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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心得体会

时间:2013-11-18 09:27

刚学习窑心得体会该怎么写

小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滨逊的性格。

他敢于冒险,勇于追求自在、无束的生活。

即使流落荒岛,也绝不气馁。

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

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在岛上的第24年,他还搭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在他的教育下,“星期五”成了一个忠实的奴仆。

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

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个叫鲁滨逊克鲁索的人的故事。

他出生在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

他的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安安稳稳的当法官,可鲁滨逊从小就渴望冒险,所以他抛弃了家里的地位、钱财,不顾亲人的极力反对,在18岁时离家航海。

在途中,他已经遇到过许多险情——遇到强劲的暴风雨、被海盗头子抓去当奴隶……他没有想到这是上帝对他离家航海的惩罚,仁慈的上帝一次次让他逢凶化吉,他却没有感谢上帝,一心想去航海冒险。

最后惹恼了上帝,把他的船打翻,让他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

他终于相信了已经被他遗忘的宗教,天天认真祷告。

后来他从被掀翻的船上找到了一部分生活必需品,又想了许多有创意的办法,努力活了下来。

并且救出了被其他部落的土著人俘虏到岛上的土著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使他成了他忠实的仆人,最后还救了一位英国帆船的船长,并且帮助他镇压了船上的叛乱,并一起回到了英国。

回到了文明土地。

我很佩服文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

因为他孤身一人能在孤岛生存,并生活的津津有味:有自己开垦的麦田、有牧场、有两所木房子、有自己烘制的锅……并且坚持了15年,直到有人到来孤岛来救援他。

而现在的我们,别说在孤岛,一个人在家里都有可能不能自食其力的生存。

我们这祖国的新一代,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脑子都生锈了。

而鲁滨逊克鲁索在孤岛上必须运用智慧才能存活。

假如他当时安于现状,不到岛的另一边探索,就不会发现那边世外桃源似的果园;假如他没用勇气救船长,就会失去让他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难得的机遇;假如他当时没有把自己的“住宅”加了一层防护用的树,那么在阻止船上的人的叛变时,就没有他们既能躲藏又能射击的好地方…… 我一生的榜样——鲁滨逊克鲁索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2) 《鲁滨孙漂流记》读后感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

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

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

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

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

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

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

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

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

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

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

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

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

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

光砍树就是数月。

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

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

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7年。

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

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3)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

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

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

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里逃生才活过来的。

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

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

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

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

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在这方面,我也有同感。

有一段时间,我的成绩都大浮下降,我想:我为什么会考得那么差。

后来,我寻找原因,重新振足起来,努力复习。

终于,我又一次我考了前几名。

我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要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解的奋斗到底。

要不被客观的条件所束缚,想方设法创造条件。

学习,同样如此。

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

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这些天,我常常常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道路还很长很长,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重重困难、克服重重困难,是鲁滨孙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回答。

