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为什么要办理税务实名制认证
做好“三篇文章”提高税收工作水平■ 金人庆《 求是 》2002 年第 14 期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税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
1998年,我国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洪涝灾害双重困难,实现了税收增收1000亿元的目标。
此后,税收收入一年上一个台阶,1999年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0年税收增收突破2000亿元;2001年税收收入突破1.5万亿元,增收突破2500亿元,国税部门收入突破1万亿元。
税收收入从1994年突破5000亿元到1999年突破1万亿元用了五年时间,从1999年突破1万亿元到2001年突破1.5万亿元用了两年时间。
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在治理通货膨胀和应对通货紧缩趋势两方面进行了成功的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特别是1998年以来,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过程中,我国在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对税制进行了有增有减的结构调整,成功地应对了通货紧缩趋势,实现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这几年税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建立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之上,从税务部门来说,关键在于坚持抓住三方面工作,做好“三篇文章”。
其一,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
多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国务院制定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提出了“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致力于推进依法治税,在加强征管、坚持大力清缴欠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贯彻新税收征管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这几年税收收入形势比较好,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长、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三大因素。
从1998—2001年四年累计情况看,这三大因素所占比重大体为55%、20%、25%。
其中2000年为70%、20%、10%,2001年为50%、25%、25%。
今年以来,税收增收因素发生了新的变化,在一季度税收增收中,三大因素的影响分别为80%、-8%、28%,政策因素的影响是减收,税收增收主要取决于经济增长和加强征管两大因素。
总的看来,这几年我国基本消化了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时抬基数、保基数遗留的历史问题,保持了税收持续快速增长,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同时,通过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国产设备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恢复征收利息税,提高出口退税率,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实施促进西部大开发和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落实了有增有减、结构调整的税收政策,税收宏观调控作用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发挥。
通过这些年的工作,依法治税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法框架;二是初步建立了符合法治精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的税收征管模式;三是税收法治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四是广大税务干部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
特别是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的颁布和实施,税务部门提出了依法治税重在治“官”、重在治“权”和“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指导方针,确立了“一个灵魂”(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彻始终)、“四个机制”(建立税收行政立法机制、税收征管机制、考核管理机制、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五个目标”(税收法制基本完备、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实现了税收法制化的重大突破。
其二,坚持从严治队,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全国税务系统有一支百万大军,带好这样一支队伍确实很不容易。
要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素质,必须坚持从严治队。
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他们除了要当好税收队伍的“司令员”,还要担当“政治委员”的角色。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一把手”建设是从严治队的关键。
近几年,我们反复强调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要“向上攀登,向下深入,竞争上岗,横向交流,自我修养”。
就是要不断接受再教育,要到基层第一线去,要经常换一换岗位,要不断改造世界观,提高自己的才能。
税务部门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实施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已有近40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厅局级领导岗位,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
近几年,先后有50多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跨省交流,30多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内部交流,还有一大批干部到系统挂职锻炼,明显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三是加强干部培训。
我们建立了“不培训不上岗、不培训不任职”的新机制,将干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四是出台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特别是以强化“两权”(税收执法权力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为突破口,开展效益监察,从源头上、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此外,我们还结合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在进一步加强为纳税人服务的同时,采取多种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基层执法队伍的整顿和监督。
其三,坚持科技加管理,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税务部门为加强增值税管理,1994年实施了金税工程一期,1998年建设了金税工程二期。
1999年针对增值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是科技加管理。
科技加管理就是充分利用高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为税收管理提供现代化手段,同时在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使之与现代手段相适应,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2000年,税务部门对金税工程二期建设思路进行了完善。
目前,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已在全国120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推行约40万户,百万元版、十万元版和部分万元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该系统开具;防伪税控认证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利用假票、大头小尾票骗抵税款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在全国3835个区县以上税务机关联网运行,促进了企业依法申报纳税;协查系统运转正常,提高了稽查效率。
