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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生态心得体会

时间:2013-10-16 06:25

如何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

正在实施,2015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

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

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

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

中央对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

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生态功能显著提升。

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亿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

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

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

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

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

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

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

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

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

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

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

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

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

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

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

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

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

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

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

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建设。

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

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

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

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城市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

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

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

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

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

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

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

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

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

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

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一)加强总体指导。

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

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

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

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完善,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民生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为积极探索国有林区改革路径,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和发展活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发挥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和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为导向,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为主线,积极推进政事企分开,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加快林区经济转型,促进林区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

尊重自然规律,实行山水林田湖统筹治理,重点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注重民生改善、维护稳定。

改善国有林区基础设施状况,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促进就业增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

厘清政府与森工企业的职能定位,剥离森工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职能,加快林区所办企业改制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强化统一规划、融合发展。

破除林区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将林区纳入所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林区社会融入地方、经济融入市场。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充分考虑国有林区不同情况,中央予以分类指导,各地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林区改革发展道路。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融入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增加550万亩左右,森林蓄积量增长4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一)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稳步恢复和增长。

明确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将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区的基本职能,作为制定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基本出发点。

研究提出加强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的实施方案。

稳步推进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

在试点基础上,有序停止内蒙古、吉林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

(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

在地方政府职能健全、财力较强的地区,一步到位实行政企分开,全部剥离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人员交由地方统一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先行在内部实行政企分开,逐步创造条件将行政职能移交当地政府。

(三)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

适应国有林区全面停止或逐步减少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发挥生态服务主导功能的新要求,按照“机构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分类制定森工企业改制和改革方案,通过多种方式逐年减少管理人员,最终实现合理编制和人员规模,逐步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逐步整合规模小、人员少、地处偏远的林场所。

(四)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

根据森林分布特点,针对不同区域地段的生产季节,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护模式,实行远山设卡、近山管护,加强高新技术手段和现代交通工具的装备应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管护效率,确保管护效果。

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创新林业生产组织方式,造林、管护、抚育、木材生产等林业生产建设任务,凡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的要面向社会购买。

除自然保护区外,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允许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职工从事林特产品生产等经营,增加职工收入。

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区企业改制,提高林区发展活力。

(五)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

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

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措施。

进一步强化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地方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监督职能,优化监督机构设置,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

建立健全以生态服务功能为核心,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为主要指标的林区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科学编制长期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遵循和考核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绩效的依据。

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强化地方政府保护森林、改善民生的责任。

地方各级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负总责。

要将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投资计划。

切实落实地方政府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国有林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变化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约束性指标。

林地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省级政府对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七)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充分发挥林区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境外采伐、林产品加工、对外合作等,创造就业岗位。

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中幼龄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职工转岗就业。

对符合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由地方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解决社会保险补贴,对跨行政区域的国有林业单位,由所在的市级或省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完善国有林区改革的政策支持体系(一)加强对国有林区的财政支持。

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中央财政通过适当增加天保工程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结合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适当调整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费的财政补助标准。

加大中央财政的森林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加大对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加强对国有林区的金融支持。

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和种类,分类化解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

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应当依法予以偿还。

对于确需中央支持化解的不良类金融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在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

开发适合国有林区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对国有林区职工的小额贷款。

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三)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模仿城市建设、建造繁华都市。

各级政府要将国有林区电网、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将国有林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电网改造升级,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国家结合现有渠道,加大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

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

充分考虑职工生产生活需求,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布局职工搬迁安置地点。

继续结合林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大中央支持力度,同时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给予倾斜。

林场撤并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

切实落实省级政府对本地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的要求,相关省级政府及森工企业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当地政府要积极研究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拓宽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筹资渠道,加大金融信贷、企业债券等融资力度。

切实落实棚户区改造住房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五)积极推进国有林区产业转型。

推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进一步收缩木材采运业,严格限制矿业开采。

鼓励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特别是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材深加工、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等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林区职工群众收入。

利用地缘优势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和对外贸易,建设以口岸进口原料为依托、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导向的林产品加工集群。

支持国有优强企业参与国有林区企业的改革重组,推进国有林区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

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经济转型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一)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抓好督促落实。

各有关省(自治区)要对本地区国有林区改革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注重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改革。

各有关省(自治区)可以按照本意见精神,选择部分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国有林业局先行试点,积累改革经验,再逐步推广。

(三)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改革。

要强化各级政府生态保护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绩效的考核,严格杜绝滥占林地、无序建设、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

要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纪律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依法保障林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林场实习的征文