(4)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读《鲁滨逊漂流记》后感五一假期中,我读了一本原版的《鲁滨逊漂流记》,被其所深深吸引.由于读的是中英对照版,缩水太严重.于是,我迫不及待地找来中文版的读了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有许多感受.首先,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似乎有些不太合适.鲁滨逊地一生中最主要的经历是他在荒岛上度过地二十八年,这同漂流根本无关.而其在海上度过的日子里,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进行着有目的的航行,即使偶尔遇上风暴,船偏离航线或他落入水中,他并没有任其漂流,而是奋力将船驶回航线或自己努力像目的地游去.因此,我认为书名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与内容不符,有些名不符实,不妨改作《鲁滨逊历险记》,这样才更能体现出他的冒险经历.鲁滨逊在荒岛上呆了整整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忍受着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在岛上.他除了遇到残忍的野人和可怜的俘虏外,再也没有遇到任何人.在这二十八年中,他多次回想起他父亲地忠告,并且每次都后悔不已,都埋怨自己为何当初没有听取父亲的意见.在他首次出航,遇上暴风但平安回来后,他曾一度试图放弃继续出航的念头,但最后,无知战胜了理智.我认为鲁滨逊太不理智了,他有一个很好的家庭,可以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未来,但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至少二十八年的时光,甚至是他的一生.我想,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或许我会听从他的意见,毕竟,他是我的父亲,他的生活阅历比我丰富,他比我更冷静.在这二十八年中,鲁滨逊做了许许多多的事.他先后把三个山洞建造成了自己的家.起先,他捕杀野兽来进食,用野兽皮制作衣服,而后他自己种植了谷物,并制作出了面包,等等.我简直难以想象鲁滨逊的生活有多么艰苦.我简直难以想象,如果我是鲁滨逊的话,我能忍受所有的困难吗恐怕我不能,所以,我必须学习鲁滨逊的这种精神.也许,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在书中,作者笛福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对鲁滨逊的心理做了十分详尽的描述,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令我仿佛亲身经历了这次历险.值得一提的是,在文中,有许多各式各样的错误,比如错别字,前后矛盾,等等.不知是由于作者写书太仓促,还是想把此文变成真正的海员日记而故意出的错,也许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总而言之,我从这本书中,从鲁滨逊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东西.也许,从现在开始,我必须自己独立地做些大事了. (5) 《鲁滨逊漂游记》读后感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 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一生.他经历了没有淡水的痛苦,克服了孤独一人生存的恐惧,熬过了无人岛上漫长的梅雨期,战胜了自己精神的绝望,最后终于乘坐英国海轮,驶向希望的故乡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寒假读完这本书,真可谓是如获至宝. 这本书记述的是一艘大船失事后,唯一幸存者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生活了二十八年的冒险经历和内心活动.鲁滨逊在岛上孤身一人,面对困难和挫折,克服了许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活下来. 他从失事的大船,找了些木材,在荒岛上盖了间房屋,为了防止野兽, 还在房子周围打上了木桩. 来到荒岛,面对首要的就是吃的问题,船上的东西吃完后,鲁滨逊开始打猎,有时可能会饿肚子.于是他决定播种,几年后,他终于可以吃到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其实学习也是这样,也有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如哈佛大学的校训那样:忙完春种忙秋水,学习学习再学习.现在社会,竞争无处不在,我们要懂得只有付出才有收获,要勇于付出,在战胜困难的同时不断取得好成绩.要知道付出铸就收获. 他搭窑造罐,失败后总结教训,终于成功;磨粮食没有石磨,他就用木头代替;没有筛子,就用围巾.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鲁滨逊在荒岛过着贫困的生活,正是艰苦的环境促使他立志成长,为改变处境而奋发;也正是这种奋发才使鲁滨逊克服难以数计的困难,从而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其实,艰苦的环境,也会促成人成才.是的,安逸的生活炼不出精干的水手,平静的湖面造不出时代的伟人.环境优越,生活舒适,往往会诱发这种惰性,阻碍人们成长;而恶劣的环境却能激人奋发,使人立志改变处境,因而促使一个人成长.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管环境是好是坏,都能创造条件,克服困难成才.否则,优越的环境,会成为滋养惰性的温床,艰苦的环境会成为淤埋弱者的深渊. 正如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6) 如果我是他 --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 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 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 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 (7)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

我深深地被这本书所吸引,它让我体会到了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

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

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

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 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

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

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

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

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

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

读一滴泪珠百两瓣的心得体会一千字

昨天我看了黄春华阿姨的写的special girl系列的第二本《一滴泪珠掰两瓣》,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离异家庭的痛楚,一个不完整家庭的泪水,一个孩子情感世界坍塌的心路历程。

主人公梅雨独立而孤僻,父母离异前,她厌恶自己所处的“不断战争”的环境,父母离异后,她又陷入了更多的苦恼之中,幸福对她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离婚后的妈妈竟然开始酗酒,甚至抽烟,这些都被梅雨看在眼里,她心痛不已,爸爸再婚的那天晚上,妈妈喝得烂醉如泥,不醒人事。

