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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责任心得体会

时间:2018-04-06 01:06

交警工作心得体会

交作体会【篇一:交通警察学习心得体会一】学习心得体会一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口县交警大队近日开展了以“整顿思想纯本色、整顿作风塑形象、严格纪律抓转变、整顿学风强信念”为主题的队伍整顿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开展整顿活动,切实解决全体民警政治理论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内容联系工作实际不紧等问题;切实解决全体民警执行力不强、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解决领导干部抓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切实解决民警责任意识不强、不严格履行职责等问题。

进一步促进广大民警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确立民生理念、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达到人人受教育、作风有改进、管理上台阶的目标。

开展此次队伍整顿活动,是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进一步改善公安交警队伍形象,提升交警队伍战斗力,密切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任务繁重艰巨。

如果没有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就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就无法迎接日益严峻的新挑战,就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新任务。

本次队伍整顿活动以建设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交警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民警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条例、条令和制【篇二:交警规范执法的心得体会】xx

交警个人纪律作风心得体会

交警个人纪律作风心得体会为大家整理交警队纪律作风整顿的个人体会,交警是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交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队伍建设十分重要,下面是这篇交警个人纪律作风心得体会交警个人纪律作风心得体会一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的形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专项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有效的树立。

那么如何建立一支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的公安交警队伍,已经成为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认真实践的问题。

下面,笔者结合目前开展的四查活动谈几点个人认识。

一、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当前,交警队伍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非常艰巨,公安交警的责任十分重大。

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四查教育整顿是改善公安交警队伍现状的必要手段,是提高公安交警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好日益艰巨繁重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的客观需要。

因此,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个时间组织开展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风四查教育整顿活动是权宜之举,能够使全体民警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增

交警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我们幸福的生活着,我们辛勤劳作而衣食无忧,我们家庭和睦,但是有那么一天如果“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无论是人身的还是设备的, 我们的事业就会毁于一旦,我们的生活就会笼罩上散不去的阴霾,我们的心会流血,我们的家人会流泪。

违章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是不是我们每个人都认识到了呢

即使后果认识到了那是不是针对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工作行为进行过深刻的反思查找过隐患呢

发生在5月28日的的**微波站通信中断事故是近二十多年来,我所发生的一件令全体职工痛心疾首的一件极不负责任的失职安全事件,在事故的背后尽管存在着管理体制的问题,但也直接暴露了我们平日里有章不循、制度不落实和人员的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一切事故的发生均缘于人对工作的态度不认真、业务知识不熟悉,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

通过这次事故,我想我们按以下几点进行深入思考一下会对我们自己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一、你有多长时间没有认真学习过“安规”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我们每一个电业工人的护身符,是从无数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谁违反他去工作无异于飞蛾扑火,尽管他内容不多,虽薄薄一卷但条条重于泰山

孔子说的好“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因此我们应经常的学习安规对照总结自己的安全行为就会使我们的安全意识日渐提高,在生产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认识。

二、你是否能真正认识到现场的危险点

“现场危险点控制单”是对《安规》有益的补充,其最根本的意义就在于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到达生产现场后根据现场的人员设备及工作内容实际情况判断最易发生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隐患并针对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后让所有工作班成员确认。

因此不同现场、不同工作内容、不同的工作班成员具有不同的危险点, 认真填写危险点实际上等于对工作在头脑中进行了预演,而对危险点的认识如果是仅局限于履行一般手续那就会犯形式主义的错误,深刻认识危险点的内涵,认真总结、填写、执行危险点控制单内容对每一个现场工作人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今后,我要在每一天审批的检修工作申请票、每一个保护整定计算稿和下发的每一张定值通知单上都要应寻找“危险点”,确保审批的检修工作申请票、保护整定计算稿和定值通知单准确无误,不存安全隐患。

三、你对检修操作的设备了解多少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仅仅是一名成为合格电业工人的必要条件,但真正做好现场工作必须对工作现场的设备性能心中有数,因此需要不断的学习和积累检运经验,对每天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务必搞懂,才能做到“一日清、一日高”,才能从根本上保证人身、设备安全。

