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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培训岗位责任制的心得体会

时间:2015-02-23 17:39

安全工作学习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整顿学习心得体会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事故都是因为不重视安全不按规程办事以及长期习惯性违章所造成的,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种习惯性违章存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如不及时提醒和纠正,事故的隐患就潜伏在我们工作当中,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深思和反思自己的习惯性违章,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去掉侥幸心理。

这次在全局进行的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整顿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领导用心良苦以形式多样图文并茂的情景使我们感受颇深,回放了发生的那一桩桩不安全事故,哪一个不令人触目惊心。

哪一件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造成。

瞬间马虎和大意,给家庭造成久性灾难和无尽思念。

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安全事故的成本越来越大,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从事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看到的警句。

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更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

不同于往届任何一次的安全生产整顿,这次安全生产整顿学习使我们从中真正的感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关爱全体员工的生命的,倾注了领导对员工的真实感情所在。

领导反复强调安全工

煤矿新员工为什么要培训

煤矿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否则禁止进入岗位。

煤矿从业人员均必须经过培训。

这是强制性培训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条例专门规定了的。

  根据各岗位不同特点,上自矿长下到普通员工,均有详细的学时和考试的规定。

  国家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专项规定。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安全培训是指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煤矿矿长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四条 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依法组织实施本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按规定选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参加培训。

  煤矿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一律带薪参加安全培训。

  第五条 安全培训机构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依照大纲进行培训。

  第六条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中央企业总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一级煤矿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属煤矿企业(集团)总部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组织制定煤矿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考试题库。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驻地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条前款规定以外所辖区域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煤矿矿长资格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 培训人员范围和准入条件  第七条 煤矿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矿务局、煤矿以及从事煤炭开采的各类企业,下同)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局长、矿长。

  第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区、科、队、井)负责人。

  第九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

  省级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安全生产状况,需要增加特种作业类别和工种的,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同意后,纳入特种作业管理。

  第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根据职责、岗位实行不同的资格准入标准。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作岗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一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 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下煤矿的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第十三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准入标准依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执行。

  第十四条 煤矿企业新招职工必须符合准入标准,不符合准入标准的,不得录用。

  第三章 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安全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还必须接受矿长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应当合并培训,分别审核颁证。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部门同意,可以免予初次培训,但必须参加复训。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地测、运输等专业的班组长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应当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规定第八条第(一)、(二)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由具备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所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由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具备四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企业,由县(市、区)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统一组织到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必须达到下列规定学时: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48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煤矿矿长资格和安全资格合并培训初次培训不少于64学时,复训不少于32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初次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复训不少于24学时。

  新招入矿的井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煤矿井下其他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第二十一条 鼓励煤矿企业实行变招工为招生,生产(或核定)能力30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新招井下作业人员须经技工(中专)学校相应专业的正规教育,取得学历证书方可录用。

  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煤矿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免予安全资格初次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经继续教育并延续注册、重新注册的,可免予复训。

  第二十四条 负责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发证的部门(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对参加培训人员的准入条件进行审查,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符合准入条件的,方可参加培训。

  第四章 考核和发证  第二十五条 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

考核发证机关按照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煤矿矿长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操作资格和矿长资格考核成绩80分为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一次。

  第二十七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使用国家级考试题库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知识计算机考试,考核发证机关应派员现场监考,也可通过远程监控系统监考。

  第二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二十九条 “三项岗位人员”在考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证或操作证,也可委托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申请办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或学历证明;  (二)工作经历证明;  (三)社区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健康证明。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凭本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及上述材料,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第三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三项岗位人员”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能够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做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三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申请的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资格证或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颁发资格证。

  第三十二条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4年,每2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

  第三十三条 资格证和操作证式样由国家煤矿安监局统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三十四条 证书到期复审或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60日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审手续。

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相应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三十五条 申请复审或延期复审的,向考核发证机关提交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资格证或操作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审核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证书。

  第三十六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发生死亡事故受到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十七条 申请人对初次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八条 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补发。

