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煤矿安全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
任何一起事故对企业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对家庭、个人更会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
安全意识应始终牢牢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安全不是一个人的问题,是一个上下关联、环环相扣是一张错综复杂、紧密相连的网。
事故的发生,多因安全意识淡漠,安全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安全管理不严,尤其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等等,几乎所有的事故都反映出我们的安全教育的缺失,表现出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尚存很大的缺陷,我们安全管理的体系不够完善
“安全就是效益,以安全为主,以安全为旨,以安全为重”,这种观点应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
1、首先要勤于学习武装好自己,熟知熟会各项操作规程与安全制度,认真学习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和严反三违;2、勤于检查与考核,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
一线岗位安全隐患和死角多,习惯性违章较普遍,如果只在形式上讲安全,那么即使是投入再大,付出再多,得不到本质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永远不能得到本质提升
如果每位职工在日常的工作中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相互检查,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杜绝事故隐患,从小事做起,就能筑起安全的大堤。
3、时刻关注安全,人人都将安全铭记心中,不折不扣地遵操作规程之章,守安全生产之法
认识到违章就是走向事故,就是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甚至走向死亡。
不要抱有任何饶幸心理,或许一次小小的不经意的违章,就会造
煤矿顶板事故反思,跪求
1、分析问题,找相关安全员和技术员。
2、找问题,总结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分析。
找出自身的不足。
3、作保证,在上述2点的基础上,做出强硬而有力的保证。
(要深刻、用个人话语阐述)4、做好以后的工作计划。
怎样才能做到“警钟长鸣”
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这句话客观的验证了事故发生的根源所在。
每当事故发生后,为了吸取事故的沉痛教训,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都会提出要“警钟长鸣”,要举一反三,认真总结,严加防范,确保今后的生产安全。
但是,往往事故不久仍有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这说明“警钟长鸣”根本没有落到实处,甚至没发生事故的单位根本没有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如何才能做好“警钟长鸣”,刹住事故车呢,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去把握。
\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的事故通报、事故处理通报等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企业在学习落实这类文件时,从上到下必须要高度重视,统一安排,除了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外,还要在职工班前会等会上做好传达讲解,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上而下,达成共识。
切忌领导层思想麻木,认为别人的事,与我无关,与我们情况不同而忽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这样就难以起到上级要求的“警钟长鸣”的效果,为事故从根子上埋下伏笔。
\ 二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必须将事故警钟敲响到班组,共鸣到每一名职工的心中。
班组是安全工作的基本单元,职工是安全工作的细胞。
任何安全工作的任务都依靠班组和职工去完成。
因此,在职工的脑海里“警钟长鸣”是举足轻重的安全理念,只有做到警钟长鸣,才能在安全生产中防微杜渐,做好自保和互保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从而保障班组的安全工作。
\ 三是要做到反复性学习,“警钟长鸣”不能靠强迫性,更不能是突击性的如昙花一现。
众所周知,安全工作是一项连续性的工作,是每分每秒都必须抓好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日积月累,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
因此,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管理者就要根据适时的生产情况,安全的重点工作等一系列情况,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去反复性的宣传教育职工,使职工牢记事故血的教训,从而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 四是要有创新思维,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安全活动,激发“警钟长鸣”的效果。
