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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履职治顽疾专项活动心得体会

时间:2019-11-28 02:03

通过学习“两学一做”,取得了哪些进步和成效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成为新常态下的主要特征,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商银行,如何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积极发挥审计工作“免疫功能”作用,有效推进农商行加快现代企业建设步伐,促进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本文拟结合农商银行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出现的新变化、分析当前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趋势 思考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

随着农村金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竞争的持续加剧,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也越来越被各级管理者所重视,逐渐被用来进行评价及改善内部经营活动,反映风险状况,巩固增强内部控制和公司法人治理基础。

特别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农村商业银行做好适应准备工作至关重要,这要求农村商业银行亟需改变工作理念,围绕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重点,坚持风险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实施审计工作精细化管理,大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一、新常态下农商银行内审工作的新变化(一)审计观念上出现新变化。

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为例,近年来,其连续多年出台《审计运行质量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利用审计信息系统数据,对审计部门开展的项目数量、审计发现问题数量及风险程度、零问题项目等方面进行分析、排名,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并纳入考核。

这种考核高压模式带来的结果倒逼了农村商业银行内审部门审计观念的转变,实现了审计效率“由松散到紧凑”、审计项目“由面面俱到到精准审计”、审计意识“由传统到创新”观念的转变,以确保适应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新特点,引领审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审计内容上的新变化。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现代金融业务与信息化、网络化的结合日益紧密,电子银行整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农村商业银行对电子银行的关注度也逐步加深。

但相较其他国有大中型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起步较晚,内审工作主要偏重于内部控制方面,所有检查都是为了确保电子银行的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执行,减少内部工作人员舞弊的可能性,对于电子银行业务的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客户操作风险几乎没有涉及。

另外,农村商业银行逐步加强了对传统主营业务的拓展研发,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为例,陆续新推出了“农贷通”、“易贷通”、“家庭贷”、“微信贷”等一系列金融产品,借此不断提升农村商业银行的竞争实力。

这些新情况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内审工作必须要紧跟实际形势,逐步将审计触角延伸到诸如信息科技、客户经理操作风险审计、绩效审计等新的领域,通过不断完善审计内容,切实发挥内审工作监督、评价的重要作用。

(三)审计方式上的新变化。

随着云数据的广泛应用,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农村商业银行渐渐认识到大数据运用的重要性,在内审工作上逐步加大了非现场审计的频率与比重,特别是农商行的业务已经走上数据集中批量处理的时代,合理运用审计软件等辅助程序对电子数据进行批量处理,预先设置风险预警,建立各种风险审计模块等将成为未来审计的发展方向。

运用审计软件进行审计,不但可以连接全行的总数据,还可以取得任何时间、辖内所有分支机构的全部数据,从而做到用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来实现达到最佳的审计效果。

二、新常态下内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内部审计范围狭窄,审计目标滞后。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审计工作仍停留在“查帐审计”和“制度审计”的阶段,没有真正实施以风险导向的监督评价,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内审工作仍以信贷检查较多,对其他资金业务检查较少(例如票据、贴现、保险理财等)。

按照现代内部审计先进理念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参与风险管理和治理过程,而不是单纯的合规性审计。

在审计监督的实际操作中,农商行审计工作还是着重于事后监督和静态检查,没有完全实现对事前、事中及事后经营的全过程监督。

审计人员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在查错防弊,而对农村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深层次的矛盾和危及农商行生存的金融风险问题则关注不多。

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村商业银行的审计监督工作只是业务部门事后监督的延伸,只是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无法实现从帐务基础审计和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基础审计的功能转变。

另外,对风险管理、经济效益等等方面的审计还涉及不深,这使得内部审计无法服务于农商行的经营管理,无法适应农商行快速发展的要求。

(二)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效果较差。

内审的过程不只是一个实施审计发现违规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挖掘问题根源的过程,因此必须加强内部审计成果的运用,防范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商业银行内审成果运用仅仅停留在对违规问题的整改和违规人员的经济处罚上,未及时对各条线问题进行汇总提炼,形成统一的审计风险提示或报告,通过审计将风险关口前移,严防各类风险。

后续跟踪审计力度不够,审计整改仅仅“一改了之”,许多内审部门及人员在完成审计报告和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认为可以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只需静待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整改报告,然后再决定后续审计的事实,缺乏了对整改结果的客观评价,放弃了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权和指导权,没有形成规范的审计整改质量评价标准,因此,有可能因为被审计单位整改不到位导致审计资源浪费,内部审计的威慑作用和防范风险的作用没有得到较好的发挥。