梅雨产生了邪恶的念头,她也开始尝试喝酒、抽烟,她厌恶这个没有父亲的家。

随着父亲的再婚、移民,她彻底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被种种烦恼困扰的她,渐渐地远离了大家,在学校也渐渐地被大家隔离、排斥,校园的压力伴随着家庭的痛苦一齐向她袭来,梅雨终于承受不住了。

正如黄春华阿姨所说:“生活就是一场游戏,一个完整的家庭由爸爸、妈妈和孩子三方组成,这是游戏规则。

家庭破裂,就是犯规,每一位游戏者都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当然,像梅雨这样的家庭还有很多。

失去一个人的家庭是不完整的,不幸福的,因此,我们要学会和平共处,克制自己的情绪,让世界多一份幸福,多一份快乐,也少一个像梅雨这样的家庭,这样不幸的孩子。

一个家庭对你们大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孩子来说或许像一颗心,爸爸是左心房,妈妈是右心房,少了一个心房会怎样呢

可想而知。

请大人们,你们在家庭大战的时候多考虑您那拥有脆弱心灵的孩子,同时我也希望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多关心一下像梅雨这样的“单翼天使”,要让他们感觉到自己虽然没有幸福的家庭,但拥有社会这个大家庭的关爱,同样会活得很精彩。

对化学的感想

化学,到底从何处写起

从接受任务开始,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从初三学校设立了化学课,从老师做了第一个化学实验,从看到镁在空气中燃烧的强光,我就对化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高考选专业时,我只想学医学和化学。

可惜,进了中山医,却被分到了物理班,算是喜忧参半吧。

以下是我的个人意见,也算是不爱学物理的原因吧: 物理,用的全是理论,看不见摸不着,太虚;生物在山东基本没做过实验,基本是空想主义者;化学,有实验又有理论,是实实在在的科学。

化学是美的,她因为与我常相伴而不显深奥与生疏。

学习她,就如同与朋友闲聊,聊着聊着,彼此的了解就加深了,感情也加固了;学习她,就如同跟朋友捉迷藏,想揭开她的伪装,找到他真正的藏身之地,也需要付出几分努力;学习她,就如同多情的梅雨,欢快的哇鸣下,“闲敲棋子落灯花”,等待朋友将那原理娓娓道来。

而且,物理和生物理论原本就在那里,只是人类缺少发现的眼睛;而化学则不完全是这样,她有创新,有突破,她可以创造出新元素,新物质,而这些在地球上原本是不存在的。

这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在我心中,我认为化学是最实在,最完美的,最有成就感的科学。

当然,化学不仅仅是实验,还涉及理论。

但毕竟我可以看到她的存在:远的如神六发射,嫦娥奔月;近的像汽车飞驰,生命活动。

每天每一刻,都有化学反应在身边,在体内进行着,很贴近又不乏味。

化学,化天地之精华而尽为我所学、所知、所用。

《家》读书心得

答:《家》读书心得读了《家》这本书让我感悟很深,《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

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

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

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鸣凤谈恋爱。

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

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

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

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

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

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

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鸣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鸣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

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

觉慧因为鸣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

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读书感想

朱自清《背影》读书感想 大凡喜爱和熟悉朱自清散文的读者,都无法忘怀他那洋溢着诚挚而又深沉的父子之情的《背影》,以及他那淡雅清新,诗情画意的《荷塘月色》。

这位浙江才子善于应用质朴,鲜活,细腻的文字,为文或缜密,或含蓄,或绮丽,或洗练。

他曾经写过不少具有强烈社会意义的散文,如《生命的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执政府大屠杀记》。