企业在落实有关事故通报、事故处理通报等文件精神的同时,为了达到更好的警示效果,可以积极创新思维,辅以形式多样的各类安全活动,如企业事故案例图片展、播放典型的安全事故教育片、伤亡家属亲情话安全活动以及安全文艺汇演等形式,这些活动无疑可以情感方式起到“警钟长鸣”的效果。
\ 五是“警钟长鸣”要学会“举一反三”,切忌头疼治头,脚疼医脚的教条主义,这样的警钟长鸣,只能是抓了线,漏了面。
例如,近期的煤矿顶板事故频发,所以煤矿企业就专抓顶板事故的防治,精力只放在防冒顶、防片帮上,这种行为十分片面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应该在强调煤矿顶板管理的同时,对瓦斯、火灾、机电、水害等事故隐患也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只有这样,才能全方位堵塞安全管理的各个漏洞,消除一切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 六是“警钟长鸣”不能走过场,搞应付,有些企业在落实有关事故通报、事故处理通报等文件精神时,缺乏思考、缺乏主动性,从思想上不够重视,犹如“火车到站,叫得响,跑得慢”,也有的单位只是泛泛的一学了之,走了个简单的过场,没有把“警钟长鸣”转化为上行下达的真正行动安排,这些单位在吸取事故教训上成为较差的典型,对安全管理来讲就是一个最大的隐患,迟早会影响到安全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
\ 安全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警钟长鸣”道出了安全工作的特殊与重要,“最大的节约是安全,最大的浪费是事故”,“安全是一票否决制”。
在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今天,让我们牢记事故的沉痛教训,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刻理解“警钟长鸣”的含义所在,严肃做好“警钟长鸣”,实现安全生产。
煤矿瓦斯防突知识学习心得体会怎么写
通过此次学习,对煤与瓦斯突出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明白了什么是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原理以及突出可能造成的危害,如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针对煤与瓦斯突出后如何处理等,梳理整个培训学习内容,将培训的重点和主要问题做一个慨括总结。
煤与瓦斯突出主要是地应力和瓦斯在煤层中的压力及其他一些非常复杂的原因造成的,随着煤层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的几率和风险也随之增加,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主要手段是采取瓦斯预抽放,以减少掘进和采煤过程中煤层瓦斯含量,降低煤层瓦斯压力。
煤层瓦斯抽放一般采取钻孔,有穿层和顺层孔两种。
穿层孔的布置是在煤层的顶板或底板开掘岩石巷道,再在岩石巷道中向煤层底板或顶板钻孔穿透煤层,使用PVC塑料管放置在孔内,然后封孔,使用水循环真空泵抽出煤层中的瓦斯,顺层孔一般是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内,顺着煤层倾向或走向钻孔,抽出瓦斯。
总之,瓦斯抽放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这里一两句话说不清楚了。
怎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如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安全科普系列) 煤与瓦斯突出,简称突出,指在井下采煤或掘进过程中,尤其在石门过煤层掘进时,工作面瞬间(几秒钟内)遭遇破坏,大量煤与岩石被瓦斯抛出,并释放出大量瓦斯的现象。
如果是单纯喷出瓦斯,而无煤和岩石被抛出,则为瓦斯喷出。
这两种现象都会在短时间内向采掘空间喷入大量瓦斯,扬起粉尘,导致瓦斯、粉尘浓度超限,并可能达到爆炸范围而引起爆炸事故;高浓度的瓦斯会导致工作人员因缺氧而窒息;煤与瓦斯突出往往还会形成强大的动力现象,破坏设备,冲击并掩埋人员,造成直接损失或伤害。
大型突出或瓦斯喷出还可能改变巷道内的风流方向或冲破风门、风窗等通风设施,造成瓦斯逆流,一旦瓦斯随风流重新进入矿井的大部分区域,则造成灾难性后果。
2004年发生在河南大平的“10·20”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高浓度瓦斯进入大巷,遇火焰,发生瓦斯爆炸,造成148人死亡。
岩石的非均质性和难探测等特性,都严重制约着突出机理的研究和发展。
虽然国内外学者做了广泛的研究工作,提出各种假设和猜想,并各有其独特性,但是都不能完全解释突出现象,也鲜有上升到理论层次的研究。
近些年,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煤与瓦斯突出是受到地应力、瓦斯和煤体强度综合作用的结果:当地应力足够大时,引起煤岩体破坏且强度降低,在强大的瓦斯压力下煤岩体被抛出,从而形成突出。
中国矿业大学通过对突出现象的总结并辅助实验研究,由何学秋教授提出的流变突出机理和蒋承林教授提出的球壳失稳机理影响较大。
煤与瓦斯突出前会产生各种有声和无声征兆:如煤层在变形过程中发生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音由远及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或连续的,煤壁发生震动和冲击,支架发出折断声等有声征兆;或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偏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顶钻、卡钻、喷瓦斯等无声征兆。
在正确辨认这些征兆之后,工人需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并迅速撤离,避免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需要指出的是,突出前并不一定会发生上述征兆,有的只发生一种或数种,有的征兆很不明显,有时征兆距发生突出的时间太短等等。
