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观的心得体会
科学发展观是对以胡总书记的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的高度概括;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精神的灵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吸收和借鉴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系统地揭示了社会主义发展的客观规律。
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基本思想和发展规律,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进而促进了新形势下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要深刻学习理解和全面、完整、准确的把握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这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
因此,必须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的学习,尤其是干部的学习,以利建立科学工作理念,形成广泛工作共识,确定正确工作方法。
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须特别倡导学以致用的学风,真正落实于实践、贯彻于实践、指导于实践。
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明确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途径。
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加知道学习工作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们以后在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总书记报告强调了大学生是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
这使我们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应该要求一定的高度。
同时弘扬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做好我们的学习工作,使各项工作有新思路、新突破、新举措。
怎么写三农问题的形势与政策论文要求1500字
《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新篇》这本书,讲了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震惊世界的巨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再有两年,我国就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还要继续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我读了这本书,感到无比激动和自豪,心想我们伟大的祖国能取得这样瞩目的成就,真是了不起,我们的国家已经建成了创新型性的国家,建设成果丰硕,如天宫、蛟龙、天眼、墨子,大飞机等重大科技成果相继问世,无论在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新事物层出不穷。
这是祖国的英雄儿女创造出来的,是那些敢于尝试,做出贡献的人创造出来的,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创造了无比优越的条件。
我们要记住他们,更不能忘记他们,还要学习和继承他们的精神。
我经常听爷爷奶奶讲他们那时候的故事,我就特别感动,觉得他们那个时候很不容易。
所以在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感触良多。
我深深地感到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是无比甜蜜生活,我们再也不用像爷爷奶奶他们那样饿肚子了。
现在在家里,奶奶还隔三差五地给我做好吃的,说是补充营养,还有我的小衣柜里,有一年四季各种漂亮的衣服,我们要出去旅行,无论到哪里,坐车也很快了,交通也十分便利。
这样的幸福生活,我想我还可以参加一些小记者活动,参加一些兴趣班的学习,还可以参观科博会。
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在老师们用多媒体引导我们学习各种知识,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快快成长起来,将来可以大显身手,展示才华,用我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合上《进入新时代,改革开新篇》这本书,我感觉我是多么幸运的呀,生活在新时代,我们能感受到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体验到祖国的伟大变化。
我想,我们应该牢记习爷爷的教诲,从小学习做人,立志,学习创造,做新时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好少年,为了我们中华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时刻准备着
布局落位 是什么意思
特别是,在政策方面有什么意义
1956年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在讲话中,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我国的经验,论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提出要调动国内外一切直接和间接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
以此为起点,开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最初有益的探索。
建国初期,因为国内国外、主观客观等一系列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学习和模仿苏联的经济模式来搞我国建设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政治经济模式都受到苏联的影响。
但是从来就不是个教条主义者,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他始终认为苏联的建设是先例可循,但不能照搬苏联经验,应该从中国实际出发。
《论十大关系》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探索了当时中国与苏联的不同。
下面分别解读这十大关系,谈谈我的体会: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的投资比例,地发展农业、轻工业。
这样可以更好地供给人民生活的需要,还可以更快地增加资金的积累,从而更好地发展重工业。
在此提出我们现在发展重工业可以有两种法:一种是少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一种是多发展一些农业、轻工业。
他将这两种方法同时提出,并作出对比,显然后裔方法是科学的可取的,给我国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指明了方向,并一直影响着中国的发展。
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
但这并不是说不发展沿海工业,和平时期已经到来,要趁这一时期,在原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沿海工业的设备能力和技术力量,大力发展其发展。
利用沿海工业基础支持和帮助内地工业的发展,使两者逐步达到平衡。
中国的工业发展一直存在沿海与内地的不平衡,从这可发现对此已早有发现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这一政策一直到现在,对我国东西部不平衡矛盾的激化都有着抑制作用,可谓影响深远。
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当时就提出了:“国防不可不有。
”这是具有远见性的,对于一个独立的国家来说国防是永远不可丢的。
还提出了要发展国防还得有强硬的经济作后盾,根据战后的实际形势,适当的降低军政费用,增加经济建设的费用,以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帮助其他方面的发展。
同时还提到了原子弹的制造,告诉我们只要你真的想要,努力了就一定能得到。
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鉴于苏联和我国自己的经验不同,对这一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划,对工人的利益、工厂领导的职权、农民同农民合作社都作了叙述。
其中提到的帮助工人和农民的生活,直到现在都是我党中央所关心和重视的。
在此,还强调: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厂和工人,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无论只顾哪一头,都是不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无产阶级专政的。
虽然现在合作社已不存在了,但他所提出的处理国家、生产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方法是永远适合我们的。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面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的矛盾,他提出了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适当保持地方的独立性,不能效仿苏联把一切权力都集中在中央。
这样可以提高地方事的积极性。
中央对地方下命令,也要同地方商量,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才可下。
还提出以方法:将中央分出两部分,一、负责监督工作,二、负责规划,而实际的实行则由地方自己具体完成。
这一方法到目前仍然得到认可和运用,我想以后也是地。
还有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上级与下级之间仍遵循统一基础上的特别,同级之间当顾全大局互助互让。
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这是根据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主要政策——民族平等,这是我国一直遵循的,也是要永远遵循的。
扫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都要进行研究,允许有一定特色。
汉族要发挥其特长,帮助各少数民族,促进他们的发展。
事实证明这一政策是正确的,将一直被应用。
党和非党的关系建国后,与苏联不同,我国仍存在以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为主的民主党派,对待他们,提出的态度是留下他们,给他们提意见的机会,对于爱国的要团结。
