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情况汇报 - 副本
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情况汇报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谈话的通知》(办发电〔2018〕080号)和卫计局党委《关于关于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谈话的通知》(党字〔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情况汇报如下: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1、我站每月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积极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专题研究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年初工作计划中,对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及时做了部署安排,逐级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情况,推进任务落实。
3、履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基层党建任务,破解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主动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4、未制定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个责任清单”,下一步将及时整改。
二、履行选人用人之责,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1、单位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
2、我站已于2017年8月28日完成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选举过程中,换届工作纪律良好,无换届中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问题。
三、履行正风肃纪之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1、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
如何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扶贫领域监督工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切实部署,中央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依法惩治扶贫工作中的腐败现象、强化扶贫开发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在消除绝对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可以说,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使得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是扶贫工作的“定海神针”十八大以来,执纪机构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举措。
党内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活环境是指导我们党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
具体到扶贫工作来看,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确保民生得到改善、人的基本生存权得到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早日实现的根本前提。
基层的扶贫工作是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全面奔小康的“最后一公里”,而把握这“最后一公里”的主导者,在于基层的扶贫工作者。
他们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又是扶贫工作权力的持有者。
扶贫工作成效的大小,常常要看县乡村一级的工作如何,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常常出现在这一层级。
纵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在赈灾款、救济饷银上动歪心思的贪墨案例不胜枚举,国家的根本如同“仓廪”,而这些原本用于救济苦难民众的钱款却被“仓廪”中的“蛀虫”蚕食鲸吞,国家的经济命脉也由此逐步被耗尽。
由此可见,从严治贪、治腐无小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适时强调治党要“全面”、要“从严”,也说明了在扶贫开发领域,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到了不得不抓的地步。
腐败不分大小。
“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
在扶贫领域,级别无论高低,利害无论轻重,只要涉及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就应当一级一级抓,层层严把关。
县、镇不大,村、组不小,监督工作落实到末端,扶贫条件精准到个人,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下达明确自觉,扶贫工作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从严整肃扶贫中的党建问题势在必行今年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通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6年8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某省某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甲、村委会原主任刘某乙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某省某县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某协助他人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等等。
这9起案件几乎涵盖了扶贫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其中呈现出鲜明的腐败的基层化与手法的多样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
扶贫开发工作的背后是隐性的反腐监察工作,因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员,在扶贫任务中掌管着各类政策、各种资源、各项资金,基层的干部在贫困地区的民众眼里,是具有“予取予求”大权的“领导”,他们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贫苦地区民众的“命脉”。
也正是因为这双重角色的作用,使得党的某些领导干部和党员“居高自傲”,将国家的政策当成令箭,造成了在具体的扶贫工作中,政策扶持不均匀、不到位、不公平等现象,从而导致民怨叠起,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也严重地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而更有甚者,某些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应为贫困群众解难救急,但在一些中央纪委重点督办的案件中,却摇身一变成为“授课费”、“验收费”、“劳务费”,被那些冠着“党员”名义的扶贫官员给搜刮。
从表面上看,这些都是在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本身存在的制度失灵问题,但是从本质上看,扶贫中腐败所凸显的问题,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亟须提上政治议程,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中坚力量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力量,就应当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并将其与扶贫开发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党风问题相结合。