  证书记载信息发生变化或损毁的,持证人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更换。

  第三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定期将证书发放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审核、颁发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证、操作证和煤矿矿长资格证。

  考核发证机关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依法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对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安全培训规定的情况;  (二)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培训制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情况;  (六)安全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七)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八)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准入和安全培训期间工资支付情况;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二条 对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培训大纲情况;  (二)教学及学员管理情况;  (三)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和档案管理情况;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三条 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组织实施。

  第四十四条 考核发证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二)违反本规定准入条件和程序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四)未申请复审、延期复审或者复审、延期复审不合格的。

  第四十五条 煤矿企业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整顿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暂扣煤矿矿长的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二)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操作证或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四十七条 考核发证机关要建立煤矿安全培训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举报事项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八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考核发证档案和统计报告制度,每年向国家煤矿安监局报告培训计划执行和考核发证等情况。

  第四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三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煤矿企业不得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三项岗位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向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项岗位人员”颁发资格证或操作证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的;  (二)未设立安全培训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的;  (三)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的;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  (五)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的;  (六)从业人员未达到准入条件的;  (七)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或未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八)“三项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扣押其资格证或操作证的。

  第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一)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二)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的。

  第五十四条 煤矿企业非法印制、伪造、倒卖“三项岗位人员”资格证和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煤矿企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下达的执法指令的,考核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第五十六条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2人责任事故的矿长,暂扣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考核合格的返还其资格证,不合格的,吊销其资格证;  煤矿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9人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

被吊销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核发。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事故的矿长,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且终身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第五十七条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未按时落实培训计划的;  (三)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安全培训活动的。

  第五十八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伪造、涂改资格证或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项岗位人员”转借、转让、冒用资格证和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核发证机关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公布的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备案。

关于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煤矿运转队职责

1、负责地面筛选系统的运行维护及文明卫生等工作。

2、负责主井内的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

3、负责井下主运系统的运行维护、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头硐室、胶运巷内排水、浮煤清理工作。

胶运巷内消尘及水沟、水仓清理。

4、负责顺槽胶带机的调试、运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负责机尾皮带件回收、带面升井及顺槽皮带机头至马蹄儿之间的排水、浮煤清扫工作;顺槽巷道消尘。

5、负责皮带机头变电所的设备维护、除尘、文明卫生、故障处理等工作。

6、负责主运系统巷道、顺槽皮带胶运巷内水泵、开关、电缆的安设及转载点喷雾的使用与维护工作。

班组长的岗位职责主要是什么

班组长在公司的成长的过程中起到键的作用,他们直接与一工接触,而的一线员工是公司生存的基础,班组长能带动和管理员工,首先是必须选中班组长,调动积极性,积极性要从物质上、精神上、待遇上、发展空间上给予倾斜,同时要建立符合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同时不同的企业要根据不同的企业文化去探索

综观世界500强企业,无一不对一线员工重视的,但很多公司高层却忽视了这一点。

现在有很多针对班组长培训的,好象有个交黄杰的讲师不错。

科学发展观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我理解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性的发展观,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和世界观。

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就必须抓好“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而“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必须是科学的。

“科学发展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应该成为我们执政党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是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体现。

我们要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关心群众安危冷暖,着力解决好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

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使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收入群体的人们,都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过上小康生活,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一、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 科学发展观体现了马列主义的历史唯物论、辩证论,体现了思想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等思想,体现了理论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继承和发展理论不用科学的观点、发展的观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怎么能强盛。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当今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会取得怎么的预想效果

不进则退,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价值观、文化的渴求越来越高,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就不能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如果不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民对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作为执政党应如何去满足。

从这一点看,“科学发展观”就应该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二、科学发展观,是改革和开放二十年来经验教训的最精辟的总结 改革开放的20年,我们党的头脑清醒了,从左的思想束缚中解脱出来,逐渐确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制定计划,考虑到了中国的国情、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有步骤、分阶段逐步实施。