四、你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了吗

我们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的一些对安全生产最有实效的经验,在平日的工作中严格遵章守纪,既是我们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一种表现,更是敬业精神的一种完美体现,养成了这种良好的工作作风,就可以使我们防微杜渐,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是我们事业的基石,是我们生活的保障,搞好安全生产需要我们真正杜绝形式主义、脚踏实地认识领会上级领导指示,学习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行动不忘安全。

写到这里我不禁要自问:今天我违章了吗

今天我攻读专业了吗

今天我认真对工作进行了安全总结了吗

“一日三省吾身”才能保证杜绝违章。

痛定思痛从我做起 认识安全

找3篇关于交警“五条禁令”的个人心得体会

在铁规禁令面前“言必行,行必果。

”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六年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五条禁令”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遵守“五条禁令”已成为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行为,并极大地促进了新时期良好警风的建设,其成效有目共睹、有口皆碑。

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些成果还不是很巩固,少数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整体战斗力。

  究其原因,我认为跟少数民警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从而放松了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的改造。

在市经济条件下,极少数民警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暗流冲击,思想动摇,意志衰退,有的甚至沉缅于花天酒地,成为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他们动辄酒后亮枪示威,抖威风,或者酒后驾车似竞赛,耍特权,有的抓赌以后自己赌,自认为无人敢抓,这些现象不一而论。

这些都是公安民警平时放松学习、放松要求、缺乏世界观、人生观改造,素质低下的表现。

  在“五条禁令”面前,我们应该“言必行,行必果。

贵在坚持”。

我们公安队伍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执行“五条禁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对照问题,引以为戒,加大查摆和整改问题的力度;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决心,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最大程度地减少违反“五条禁令”行为的发生,真正把从严治警、关爱民警的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一名领导,在贯彻执行“五条禁令”过程中更要做好表率,要认真学习贯彻部长在今年2月20日作出“要继续抓好公安队伍‘五条禁令’的纪律教育,这是用血与生命换来的教训”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郑百岗局长在在湖南长沙召开“五条禁令”警示座谈会上的讲话,真正做到真抓、早抓、主动抓,对有苗头性的事件要预防在前,才能扭转被动局面,抓住工作的主动权,推动队伍建设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交通安全心得体会怎么写

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

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

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

交通安全讲座心得体会

各位家长:首先感谢各位家长放下手头的工作能抽空来开家长会,也感谢能坐在自己孩子的座位上安静地听我讲。

今天借这个机会我主要想和大家聊聊学生的安全问题。

在学校里,我们反复强调要注意安全,把安全工作当作重要方面来抓,对学生进行饮食安全、居家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特别是校园安全,教育学生不做危险游戏,如不追追赶赶、做操时上下楼梯要排队,不推不挤,不撑栏杆,更是加强了教育,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不玩耍,文明骑车放学后要直接回家等,今天我想重点先和大家聊聊学生的上学、放学等路上的交通安全。

人们常说,交通事故猛于虎。

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

请看下面一组数据:据统计,2006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

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世界排名第一。

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

在这里我想先讲几个交通事故的案例,让我们引以为戒。

(一)随家长出行惨死于车轮下:①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

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穿过马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他妈妈见此状,猛扑到杨洋的身上,杨洋

杨洋

从那天起,杨洋的妈妈天天来到杨洋被车压死的地方喊杨洋……。

②南岸区南坪小学三年级学生甘小红,女,9岁。

上午,跟随父母去买鱼苗乘车返回,下车后,自己就从客车前面走,未注意左右来车,突然横穿公路,被小货车将她撞出8米远倒地死亡。

(二)上学、放学横穿公路残死于车轮下: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周婧,女,7岁。

上学不注意左右来车突然跑过公路,被右边一辆拉砖的解放牌大货车左后轮挂脱10米多远,左腿骨断裂,截肢安装一个假肢,花一万多元,留下终生残废。

②一年级学生陈卓,女,7岁。

下午放学回家,从人行护栏缺口处进入车行道,并从左边驶过一辆车的尾部突然横公路,被右边驶向的一辆9路大客车当场压成“肉饼”,围观群众都流下惋惜的泪水,父亲心疼得当场昏死过去,母亲也瘫倒在交警队的办公室里。