既要建构“不敢腐”的监督执纪环境,又要培养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一是在扶贫户识别过程中,应该坚决支持乡镇级纪检力量和村级监督力量发挥职能作用,行使监督职责,确保精准识别贫困户。
有的地方没有“扶真贫”,把“扶贫”变成了“扶强”。
一些地方对下不认真调研,为了见效快优先扶“大户”,拿扶贫的资金“堆样板”。
有的贫困地区甚至热衷于树典型、造典型。
结果,一面是困难群众热切期盼“雪中送炭”,一面却是扶贫资金被用于给不适当的主体以“锦上添花”,在一些基层的乡镇,扶贫资金成为地方党政干部欺压贫困户的口实,贫困群众难以摆脱“越扶越贫”的困境,这一切都说明地方扶贫不能精准识别贫困户,不能把扶贫的资源与资金的“雨露”泽及最需要帮扶的民众,而纪检监察在这一方面应引起深刻反思。
二是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党内监督。
乡村两级纪检力量应主动有为,从招标到施工到验收,通过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数量和质量。
并在项目最终验收时,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参与其中。
2015年6月,财政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西南某省某县扶贫办存在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购买办公用品等问题,将问题线索转交中央纪委。
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郝某打着关心下属的旗号,经他审签同意,县扶贫办从项目管理费中每年给13名工作人员每人1000元“验收费”,另外,还给予扶贫办工作人员郭某等16人核桃扶贫项目“验收费”16万余元。
这一新型的腐败表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基层的扶贫工作,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将扶贫工作视为一项正义、有效、切实施行的资源分配活动。
三是精准扶贫关键在农村,开展扶贫工作必须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
比如有些地方针对青壮年多外出打工、村里多为留守老人儿童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接访大篷车”开到田间地头;针对少数民族聚居、语言文字各异的情况,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制作民族语言宣传册;针对村民白天务农做工晚上才回家的情况,有的纪检干部牺牲休息时间,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夜访”。
四是事务公开是前提,要支持村级监委会充分行使权力,做好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全面整合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纪委力量,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
有些乡镇与村级建立“民意调查中心”与“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将该区域的民生资金项目、发到个人的民生资金补助和领取补助的个人信息全部录入服务监管平台,在平台实时监控,收集问题,组织开展查访核验活动。
这样的做法,能够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纪检工作力量,发现问题和线索。
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扶贫资金发放、扶贫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贫困地区的民众更好地监督和了解。
人心齐,泰山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高举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党智慧、群众力量,才能激发勇毅信心,才能汇聚无穷发展合力,从而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从而更好提升我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
以党建带队建是什么意思?总结该怎么写?谢谢亲们~~~~~
导语:“四讲四有”难点和关键点在于怎样做一名“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干部,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干部应当具备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和开拓进取四种基本品格。
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发言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讲奉献有作为发言稿】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学”是基础。
一要熟读熟记党章党规。
要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二要学深悟透系列讲话精神。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深悟透中找方向、找方法,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
真正用党的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立”是关键,要牢固树立四种意识。
一要树立政治意识。
就是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服从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要树立大局意识。
就是要树立大局观,始终站在党和国家的全局的立场上来想问题、做决策、看工作,自觉为维护大局、服从大局作贡献。
三要树立核心意识。
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要树立看齐意识。
就是要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经常地、全面地、具体地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
就我们衡阳来讲,就是要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就我们来讲,就是要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三、“干”是根本。
“两学一做”的落脚点在干事,在为人民群众办好更多的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为此,我们必须全力抓发展。
一要全力稳增长。
在经济新常态下,必须把稳增长放在第一位,重点在项目建设、产业转型、财政税收、招商引资、园区建设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要全力促改革。
当前,衡阳新一轮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把财税、金融、公车、公共交易、行政审批等改革推向深入、抓出成效。
三要全力惠民生。
必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加大民生投入。
就是要重点抓好民办实事的办理,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党中央把“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合格党员的首要标准,凸显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群众路线”是思想“活的灵魂”三个方面之一,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是做好城市工作中最大的政治。
为此,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城市工作决策要充分考虑民需。
城市工作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发展密切相关,城建城管系统工作决策的出发点都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使决策过程更加民主、更加科学。
要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融会贯通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在进行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时,既要考虑城市的发展前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要考虑项目实施过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因素,要让群众成为最大的受惠者。