他提出各党之间要长期共存,相互监督。
这一条的提出不但减少了其他党派对共产党的敌对,反而使他们更信服于共产党的领导,我想只有这样大度的党派才能在历史的舞台上站稳脚。
长期以来,我们对各民族党派的态度都是如此,用事实肯定了所采取的态度的正确性。
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建国初期,反革命分子活动特别猖獗,而对反革犯错误的同志应采取的态度,这一点与苏联的斯大林不同。
在我看来这八字方针不但适合党内,也适合于我们平时的生活,对于周围的人犯了错,要允许他改还要帮助他改。
中国和外国的关系在此,毛勇敢地提出了向国外学习的口号。
提出要学习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但是要有分析有批判的去学,不能盲目的学,机械的学。
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没有一切造搬,我们才得以在他们社会主义失败后生存下来。
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毛仍提倡向资产阶级学习,学习他们的生产技术、经济管理等值得学习的地方。
由于我国是直接从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革命又是后进的,因此有很多东西需要我们向别的国家学习,而且毛还强调,不到现在落后于别人时,要学习,以后国家富强了,仍需要谦虚地向别人学习。
十大关系,亦可谓十大矛盾。
如何解决这些关系,不光是建国初期面临的问题,也是现在将来都存在的问题,而在《论十大关系》已给我们指明了基本方向。
它不但适用于过去,也适用于现在和未来。
它是根据我国自身的特点,概括总结出来的,适合于我国的有中国特色的神会主义建设。
它在新中国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指路明灯。
2、在分配上,提出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在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一条中,指出:“国家和工厂,国家和工人,工人和工厂,国家和合作社,国家和农民,合作社和农民,都必须兼顾,不能只顾一头。
”在国家和职工的关系上,他指出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既要不断地保证增加国家的积累,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又要使劳动者的收入每年有所提高。
在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上,他鉴于苏联推行义务交售制把农民挖得很苦,严重挫伤农民积极性的做法,主张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在工农业产品交换中,要“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在合作社的收入中,国家拿多少,合作社拿多少,农民拿多少以及怎样拿法,都要规定适当。
”这对于纠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重积累轻消费的倾向,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农民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3、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反对中央集权过多,主张给地方和企业以适当的权力。
苏联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点机动权也没有”。
对此是不赞成的,他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的独立性,让地方的事。
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
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
”但认为既要反对片面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倾向,又要反对那种不服从统一指挥而搞绝对独立的无政府主义倾向。
值得一提的是,还认识到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可供借鉴,“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些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很注意的。
它们的制度和我们的制度根本不同,但是它们发展的经验,还是值得我们研究。
”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注意解决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过程中,已敏锐地察觉到不应该把企业看作国家机关的附属物,应适当扩大企业的权力。
掌握一定的自主性。
在《论十大关系》讲话后不久,他就提出允许企业成为“公开合法的半独立王国”。
这里实际上已经提出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相分离的重要思想,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此外,在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的论述中,还朦胧地认识到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过于单一,计划经济的统购包销政策的一些负面效应,影响了生产力的充分发挥,而且给人民生活带来许多不便,开始对我国的所有制结构与经济运行机制有了一些反思。
不久,就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的情况下,从当时我国生产力水平低,经济比较落后这个客观事实出发,利用个体经济和某些资本主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补充,搞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必要性,并称之为“新经济政策”。
这是他企图突破苏联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固定模式的一次可贵尝试。
在同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会议上,陈云等同志还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即国有经营为主体,个体经营为补充;计划生产为主体,个体生产为补充;国家市场为主体,自由市场为补充。
对市场的作用有进一步认识。
在《论十大关系》中,还指出要鼓励沿海工业的发展以促进内地工业的发展,加速经济建设以支持国防建设。
以上这些思想尽管总体上还未摆脱苏联模式的影响,认识上也有局限性,但它们实际上已经明确或模糊地提出了中国自己的经济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已开始突破苏联经济模式,显露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一束可贵的思想火花。
令人遗憾的是,在实践中没有把这些有益的探索和突破贯彻下去和进一步深入,在“大跃进”及“文化大革命”运动中重新陷入过去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并且日益僵化。
探索有别于苏联的经济模式是在50年代初中期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当时对建设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认识不可能象今天这样充分和深刻,因而这种探索难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也难免有失误。
我们不应过分苛求一位探索者,因为探索真理终究比占有真理更可贵。
无论如何,毕竟迈出了探索的第一步,不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已成为一笔宝贵的思想财富,为今天新时期的经济体制改革作了一定的准备。
可以说,我们今天经济建设的成就是站在这个历史巨人的肩膀上所取得的。
我们不能忘记的艰辛探索。
1956年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的讲话。
在讲话中,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我国的经验,论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十大关系,提出要调动国内外一切直接和间接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
以此为起点,开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最初有益的探索。
《论十大关系》涉及我国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等各方面,本文主要从探索有别于苏联的经济模式这一方面谈一点心得体会。
!\\\\众所周知,建国初期,因为国内国外、主观客观等一系列因素,我们学习和模仿苏联的经济模式来搞我国建设。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学习与模仿带有一定的必然性,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模式是二、三十年代苏联实行“一五”“二五”计划中逐步形成的,是在国际形势日益恶化,新的世界大战日益逼近,严重威胁社会主义苏联的生存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是斯大林在十月革命后有限的实践经验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主要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设想的基础上形成的。
! 它的主要特点是: 1、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实行了以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存为前提,以重工业包括国防工业优先发展为核心的高速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 2、在经济制度上,消灭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实行与之相适应的单一的按劳分配制度 3、在经济管理体制上,实行由国家行政手段调节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并在运行机制上排斥商品生产和市场机制。
这一模式在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和二战中曾显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1940年初步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用10年左右时间,跑完了欧美先进工业国家100年的工业化路程,并在50年代初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工业强国。