马永顺,1914年出生,1937年到东北林区当伐木工人,那时还是日本鬼子统治时期,他受尽了日本监工的折磨。

东北解放后,他成为铁力林业局的林业工人。

从原来的劳工,变成林业工人,身份的转变,让他欢欣鼓舞。

1948年冬季,他手工采伐木材1200立方米,一人完成6个人的伐木量,创造了全国手工作业伐木之最。

马永顺后来又致力于义务植树,带领全家人义务植树5万余棵,1988年6月,马永顺荣获联合国颁发的全球环保500佳荣誉称号。

1999年,在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后,他又获得全国十大绿化标兵称号。

2000年2月10日,马永顺因心脏病突发在黑龙江省铁力市去世,享年87岁。

  马永顺,劳动模范。

直隶宝坻(今属天津)人。

1937年进东北林区当伐木工人。

1948年冬季,一人完成六个人的伐木量。

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后任铁力林业局依吉密林场主任、铁力林业局副主任。

是中共十大、十一大代表,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五十年代曾创造安全伐木法、四季锉锯法、流水作业法,在全国各林区推广应用。

先后十一次被评为黑龙江省、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劳动模范。

1956年、1959年两次出席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

[编辑本段]人物经历  在祖国版图雄鸡昂首的地方,有一片惹人注目的绿色。

那绵延苍茫的大森林以其丰 丰厚的馈赠,不仅为国家贡献了栋梁之材,更哺育了许多壮士和英雄,马永顺的足迹从这里起步。

  建国初期的黑龙江小兴安岭林区,作业条件十分艰苦。

冬天,天寒地冻,气温经常 在零下三四十度。

西北风刮在身上,手脚冻得像猫咬似的疼痛;夏天,林子里一点风也没有,闷得人透不过气。

林区工人上山采伐,吃的是高粱米,住的是地窖子。

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一个采伐期,马永顺就采伐木材1200立方米,一个人完成了6个人的工作量,创造了全国手工作   业伐木之最。

50年代采伐作业,伐木工都是站着伐木头,造成树根过高。

为了降低伐,多出木材,马永顺就先用手把树根周围的积雪扒开,一条腿跪在地上,把锯紧挨树根采伐,使伐根由过去的六七十公分高降到十公分以下。

马永顺的左腿受过伤,跪着采伐,伤口裂开了,疼痛万分,可他一声不响,咬牙坚持。

东北林区推广了马永顺的降低伐根做法后,一年中就为国家增加了1400多万元的财富。

  马永顺不仅是个扎实苦干的人,还是个善于琢磨道道儿巧干的人。

他把大肚子锯改成弯把子锯,工效提高了3倍。

他总结创造出了“安全伐木法”、“四季锉锯法”,成为全国手工采伐作业的教科书。

有一年秋天,暴雨倾盆,山洪暴发,通往林场的森林铁路有好几段被冲毁。

马永顺当时静脉曲张病复发,小腿肿得碗口粗,正在家中休息治疗。

听到消息,他忍着病痛从 床上爬起来,冲进抢险队伍,大声喊道:“抢险队员‘小马’报到

”林区的秋天,河水刺骨凉,马永顺全然不顾。

他用铁锹挖土堵缺口,用手挖泥块子,搬石头,腿上的伤口一阵阵钻心疼痛。

干着干着,突然头昏眼花,一头倒在泥水里……他运沙石、修路、硬是坚持了7天,直到铁路通车。

他把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爱倾注在本职岗位,倾注在千里兴安大森林。

  周总理命名叫小马  马永顺一生中获得过许多荣誉称号:“伐木能手”、“林海红旗”、“森林巨子”、“当代愚公”,可是“马小伙”或“小马”,马永顺自己听来最顺耳。

如果你要问“马小伙的称号是怎样得来的

”他就会挥动着两只大手,幽默地回答:“来头可不小哇,是周恩来总理‘命名’的。

”   1959年全国群英会上,马永顺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

周总理问:“马永顺同志,你今年多大年岁呀

”“总理,我46岁。

”马永顺兴奋地回答。

周总理朗声地笑了,说:“46岁,还是小伙子嘛,你是来自东北林区的劳动模范,你们林业工人是很辛苦的……你们不光要多出木材,出好木材,同时还要多造林,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   马永顺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促进青山常在贡献力量。