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是近几年税收工作实践的总结,是百万税务干部集体智慧的结晶。
从税收工作实践看,“三篇文章”是紧密关联、三位一体的,三者的立足点都是加强税收征管,最终都要落到提高征管水平和效率、增加税收收入上,其中依法治税是灵魂,从严治队是基础,科技加管理是保障。
只有把“三篇文章”放在一起做,变“三张皮”为“一张皮”,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整体效能,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当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对税收工作提出了“完善和稳定税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指导方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税务部门必须大力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使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形成合力,实现“三篇文章”的融会贯通。
当前,关键是要围绕“三篇文章”练好内功,并落实到基层一线的税收工作中去。
(一)以内促外推进依法治税。
第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措施。
当前,一是要积极贯彻落实新出台的税收政策。
要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用好出口退税指标;要落实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办法,采取措施,确保各项所得税收入按预算级次足额入库,保证企业所得税稳定增长,并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的功能。
二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近几年出台的税收政策,如国产设备技改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西部大开发、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针对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制定并出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税收政策。
第二,从加强税务部门内部管理入手,“练好内功,以内促外”。
一是科学合理划分岗责体系,加快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落实过错追究制,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
二是以日常执法检查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为重点,强化日常的内部监督机制。
三是大力推进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证工作。
第三,以宣传贯彻新税收征管法为重点,着力改善依法治税内外环境。
一是及时出台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办法,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二是要把今年以“诚信纳税、利国利民”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向社会各界广为宣传治税的诚信原则,培养征纳双方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二)大力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抓好“一把手”建设。
重点加强对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
同时,继续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权监督”的成果。
二是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两个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首先要把好进人关,实行“凡进必考”的公务员录用制度,规定新进人员不论是大学毕业生,还是军转干部,都坚持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考试录用。
其次要把好用人关,今年要进一步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在税务系统内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一批副厅级以下领导干部。
第三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通过领导干部异地任职交流、一般干部内部交流、上级机关到系统挂职等形式,加强交流。
三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
要针对新形势,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培训机制和方法,确保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征管人员熟练掌握、运用现代化手段。
一方面,适应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大对税务干部信息技术知识及应用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广泛开展WTO有关规则的培训。
(三)全面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贯彻“科技加管理”方针,就是要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一体化原则,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总局和省局高度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所有工作环节、国税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管业务、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四大子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简言之,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当前,就是要在不断完善金税工程二期的基础上,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巩固、完善、提高、拓展”的方针,完善金税工程二期。
要加快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进度,争取今年年底以前基本完成万元版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推行工作。
要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力争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要案发生率明显降低。
要完善功能设计,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发行发售等纳入网络运行,从源头上控制骗购专用发票现象。
要尽快实现税务与海关、工商、银行、外汇、外经贸、财政等部门的信息联网。
二是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开展金税工程三期的论证和立项工作。
金税工程三期是在对金税工程二期四个系统进行功能整合、技术升级和业务与数据优化的基础上,实现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步骤。
目前,金税工程经过一、二期的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基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就是要利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建成世界上最先进的税收信息化系统。
中国税收信息化实现之时,就是中国税收现代化的实现之日。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这几天能交购置税吗
有的说系统升级,从23号就不能交了
看来你们那的国税也是在做金税三期,只有等到10月8号了。
购置税是在国税局交的,只要你们那的国税正常上班就能交的,交时看一下政策:购置税是国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
