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执纪,为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必看、四必谈、四必训一、把警示教育逗两片一书地作为严肃纪律的必备材料,做到四必看:1、四大班子领导必看2、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3、负责换届机构人员必看4、逗两代表一委员地必看二、换届启动后,由各级党委书记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针对重点对象,认真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做到逗四必谈地:1、本级四大班子成员必谈2、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3、重点岗位干部必谈4、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四必训一是抓好组织人事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是抓好换届考察组成员培训。
三是抓好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人员的培训。
四是抓好逗两代表一委员地的培训。
我想问下我们乡,村两级干部注要负责干啥的,对自己有利益的事干,关于老百姓的事推脱无人管,我们村子道
The match gives out a flame.
高分求《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实施方案》的全文
哪个省市的都可
越快再追加分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1、深刻认识“两个依然”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
腐败是社会毒瘤,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致命风险。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各级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2、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内涵要求,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性。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是各级党委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
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责任由“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的重大转变,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会、报告会,深入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坚决克服“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和“只挂帅不出征”的不良现象,坚决纠正“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任务”的惯性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积极主动地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3、深刻认识“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带来的严峻挑战,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定力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
在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四大考验”、“四种风险”的挑战,管党治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各级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既要推动科学发展,又要坚决惩治腐败;既要全面深化改革,又要严守法纪政策界限;既要改善民生,又要改进作风。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应对考验和风险挑战的能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二、坚守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4、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既是党委的重大职责,也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
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坚持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要求选人用人,真正把党和人民需要、事业发展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要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调整动议、提出考察任务到依法推荐提名、组织推荐考察、确定考察对象、酝酿使用人选、研究任用意见、任免等各个环节,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堵塞工作漏洞。
要严肃选人用人纪律。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和纪律保障措施,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突击提拔、任人唯亲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提前离岗”等突出问题。
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加大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5、落实正风肃纪责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紧紧盯住作风问题不放,聚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以及市委《关于牢记历史责任发扬光荣传统大力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细化完善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推动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铺张浪费等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
对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
要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环节工作,深化低保清理、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医疗门诊“三增一禁”、村级事务公开、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规范中小学收费、规范殡葬服务、规范村级办公场所牌匾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办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点,办好“行风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服务水平。
继续抓好市、县(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建设,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包案等制度,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访事项和遗留问题。
深入纠正教育、医疗、环保、社会救济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庸懒散”、“蛮横硬”、“假私贪”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6、落实源头预防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腐败的实质是以权谋私,反腐的核心是管住权力。
要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
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探索制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的相关制度规定,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堵塞体制机制上的缝隙和漏洞。
要严格监管规范用权行为。
着重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双向约谈、函询提醒、诫勉谈话力度,实行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全委会和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积极推进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
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逐步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积极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向基层单位延伸。
要强化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发挥临沂红色资源优势,依托沂蒙干部教育基地,加强对干部的党风党纪、从政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
健全完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凡现任或曾任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委(党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反思,深刻汲取教训。
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7、落实领导支持责任,推动执纪执法机关切实履行职责。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
要加强对执纪执法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要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抓好任务分解,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积极推进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实效。
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惩治腐败。
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与民争利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则必果。
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理顺工作职能,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能力,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反腐“铁军”。
8、落实表率示范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勇于担当是关键。
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要坚持亲自挂帅、靠前督导。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大案件直接督办,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要坚持敢抓善管、从严从细。
认真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健全班子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既当工作带头人,又做品行示范者,带头弘扬沂蒙精神,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管住自己、管住家人,顶得住歪风,扛得住诱惑,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榜样。
三、健全制度机制,保障主体责任落实9、健全完善责任分解机制。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市委每年研究确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细化分解,厘清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职责;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完成时限,逐条逐项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明确责任主体,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推卸责任。
10、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执行述责述廉制度,全面推行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向同级党委全委会、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接受“两委委员”民主评议。
严格执行履责谈话制度,每年至少约谈县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一次,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主要领导约谈,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并逐级健全谈话工作制度,确保谈话全覆盖。
11、健全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采取重点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限期整改。