(三)在公路上追逐玩耍被汽车压死。

①小学三年级学生陈渝生,男,10岁。

晚饭后与几个同学在渝中区中兴路边玩耍,陈突然跑过马路,被一辆大货车左前轮碾压右腿和头部,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②两名男同学公路上玩耍、打闹,其中一同学彭伟,8岁,突然跑过公路,被驶来的一辆渝州大货车碾压当场死亡。

③小学二年级学生赵杰,男,8岁。

父母在公路边摆摊,他与同学在路边玩耍时,突然横穿公路,头部撞在驶来的一辆大货车后轮上并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四)乘车扒吊车 ①小学一年级学生刘浩,男,7岁。

上学路上见一大货车行驶缓慢就与一同学扒吊在脚踏板上,快到校门口就跳下车倒地,被车后轮碾压,抢救无效死亡。

(五)骑自行车死于汽车轮下: ①一个星期天上午,两名小学生,表兄弟俩人,租一辆自行车,一人骑车,一人乘于后坐,在一个大下坡路上骑耍,这时听到背后汽车驶来,骑车的孩子惊慌了,车把左右摇摆,当车从他们身边驶过时,自行车向汽车倒去被压住,骑车者当场死亡,刘刚第二天早上死亡。

②一学生杨某,骑自行车上学,在路中间骑行,后面一辆大货车鸣号他不让,导致与大货车相挂撞倒地后,被大货车后轮碾压死亡。

③两个同学各骑一辆自行车,迎面驶来一辆三轮摩托车,因下坡速度快,刹车不好,与三轮摩托车相撞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④初一学生,晚自习后骑自行车回家,靠路左边骑行,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中巴车相撞倒地,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

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频频发生

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

我们的学生中有很多是骑车来上学的,有步行的,有家长接送,请问各位家长,尤其是骑车来上学的孩子家长,你知道你的孩子在路上是如何骑车的吗

我们特意在学生放学的一个路段抓拍了部分学生的骑车,借今天的家长会请大家看看他们是如何骑车的,也来找找自己的孩子。

(骑车录像) 各位家长看后,也许有的家长已找到边吃东西边骑车的有我的孩子,并排骑车里有我的孩子,骑得飞快得是我的孩子,骑在马路中间里有我的孩子,边聊天边骑车的是我的孩子。

作为老师我们真为他们担心,不知道我们家长看后有什么感想

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换来的。

相信各位家长和我们一样关心孩子的安全,因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

望家长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我们家长还要加强河边的安全教育,远的不说,就说我们镇去年暑假,就有一名学生溺水死亡,今天就让我来讲讲这个孩子,他们的爸爸妈妈再也不能来学校参加家长会了。

我们再来看一段学校门口的录像,(放录像)放学后买零食吃,是小事吗

其实不是,我们来分析一下:一、买的次数越多,就越吃越馋,我问过我们班的一个学生,他说我老想着放学后去买哪样东西更好吃;二、同时还会形成相互间的攀比心,你买的好还是我买的好;三、勤俭节约的好传统都丢了,心思不在学习上,而在小店里的什么东西更好吃;四、买了东西都想快点儿吃,骑车的孩子就更危险了,单手骑车,边骑车边吃东西,一但造成事故,那买零食吃就不是一件小事了,里面的安全隐患太多了。

建议家长,合理控制好孩子的零用钱,学校要求学生不带钱来学校,孩子手头的钱多了,上网吧、敲诈等等就要发生了,上周就发现六年级有两名男生到网吧去上网,玩游戏,网上的游戏都是虚拟世界的,打人游戏、杀人比赛、放火游戏等侵害孩子健康成长的都有,带来的后遗症也是很多的,相信家长也都听到过这方面的案例。

同时我们还要求放学后不能去小店买东西吃,骑车、走路都要遵守规则。

家长们,让我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知道这是做一切事的前提。

请家长也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想得远些,为孩子考虑得多些。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

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

学习心得体会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保证

道路交全警示学习心得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保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

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

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

”问题很的大争论。

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

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

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

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

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

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

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

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

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

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

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

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

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

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

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

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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