但他最为读者所熟悉的要数那类绮丽纤裕,美景美意,细腻温婉的佳作了。

《绿》便属于这类

本文着眼于梅雨潭的绿,通过一系列精心雕刻的意象和“人化”的意象,应用对比实描手法,将梅雨潭鲜润活泼的绿呈现于读者眼前

首先,在行文中,作者细描出梅雨瀑的有声有色:“花花花花的声音”,“镶在两条湿湿的黑边儿里的,一带白而发亮的水便呈现于眼前”,还有那“仿佛一只苍鹰展着翼翅浮在天宇中一般”的梅雨亭,以及“晶莹而多芒”,“像一朵朵小小的白梅,微雨似的纷纷落着”的 水花。

作者用这些精美的意象酝酿着,在一个潭清瀑美,亭奇水魁的意境中引出“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梅雨潭的绿。

那醉人的绿,那奇异的绿,那厚积的绿,在作者细腻的感情里就如“少妇拖着的裙幅”,“跳动的少女的处女的心”,有鸡蛋清那样软,那样嫩,令人想着所曾触过的最嫩的皮肤”,又如“温润的碧玉”,构成了一种鲜活灵动的美质,以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使读者享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其次,作者用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扬,杭州虎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与梅雨潭的绿相比,不是太淡就是太浓;再让西湖的和秦淮河的绿与之相比,则不是太明就是太暗。

四次的对比,四次的升华,将梅雨潭的绿活脱脱的呈现。

然后,作者是这样活化梅雨潭“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但你却看不透她”,“可爱的,我将用什么来比拟你呢

”。

“我送你个名字,我从此就叫你‘女儿绿’好么

”。

这哪里是和梅雨潭对话,分明是和心仪已久,貌美心慧,娇柔可爱,但又不可及的少女呢喃啊

情话般的言语,轻煽读者之情,让人沉醉在这动人动心的意境中,作者对梅雨潭的绿真挚的喜爱之情一览无遗。

再者,不可忽略的是开篇独成一段的“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和与其呼应的结尾自成段“我第二次到仙岩的时候,我不禁惊诧于梅雨潭的绿了。

”近乎重复的一句话,本已强调了梅雨潭醉人,奇异,厚积的绿的无以比拟的美感了,一个“不禁”更将此情升华,把梅雨潭的绿的情韵推上最高境界

此番美感与意境,此种写作技巧。

不禁叹之:妙哉

《文化苦旅》读书感想 浅品《文化苦旅》 书写,书写文化之苦旅。

描述,描述历史之盛衰。

――题记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

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

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

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

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激情,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

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

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

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

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

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

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轮盘上的空白。

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

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

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

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这些是资料出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永恒与变迁的对比,风雨无阻的真情,随时光流逝,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有也回,无也回,莫在江边冷风吹”一声叹息,如花凋谢。

《我与地坛》读书感想 黄昏的时候,在地坛漫步,使人联想到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以下简称《地坛》),那时满纸的人世无常。

人世是一个说不尽道不完的话题,其中形形色色,恍恍惚惚,应有尽有。

然而,其中自有真意,《地坛》的无常之味是其中的一种。

一 《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和沧桑。

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缩命的味道。

史铁生身处荒芜的古园,即地坛。

思索的是人世和人生。

然而,有许多思索似乎是多余的,因为“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的时候,已经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

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

但人总归要活着,而且是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天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天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已给予了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在尘世中,人世总无常,一部《红楼梦》是一个个红颜女子的无常,一部《三国演义》是一个个帝王将相的无常,一部《世说新语》是一个个风流名士的无常。

有迷惑,有无奈,有清香,有恬然,而更多的是悲怆。

因此,活的问题必像“魔鬼与恋人”陪伴人的一生。

二 人世的情,无论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总染着无奈的色彩,有人老别世的,有相遇陌生的,有聚散匆匆的等等。