第二,城市工作推进要充分吸取民智。
城建城管各部门要切实树立群众观念,不断改进作风,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办。
要主动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强力推行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涉民的审批事项办理更加便捷。
要落实信访接访责任,努力化解房地产开发、征地拆迁安置等突出信访问题。
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办好12345市民热线等与市民沟通的平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如何开展好慵懒散治理,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镇党政机关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治理“慵懒散”,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深化正在全县开展的以“从严从紧抓作风、强化执行提效能”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境界,提升执行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
重点治理以下问题:1、思想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盲目自满,不思进取的;2、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实干不足的;3、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没有进展,打不开局面的;4、工作不在状态、积极性不高,工作协调不及时、政策对接不紧密,遇到问题绕着走、有困难工作不去干的;5、干部素质低,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6、履行能力不高,专业知识贫乏,办事效率低的;7、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8、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办事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的;9、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三、工作措施(一)、主动查摆整改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市委“十一条”实施办法、县委“十不准”、镇“十二不准”,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对照治理重点,采取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我查摆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主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深入查摆,查摆要实事求是,不走形式。
对查摆梳理出的“四风”问题特别是“慵懒散”问题,要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二)、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围绕年初任务目标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紧扣全镇重点工程项目、阶段性中心工作,加强对各指挥部、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切实以强有力地督查推进工作开展。
严格对重点工程“周通报”、对重大事项及重要事项“月通报”制度,注重在督查过程中找准影响工作落实的规律性问题,分析总结、堵塞漏洞、整改提高,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即时督查、全程督查、定期督查等制度,加大对全镇重点工作,重点指挥部、重点项目时间节点进展情况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十不准”和机关干部遵守会风纪律、上下班工作纪律等日常行为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
(四)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专项督查认真执行信访案件备案通查通报制度,以全县信访稳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解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对集中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进行挂号督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对各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服务差的问题年内查实三例的,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评机关、评行为、评窗口单位”居后两位的,对干部顶风违纪被上级督查暗访查实给郭楼丢丑的,对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有影响上访案件的,对搞形式主义、履职不力、滥用职权、松懈散漫、铺张浪费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不搞迁就照顾、不搞下不为例、不设“过渡地带”。
(六)强化社会监督1、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座谈。
每季度就改进作风工作开展一次座谈,重点了解掌握群众“不满意”因素,督促各级各部门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擦亮服务窗口、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2、深化开展“双评”活动。
进一步完善评议内容,突出评议服务质量、工作效能、任务落实和工作突破的情况;改进评议方法,征求多个层面评议代表意见,提高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在评议代表中所占的比例,并将政风行风、网络问政等群众评价情况与评议结果相结合。
3、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随访活动,了解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根据电话调查情况,找出差距,改进不足。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进一步完善涉企一费制、作风建设有奖举报、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和民生服务等制度,强化《政风行风热线》进社区机制,着力形成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成立“慵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对“慵懒散”问题的自查自纠力度,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包庇纵容、不姑息迁就,及时制止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不良倾向,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见成效。
实行整改落实责任制,对查摆梳理出的问题,要仔细研究,制定出目标清单,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督促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广泛宣传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反映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专项治理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督导,严格要求。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开展。
对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哪些意见建议
对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公安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吸取新知识、新经验,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
