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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系统走帮服心得体会

时间:2015-08-15 10:46

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心得体会

个人总结一,学习情况概述,学习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二,思想认识,学习纪律的遵守情况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农机管理服务站是做什么的

农机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如下:(一)负责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农业机械各项管理条例,制定农机行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审批出售、转让国家补贴购买的农业机械,核发审验农业机械修理行业的技术等级证书,核发审验农业机械销售行业的资格证书。

(三)审核农业机械改装动力机械安全系统,核发核审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号牌、行驶证及驾驶证。

(四)负责农业机械法规及现行农机政策解释咨询。

(五)负责引进、推广、研制适合全县耕作模式的新型农业机械。

(六)负责培训农业机械操作人员。

(七)负责内属企业发展改革策划。

(八)负责农田保护性耕作工作的落实。

(九)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落实。

(十)承办上级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机扶贫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农机扶贫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农机扶贫仍面临三方面问题,亟待关注。

(一)项目扶贫覆盖面小。

按照农机项目资金20%用于项目扶贫政策的要求,农机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整合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小麦宽幅精量播种等各项农机强农惠农资金,用于“第一书记”村、帮扶省级贫困村和一般贫困村。

但是现有的农机项目资金量少、实施主体要求高,再加上贫困村、贫困户自身情况,有些项目不适合向贫困村贫困户优先和倾斜,只能靠其他有能力的合作社实施,扶贫攻坚的力度不够大。

比如小麦宽幅精量播种项目在有的村实施,由于村集体缺乏机械投入,只能靠其他农机合作社落实完成,导致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效果受到影响。

(二)合作社帮扶开展难。

农机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了通过帮助村支部为主导成立农机合作社带动脱贫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建立并开展运营的,也收到了很好的脱贫效果。

但是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是成立合作社容易,但有的成为“空壳”合作社,村里无集体收入,无力购买大型机械开展运营;二是村里缺乏熟悉合作社管理和经营者,比如该县佘家镇商家村,村集体虽成立了合作社,但合作社缺乏运营和管理,从农机项目上扶持3万元,但合作社没有运营和收入,建立不起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粮食直补是不是扶贫资金

是两项资金补助。

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国家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而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发展资金、少数民族资金和项目管理费 粮食直步是政策是从2004年开始的,依据是当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另外,05、06、07、08和09这几年的一号文件当中也都涉及到了,详情如下。

由于各年文件的内容很多,只节选它们当中涉及直补政策的那一部分。

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一)加强主产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

当前种粮效益低、主产区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必须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抓住了种粮农民的增收问题,就抓住了农民增收的重点;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抓住了粮食生产的根本;保护和提高了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能力,就稳住了全国粮食的大局。

从2004年起,国家将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

要着力支持主产区特别是中部粮食产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

扩大沃土工程实施规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

加强大宗粮食作物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工程建设,强化技术集成能力,优先支持主产区推广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

围绕农田基本建设,加快中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排涝和抗旱能力。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十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

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

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

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

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

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

其他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一)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实施力度。

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采取的重大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意义重大。

这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不能改变,给农民的实惠不能减少,支农的力度要不断加大。

进一步扩大农业税免征范围,加大农业税减征力度。

200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在其他地区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

在牧区开展取消牧业税试点。

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

因减免农(牧)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

有条件的地方,可自主决定进行农业税免征试点。

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

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继续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制度和机制。

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继续实行化肥出厂限价政策,通过税收等手段合理调节化肥进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

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

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

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二)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

近几年实行的各项补贴政策,深受基层和农民欢迎,要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逐步形成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

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

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

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

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

中央财政要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增加对财政困难县乡增收节支的补助。

同时,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完善办法、健全制度。

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二)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

按照适合国情、着眼长远、逐步增加、健全机制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不断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

继续加大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力度,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

扩大良种补贴范围。

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

认真总结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经验和做法,稳步扩大试点范围,科学确定补贴品种。

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生产大县的奖励补助,逐步形成稳定规范的制度。

根据保障农产品供给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需要,统筹研究重要农产品的补贴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向提高生产能力倾斜。

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2009年《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二)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

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

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实现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全覆盖,扩大油菜和大豆良种补贴范围。

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

加大农资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生产成本收益监测,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及时增加补贴。