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自查自纠,全面掌握、随时调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整改的同时,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每年年底集中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综合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结果在适当范围通报,并纳入市委对县区、市直部门科学发展考核,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发生突出问题,应当进行问责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规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追究集体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管辖范围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甚至包庇纵容的,除追究直接人员责任外,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领导班子及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四、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13、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最根本的是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要强化理论武装。
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生必修课,始终将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各种挑战、风险和干扰面前保持政治定力。
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
深入开展“学英烈、忆传统、强党性、正作风”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结亲连心”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弘扬沂蒙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高度负责的精神,尽心竭力为群众谋利益,建设老区人民幸福家园。
要加强道德品行建设。
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4、严格党内生活。
严肃的党内生活,是依靠党组织自身力量解决党内问题的基本途径。
要切实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
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同志间的真诚批评,切实提高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15、严明党的纪律。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
要严明政治纪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临沂落到实处。
要严明组织纪律,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行为。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6、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前沿。
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扎实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选好带头人,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公推制度、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严把标准关、程序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要进一步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农村财务“四监管”、“三资”管理等规定,推行以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公开村级各项事务,监督村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驻点行政年级述职发言稿
1 中央对换届风气和换届环境营造方面有哪些要求
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搞好换届;要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对有关责任人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抓主体责任落实、抓问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警钟长鸣,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确保换届工作整体风清气正。
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有关换届文件也提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始终保持整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 换届风气监督的目标和总体思路是什么
今年1月,中组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宣示了从严从实的坚决态度,明确了换届风气监督的总体思路。
首先,抓住关键,强化“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
把明确责任主体摆在第一位,其目的就是压实地方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五类责任主体”抓换届风气监督的责任。
针对可能发生的责任缺失问题,明确了问责追责的具体情形,以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
其次,划出红线,严明“九严禁”换届纪律。
针对换届中可能发生的突出问题,鲜明提出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提出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假骗官、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等“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以及“九个一律”的处理规定,用铁规、铁纪维护换届工作严肃性。
第三,强化措施,保障责任落实和纪律执行。
在思想教育方面,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促使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与换届相关的各方面人员知边界、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
在查处通报方面,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现行,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在监督指导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深入开展督查督导,增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如何发挥衡阳、南充“两案”的警示教育作用
中组部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深刻吸取“两案”教训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为主题,摄制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同时编辑了《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
这“一片一书”着重宣讲了中央关于换届纪律的新精神新要求,阐述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深刻反思了“两案”教训,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
中央领导同志亲自审定警示教育片,并就加强警示教育、严明换届纪律作出重要批示。
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将“一片一书”作为进行政治纪律学习教育的必备教材,做到换届前几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各地要把这“四必看”作为硬性的纪律要求,根据省市县乡四级换届工作进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加强换届纪律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及与换届工作相关人员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律意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发生。
4 如何保证地方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守土尽责
首先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从一开始就把正风肃纪牢牢抓在手上,层层传导压力,级级狠抓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其次,要推动书记抓、抓书记。
地方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省级领导班子换届期间,中组部将进一步督促省区市党委书记认真履行责任。
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重要情况、重要线索、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市县委书记通报。
同时,各级党委书记和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本级“四套班子”成员必谈、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必谈、重点岗位干部必谈、负责换届工作人员必谈。
通过“四必谈”,提醒督促他们严守换届纪律,进一步扣紧压实责任。
再次,要用严肃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换届期间,对抓换届风气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相关地方党委书记或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必要时进行函询、诫勉;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影响恶劣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责任。
正如赵乐际同志所强调的,做到“哪里再出问题、谁不能守土一方,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
5 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如何查处到位
一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
要及时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行动、精准突破,抓住现行、果断处置,争取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避免发酵蔓延。
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举报,必要时上级组织部门将直接查核或实地督办,确保一查到底。
二是落实立项专办制度。
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做到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并限期形成查核情况报告。
对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反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考察组会同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在考察任务结束前办结。
三是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
举报查核情况的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背书,对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甚至营私舞弊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对查处的问题,特别是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或曝光,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6 如何保证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实行巡回督查。
中组部将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组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对各省区市的市县乡换届风气进行督查。
还要结合巡视“回头看”,开展对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的专项督查。
地方各级组织部门也要会同纪检机关,加强对所辖地区换届风气的督促检查,做到对换届风气全程监督、全面监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是开展现场督导。
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中组部将向各省区市派出督导组,既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又对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现场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期间,各地也要加强现场监督和指导。
三是加强随机询查。
换届期间,中组部将根据各地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点对点”地向有关责任人员询查换届纪律执行和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了解和调查印证,不断增强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7 如何在换届中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换届期间,中组部和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全时段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12380”电话、网络、短信和信访“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全天候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
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向各级组织部门反映问题。
中组部将对各地“12380”举报平台受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换届期间,派到各地的考察组、督查组、督导组和巡视组,也都将公布举报电话或联系方式,群众还可以向他们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