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学习措施、方法和载体,带着问题学,学以致用,努力提高学习的实际效果,为统一思想、谋求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持。
加大督查督办和行政问责力度,以公开促监督,以检查促落实,以问责出成效。
从干部管理工作体制上、工作运行机制上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把抓工作落实的成效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从抓好用人“源头”上促进工作作风根本好转。
以开展领导大接访等活动为载体,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在基层一线转变、部门执行力在基层一线提升、党的政策和工作在基层一线落实,认真解决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
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自觉抵御各种歪风邪气,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工作作风是党员干部素质的体现,关乎党员干部的形象,关乎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具体落实到努力改进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建设一支创新意识强、工作执行力强、服务意识强、拒腐防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组织部门及组工干部公道正派形象的主要内涵是什么
组织工作的对象是党员、干部,是做人的工作的。
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的工作能不能做好,既要看业务水平如何,更主要的是看是不是公道正派。
我认为,除了业务素质的要求外,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和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响亮地提出来,贯彻到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
这个建议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赞同。
中组部部务会决定,先在中组部机关,继而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表率部门的一项有力措施。
公道正派是一种思想作风,也是一种人格力量。
对共产党人来说,则是一种政治品质,是党性的重要体现。
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来说,它是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
公道正派既是一种道德情操和思想境界,又是一项基本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要求;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又是组织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
组织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增强公道正派的意识,树立公道正派的形象。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这是由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的根本要求决定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党管干部是党执政的重要内容,其实质就是代表人民管理干部。
只有坚持公道正派的原则,才能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
第二,这是由组织部门的职能特点决定的。
组织部门担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责。
用群众的话说,组工干部是“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
只有坚持公道正派,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才能把人选准选好,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才能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管理好、建设好。
否则,就是失职,就会失去人心,社会也有可能因此失去公平和正义。
第三,这是由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必然要求所决定的。
公道正派,是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也是党中央对我们的一贯要求。
同志曾经指出:“在干部政策问题上坚持正派的公道的作风,反对不正派的不公道的作风,借以巩固党的统一团结”。
①同志强调:“政治机关的干部,特别是管干部的干部,要很公道,很正派”。
②江泽民同志要求,组织部门要树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新形象。
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切实加强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继续发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的部门。
长期以来,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认真落实这些要求,使公道正派成为组工干部形象最鲜明的特点。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个优良传统决不能丢。
第四,这是由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的现状所决定的。
当前,各级组织部门在坚持公道正派方面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志做得是好的。
但也必须看到,在有些同志身上还存在种种不符合公道正派要求的现象,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
比如,有的口大气粗,盛气凌人;有的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属、朋友谋取特殊利益;有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在考察、推荐干部中夹杂个人感情;等等。
一些地方出现的用人失察、失误,甚至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一些与少数组工干部不公道不正派直接有关。
解决组工干部在公道正派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抵制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正面引导、自我教育,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要正确把握公道正派的具体内涵。
结合中央组织部机关三个月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践,我将公道正派的内涵概括为“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句话,也就是从四个方面提出要求,把公道正派形象具体化。
一是对己清正,就是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上坦荡、磊落,作风上清正、廉洁,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二是对人公正,就是客观公正地考察、评价和使用干部,公道合理地了解、看待和处理问题,处人处事都要出以公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讲真话,主持正义;三是对内严格,就是坚持从严治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四是对外平等,就是胸襟开阔,海纳百川,谦虚谨慎,平等待人,用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增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必须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
形象是素质的外在表现。
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必须坚持内强素质,把学习放在首位,打牢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自我教育的自觉性,努力提高做好组织工作的政策水平、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