回顾一下,从理论上的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的大讨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无不证明了我们成熟了。

从经济建设目标的确定,也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观点,从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二番到翻三番,就符合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由于经济发展观的科学,这个目标实现了。

政治上的科学发展体现的也非常明显,从反对党内不正之风,不正视党内存在腐败到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我国在20年来陆续出台的法律、法规,看得出我国正在向法制化国家迈进,而出台这些法律并不是在一夜之间,而是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落实一个,这就是科学的发展观。

三、科学的发展观,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时代要求 我们回想一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也并不是一开始就被所有人们所接受,不是有人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早在、时代就有过论述,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党学习的深入,才真正认识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确立,也体现了与时俱进。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提出,就体现了发展的观点和科学的观点,这科学发展的观点不仅是文化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执政党的一个重要任务,还要代表和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我要说或者有人准要问谁能代表和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唯我中国共产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利益既有物质利益、也有文化利益、政治利益,它含概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最根本的各种利益的要求,这种利益是至高无上的,是我们党为之奋斗和必须让他们满足的。

特别从现阶段,从我们从事的各行各业的工作,不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与时俱进,怎么能满足人民对我们党的期望和要求。

因此科学发展观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我们党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四、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我们应该怎么做 首先,必须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

其实是注意把握如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二是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三是必须着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努力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不断保护和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四,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各个方面之中。

第五,要树立“四个观念”,也就是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

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改进作风,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良好的作风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条件。

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体现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要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各项工作,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完成工作任务。

从做人、做事,当好人民公仆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真心做人。

做人是做事的基础,没有一个好的人格品质,不论从事哪个行业,都将失去起码的条件。

我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二是精心做事。

我们要树立起“群众所需无小事”的思想,哪怕是一点小事,我们都要以和蔼的态度认真对待,因此,我们要立足本职,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当好人民公仆。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

“德莫过于爱民,行莫过于利民”,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群众的利益当作第一考虑,把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

社会要进步,公安事业要发展,都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观。

这就要求我们要紧密结合新时期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落实岗位职责,转变观念,拓宽思路,不断创新,在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配合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公安工作。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感到: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理论创新的一个突出成果,体现了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的深刻理解和科学把握,对发展思路、发展模式的不断探索和创新,对我们把握大局、做好各项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坚持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我们的重大国策,作为一个当代公安干警,我就学习科学发展观的收获,谈以下几点体会。

必须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保稳定为公安民警,更加知道公安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政治稳定的基础性工作。

我们要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前提。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纠正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重经济指标,轻社会进步;重物质成果,轻人的价值;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的观念。

我们必须在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基础上,来统筹各方面,促进全面发展。

2、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注重以人为本,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做好了、做扎实了,我们就能凝聚起齐心协力战胜困难、推进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3、制度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重心。

从根本上说,树立科学发展观,要解决的是体制、制度问题。

科学发展观同时也是科学的改革观。

因此问题不仅在于我们“要”以人为本,“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必须着眼于“怎样”实现这一要求。

这就要靠体制改革,制度创新。

但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在诸多方面的不完善,因此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按科学的发展要求来深化改革,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制的不断完善。

4、提高工作能力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新形势下我们尤其要具有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人物和事件中透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根据事物的发展趋势,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超前采取防范措施,把工作做在前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

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社会政治稳定问题,近年来,由于经济转型期积聚的社会矛盾不断显露,擅自非法设立出入境中介机构、编造、倒卖伪假证明材料等问题性事件时有发生;非法入境、非法滞留、非法就业等活动俞演俞烈,严重地干扰了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势必影响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而要胜任如此艰巨的工作任务,履行好国家和人民交付的神圣使命,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目前,公安工作仍存在诸多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受到许多来自内外部因素的制约。

公安工作要更快更好地发展,尤其需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要以“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核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服务观。

不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本文题目:落实科学发展观 建设和谐煤矿 建设和谐矿区,是集团公司党委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企业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对进一步搞好矿区稳定工作,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