因此,依靠征兆预测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只能作为辅助手段,只有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才能够制服它。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首先应从突出机理上着手,破坏其发生发展的关键环节,提前终止突出的发展,从而起到防突作用。
但是由于目前突出机理尚不成熟,不能精细指导防突工作,因此防突工作必须保留有充足的富裕系数。
通过对多起突出事故的总结,并结合国外的防突经验,原煤炭部于1995年颁布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该《细则》坚持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出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四位一体”理念,指导了我国近15年来的防突工作,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是该《细则》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具体事故处理中,往往将人和突出危险性置于正面对峙状态。
突出危险性较小时,尚能达到理想的防突效果,但随着我国矿井每年以10m左右的速度向下延伸,突出危险性也随之越来越大,一旦突出危险性增大到一定限度,原有的防突措施则不再有效。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年组织了国内行业专家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进行系统修订,出台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我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
这次修订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确立为防突工作的根本理念,并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如《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在开采突出煤层前,必须要先执行区域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即开采保护层和区域瓦斯预抽措施,在效果检验不突出的情况下才允许进入煤层开展生产。
这一规定将突出危险性消除在生产之前,避免了人和突出危险性的正面接触。
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进行区域瓦斯治理是必要的。
区域瓦斯治理措施能适应单一煤层和煤层群两种情况。
对于煤层群而言,一般先开采非突出煤层或者突出危险最小的煤层,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优先开采保护效果最好的煤层。
在保护层开采过程中,被保护层压力大大降低,瓦斯逐渐解吸,此时应抽采邻近层瓦斯,以减少煤层瓦斯含量,避免解吸瓦斯涌入保护层工作面,从而实现减少瓦斯事故的目的。
单一突出煤层由于地应力较大,突出煤层透气性一般都较低,瓦斯不易抽出,一般不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可采取卸除煤层应力的措施,增大煤层透气性,使得瓦斯易于抽出。
常规的区域增透措施有煤层注水、松动爆破、水力压裂、水力割缝等,但是受地质条件等因素影响,每种技术都有特定适用条件,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方案设计,方能有效卸压而抽放瓦斯。
什么是煤矿端头支护
采煤工作面端头是与两巷相连接的地方,因这个地方布置有机头机尾,巷道跨度大,属于三角门地带,压力集中,特别容易出现顶板事故,所以对支护上的要求很高。
支护上一般来说使用大跨度抬棚梁,采用11#梁四对八梁,交替迈步使用。
比较好的使用端头。
历年来煤矿水灾事故案例分析总结
历年来煤矿水灾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目录山东枣庄滕州市木石煤矿特大溃水事故-1-山东华源矿业公司溃水事故-2-贵州省黔西南州新桥煤矿透水事故-3-黑龙江宝清县国明煤矿透水事故-4-王家岭矿难-5-桑树坪煤矿透水事故-7-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恒太四井水害事故-8-吉林市蛟河市丰兴煤矿“4·6”重大透水事故-9-黑龙江省鹤岗市峻源二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10-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煤矿透水事故-11-黑龙江鹤岗振兴煤矿透水事故-12-突水事故援救措施-13-事故总结-20-山东枣庄滕州市木石煤矿特大溃水事故事故经过:2003年7月26日21时40分左右,木石煤矿正值中、夜班交接班期间,矿值班人员倪家启、陈芳太接到电话汇报井下发生透水,随后二人一边通知井下撤人,一边换衣下井,同时安排机电人员切断电源。
当罐笼下至码头门上部时,发现水位已上升至码头门(井底标高-38),随即升井,并组织其他人员赶到一采区立风井观察水位情况。
当下到一号风门和二号风门时,一号风门已推不开,二号风门处顶板冒落,污泥堵塞已无法行人,随即上井,此时,矿井一采区运输大巷全部被淹,井下水位升至-36米。
事故原因: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知法犯法。
2、2003年7月14日前后枣庄地区普降大雨,使得地面4号露天坑积水水位上升1.2M,积水水面扩大,水面覆盖到开采工作面,进一步加快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和事故造成严重性。
3、木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