(三)部分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内部审计工作知识面涵盖广泛,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现,部分审计人员没有扎实的审计知识基础,对基本的银行业务没有详细的认识与了解,导致该部分内审人员无法发现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易造成风险隐患。

尤其是近年来非现场审计的重要性逐渐体现,审计部门若想制定出完善的非现场审计模型,需要审计人员在制定非现场模型时考虑周全并准确提取数据,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充分了解各条线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熟悉各风险点及业务薄弱点。

相反,如若审计人员掌握不了相应的知识点,就会感觉“无从下手”,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无法形成有效的审计模型,不利于非现场审计工作开展。

此外,近几年国家陆续实施一系列法律新规,部分审计从业人员知识更新无法同步,造成法律知识的一定缺失,这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时难以从宏观层面上对银行的不良状况进行全面且科学的分析。

(四)内部审计活动缺乏独立性农村商业银行是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自负盈亏生存下去,追求利益最大化仍然是首要目标。

当前,大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审计人员的人事任免、薪酬待遇等均掌握在管理层手中,无法与被审计部门割断利益关系,独立性明显缺失。

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既要监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又要被商业银行管理层领导,缺乏必要的独立性。

如果农商行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到高收益高风险的项目时,内审人员通过审计发现投资有很大的风险时,可能会忽略风险,站在“利益第一”的角度去服从高管层的命令,甚至在出示审计报告时,瞻前顾后,掩藏真相,不仅不能提供独立、客观的审计建议,还会使得内部审计丧失对风险的预警作用,增大审计风险的存在。

三、新常态下内审工作的建议与措施(一)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内部审计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要评价内部控制的充分性、有效性,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审计成果运用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审计作用的发挥,因此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是做好内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是建议加大违规问题的整改力度。

对审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积极采取措施,查缺补漏,亡羊补牢,加大违规问题整改力度。

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推行整改问责制,保证内部审计意见的落实,发挥审计在预控风险、促进管理、保障经营目标实现等方面的作用。

坚持整改后续跟踪制度,特别要紧盯严重违规问题,不改到位不放过。

二是加大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

要深刻反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究的危害,建立严格的违规责任追究程序,审计部门对发现的违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到位,严肃问责与追究,特别应注意坚持问责管理责任人,增强审计警示的威慑作用。

三是进一步拓宽审计成果运用范围。

内审部门要适时创新,充分拓宽审计成果运用范围,完善审计评价机制,加强风险提示,最大限度地利用审计成果,督促制度完善、操作规范,促进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成果。

四是建立完善审计风险提示制度。

完善审计风险提示制度,扩大审计风险的覆盖面,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潜在的风险隐患,以风险提示单的形式抄送各业务管理部门,并进行必要的后续跟踪,督促专业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和管理措施,确保风险提示的效果。

(二)加强审计人员培训。

审计人员不同于一般的专业检查人员。

随着业务领域的扩展,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审计部门的角色职能将更宽泛、更重要,对审计队伍建设要求更高,对审计人员综合能力要求更强。

一是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以近期中央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多形式的理想信念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审计人员正确对待名利,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扎实工作。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着力加强干部与员工之间的思想沟通、建立并完善座谈制度、审计项目交流点评制度、工作考核评估反馈制度等,以达到用良好的环境凝聚人才的目的。

二是建立分层次培训制度。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人才成长的轨迹,督促审计人员把个人的成长发展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与现代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积极推动审计人员实现自身价值。

根据辖内审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再教育、业务培训、轮岗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努力培养造就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有战斗力的审计队伍。

对电子银行、银行卡、信息科技等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领域,可以聘请专家培训,开展合作审计,增强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

三是建立审计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农村商业银行审计部门可以对审计人员进行工作业绩考评, 逐步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实行等级管理制度。

同时,要求审计人员工作中要敢于说实话、讲实情,敢于坚持原则,主动揭露问题,否则造成审计风险,严肃追究审计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提高审计质量是提升审计价值的主要手段,通过开展各类审计活动提高审计质量,有效规避内审范围窄、管理滞后等缺陷。

实际工作中,可以重点加强经营决策的合规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性、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所报告信息的可靠性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并提出具有连续性、可比性的审计报告。

实行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建立审计项目和审计人员的评价制度,确保审计立项准确、方案合理、操作规范、报告真实;加强对审计对象的静态和动态分析,积极发挥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出具的审计结论要注重科学性和实效性,并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审计意见,为部门研究工作提供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在具体的审计检查中,审计过程可以实施分层交叉抽样,按照时间段和人员分别抽取样本,人员上做到对每一个参与业务的员工都进行抽样,保证对某时间段内网点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抽样;业务上可以以业务类型为单位监督业务办理合规性,确保对样本检查的完整性,从业务开始到结束全流程进行合规检查,确保所有横向和纵向控制点均不被遗漏,确保审计评价监督事实客观、完整。