就当前某某矿的现状看,以发展保稳定是建设和谐矿区的关键。

下面,结合我矿建设和谐煤矿的做法,谈一下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是建设和谐煤矿的重要前提 和谐煤矿,应该是产业和谐、管理和谐、文化和谐、人际和谐的统一体,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

从当前我们矿的情况看,无论是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还是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各方面都呈现出蒸蒸日上的良好态势,全矿安定团结、政通人和的政治局面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但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还程度不同地存在一些制约企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如采场接续紧张、技术装备落后、职工整体素质偏低、企业办社会职能等等,这些都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一定难度和影响。

从近几年我们矿改革发展的实践中我们感到,企业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和问题,只有靠发展才能解决。

尤其是在各单位都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发展慢了就落后,就意味着没有出路,就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因此,要建设和谐煤矿首当其冲的任务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发展与怎样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要发展,就必须思考怎样发展。

从我们肥城矿区来看,出路在于发展,希望在于发展,企业的前途和命运系于发展。

正是基于此,集团公司作出了“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总体部署,使矿区各项事业呈现出了齐头并进、全面发展的强劲势头。

归结到白庄矿也是如此,也面临一个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

应该说,我们矿各方面的基础比较好,近年来一些主要经济指标都走在了集团公司前列,然而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要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怎样发展、树立什么样的发展观才符合客观发展规律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才能实现企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和谐煤矿的美好愿望,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严肃而重大的课题。

现实中,如果只想发展,却忽视怎样发展,缺乏科学的发展观,美好的动机就很难实现,甚至会误入歧途,事与愿违。

环顾全国,有关的教训举不胜举,环境恶化、能源紧张、贫富差距拉大等等,无不是发展中的代价;反观我们肥城矿区,尽管近几年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生产经营有了质的飞跃,但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也已经或正在出现,老区资源逐渐枯竭、就业矛盾日趋突出、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单位间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压力加大、探索上马而又难以预料的项目等等。

就当前白庄矿而言,村庄压煤造成的采场接续紧张、企业办社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包袱等,所有这一切都与发展观的问题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迫在眉睫。

二、建设和谐煤矿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后,集团公司党委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作出了建设和谐矿区的总体部署。

按照这一部署要求,我们联系本矿实际,围绕建设和谐煤矿进行了积极有效地探索与实践,并取得明显效果。

第一,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为和谐煤矿建设奠定基础。

科学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感到,作为煤炭企业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惟其如此,才能为建设和谐煤矿奠定物质基础。

近年来,我们白庄矿党委始终坚持“一切围绕中心转、一切为了效益干”,调动党工团等各方面的优势和力量,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和群众性“双增双节”、“争先创优”活动,为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持。

特别是在涉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上,注重了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我矿确立的“提升主业、壮大非煤、煤电一体、兴矿富民、加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实施的“3612”工程即三年内全矿年产值达到六亿元,利税一亿元,职工人均收入两万元;正在进行的电厂建设、村庄搬迁和-430延伸工程;实施中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等,所有这些措施的实施,都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第二,坚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为和谐煤矿建设提供保证。

安全生产是煤矿的头等大事,也是煤矿和谐的重要标志。

建设和谐煤矿首先要保证安全生产。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建设和谐煤矿过程中,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坚持以安全文化建设为突破口,以“双基”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成果。

今年以来,我矿先后代表集团公司迎接了全省和国家局安全质量达标验收,多次被评为省级和集团公司“双基建设先进单位”,7月份,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上,我矿又被表彰为“一级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矿井”。

同时还不断加大了安全教育力度,积极探索和实践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使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长流水、不断线,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借助企业文化建设的东风,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先后推行了REM精细化管理和区队班前礼仪,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

今年以来,我矿相继实现了安全生产一千天和安全生产三周年,截至9月30日,已连续安全生产天。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为和谐煤矿建设催生动力。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没有科技和人才,一打就倒;而如果没有精神和文化,则不打自倒。