从1960年开始,每年春天造林季节,马永顺每天清晨上山,赶在正式上工前和下班后的时间植树造林。

中午休息时,他也抓紧多栽几棵树。

有一年,马永顺在鹿鸣林场造林,踩着一根倒木过一条小河时,脚下一滑掉进河里。

他被水冲出10多米远才拼命游到对岸,手里拎着一条装满树苗的麻袋,却没撒手。

  具有高度责任感的马永顺,不仅积极造林,还认真护林,看到树苗受到损坏,就像伤了他的心肝肺似的,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一次,马永顺乘车外出办事,途经建设营林所南山,想起一年前在这里栽了200多棵树苗,就让停下了车。

他上山一看,林地被挖了一个大坑,50多棵落叶松小树被修路挖土给毁坏了。

他既心痛又气愤,回到铁力,立即找到局长“告状”,制止了修路毁林的现象。

  马永顺说:“我已向大山许了愿,只要身子骨不散架,就要上山造林。

”每年,他不仅亲自带领全家人上山造林,别的林场造林,只要他知道了也都赶去参加。

这些年,仅他亲手在马永顺林场造的林子就有300多亩。

在他的精神激励下,马永顺所在的林场已累计造林1000多亩。

“青年林”、“三八林”、“红领巾林”、“个体林”、“奉献林”、“老有所为林”遍布山脚下、山坡中、山头上。

仅1999年,该场就造林4700亩。

马永顺的精神,已不仅仅在马永顺林场和铁力林业局开花,也在黑龙江省森工林区遍地开放。

  向大山“还账”  谈起森林资源减少,生态失去平衡时,马永顺心里就隐隐作痛。

  1991年夏,大兴安岭林区发生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之巨。

马永顺感悟到,人类不能总是向自然索取,应该把向自然的索取还给自然,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维护自己的生存空间。

他常说:“可不能吃祖宗的饭,造子孙的孽呀

” 马永顺望着一片伐光了的远山,感慨地说:“虽不能要伐木工负责,可我总觉得我多伐木既是贡献,也是欠下了大山一笔‘账’呀。

我以前采伐了36500多棵树,今后我要上山栽树,还上这笔账。

”自1960年,马永顺40多年种树不止。

1991年,马永顺已是78岁高龄的人了。

他掐指算了一下,还差近千棵树没有还上过去的采伐“欠账”。

这年春节,他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动员全家每年都要跟自己上山造林。

5月1日这天,马永顺带领一家三代18口人组成马家军,来到荒山坡上植树造林。

他既当指挥员、战斗员,又当质量验收员。

经过全家人的努力,在荒山坡上栽下1500多棵落叶松树苗。

马永顺栽树的数量超过了过去的砍伐数量,多年的愿望实现了。

至今“马家军”上山造林已有九个春秋。

到1999年,全家人在荒山上栽植树苗已达5万多棵。

  2009年9月14日,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之一。

采纳一下吧,谢谢……

对于林场这个职业的看法

当前,林业部门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实现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主线,加快发展现代林业,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

(一)着力构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

科学规划是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

要围绕建设生态文明,针对保护和改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及发展生态产业、生态文化,完善林业规划体系,拓展生态利用空间,优化生态建设布局,增加生态资源总量,为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增长奠定科学的规划基础。

(二)着力构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体系。

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保护建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维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并谋划一批新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完善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布局,在东北地区、西北风沙区、沿海区、西部高原区、长江、黄河、珠江、中小河流及库区、平原农区、城市区等生态区位重要和脆弱地区,加快构筑十大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三)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体系。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建设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林业改革支持政策,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全面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增加湿地保护补助资金规模,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补贴政策。

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生态产业的金融和税收扶持政策,加快建立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完善生态产业贷财政贴息、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减免等政策。

(四)着力构建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制体系。

当前,林地、湿地、沙地被侵占和破坏的现象十分严重。

对生态安全根基的破坏,有的需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才能恢复,有的不可逆转。

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林业普法体系,真正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维护生态安全的法制体系,切实维护生态正义,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五)着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

大力发展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文化、竹文化、花文化、茶文化、生态旅游文化。

切实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博物馆、科技馆、标本馆,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创建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和生态文明示范县,改善人居环境。

加强生态文化创作与宣传,普及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价值观,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切实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全体务林人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全球生态安全作贡献作为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果,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浅谈如何加强国有林场企业文化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根据各行业各企业的特点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已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所认同,企业文化建设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主要内容之一。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独创的独具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它包含企业员工在长期经营活动中培育形成共同遵守的价值信念、行为规范及最高目标。

企业文化作为企业长期生产经营实践的结晶,是经过员工长期积累、总结、提炼而成的,是被员工认可的,它能使企业增加凝聚力、创造力,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使企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精神支柱。