(四)合理设置审计部门,保持审计部门独立性。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职责要求,解决公司法人治理“形似神不似”的顽疾,为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到位提供制度基础。

内审部门要认真履行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落实好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指导好内部审计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独立于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等被监督主体,才能确保内审人员在工作中独立做出判断。

同时,农村商业银行也应合理规划安排审计人员的薪酬福利,使其利益独立于各相关审计部门,从利益保障上排除内部审计人员履职的顾虑。

审计部门的设置上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和权威性原则,让内审部门回归本源,承担起内审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神圣职责。

如何践行三严三实 规范司法行为

“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干事创业的重要遵循,集中体现党的优良作风。

规范司法行为是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是检察机关践行“三严三实”的生动实践。

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把整体谋划、细节落实、重点整改、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就能有力促进从严从实秉公用权,从严从实律言律行。

大处着眼抓关键 “三严三实”体现法治精神、群众立场,为改进作风树立了新的更高标杆。

践行“三严三实”必须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关系法治进程、关系民生福祉的大事来抓,从大处着眼,把握各个层面的关键,抓思想引领,抓班子带动,抓基层基础,增强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实思想引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偏差会导致行为上的不规范。

必须让每一位干警在灵魂深处根植规范司法的自觉性,真正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习惯和自觉。

当前,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亲和司法、公信司法、规范司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顽疾。

这就要求我们在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司法良知教育上持续下功夫,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强化民本意识,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打牢规范司法的思想基础,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抓牢班子带动。

在上者能以德化民,则民之向化,犹风吹草仆,相率从善。

领导班子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力量,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

必须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示范带动作用。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带头查摆、整改作风“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努力把对法治的尊崇、对纪律的敬畏转化成管人、管事、管案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约束管控,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确保严格办案、规范办事。

抓住基层落实。

80%以上的检察院在基层,80%以上的检察干警在基层,80%以上的案件在基层,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也大多发生在基层。

能否落实到基层,是决定专项整治工作成败的关键。

要积极倡导把规范司法行为融入领导干部对口联系、业务部门对口指导、蹲点联系、述职述廉、专项巡视等工作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深入融合。

目前,福建省检察院要求每个设区市检察院确定一个基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示范院,由省检察院领导直接挂钩联系,以点带面推动落实。

小处着手抓细节 “三严三实”提倡严格约束自我,实实在在做事,抓细节、重预防是题中应有之义。

践行“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要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有章可循。

规范到人。

每一个人都规范,一个单位就会有良好形象;每一个单位都规范,整个系统就有公信。

要坚持“软约束”与“硬杠杠”相结合,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人。

“软约束”即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等,用以对照查摆检察人员履职行为、职业作风、职业礼仪以及接待、询问、讯问、出庭用语等方面存在的不文明不规范问题。

“硬杠杠”即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个人执法档案制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有过错就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根除每一位检察人员司法作风的顽瘴痼疾。

规范到事。

一次不规范的行为或疏忽大意,就可能埋下各种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司法公信。

今年,最高检通报了第一批11起司法不规范典型案件。

从通报的情况看,很多并不复杂,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细节错误。

这些看似不经意失范行为,不完全由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所决定,更多的是思想规范意识缺失,没有摆脱久积成诟的办事习惯。

成败在于细节,大到党组作一项决策,小到处理一份文件、接待一位律师,每一件事都应当遵循流程要求,符合行为规范,养成好的习惯,做到能干事、不出事。

规范到岗。

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保障。

要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运行,明确检察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和各岗位工作职责,编制检察人员履职规范等相关文件,防止和纠正不严格、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确保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去年以来,福建省检察院在全面吸收最新法律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试行定岗定责定任务,对检察机关各个司法岗位、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

目前,正着手汇编岗位规范手册,使各项检察工作规范更为系统完整,在适用上更具操作性,让全体检察人员熟知能详、全面掌握、见诸行动。

问题导向抓整改 “三严三实”为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从政设定了底线、划定了红线。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深入梳理整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是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

要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围绕最高检提出的八个方面问题,通过细化重点、剖析典型、评查案件、加强督察,找准查实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福建省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等活动。

“四查四看”即:从查摆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司法程序和司法纪律入手,看是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否坚持“六个并重”、是否存在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办案规范等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全面汇总,逐一归类,建立台账。