二是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
广大组工干部要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差距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通过这项活动,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促进组织部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促进业务工作的发展。
三是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
既要大力弘扬我们在作风建设特别是坚持公道正派方面的好传统、好做法、好经验,更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赋予公道正派以新的时代内涵,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组织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公道正派新形象的方法、载体和途径。
四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怎么体现和检验
一方面,要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干部受到教育;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要建立和完善一套保持公道正派形象的制度和规范,纳入日常管理,使之制度化、经常化。
总之,开展这项活动,我们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使广大组工干部思想上受到教育,真正把公道正派的理念牢固地树立在心中;二是紧密联系实际,切实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三是建章立制,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起保持公道正派的长效机制。
如何充分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有效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积累了丰富的反腐败斗争经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取得了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胜利,使不少贪官污吏、腐败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大快人心,赢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使党的执政地位更加巩固,执政基础更加坚实。
首先要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反腐败仅靠职能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重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热情和斗志,建立和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机制,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他们的一言一行,功过是非,勤政廉洁,群众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
不仅需要重点监督党员干部在单位的表现,同时也有必要重视监督党员干部在社会的表现。
群众不仅能够监督、举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而且还能对八小时以外不遵守行为规则进行监督,从各个方面,为党员干部增加两条轨道,约束其沿着正确的道路向前。
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作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取得事业成功的基础;从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反腐败斗争充满艰巨性、复杂性,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必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氛围,才能取得成效,取得成功。
人民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力量。
共产党是靠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执政的,离开人民的支持,党的事业将一事无成。
反腐败要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不竭的力量源泉。
当今社会腐败现象无处不在,只要有权力运行的地方,就有产生腐败的可能。
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
加强监督制约,是促进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权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保证。
人民群众生活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他们对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廉洁与否,一言一行最清楚,最有发言权;他们对腐败看得最清,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大,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最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所以,他们要求党和政府反腐败的愿望最强烈。
这些年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等形式,揭发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积极参与党的反腐败斗争,并出现了署名举报多,举报领导干部多,举报重点部门多,举报重大问题多的特点,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
实践证明,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是我们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
其次了解发挥人民群众反腐败作用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渠道不宽不畅。
说不宽,是指一些地方群众参与斗争的手段单一,渠道狭窄,方法途径上缺乏创新和研究,没有形成一个简捷、便利、高效的群众参与机制。
说不畅,是指在目前有限的群众参与渠道中,还存在着不少严重的问题。
如举报,有的同志对群众举报很不重视,可听可不听,可办可不办,全凭主观兴趣;有些机关受理举报后,是否调查、调查情况如何,反馈意见极少,举报人根本不知情。
更有甚者,有的人还把群众的检举信息泄露给被检举人,使举报者遭到打击报复。
二是对群众缺少深入有效的宣传发动,使不少群众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作用。
反腐败斗争在很大程度上处于自发状态,远没有形成群众广泛主动参与反腐败斗争的局面。
有不少群众认为反腐败斗争是党和政府的事情,自己力量小,不可能在反腐败斗争中起多大的作用,只有在触动了个人的利益,或者形成了仇恨,才奋力举报。
尤其在一些影响不到个人具体利益的情况下,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因而在行动上不积极、不主动。
目前,多数群众除了对腐败现象表示不满和愤怒外,缺乏实际斗争的主动性。
有的地方不能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不能启动党内监督程序,把人民群众的监督转化为党组织的监督。
不能够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难以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是没有按照人民群众的强烈意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腐败分子的惩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在一些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相当突出,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子,有罪不判,或者重罪轻判的现象非常明显。