下面结合我县国有林场的特点和实际,就如何加强林业企业文化建设,谈谈我个人的看法和观点 一、国有林场企业文化的建设的特点我县的国有林场大都组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几乎都建在老区、边区(如虎山、金盆山、油山),几十年来为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了大量的林木产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支援着国家建设。

同时林场职工长期以深山老林为家,以采伐木材造林为业,以艰苦奋斗为荣,为林区林场的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同时国有林场所具有的生产力水平,结合劳动对象、地域环境、思想观念等特点,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具有林业企业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具体表现:1、艰苦的工作条件,塑造了以艰苦创业为核心的企业精神。

国有林场的主要工作是采伐木材、植树造林、保护利用好现有的森林资源,这就决定了林场职工的工作场所大多在野外,野外的工作条件是非常艰苦的,特别是林业生产管护第一线的职工长年累月在野外工作,战严寒斗酷暑,特别是在林场创办初期,吃住在山棚,四面透风,工作、住宿环境非常差。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前,由于林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大都*双手劳动,用肩扛、*“放小水”、“放羊”形式来运输木材,采运工一年四季在潮湿的环境中工作,甚至寒冷的冬天也在水中泡,如此一来导致老一辈林业工人身体患病的概率大增,像风湿病、关节炎等疑难杂症纠缠不止。

但老一辈的林业职工,为支援国家建设,推进林业事业的发展,呕心沥血,无怨无悔。

俗话说:“千锤百炼出精兵”。

在艰苦的工作条件中造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林业职工队伍,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以艰苦奋斗、艰苦创业为核心的企业精神。

2、相对封闭的林区,为国有林场企业文化建设提了特定的条件。

我县的国有林场大都建在远离县城圩镇,如余村林场、隘高林场、九龙林场、林木良种场,在计划经济时期交通闭塞,信息不灵,经济不发达。

有些国有林场,如油山林场、金盆山林场由于创办较早,创建之初直接归市级政府管辖,一些应该本由政府和社会部门办的事情,企业都承担了,如子弟学校,职工医院等等,林场依然象一个小社会,林业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长期生活在这样一个小社会里,他们的价值观、生活习俗,有许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单调而又枯燥。

但林场职工对文化生活的追求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都很高,还对于培育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抵御不良文化的侵蚀,建设具有林业企业自身特点的企业文化,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3、林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为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课题。

自90年代中期,国有林场的发展面临“经济危机,资源断档”的困境局面,束缚了企业的发展,企业活力锐减,经济效益下滑,职工收入减少,下岗职工剧增。

由于企业普遍不景气,再加上企业领导认识上有“重经济、较文化”的思想意识,对文化设施投入不足导致职工思想波动较大,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地过日子,思想上麻木不仁,对企业发展缺乏信心,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

因此,如何发挥国有林场传统优势和自身优势,努力建设具有林业企业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如何重塑新时期企业精神,调动职工献身林业建设积极性、促进林业企业发展,是我们亟待探讨和解决的新课题。

二、加强领导是搞好国有林场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众所周知,企业文化是指包括企业观念、企业精神、企业形象、发展目标、规章制度、企业环境方面的整合,是激励企业员工在激烈竞争中不断进取的内部机制,一个优秀的企业,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在企业文化建设诸要素中,企业的领导者(国有林场场长,下同)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因为企业的领导者是企业核心,他们的言行、喜好对企业员工有着极大的潜移默化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不同的企业,企业文化的特色也不仅相同,都体现了该企业领导者的思想、人格、作风。

所以,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就必须抓好领导这个关键,进一步提高领导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意识、管理意识和学习意识。

1、要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者的责任意识。

企业领导者的每一项决定都关系到国有林场的发展和兴衰成败。

所以企业领导者就要自觉按照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必须把企业文化建设放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位置上来,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领导者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自觉承担起企业文化建设的重任,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工会等),配备精兵强将,加大对企业文化建设的投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全面开展。

2、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者的管理意识。

企业文化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只有加强企业领导的管理意识,建立健全一套稳定可*的保障机制,企业文化建设才能不受企业领导人员更替的影响。

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党政工团领导各司其职,共同担负起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管理的责任,积极开展日常性文化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投身到企业文化建设之中。

3、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者的学习意识。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现。

为适应时代需要,我们必须加强学习,不断补充新知识,学习新技术。

特别是企业的领导者必须起着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学习意识,学习外企、私企的先进管理经验,做一个学习型、创新型的企业领导者,同时企业文化又是全员文化,需要全体职工的广泛参与,党政工团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开展企业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参与活动让职工明确自己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要从自身做起,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水平。