“百案析查”即:从近年来省内外有影响的刑事错案,以及省、市检察院2014年专项检务督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的案件中,查找司法不规范的典型个案,深入剖析司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

坚持边查摆边整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对不规范司法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大对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纠错力度,既敢于向违纪违法问题“亮剑”,又敢于向系统内外“亮丑”,强化整改落实,严格正风肃纪。

遵规守纪抓执行 办案、办事严格守纪律、讲规矩,应是规范司法之举。

既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创新制度、建章立制,还要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福建省检察机关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努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最大限度压缩司法不规范问题滋长空间。

比如,针对暴露出的对领导干部监督薄弱问题,制定对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了10项监督措施和3种责任追究情形。

为强化责任担当,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推动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冤假错案、办案安全事故、司法不廉问题,鲜明提出坚守廉洁自律、防止冤假错案、防范办案安全事故“三条底线”,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倾向,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平时谈心,善用信访提醒谈话,严格诫勉谈话,做好任职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取得好的效果。

规范,重在遵循,更在责任。

一要强化班子责任。

强化领导班子全局思维、合作意识,认真做好分工分管工作,配合承担协管工作,支持班子成员工作,主动思考全局工作,对一把手工作拾遗补缺,推动各项决策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部门责任。

强化中层干部履职责任、执行意识,密切关注干警思想和行为动态,层层传导规范办案,敢抓敢管严明纪律,营造氛围凝聚人心,确保“一岗双责”有效落实。

三要强化干警责任。

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要求,详细阐明纪律规范,让规则铭记在每个检察人员心中。

四要强化监督问责。

推进专项巡视、案件评查常态化,部署开展专项检务督察,派出督察组对各地明察暗访,实名通报情况,严肃执纪问责。

制度建设永无止境,执行制度必须持续发力。

只有坚持不懈探索创新,在源头预防,从源头治理,以制度为保障,通过落实制度,进一步正风肃纪,规范干警言行,才能从根本上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检察机关。

如何适应从严新常态提高廉政新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强力肃贪反腐,严厉从严治党,力除陈垢顽疾,为党带来清新之风,“新常态”成为时下热词,群众拍手称快,聚党心赢民心。

“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

适应新常态,就要顺势而为、主动转变,让新思维、新行为成为新习惯。

  适应发展“新常态”,习惯于“调结构、降速度、提质量”发展新模式。

认识不到发展“新常态”下的新趋势、新特征、新动力,就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难以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当前,牺牲环境的经济增长、危害健康的食品、水源污染、空气雾霾……受到大家越来越多的质疑。

速度慢一点、质量好一点、成果分享更多一点,成为大家共同期盼。

“让群众享受到美好生活”,成为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判断。

所以说,当前经济增长将与过去30多年10%左右的高速度基本告别,将于每年财政收入20%左右的增长速度基本告别,与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粗放增长模式基本告别,适当放慢经济增长速度、不断优化经济结构、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成为当前抓发展的主旋律。

  适应勤政“新常态”,习惯于“尽职责、讲操守、律言行”从政新规矩。

中央密集出台的作风建设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在其位、谋共事、尽其责。

纪检监察、媒体、网络、社会构建了高密度的监督体系,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履职尽责。

当前,党员干部要把做官的意识淡下来,把公仆情怀浓起来,时刻摆正‘主’、‘仆’位置,从思想和行动上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回归,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为服务群众,“少干事、不出事”,推崇“冷”执行,甚至“为官不为”将被问责、追责,“为官不易”成为常态。

同时,也要丢掉“作风建设一阵风”的幻想,坚信各级加强作风建设的信心,克服“且行且观望”的心态,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适应廉政“新常态”,习惯于“阳光行权、阳光福利、阳光从政”官场新文化。

以往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佳节,请客送礼、大肆吃喝,司空见惯;而今在节假日甚至在平时,不收一袋月饼,婉拒一次宴请,将成常态。

以往花钱办事、遇难送礼、节庆“敬神”,搞权力寻租、以权谋利、钻政策漏洞、打擦边球,见怪不怪;而今阳光收入、正常福利、公平公正,将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自觉。

所以,党员干部要克服社会浮躁风气的影响,保持内心的安定和行为的检点,真正视党纪国法为“红线”,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礼小而收之,既内练价值观,又内修理想信念,自觉做到“不拘常例、不违常情”。

  “新常态”需要一个长期巩固的过程,目前的“新常态”,多多少少是强大外力束缚下的被动“常态”,真正要把“新常态”内化成一种从政信念、一种官场文化、一种社会风俗,内化成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自觉,还需要我们携手前行,自觉延续,推动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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