按照目标清晰、简便高效、有利于鼓励粮食生产的要求,完善农业补贴办法。

根据新增农业补贴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种粮补贴力度。

另外还有个直补政策的实施具体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5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200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直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粮食直补机制已初步确立。

各地认真贯彻粮食直补政策,措施得力,效果较好。

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直补政策的深入贯彻和落实,现就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机制(一)坚持粮食直补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原则。

省级政府依据当地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

(二)省级政府对当地的主要粮食生产品种进行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04年补贴标准过低、农民意见较大的地区,2005年要新增一部分补贴资金专项解决这个问题。

新增资金的分配,必须用在标准确实过低的产粮大县和产粮大户身上,不搞平均分配。

(三)对种粮农户的补贴方式,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四)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方式,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兑现直接补贴可以与农民缴纳农业税同步进行,但要分开操作,缴归缴、补归补,不许采取直接抵扣农业税的办法,也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

具体兑现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结合农民意愿自行确定。

(五)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对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直接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实行直接补贴,具体实施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粮食直补的资金安排、筹措与拨付(七)保持粮食直补资金规模的相对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安排的粮食直补资金,不得低于2004年的直补资金额度,有条件的省份,可以适当增加,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确保农民已得的实惠不减少。

(八)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

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粮食风险基金暂时腾不出来,粮食直补资金不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由中央财政根据其粮食风险基金缺口情况给予借款支持,所借资金3年后逐步归还。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粮食直补后,粮食风险基金不足的,由省级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九)需中央财政借款支持的粮食主产省、自治区,必须在每年的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中央财政在审核后,在3月底之前将借款资金拨付到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十)省级财政部门要将粮食直补资金与粮食风险基金的其他开支分开,单独测算补贴额度,单独拨付资金。

三、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十一)粮食直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直补资金通过省、市、县(市)级财政部门在同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进行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单设粮食直补资金专账,对直补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县以下没有农业发展银行的,有关部门要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设粮食直补资金专户。

要确保粮食直补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十二)要健全粮食直补财务公开制度。

粮食直补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十三)要健全粮食直补基础档案管理工作,粮食直补的有关资料,要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十四)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管,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禁止集体代领。

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直补工作(十五)实行粮食直补,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省级政府要对本地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全面负责,实行严格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

省级政府要责成省级财政部门牵头,由财政、发展改革(计划)、农业、物价、粮食等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组成粮食直补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共同落实粮食直补工作。

(十六)省级政府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具体实施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

(十七)为做好粮食直补工作,与直补相关的工作经费,如宣传费、资料费、纸张印刷费、核实种粮面积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地方财政安排有困难的,在从紧控制的前提下,允许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具体列支金额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报财政部核定。

(十八)省级政府要负责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直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到位。

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地方配套资金应根据直补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地兑现到农民手中。

(二十)此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此文为准。

法律条文并没有,因为这只是政府行政政策层面的,而不是法律制度层面的,属于国务院及其各部委法定行政职权的一部分。

因此只需要国务院进行统筹安排规定,无需涉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制定法律。

如何让驻村帮扶工作助力农村发展

中国农业:就持稳定中国农业大学的农机化专业生每年毕业约为30人,硕士毕生人数和本科毕业人数相当。

本科生的保研比例约为20%,大多保研到本校,还有部分选择出国留学;就业的去向多在机械工业领域,并不一定局限于农机行业。

硕士生中大概有30%继续攻读博士。

“整体来说,我们农机化专业的就业还是比较稳定,在经济下行和农机企业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因为转型升级淘汰掉的是低端的劳动力,对于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一直是紧迫的。

”宋正河教授对记者说。

华南农业大学:就业多元化“为保障好学生就业,学院从4月份开始每个月都会就学生就业召开专题会议;今年也是第一次由学院专门组织了一场具有行业针对性的招聘会,与会企事业单位六七十家,提供了700多个就业岗位;老师们还针对部分就业存在一定困难的学生进行专门的指导。

除此之外,鼓励学生党员进行同学之间的就业帮扶,最出色的学生党员一次性就帮助5名学生顺利找到工作。

”华南农业大学的刘月秀教授告诉记者。

据悉,华南农业大学农机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今年有60人,大部分学生选择了直接就业,就业非常多元化,行业分布较广,这与广东地区的经济、制造业发达和创业氛围浓厚分不开;硕士毕业人数9人,3人选择读博,其余大多去向科研院所,就业比本科生更具优势,不愁找不到工作。