这更增强了对我国的吸引力。
因而我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化三改”过程中引进了苏联的经济模式。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基本形成了,它明显带有苏联经济模式的影响。
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的目标与苏联相同即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以行政调节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
主要体现在:国民经济只剩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两个层次取消市场,实行粮棉等重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政策,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生活分配领域中实行低消费,高积累并趋于平均主义。
! 但是从来就不是个教条主义者,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他始终认为苏联的建设是先例可循,但不能照搬苏联经验,应该从中国实际出发。
证实这种态度的最好实例,就是中国走了条和平的而有别于苏联的镇压和剥夺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突破苏联经济模式的思想就愈来愈明显。
《论十大关系》就是这一思考的重要成果。
曾说过:“建国后,前8年照抄外国经验,从1956年提出十大关系起,开始找到自己的一条适应中国的路线,开始反映中国客观经济规律”。
他还说“十大关系的基本观点就是同苏联作比较。
除了苏联法以外,是否可以找到别的法比苏联、东欧各国搞得更快更好”。
1956年苏共二十大召开,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总结批判充分暴露了苏联模式的弊端。
“以苏为鉴”的思想更加明确了,如何避免苏联走过的弯路和如何突破苏联模式的问题便提上了议程。
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们还想走
”提醒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中要引以为戒。
促使我国必须突破苏联模式更强烈的动因,则是仿效苏联给自己带来的诸多问题。
我国采用苏联经济模式在“一五”计划期间对有效地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对发展国民经济实行计划管理,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保证市场稳定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曾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一五”后期,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经济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这种模式的弊端就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
体现在:1、所有制结构过于单一,难以适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多层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拖了生产力发展的后腿2、在经济管理工作中,中央集中过多,国家统的过死,压抑和限制了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和机动性3、在经济运行中忽视商品生产和市场的调节作用,既影响了流通又影响了生产4、在分配上存在着重积累轻消费的现象,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这些都影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说明苏联模式已不能适应包括苏联自身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在《论十大关系》中,从中国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有别于苏联的具有自己特点的中国经济模式。
主要有: 1、在工业化道路上,不是以重工业挤轻工业和农业,而是农、轻、重协调发展。
苏联工业化道路是以重压轻,以重挤轻,用剥夺农民的法,通过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剪刀差实现高积累来发展农业,结果造成重工业的片面发展和农业、轻工业的落后。
中国“一五”计划直接受苏联影响,对农业和轻工业重视不足。
对这种情况深为忧虑,及时纠正了这种错误认识,指出必须用多发展些农业、轻工业的法来促进重工业的发展。
他从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并把这提高到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高度来认识。
指出:“工业化道路的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
我国的经济建设是以重工业为中心,这一点必须肯定。
但是同时必须充分发展农业和轻工业。
”提出的这种与苏联不同的实现工业化的道路的具体途径,使50年代中期我国在农轻重比例关系上处理得比较好。
请谈谈对,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理解
中国共产党在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
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
《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英文版。
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
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197至199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08至510页) 三大修正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
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35至537页) 四大修正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五大修正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
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至421页)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
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
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
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348至354页)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
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确定了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九册第569至577页)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
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
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全文载于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九大党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
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特别是把林彪作为“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全文载于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十大党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全文载于1973年9月2日《人民日报》)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
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
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全文载于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对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
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
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全文载于1982年9月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
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
新党章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新党章把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
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全文载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 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理论。
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 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
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
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
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
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
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
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