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写如何做好一名交警及工作感受
可以的但公司应该说明员工有知情的权利但是如果有钓鱼的嫌疑那就另说了比如故意放置一些物品诱使员工犯错这种的肯定是不合法的
交警中队工作总结
交警中队年度工作总结我中队在局党委和大队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和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文件和各项任务,现将2018年度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向组织和领导汇报如下:一、队伍建设情况1、认真组织开展“三送”、“学习公安核心价值观”、三治三提”切实转变作风等活动。
2极组织学习全体干警加强自我学习,认真完成“四个一”、“八个必学”、“八项规定”、“五条禁令”的内容并做好学习笔记。
3、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道交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刑法修正法案》、《规范执法》等法律法规。
二、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2018年,按照上级交警部门及大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先后开展了交通安全大排查、“三超一疲劳”、“知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这些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涉牌涉证(含无证驾驶)违法60起、超员超载26起、逾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的50起、非法加装改装32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及处理工作1、一是落实与客运企业联系挂钩责任制以及同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增强了责任单位驾驶员的责任心、使命感。
二是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大排查,把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及时上报到大队。
三是加强端午、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车流、人流、物流高峰时段及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在每台警车上配备特殊天气、路况
特警是否有执法权
如特警是否可以上路行使交警执法权
特警是否有执法权特警是否可以上使交警执法权
公安特警是公安系统内立的一支的队伍,专门负责各种特别的危险任务,当他们在协助其他警种(交警等)执行任务时,当然有执法权,比如执行设卡盘查车辆任务时。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全警示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警上路执法有何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人民警察标志,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件和执勤执法装备。
第八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做到:(一)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二)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使用规范用语。
(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做到文明执法,主动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遵守交通法规。
(四)依法扣留车辆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被扣留车辆的安全,提醒驾驶人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妥善处理随车易变质货物。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
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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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这个APP玩10元投资,收入赶超死工资00:2310元投资APP广告相关问题全部交警上路执法怎样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
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八十条 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指挥规范。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第八十三条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就是说,出示证件,是警察当但是,从《行政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里,我们查到的规定都根据现在的条款规定,执法人员必须在2人以上才能执法,交警也属于执法人员之一,持有执法证,故交警不能单独一人执法。
协助交警维护交通 的感受 1000字左右。
其实可以随便些,具体就是你们做了些什么,有什么感想都可以写,下面可以参考参考。
领导重视,保障措施有力。
“万人评窗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构建和谐社会,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是“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路面管理、车辆管理、事故处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通过这个“窗口”,可以了解和掌握交通管理、事故处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更好地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对此,大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提高服务水平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优化服务环境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高度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借助五个载体,带头践行文明行动。
教育民警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应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作为一名公安民警应当严格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要求,自觉做到“文明在我环境中”;教育民警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乱使用警灯、警报器,不无故冲闯红灯、借道行驶,自觉做到“文明在我行进中”;要求民警正确使用“您好”、“请”、“谢谢合作”等文明规范执法用语,坚决杜绝口大气粗、谈吐不雅等冷硬横现象,自觉做到“文明在我话语中”;聘请专家为民警讲授文明礼仪,把“微笑”服务渗透每一个执法环节,以“微笑”对待服务对象,自觉做到“文明在我微笑中”;深入开展“珍惜荣誉珍惜岗位 珍爱家庭”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民警常怀感恩之心,坚决不做对不起党和人民,对不起集体和自己家庭的事情,自觉做到“文明在我感恩中”。
擦亮车管窗口,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以“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改革为契机,大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提高群众满意率。
深入开展“十佳文明示范窗口、十佳文明服务标兵”、“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及“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好事”等评选表彰活动,坚持以示范引导,以典型引路,感染、带动民警、市民积极参加“从我做起,走向文明”奉献日活动,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及时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努力在车管内部形成崇尚文明、践行文明、争当文明的良好风气,努力在全社会打造知荣辱、除陋习、讲文明的社会风尚,使车管这个窗口成为全社会走向文明的忠实践行者、积极推进者。
强化源头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进一步完善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电子档案,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防止重点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建立校车管理“学校监管班级、班级监管学生、学生监管家长和民警监管校车”四级链条式管理机制,实现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教育和“四个创建”活动,巩固车管窗口教育基地,以“四不四让”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倡导文明行车,倡树文明新风,提高文明交通意识,建设文明和谐幸福家园。
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发挥城市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强度推进,加大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大力倡导文明和谐交通,全面提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以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闯灯越线、争道抢行、大型车辆闯禁行、灯光不全、驾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严查严纠力度,为群众出行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倡导文明出行。
这个大队组建300余人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队伍,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劝导人们有序乘车、安全行路、文明礼让。
在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县医院门口、信誉楼附近等车流量较大、行人较多、比较繁华的路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引导车辆安全文明行驶、行人安全文明过马路,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示范引导广大市民消除陈规陋习、纠正不文明行为,共同增强文明意识。
推行微笑服务,拉近警民距离。
这个大队从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车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入手,强化对窗口单位民警日常行为举止的教育培训,积极倡导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擦亮窗口,展示民警的良好形象。
倡导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提供快捷方便的各类服务。
日常工作中,以微笑服务为突破口,自觉做到做到温情 “四个一”,即:“一声问好、一个微笑、一句提示、一声感谢”。
大队还聘请礼仪专家为民警讲授文明礼仪,把微笑服务渗透每一个执法环节,以微笑对待服务对象,用微笑面对工作,微笑面对生活,微笑面对他人,自觉做到“文明在我微笑中”。
推行文明用语,用话语传递文明。
车管所和事故处理科结合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相关服务用语,将“请”、“您好”、“请坐” “谢谢”、“再见”等温馨字词作为基本的工作语言,展示公安民警和蔼可亲的另一面,以此来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办事群众在文明话语中看到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在身心愉悦中感受公安机关优质服务带来的新实惠,用话语传递文明,用话语体现素养。
倡导“礼让斑马线”,培养文明行车良好习惯。
在所有驾驶人中开展倡导“礼让斑马线”活动,号召机动车驾驶人在行至斑马线前要主动减速慢行,遇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要停车让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不遵守礼让规定的驾驶人进行口头教育或警告,让驾驶人养成文明行车的好习惯。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市民对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在社会上形成礼让斑马线的良好风气
交警上路执法有何规定
当然有不合法的地方。
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