是在国税局交的,交时注意如下政策:我总结了一下关于1.6以下排量车的优惠政策问答: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相关事项问答 1、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减税政策能减多少税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10%,一般情况是以购车发票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扣除增值税后作为计税依据,按10%税率计征车购税。
如果您购入一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车价格(或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1.7万元,扣除增值税后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是10万元,原来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1万元(10万元×10%)。
按5%税率减征后,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0.5万元(10万元×5%),减了一半的税。
2、享受减税政策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仅指国产车吗
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以是国产车,也可以是进口车。
3、乘用车是什么意思
答:本次享受减税政策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4、如何具体确定所购车辆是否享受减税政策
答:如果您购买的是国产车,下列3种情形享受减税政策:一是国产轿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车辆型号的第一位数字,下同)为“7”,“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二是国产专用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5”,“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额定载质量(kg)”项小于额定载客人数和65kg的乘积。
三是其他国产乘用车:合格证中“车辆型号”项的车辆类型代号为“6”,“排量和功率(ml\\\/kw)”项中排量不超过1600ml,“额定载客(人)”项不超过9人。
如果您购买了进口车,应参照国产同类车型技术参数认定。
5、什么时候买的车可以享受减税政策?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6、如何判定车辆购置日期
答: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7、符合规定的车辆没有享受到减税政策该怎么办
答:购置了符合减税规定的车辆,但由于种种原因按10%税率全额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的,多征税款可向车辆购置税的征税部门申请退还。
8、我买的是新能源汽车,也能享受减税政策吗
答: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
9.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应在什么时候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一次缴清。
”
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字冲销步骤
1.进入你的金税系统,点开具(和正常开具的界面一样),点击上方负数字样,输入原错误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开具红票。
2.开具现在正确的蓝字发票。
3.红字和蓝字发票一起做账,两笔蓝字两笔红字,摘要:发票重开。
ok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追问
如何在营改增后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一、纳税服务的发展进程 近年来,基于建立的要求,特别是各地广泛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和机关效能年建设等活动,推动税务机关服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纳税服务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一)纳税服务观念萌芽阶段:(1990年至2001年) 特别是 1997年税收征管改革,提出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首次把纳税服务明确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
(二)纳税服务工作起步阶段:(2002年至2005年) 2005年10月,制定下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对税收工作中的税款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等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此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有了基本的行为准则,标志着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纳税服务逐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2007年5月,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在系统总结纳税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2008年7月,设立了专为纳税人服务的司局级机构——纳税服务司,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全国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工作。
2009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讨论制定了《全国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明确指出“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初步确立“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网站和纳税服务热线为平台,以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为任务,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优化平台、提高能力、强化预算、细化考评为保障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的纳税服务工作奋斗目标。
二、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面临的主要矛盾 纳税服务工作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长足的进步。
但是,与时代要求和不断变化的纳税人需求相比,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纳税服务机制与推行全员全程服务间的矛盾 一直以来,我们就服务谈服务,纳税服务工作主要局限于办税服务厅。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将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六个方面列为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使纳税服务工作囊括了税前、税中、税后全过程。
由于纳税服务贯穿了税务工作全流程,需要多个部门分工合作,共同配合,协作完成。
但是,税务部门除对办税服务厅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外,其它方面的管理制度配合比较欠缺的矛盾开始出现。
(二)纳税人需求与服务现状间的矛盾 我们的纳税服务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微笑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层面上。
我们对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根据纳税人需求逐步改进服务手段和方式的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完善。
今年以来,笔者尝试QQ群中担任管理员,这些QQ群主要负责纳税宣传、辅导、咨询等工作,受到了许多财会人员的热捧和好评。
另外,按照省局的安排我们在上半年向纳税人开展了一次专门的服务需求调查,下表为调查主要情况。
调查内容纳税人主要选项占总纳税人比例最好的纳税服务方式是(总选项数为2)网上办理等不见面的服务65.3%最希望地税部门通过哪种方式普及税法(总选项数为6)地税网站35.9%您对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的期望(总选项数为2)所有涉税事项在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理87.8%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最关心的是(总选项数为7)流程便捷,办事效率高32.7%您认为网上办税最需要改进的是(总选项数为5)软件程序运行快捷、稳定38.9%您最希望通过哪种方式进行咨询(总选项数为5)选项靠前的有两项:地税网站和热线电话49%您认为地税网站最需要改进的项目是(总选项数为4)网上咨询辅导53.1%您最喜欢使用哪种申报方式(总选项数为5)41.8%您认为在纳税服务服务场所办理何种业务耗时最多(总总选项数为为6)选项靠前的有两项:和发票领购53.6%您对地税部门工作哪些方面评价最高(总总选项数为为8)选项靠前的有三项:税收政策宣传、涉税事项的及时提醒、办税程序的简化。
