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纸读后感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
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
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
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红色旅游心得体会,600字左右,谢了
青春期是生理、心理、社会行为等方面从未成熟到成熟,从未定型到定型的急剧变化的时期,是人生中质的转变期,是脱离了儿童时代认识方式,创造新的自我观念,从心理上重建人生的时期。
如何培养青年健康的心理呢? (一)正确的自我观念。
正确的自我观念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一个人只有正确地认识自己,他的行为举止才能得体,学习和工作才能适应,才能努力地发展自己,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
如果自我观念不正确,他可能自视甚高,自以为了不起,去做力不能及的工作,他也可能自觉羞惭,不肯以本来的面目表现自己,以致形成沉重的心理负担,不能心地坦然; (二)适度的抱负水平。
要了解社会对个人的要求,哪些是环境所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其变化趋势如何等。
要善于将个人的优、缺点与环境的利弊四个因素综合起来分析,扬长避短,挖掘环境的有利因素,发挥个人的优势,一方面与命运搏斗,改造客观,一方面调整主观,确定合适的抱负水平,以免做出招致挫折的事; (三)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与人相处时,其肯定的态度(如尊敬、信任、友爱等)总多于否定的态度(如憎恶、怀疑、恐惧等),对其所归属的集体,有一种休戚相关、安危与共的情感,总乐于牺牲个人的欲念去谋取集体的幸福; (四)个人与社会的协调一致。
自己的需要、愿望与社会的要求与他人的幸福发生冲突时,要放弃和修改自己的行动计划,以谋求与社会的协调一致; (五)把心灵中的积郁倾吐出来。
思想和情绪上的矛盾长期郁闷在心中,会影响脑功能,造成心理失常。
思维情绪上的问题只有将它倾吐出来,心情才会感到舒畅,并能起到一定的安定作用。
中国共产党章程6至11章学习感悟
中国共产党在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
1945年七大制定的党章,则是在1943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制订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共十五条,规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奋斗目标。
《纲领》宣布“我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规定了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归社会所有;联合第三国际”。
《纲领》也对党的组织章程、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英文版。
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
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197至199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党的纪律和制度,也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08至510页) 三大修正党章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章程共六章,三十条。
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
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二册第535至537页) 四大修正党章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五大修正党章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八十五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
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
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并规定“青年团中央,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会议,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415至421页) 六大党章 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党章共十五章,五十三条。
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五大党章的基本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一些调整。
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
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支部”;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资格作了更为完整的表述。
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规定党员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或党内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四册第348至354页) 七大党章 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
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是每一个党员“一切活动的准则”。
总纲总结了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党的性质与理论,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任务和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确定了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九册第569至577页) 八大党章 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有系统、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许多新规定。
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此外,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一些新的规定。
如中央委员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党的监察委员会增加了要积极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法令的状况;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
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全文载于1956年9月27日《人民日报》) 九大党章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
九大党章背离了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在党章中肯定了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在总纲里充满了个人崇拜的错误。
特别是把林彪作为“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九大党章否定了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在组织原则上,取消了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会。
(全文载于1969年4月29日《人民日报》) 十大党章 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继续了九大的“左”的错误,沿袭了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只作了个别的修改和补充。
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
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全文载于1973年9月2日《人民日报》) 十一大党章 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十年内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它恢复了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内容上与九大、十大党章比较作了较多的修改。
譬如: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县和县以上、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
但是,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继续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
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全文载于1977年8月24日《人民日报》) 十二大党章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第一,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马克思主义的规定。