山东农业大学:没有受到影响据山东农业大学的张晓辉教授介绍,今年山东农业大学的农业机械化专业并未受到经济下行的外部影响。

具体来说,农机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人数为110人,35%的人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大多数去向985、211高校的相关专业;35%—40%的人选择直接就业,这部分人流向农机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和相关制造业;其余的大概20%的学生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小部分未就业的学生由于考研失利,选择来年再战考研战场。

农机化专业的硕士生今年有50人毕业,其中的1\\\/3读博,2\\\/3进入科研院所和相关的事业单位,全部都能顺利就业。

“之所以我们的学生就业有保障,一是由于学院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二是由于学生自身的努力,另外也和山东省内的农机制造企业较多有关。

”张晓辉教授解释道。

山西农业大学:青睐去大中城市发展今年,山西农业大学农机化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中大约10%成功考取研究生,90%的人选择就业。

就业的学生除选择农机制造企业外,不少去向了汽车生产企业,还有部分进入农机系统的科研院所和公务员、事业单位。

不过,这其中有一个趋势,就是去往省外的学生不在少数,其中北京、江苏和广东是学生们的主要流向省市。

今年,农机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中,接近50%继续攻读博士,剩余的50%也多选择进入与农机相关的科研院所。

谈到农机化专业的学生就业,山西农业大学的张淑娟教授说:“咱们的农机化就业一直在全校处于领先水平,今年也不例外。

整体就业形势的严峻并没有对农机化专业造成冲击,这与国家的重视分不开;另一方面,我们的农业机械设备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农机化水平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从长期来说,农机化专业大有可为。

”总的来说,今年农机化专业的就业保持稳定态势。

供给侧改革和经济下行主要影响的是粗放型、外向型的生产制造企业。

农机企业受到一定的冲击,这是由于企业处于转型升级、国二升国三的过渡期造成的。

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政府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农机装备是十大重点领域之一,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

脱贫攻坚,使命光荣,请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

1、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准脱贫要求,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着力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项工作,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增收致富。

  2、要精准“识贫”,着力把贫困的“病号”找准,确保应该扶贫的一个不落下、不该扶贫的一个不混入。

要精准“除贫”,着力把贫困的“病灶”消除,确保真正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

要精准“治贫”,着力把贫困的“病根”挖掉,推动扶贫开发工作转入可持续轨道。

赠教育系统锦旗用语(急急急)

1、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3、 授一技之长,养百年之身4、 授教固有方,桃李满天下5、 惟宏隆德,情系教育68、 师生情无价 相聚也有缘9、 办一流名校 育数学英才10、 授业一丝不苟 解惑无微不至11、 名师精心指导 培育一代新人12、 关心下一代,汗水浇未来。

13、 良师益友,现代师表。

14、 全面发展,未来栋梁。

15、 满园蓓蕾,个个芬芳。

16、 校园信息化,育人现代化。

17、 今日莘莘学子,明日祖国栋梁18、 春蚕丝方尽,育人永不朽。

19、 从教一生清,甘为孺子牛。

22、 几年岁月几多乐,一声教诲一生情。

23、 爱生如子,德才兼顾。

24、 课上严父,课后慈母25、 春蚕力行,腊炬表率。

26、 灵魂工程,园艺辛勤27、 关爱桃李学子,美德扬彻五洲;28、 遍栽桃李树,广育栋梁材;29、 桃李满天下,雨露润春华;30、 春晖遍泽桃李树,硕果满挂琼瑶枝;31、 春雨润物,明德育才;泽流及远,千里思源。

32、 一流的教学使人终身受益,慈母的关怀让我永生难忘34、 博学友善 万分感激支持教育,无私援助 惟宏隆德,情系教育 支持教育,功德无量 捐资助学、情深似海 雪中送炭、冬里暖阳公益助学 情暖人间

怎样在工作中落实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让党部接地气、知下情。

各级织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利用切实有效的办法,让党员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要广开言路,认真听取基层群众对党员干部、各级党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走访群众、自我反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净化思想,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

党的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政治路线,也是党的根本组织路线。

作为组工干部,最大的党性就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好群众;最好的品行就是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最真的表率就是敢于让干部群众向自己看齐,堪为楷模,真正在推进组织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牢树群众观点,切实增强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组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把党的宗旨贯穿于思想和行动的方方面面。