三、发展林业经济,提高企业效益,为职工提供丰裕的物质生活是搞好林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前提。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又具有反作用”。

企业文化是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时企业文化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促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保持企业发展方向,在创造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必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把企业文化建设放在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位置上来。

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着力提高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生活和工作条件。

但现有的国有林场企业职工依然执行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未期的工资标准人均区区几百元工资,低得令人寒酸啊

这应引起企业、主管部门、党委的政府足够重视,在强调生态立省和谐林业的今天,绝不能让林业职工吃亏

连职工本人的生活都难以维持,何以养家糊口

连职工的最基本的温饱都解决不了,职工哪还有心思参加文化活动,参与文化建设呢

这根本就是空淡

因此作为企业领导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应从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林业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为职工提供丰裕的物质生活,俗话说:“家中有粮,心里不慌”,也就是说得这个道理。

四、结合实际,努力建设具有林业特色的企业文化通过对国有林场企业文化特点的分析,笔者认为,国有林场的企业文化建设必须从林业行业属性,企业特点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建设具有自己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应通过以下途径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1、培育企业精神,尊重职工主人翁精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密切相联,企业精神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了谋求企业的发展而长期形成的,并为广大员工所认同的一种先进的群体意识。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的基础和核心,国有林场企业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始终应注意培育和塑造企业精神,把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爱岗敬业上来,在实际工作中确认以艰苦奋斗、艰苦创业为核心的企业精神,把职工的共同追求和向往集中起来,凝聚在一起。

赋予企业精神新的内涵,把富有时代气息,符合时代潮流的内容流入企业精神,使新时期的企业精神更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在轰轰烈烈的市场大潮中,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应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让广大职工想主人翁之事,尽主人翁之责,干主人翁之活,为企业做贡献,推动企业工作全面发展。

同时,在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增加职工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勤劳朴实,爱岗敬业、自立自强、开拓创新”的林业人新形象,逐步实现 “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资源培育集约化,经济效益最大化”和职工队伍“四有”的企业发展目标,并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使之成为全体职工的共识,群众心理定势和价值观念。

2、营造企业文化环境,塑造企业文明形象。

国有林场职工、家属、子女对企业有着深厚的感情,应充分到用这些积极因素,积极倡导和弘扬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营造一个企业文化建设的良好坏境。

首先要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主管部门政策和资金扶持。

尽企业之所能,加大职工危旧房改造,建设环境优美、整洁、靓亮、温馨的园林式场部和庭园式护林站(点),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固定场所,给予经费保障,并着力改善职工作和生活坏境。

其次加大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岗位职业道德教育,及时把新知识、新技术传授给职工掌握,用先进的理念武装职工的头脑,用优秀的作品鼓舞职工群众。

3、培养企业文化骨干,带动企业文化建设发展。

企业文化建设需要职工的全员参与,也需要开展丰富多彩、内容新颖的文化活动。

应发挥文化艺术骨干的示范、引导和组织作用,通过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去挖掘文化骨干,了解他们的爱好和特长加以重点培养,同时也可将文化骨干分批次输送至艺术院校进修和培训,提升文化艺术水平和技艺,让他们成为宣传林业、推动林业经济建设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中坚力量。

4、经常性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创造浓郁的企业文化氛围。

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容与形式是相对统一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形式对内容有重大的能动作用。

开展企业文化活动过程中,时刻注意企业自身实际和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文体活动,如春节、元宵、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举行扑克、下象棋、乒乒球、篮球、比赛和游园活动等。

邀请县文化局、艺术团、采茶剧团等单位送戏、送电影下乡到分场、护林站(点),慰问一线职工。

二是创办企业报,如隘高林场的《隘林工运》,鼓励职工把工作生活中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拟成简讯向企业及主管部门踊跃投稿;又如金鸡林场采取奖励制度,对职工投稿在不同级别报刊杂志的,一经发表给予相应金额的现金奖励。

三是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为一个分场、护林站(点)添置一套卫星接收设备,提高卫视收视效果,为职工提供丰盛的精神文化套餐,活跃林区生活。

四是引导职工树立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杜绝涉黄、涉赌等不良现象侵蚀职工的心灵。

五是开展奖优评先活动,可采取季评、年度评等不同形式并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评选先进生产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五一劳动模范等,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体职工中营造力争上游,不甘落后的良好氛围。

总之,国有林场企业文化建设应把握林业行业属性,结合林业企业自身特点,应围绕发展现代林业,构建和谐林区的大局出发,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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