权利,如自我管理、社会保障、医疗养老、住房就业、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民主与经济权利,如参与经济决策和管理、获得财产或企业股份、参加工会、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带薪休假、适当生活水准权、安全生产等。
广大人民群众不仅需要抽象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参与,更需要具体实在可参与、被尊重、平等公正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权利,更需要兑现实在实惠实用的人身财产权利、经济社会权利、环境生态食品安全权利等具体权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反腐治权的治本之道。
权力腐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死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
应当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权力放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治权,切实从体制、机制和法治上遏制并解决权力腐败问题。
腐败现象千变万化,腐败行为林林总总,但归根结底是公权力的腐败,因为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所以各法治国家要依法分权和治权。
公权力腐败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公权力腐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是权力寻租,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主体的腐败,而这些主体基本上都是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所以各法治国家不仅要依法治权,而且要依法治官、从严治吏。
在我国,依法治权、依法治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法治思维下反腐治权的必然要求。
反腐必须治权,治权必靠法治。
试论述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项基本原则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五个原则的提出,回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依法治国的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