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的感想感悟
管理既管理激发下属工作积极性管理经管妙招于科运筹机新不知道是不是下面那些
第每位业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各项路线,针,政策,关家事,关公私.树立敢于奉献精神.真做我,我精神风貌.要认真习各项制度.努力习各门科,提高自文化水平演讲水平.第二条公共场合严禁自律行发.禁止公司内外谈情说.严禁男关系,否则自负.第三条严禁公司内外饮酒.第四条要保持良精神风貌,礼节.严禁楼内外声喧哗.注意仪表楼内外卫,要乱扔垃圾.要尊重楼内居民提高自身素质.第五条要加强电管理使用,特别值班员接电.严禁公司内打扑克,麻,台球,录象,棋等.第六条远门或离房间购物及朋友家串门应向推荐打招呼.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习惯.夜间特殊情况外.请假外必须七点前家,经批准需两,三同行.第七条公司组织各项习,座谈,经验交流等各种娱乐要积极参加,迟早退.禁止随意走,吸烟,交接耳等尊重行发.第八条习交流程要吸取别处补自短处.任何场合,绝禁止说别闲,免影响团结.第九条型必须经同意展,否则发良均由组织者负责.第十条各级业务员必须做利于团结说,利于团结事做.于经违反公司制度防碍发展,经教育改者逐步断绝业务往,劝其家.第十条各级业务远要公司议精神折扣传达位,级抓级,层层抓.第十二条各级业务员严格审阅各种稿件,要保障各项运作健康发展第十三条住房内要合理安排AA制.复制房租,押金,水电费,用品委托统支付.任何房间,少,都按数数平摊.第十四条朋友家,第顿饭论哪准备都由负责准备饭菜.第十五条新朋友各种原暂住房间几,请交费,按每六元标准交.第十六条新朋友期居住本公司,费按AA制平摊.短期居住离部费由代交.第十七条允许家庭间经借财,借物房间允许乱*拿房间物品.同拿群众针线.第十八条允许房间餐.同特殊情况房间餐,请按二元顿标准支付.第十九条家庭值范围:做饭,烧水,拖,倒垃圾,整理房间卫,卫间卫,清理厨房卫,收拾桌椅,白汤两茶杯切,晚与第二值交接,合格者罚值.第二十条避免家庭,员间借财,借贷关系,免引起经济纠纷.
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的感想感悟
的,是这个么
第一条每位业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人大公无私.树立敢于为他人奉献的精神.真正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风貌.要认真学习各项制度.努力学习各门学 科,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演讲水平.第二条在公共场合严禁不自律的行为发生.禁止的公司内外谈情说爱.严禁不正当男女关系,否则后果自负.第三条严禁在公司内外饮酒.第四条要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礼节.严禁在楼内外大声喧哗.注意个人的仪表和楼内外的卫生,不要乱扔垃圾.要尊重楼内居民提高自身素质.第五条要加强电话的管理和使用,特别的值班人员接电话.严禁在公司内打扑克,麻将,台球,录象,下棋等.第六条出远门或离开房间购物以及到朋友家串门时应向推荐人打招呼.养成随身携带身份证件的习惯.夜间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请假外出必须在七点前回家,如经批准需两人以上,三人以下同行方可.第七条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娱乐活动要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禁止在活动中随意走动,吸烟,交头接耳等不尊重他人的行为发生.第八条在学习交流过程中要吸取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在任何场合下,绝对禁止说别人的闲话,以免影响团结.第九条 大型活动必须经同意后方可开展,否则发生不良后果均由组织者负责.第十条 各级业务员必须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于经常违反公司制度防碍发展,经教育不改者逐步断绝业务往来,劝其回家.第十一条 各级业务远要把公司会议精神不折不扣的传达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第十二条 各级业务员严格审阅各种稿件,要保障各项运作的健康发展第十三条 住房内要合理的安排生活 AA制.复制房租,押金,水电费,生活用品委托他人统一支付.在任何大的房间,有多少人生活,都按天数人数平摊.第十四条 如果你的朋友来你家,第一顿饭不论在哪里准备都由你负责准备饭和菜.第十五条 如果你的新朋友因各种原因暂住他人房间几天,请交生活费,按每天六元的标准交.第十六条 如果你的新朋友长期居住本公司,生活费按AA制平摊.如果短期居住离开后,部生活费由你代交.第十七条 不允许家庭之间经常借财,借物到他人房间不允许乱*拿他人房间物品.同时不拿当地群众一针一线.第十八条 不允许在他人房间就餐.同时因特殊情况在他人房间就餐,请按二元一顿的标准支付.第十九条 家庭值日范围:做饭,烧开水,拖地,倒垃圾,整理房间卫生,卫生间卫生,清理厨房卫生,收拾桌椅,白天汤两次茶杯一切日常生活,当晚与第二天值日交接,如不合格者罚值日一天.第二十条 避免家庭,人员之间借财,借贷关系,以免引起经济纠纷.
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公司预防之劳动合同篇 《中华人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就要实施了,通过学习,我对该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最大的感触就是企业的责任重了。
《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相比更加具体、完善,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最突出的特点是前面规定了怎么做,后面就规定了违反的法律责任。
因此,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更高了,企业应认真学习、准确理解、自觉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法律和经济上的风险。
现就我在这次培训中所得所感陈述一下,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该符号代指分款符,以下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
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
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二、《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
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有两种意见: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
笔者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
因为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
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当然,关于这一条款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
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这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
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疑)、单位公开栏公开。
四、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铁饭碗”的区别。
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用工企业必须签订,不签订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期满终止企业的补偿责任等,新内容很多。
如同06年《公司法》修改扩大了公司章程的作用一样,《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的责任,企业须高度重视。
对〈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的理解
应急预案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2、事故灾害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大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都属于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严重等级也分为四级1、Ⅰ级(特别重大)、2、Ⅱ级(重大)、3、Ⅲ级(较大)4、Ⅳ级(一般)。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4、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经营管理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经营管理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在公司领导的支持下,我于2008年12月份参加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培训。
现将我个人对所学知识写一点感受。
一、对知识结构的认识 此次接受了系统的、全方位的企业管理知识学习和辅导后,让我学到了很多理论知识,增长了见识,拓宽了视野,打开了人际关系,结交了很多有事业心有能力的良师益友,在课余时间的工作经验交流上更是让我终身受益匪浅。
我深刻领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管理者,应该如何驾驭整个企业的运作机制,以管理促创新,以创新促效益,从而促使所在企业稳步健康发展。
此次学习课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涵盖了下列内容: 1、企业管理概论:主要讲述了企业管理的一些基本概念以及它的发展过程,管理的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
2、生产与运作管理:讲述了生产过程与生产计划,物资管理(如何做到高效节约),设备综合管理(如何做到节能降耗,最大限度利用好资源),质量管理(说明了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根本命脉)。
3、人力资源管理:讲述了怎样识别人才、发现人才、挖掘人才潜力、留信核心人才,最大限度调动在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市场营销:讲述了如何了解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如何将促销产品并将产品打入市场,如何与消费者进行沟通。
5、经济学基础:讲述了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对企业的影响;如何规避并诱导市场经济为企业服务。
6、经济法基础:讲述了该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企业,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