为此,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建塑特色企业文化作为和谐煤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经过一年多的学习、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推进和谐煤矿建设提供了动力和保证。

特别是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座谈会召开后,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矿实际,制定了新一阶段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从环境建设、准军事化管理和推行班前礼仪为突破口,坚持软、硬件双管齐下,强势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环境建设上,我们本着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的原则,专门聘请专家对矿工业广场进行了整体设计和规划,并按照规划目标有重点地对工业广场和宿舍区的路面、绿化带等进行了整体硬化和绿化美化。

在推行准军事化管理上,一方面,我们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分批次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军训;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职工文明行为规范的执行力度。

矿党委专门制定了“公共场所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成立了文明稽查队,24小时全天候督查职工行为规范执行情况,使职工在文明言行、文明着装和精神面貌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

感到最直接的变化是:公共场所随处吐痰、乱扔烟头、乱写乱画、乱贴传单广告的少了,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多了;言行粗鲁、坦胸露背、着装随便的少了,带头倡导文明行为的多了;高音鸣笛、超速行驶、乱停乱放车辆的少了,自觉遵守公共规则的多了。

在推行班前礼仪上,我们从引导和规范职工行为养成出发,专门制定了班前礼仪标准及考核办法,成立了督导检查组,明确了责任人,并责成包区队人员分三班盯靠区队,做到了人员、责任、时间、要求“四到位”,使这项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成为了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亮点,先后迎接了省国资委、集团公司领导和兄弟单位的观摩,受到上级领导和兄弟单位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通过推行班前礼仪,不仅有效地促进了班前会质量的提高,而且对规范区队管理、促进职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基层区队纷纷反映:班前会质量从来没有达到现在这个效果,职工的参与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自觉主动,区队管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省心。

我们通过强势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较好地营造了一个优美的工作环境、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谐的人际环境,全矿呈现出人心思上、人心思干、政通人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四,坚持稳定高于一切,为和谐煤矿建设创造条件。

稳定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和谐煤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

为此,我们始终坚持稳定高于一切,把搞好矿区稳定作为建设和谐煤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特别是矿党委班子调整以来,更加重视稳定工作,专门成立了信访工作机构,配齐配全了专职信访人员和基层信息员,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制度和信访网络,使信访稳定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

在此基础上,我们本着超前预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创造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先后解决了大集体工人待遇问题、局招劳务工住房补贴问题等,理顺了职工情绪。

同时,我们还注重抓了改革中的思想教育,针对当前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党群部门联责基层单位做好稳定工作的考核规定,责成党群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与基层单位特别是改革改制单位的稳定工作进行联责,采取交纳稳定抵押金的办法加大了稳定工作的考核力度,做到了一季一考核,年终总兑现,调动了做好稳定工作的积极性。

并坚持定期召开稳定工作专业会,及时总结和安排阶段性稳定工作,使稳定工作由虚变实,做到了虚功实做,有效地促进了改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全矿稳定,为和谐煤矿建设创造了条件。

经过一年多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我矿和谐煤矿建设不仅带动了人文环境的大改善,增强了企业的亲和力和职工的归属感、自豪感,而且凝结了人心,聚合了力量,使各项工作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今年以来,全矿杜绝了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各类重大侥幸事故,生产经营指标项项超计划、超同比,1~9月份累计完成利润 万元,超计划 万元,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强劲势头。

三、从建设和谐煤矿中得到的启示 在建设和谐煤矿的具体实践中,我们感到收获很大,体会很深,启发很多。

最主要的感受有以下几点: 第一,建设和谐煤矿,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其丰富的内涵。

和谐煤矿,不仅仅限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安全生产方面,而是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

因此,应该把建设和谐煤矿的总体目标定位在促进企业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职工群众生活更加安康上,把建设和谐煤矿的主要任务放在大力开展创建和谐矿井、和谐区队、和谐班组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全矿区达到创建标准和目标,确保政治安稳、矿区安定、生产安全、群众安康。