这或许是上帝的安排,也或许人世本如是,不可言说。

母亲最伟大,同时也最痛苦,尤其是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

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

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

其中的味道,也只有天底子的母亲最明白。

伟大是一种无私的爱无私的承受。

可,造化总在弄人,人世的无奈正在此。

当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在希望能给母亲一个安慰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用自己的成绩给她一个小小的安慰,那怕是让她有一个微笑,但是她却熬不住了,享年四十九岁,人世艰难,事与人违。

三 多少的日子里,四季的风,四季的雨,从没有停过。

无论春夏秋冬,总有些凄凉之意。

春夜有淅淅沥沥的雨,夏日有黄昏入暮的斜阳,秋夜有纷纷凋零的落叶,而冬天则有漫无边际的大雪。

但,无论怎样,只能是独自慢慢地品味,慢慢地感受。

苦也好,酸也好,随它去吧,人生就是人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四 眼前,落日的黄昏,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爱情更无常了些。

夕阳下携手同行的老人,也不知道曾经有过多少的日日夜夜,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

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但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相遇无奈,友谊无常,在人生的路上,有许许多多的人本就陌生,陌生地相遇,又陌生地离去。

而其中总有些味儿,奈人寻觅,或许是甜的,或许是苦的。

行文匆匆,人世也匆匆,在时光的流逝中,有些随意,如老人家喝酒的闲适;有些消散,如鸟儿不知何去何从。

总之,事事匆匆,物是人非。

在光阴如飞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些幻想,留些平静的安逸。

或许更好。

五 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飞逝,孩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面临的是人世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

有时,确如无言的好,宁可“怒目望着”“一声不吭”。

这是经过了太多的苦楚,而后的无言。

无谓的哀号,永不如无言给人以巨大的震撼,因为无言的背后,有一个人世的无常,默默地忍受一切。

没有人把这个世界想个明白。

在这个世界上,人生好象一出戏,各有各的角色。

然而,扮演何种角色,“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 六 人世“有时候是轻松快乐的,有时候是沉郁苦闷的,有时候优哉游哉,有时候惶惶落寞,有时候平静自信,有时候又软弱又迷茫”,他的话不难令人想到叔本华的悲剧哲学,所谓人生是一个悲剧,更何况无常。

然而,人生的悲剧却是美的,因为,人总是面对它,并且给自己生的勇气,给自己思索的空间,所以才有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而活着的遐想。

七 人生的事不能一一说尽,有些事“一旦成了语言,不再是它们了”,所以人生的关键还是用心灵品味人生的美,一种人世无常,无奈的美,聊以慰藉,是安慰,也是“坟墓”(无法回避的死亡)。

死亡是崇高的美,降临则是新生的美。

而人生是从降临之时就走向了死亡,或许有一天“跑出来玩得太久了,便想起了它”,或许不必想,自然而然,该来的总会来。

命运的神秘、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

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时常感到一切本如是,不必多想,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的美。

《热爱生命》读书感想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朱自清《背影》读书感想 《文化苦旅》读书感想 《我与地坛》读书感想《热爱生命》读书感想

雨的四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文通过细致描写雨的景象、雨的音响、雨的气息,表现出了雨的趣味、雨的性格、雨的情义,把雨表现得可感可触,表现得亲切可爱。

文章用诗化的句子,增强了形象感和动作性的表达。

体现了作者对雨的爱恋和对生活的热爱。

作者行文思路清晰自然,分段描绘出了春夏秋冬四季雨的特点:春雨清新而纯洁;夏雨热烈而粗狂;秋雨端庄而沉思;冬雨自然而平静

《雨的四季》雨的四季是一篇作品,雨是大自然神奇的杰作,雨是沟通天地的美丽使者,在《雨的四季》中,作者笔下那或飘逸或缠绵的雨,把它们曼妙的身姿深深印在读者的眼眸中,而那清新、纯净的雨之心、雨之魂啊,却飘飘洒洒滴落在读者心海上,掀起阵阵波澜,荡起层层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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