69.39%从上表分析可知,纳税人当前主要的服务需求有两种:一是希望能够有一种快捷简易的方法让他们尽快了解税法、熟悉税法,确保交明白税,不交糊涂税、冤枉税;二是地税部门要紧跟形势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涵。
三是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地利用等新型媒体,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而这些需求我们目前还难以完全满足。
(三)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间的矛盾 许多税务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一方面对纳税服务认识上还不到位,工作上存在重执法轻服务现象,甚至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对立起来,认为纳税服务必然会削弱执法的刚性、破坏执法的严肃性。
另一方面,少数地方过于注重“社会的好评”,为求得在各类测评中取得好成绩,一味迎合参评纳税人的要求,甚至通过在执法上的让步来求得纳税人的“好评”,这样的服务是对纳税服务的曲解,违背了纳税服务的本质,是对绝大多数纳税人权益的损害,也给税收执法增加了人为的困难。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与提高工作效率的矛盾 目前税务机关的电脑设备普遍存在老、旧、坏、损等问题,如笔者所在单位的电脑就主要是2004—2006年间采购的,基本上都过了折旧期,设备老化、内存小、运行速度慢,有些新的操作软件还无法运行,工作效率难以提高。
当前地税机关的计算机运行程序主要由省局统一开发,基层工作人员操作软件有征管系统、高端查询软件、征管资料电子化、参数定税、两税比对、OA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等多个软件,有些操作软件间相互融合性不是很强,影响了工作流程的顺畅运行。
而且,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平台还没有有效整合、共享,与外界沟通不畅,信息资源的不足带来了纳税费用偏高、效率偏低等问题。
(五)素质参差不齐与提升服务水平间的矛盾 各级地税机关得不到新鲜血液的补充,导致人员老化、素质参差不齐、事多人少等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
很多单位人均年龄超过了40岁,工作、学习积极性不强,对新知识、新技能熟悉掌握不够,既懂业务又懂外语或电脑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特别是前台征收人员,许多单位都聘请临时工担任,这些人听话、肯干,但工资少、福利低、没有发展的空间,很难留住高素质年轻人,且他们本身、培训的机会又极少,只能在日常工作中边干边学,基本上只能从事单纯的开票、办证等工作,对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权益保护等工作则难以胜任。
服务能力不高成为当前较为突出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水平的再提升。
三、实现纳税服务再提升的举措 (一)建立健全“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机制 将服务融于税务管理的全过程,尽快完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权益保护、社会协作、信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纳税服务各方面工作摒除短板、齐头并进,形成分工协作、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设全员参与、全程服务的“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服务体系。
切实强化政策服务,权利部门在制定税收政策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努力保证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下级单位要注重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辅导,尽量避免因税法变更而给纳税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税收成本的增加。
(二)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 通过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上门走访、发函等多种方式,定期、全方位征集纳税人服务需求,深入分析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建立根据纳税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的机制,实现纳税人需求与创新服务举措联动制。
现阶段,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逐步建立办税服务厅、网站、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努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服务需求,使涉税事项办理变得更加简单、易行;要突出抓好税法宣传、纳税辅导、、权益维护等工作,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新政策、新税法,熟练掌握纳税申报、税收筹划,有效规避税收风险,切实保护好自身各项权利;大力规范扶持税收中介结构,完善税务代理工作,切实减少纳税人税收成本。
(三)努力协调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以真诚服务赢得纳税人的满意和理解,从而实现减少执法阻力,降低执法难度的目的;建议实行以信用等级定服务等级制,对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开设绿色通道,实行重点服务,并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纳税人信用等级,帮助诚信纳税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尽快建立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社会共享制,使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银行信贷、向外发展扩张等方面都能受到优待,让纳税人内生诚信纳税光荣、诚信纳税划算的意识。
牢固树立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意识,大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拨“钉子户”、清“老欠户”,让税收执法产生强大的威摄力和震撼力,使“老实纳税的人”不吃亏、不上当。
形成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四)大力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切实加大硬件投入,尽快完成计算机的更新换代。
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开发金税三期工程,推行全国一体的高效率地税征管软件,实现全国地税信息共享,进而实现与银行、工商、国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不断优化归并我省当前各操作软件,增强各操作软件间的相融性,确保各操作软件运行时互不干扰。
进一步开拓互联网的运用空间,逐步建立功能齐全的网上办税厅,推行网上办证、申报、开票、认证、咨询、辅导,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素质 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努力选拔懂外语、懂电脑、业务精的优秀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
加强现有纳税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努力提高服务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在选拔、任用、学习、培训以及福利待遇上,对从事纳税服务的干部进行适当倾斜,并实行纳税服务人员定期轮岗制和非征期A、B岗制,增强高素质人才从事纳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
注重临时人员的管理培训,根据单位财力和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临时人员工资,建议对表现优秀的临时人员逐步增长合同期,直至转为长期合同工,为临时人员描绘美好的工作前景,让他们也觉得工作学习有盼头、有奔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