要站在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和谐煤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决策部署上来,通过调整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加快“转产、转移、村庄搬迁”步伐和“三个一体化”格局的尽快形成,努力实现矿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建设和谐煤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兴矿富民。

应该看到,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深入实施新区开发战略、加快推进“三个一体化”、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都是事关集团公司发挥优势、增强实力,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

对于我们白庄矿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好“三件大事”即村庄搬迁、电厂建设、-430延伸工程和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对这些工作重点,我们一定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坚定完成各项目标的决心不变,保持狠抓落实的工作干劲不松,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加快兴矿富民步伐,实现我矿确立的“3612”奋斗目标,即:经过三年的艰苦奋斗,全矿年产值达到六亿元,利税一亿元,职工人均收入两万元。

我们相信,只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勇往直前,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市场形势,按照集团公司“发展、发展、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设和谐煤矿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第三,建设和谐煤矿,必须把维护矿区稳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维护矿区稳定,保持安定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所在,也是建设和谐煤矿的内涵之一。

没有稳定的环境,就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能否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矿区长期稳定,对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既是体现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重要考验。

我们白庄矿党委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建设和谐煤矿的实际,开展了以“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旨在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改进领导方法,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特别是提出了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领导水平,脚踏实地,沉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进程中影响经济活动的各种矛盾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职工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的人居环境、工作环境,使职工群众心情舒畅,生活质量逐步提升。

这正是职工群众所希望的,也是建设和谐煤矿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

总之,建设和谐煤矿是一个需要认真实践和积极探索的重大课题,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更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现实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去培育和建设。

我们矿仅仅有了一个好的开端,离和谐煤矿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随着矿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深入进行,我们将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只要抓住机遇,科学发展,协调运作,保持稳定,建设和谐煤矿的美好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

化工员工岗位职责

化工企业各岗责车间主任工作对生产厂长负责责组织车间生产管理,生产任务,中间负责新产品的试车,车间工艺的优化、成熟2、 负责安全、质量管理,保质保量、安全生产3、 负责生产设备各产品间的协调工作4、 负责车间的工艺、安全、劳动纪律、文明卫生的考核工作;搞好技术学习和岗位练兵,结合生产现状提出改进工艺、设备和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5、 熟练掌握本车间的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处理车间突发性事故6、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7、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组织车间成员学习,提高操作技能8、 及时参加、召开车间各会议,认真传达、通报公司各项政策和决定9、 协调与本车间生产相关的各部门,保证生产进度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操作工岗位职责1、操作工工作对班长负责。

2、按照操作要求合理使用设备,按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3、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对策。

4、负责班组生产操作间的卫生清洁工作。

5、按照要求进行生产、检查及力所能及的修理工作。

6、对班组的产品质量负责。

7、协助其它部门进行各种生产以外的其它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工艺技术员岗位职责工艺技术员职责在作业区作业长的领导下,负责作业区的工艺技术和生产管理工作。

当好作业区作业长生产技术上的助手。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技术规程,检查班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2.负责编制岗位操作法、工艺技术规定、开停车方案。

3.认真研究操作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学习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并提出技改方案。

4.检查和了解各岗位设备的水、汽、电源等原材料的消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实现节能降耗目标。

5.受作业区领导的委托,召开班组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发扬民主,交流技术经验,统一操作方法,提高技术素质。

6.参加事故分析会,详细调查事故经过,准确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7.在作业区的统一安排下,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水平,并负责技术考核。

8.积极配合科研单位,进行科研项目的实验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数据和资料。

9.负责作业区的职工教育工作,抓好岗位练兵。

10.经常深入现场,发现技术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攻关解决。

以上是我单位技术员的工作职责,你看看你认为都能胜任以上工作么

大学生刚参加工作,应该在基层岗位车间去锻炼自己,只有了解整个工艺,各个设备,加之扎实化工工艺知识,还有认真钻研的精神,以后你会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员。

锻炼的过程需要时间,所以不要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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