一要在深化学习中树立群众观点。

树立群众观点是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组工干部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持之以恒地加强党的理论学习,特别是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指定的必读篇目和有关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要精读细研,深刻理解把握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科学内涵,增强对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感情认同,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

二要在实际行动中坚持群众路线。

我们必须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与群众接近,生活上与群众走近,作风上与群众靠近,真心实意与群众交朋友。

要带头参与机关干部“一线服务行动”,主动走出机关,深入村社、深入群众,了解乡镇干部“驻村代办、强基为民”工程实施情况,督促引导各级干部主动深入一线、沉到基层,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要在推进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重要的是实现和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紧紧围绕打造“一都两中心”的目标定位,在组织工作中体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导向,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基层党组织服务方式,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中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坚持深入群众,提升凝聚群众能力。

一要带着感情深入群众。

组织工作虽然政治性、政策性强,要讲原则、讲程序、讲法纪,但也是一种“有情”的工作,不能板着面孔、冷酷无情、没有温暖,也不能沾沾自喜而自认为“高人一等”,更不能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只有带着责任、带着热情、带着真诚投入工作,才能得到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及群众的尊重、信赖和拥护,才能真正在组织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要以宽容开放的心态对待群众。

组工干部要自觉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群众的“高看一眼”,谦虚为怀,谦和为人,谦让从事。

要善于进行换位思考,充分尊重和体谅他人,多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多与党员、干部、知识分子交朋友,以平等、谦和之德温暖人、感召人、凝聚人。

三要树立融入群众的作风。

要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按章办事,不讨好卖乖、不跑风漏气、不以权谋私,做一名合格的组工干部。

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牢“防火墙”。

要强化奉献意识,时刻保持一种平常之心,胸襟坦荡,真诚待人,任劳任怨,默默工作。

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办文办会办事多一点简洁朴实、少一点奢侈浪费,让组工干部成为群众值得信任的人。

切实尊重群众,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一要尊重群众首创。

要从群众中总结工作经验,到群众中检验工作成效,保护群众的积极性,善于依靠群众的智慧提升组织工作水平;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及时收集群众的创造性信息;要善于挖掘,有效地提炼群众创造的经验,并把它应用于组织工作。

比如及时总结推广权家湾乡创新的以“马上办、代着办、领着办、流动办”为主要内容的“民事代办”工作法,德兴乡民情“6+4”工作法等。

二要尊重群众意愿。

组织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符合基层群众的愿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要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尊重群众意愿,多搞调查、多听民声、摸准实情、把握规律,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实践证明,尊重群众意愿,有利于使群众主体地位与党员主体地位有机统一,通过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服务群众来凝聚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教育群众,能有效调动和激发蕴藏在群众中间的巨大创造活力,使组织工作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三要切实解决群众问题。

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带头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要突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坚持力量向基层集中、资源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无人办事、无钱办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

要带头参与“双联”行动和机关干部“一线服务行动”,通过示范带动,切实形成解决群众问题的有力导向。

掌握群众方法,提升组织群众能力。

一要集中群众智慧。

组工干部要跳出“就组织工作抓组织工作”的思维模式,广开言路,畅通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能及时向上级反映,重大事项在决策之前,能交给群众讨论,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要注意倾听不同的意见,特别是少数人的意见。

重大决策要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听取群众的评价,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要不断扩大群众在组织工作中的参与率,广泛集中社会各界对基层党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摸清情况,把准脉博,集中群众智慧,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

二要教育引导群众。

要善于运用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注意加强对群众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加大对党的组织工作的宣传解释,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特点,分层次、多样化地做好群众工作,把工作做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际中去,做到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群众对组织工作的信任。

三要扩大群众权利。

组工干部要敢于和善于运用民主手段做好群众工作,让群众主动参与到各项组织工作中来。

要顺应社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选派乡镇优秀干部到村任职、推选农村致富能人中的先进分子进入村班子等工作,在实践中把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有机结合起来。

要进一步加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干部,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切实做好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工作,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要注重制度建设。

要通过建立组工干部分片督导、定期调研制度、设立组工信箱、12380监督电话等方式,完善组工干部联系基层和倾听群众诉求反映机制;要通过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等方式,健全服务群众机制。

通过完善制度,既引导组工干部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又使组工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克服脱离群众的倾向,从而得到群众支持,提升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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