有的地方党政领导“神圣不可侵犯”,群众讲不得、议不得,毫无“表达权”,言语稍有不恭,就被视作大逆不道,受到打击迫害。
在权力者“官本位”思想,群众没有议论和褒贬领导自由的境况下,腐败案情最容易被遮掩。
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对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进行是极为不利的。
一方面,它会严重伤害群众的反腐败积极性,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反腐败斗争的理解和判断;另一方面,它会严重妨碍反腐败斗争的健康发展。
反腐败斗争艰巨复杂,又事关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要赢得这场政治斗争的胜利,必须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
怎样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呢
具体地说,应在如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1、端正指导思想。
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思想。
有些同志认为,反腐败斗争只要领导重视,专门机关积极工作就足够了,群众的反腐作用发挥不发挥,关系不大。
这种认识是很错误的。
专门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负有重大使命,其作用相当重要,但是,在很大程度上,监督“一把手”成为难题。
上级监督远,一些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如:集体贪占公家便宜、作假账、假招标等,上级很难查出来;下级不敢监督,害怕打击报复,害怕损害周边人的利益而遭到群起攻之;同级监督基本上不可能,或者有共同利益,或者是人情大于制度,或者是官官相护,互相牵连。
仍然存在着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真理讲面子、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和气的错误倾向。
要牢牢记住,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基本力量,反腐败的各项工作,都离不开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只要相信和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积极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就能找到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好办法、好路子。
2、改进方法途径。
首先,要积极发动群众,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责任感、使命感,使广大群众能自觉地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积极参加反腐败斗争,通过举报电话、接访、暗访、信访、网络、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了解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善于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监督,使反腐倡廉监督由纪检监察唱“独角戏”变为了全国人民齐抓共管的“大合唱”,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群众性的反腐败热潮。
在现阶段,我们要充分发挥现有的科技手段,开通廉政举报网络,廉政举报电子信箱,由于网络沟通的私密性、直达性,让更多普通人“举报通天”的梦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变为现实,从而大大提高对官员监督机制的效力。
快速便捷是网络监督官员的另一大优势。
还有要发挥短信优势,方便群众举报的方法和途径,重视群众的口碑,支持短信举报和讽刺,支持群众议论和褒贬领导的自由环境,真正实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充分认识到,群众对贪腐现象的有效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有益延伸,完全符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鼓励群众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以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把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反腐败斗争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
使腐败者心惊胆战,同时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3、扩大参与范围。
在反腐败斗争中,人民群众的作用是全面的,无论是治标,还是治本。
相信和依靠群众,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应当具体落实在反腐败斗争的各个环节之中。
群众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对情况的了解有多有少,觉悟程度和政策水平有高有低,民主法制观念也有强有弱,所有这些,对发挥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都是有影响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斗争中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和教育,不断启发群众的觉悟,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水平,并积极运用法制的手段对群众性的反腐败斗争加以规范,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防止斗争扩大化。
还要防止因泄私愤而诬告的现象,不让清白的干部蒙冤受屈。
总之,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一场反腐败的人民战争,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更大胜利。
临渭区农广校张瑞华二00九年三月五日
浅谈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你好
枣庄华图教育为您服务: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于一些“追星族”疯狂的追星行为似乎见怪不怪了。
但是为了追星,可以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可以丢下工作和大量排队办理业务群众,这种疯狂的痴迷,竟然发生在北京一单位多名公务员身上,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如此视身份与职责于不顾的行为,实属“忘本”之举。
不论是什么原因和心态,公务员脱岗“追星”的表现,既是不谋其职、不务正业的真实写照,更是不严不实、不把办事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的一个活样本,是得了“作风病”。
其实,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比如,肥东县建管局副局长周之元接待群众时还在办公桌上练习毛笔字,鹤壁行政服务大厅科长“嗑瓜子治病”,河北平山县安监局一名韩副局长“上班时间酣睡卧床接待访民”,神木县的县长助理“闭目养神”搞接访,义乌市江东街道工作人员办公室里“敷面膜”......“追星”之事看起来似乎不大,但事关干部作风状态,岂能不以为然。
从这个角度上讲,公务员脱岗“追星”被处分,一点也不冤。
近一段时间,从没想到镇干部吃拿“两个苹果”被问责,到没想到村干部贪污100元被处理,再到没想到公务员“追星”挨处分。
老百姓眼中的一个个“没想到”,标注着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气魄、决心和力度。
“倘筑太平基,请自厚俗始。
”坚守从严的自觉和崇严的追求,是塑造党风社风新风貌的题中之义“针尖大的窟窿能透斗大的风”,这是个浅显的道理,虽然浅显,却深刻说明:世间事,作于细,成于严。
严要求才有好成效,严管理才有好习惯,严标准才能得民心。
不从严,思想上缺钙会导致弊病丛生;不守严,再多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纪律就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严是爱,宽是害。
干部的“小节”,就在老百姓的眼皮子底下,最为直观。
不负责、不检点的行为,对干部队伍形象的损害、对民心的挫伤就是最为直接的。
希望公务员脱岗“追星”被处分的案例,能够达到令“为官者一震”、“围观者一振”的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