对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了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要求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
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
而且吸取了历史教训,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四,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第五,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全文载于1982年9月9日《人民日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容作了修正。
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即第十一、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三十、三十三、四十三、四十六、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共有十章,五十条。
新党章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新党章在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反映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新党章把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根据中央顾问委员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从十四大起,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顾问委员会。
鉴此,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全文载于1992年10月22日《人民日报》。
) 十五大修正党章 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章总纲在原来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论述和关于思想的论述之后,对原来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内容加以调整补充,形成了关于理论的论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理论。
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修正后的党章对第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文字作了相应的调整,规定党员和党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全文载于1997年9月23日《新华每日电讯》。
) 十六大修正党章 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这次党章修改工作,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作用,坚持了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在保持党章整体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对一些内容作了适当修改或补充完善。
十六大对党章作了几项重要修改,第一、党章总纲部分,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重要作用。
第二、对党的性质作了进一步阐述。
第三、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表述作了新的概括。
第四、总纲中对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指导原则增加了新内容。
第五、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提出了新要求。
第六、对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第七、对党的基层组织的有关规定作了补充和修改。
第八、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和任务作了补充规定。
第九、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作了进一步的表述。
第十、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作为第十一章。
要一片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心得体会500字,自己写的不要抄的。
我认为做一名中学生律和是我们平时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的。
很多事实说明这个道理,比如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的要求和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
而我们作为在校的学生,处在向迈进社会过度的时期,更是用纪律和规则来严格要求自己。
从规范日常行为做起,用规范来要求自己。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穿戴整洁、朴素大方,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袭,不接触不健康、低级趣味的东西。
学做品德高尚的人,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
诚实守信,礼貌待人,尊敬老师,在校期间要勤奋学习,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爱护校校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保持心理健康。
作为中学生还要自强自立,我们不能象小学生那样,事事要父母操心。
同学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们只要付出了,都会有收获。
相信在老师的监督下,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三年后,我们一定会成长为有理想,有道理,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学生,给社会,给学校,给家庭一份合格的答卷。
中共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大八大,九大,十大,十一大,十二大的内容
纪律和规则是我们平时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很多事实都能说明这个道理,比如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的要求和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
而我们作为在校的学生,处在向迈进社会过度的时期,更是有数不清的纪律和规则来要求我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但是,如果我们总在一种被要求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毕达哥拉斯说: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的人。
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学校在上学期成立了自律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能督促和鼓励我们自觉自律。
它并不是一个要一批同学来管理其他同学的组织,而是一个促使大家互相监督,做好自律的一个新的学生团体,只为让我们的学习生活保持良好的秩序。
作为自律委员会的一员,我相信每位成员都和我一样,希望自己能够在自律这方面给大家帮助,为大家服务。
要自律,当然要有具体的要求。
在配合现在正在实行的素质教育方面,我们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自律意识,对学校、班级和个人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矛盾冲突。
在学习方面,我们一要独立,独立思考、独立解题、独立完成作业;二要自觉,自觉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包括做好预习复习工作、上课专心听讲和按时完成作业。
在行为上,我们应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礼貌、爱护公物。
在外表上,我们应该以简单大方、干净整洁的衣着表现出学生朴素的本质。
我想,如果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加入到自律者这个行列中来,就会发现身边的事物、环境都会大大的不同。
自律并不仅对我们现在的学习有益,在几年后,当我们陆续结束自己的学生生涯走上社会的时候会发现它对于我们今后在社会上的工作和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当我们还是学生时,犯了错误我们还有再来一次,从头开始的机会,可是在社会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每一次失误或者错误负责,承担后果,这使得自律的作用更加明显。
因此,让我们互相监督,做到自觉自律,为目前的学习创造更好的环境,也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养成良好的习惯打下基础
学前教育心得体会
又是新的一学期的,我又重新回到了赛场上。
过去的一学期,我比刚进中学时有了很大的进步,尽管有时还是会犯不该犯的错误,尽管有时还是有题目不会做,但我自己知道,这是成长的过程。
成长是艰辛的,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在挫折面前,不要低头。
我必定会经历成长途中各种“风雨”的洗礼。
但成长也是快乐的,有父母、老师、朋友的陪伴,我不再孤单,有了他们,我发现了生活中一个个精彩片断,我发现了友谊、亲情、诚信、勇气…… 又是新的一学期,新的起点,我的身影又涌现在赛。
新学期,我知道我将面临新的挑战,还有更多竞争所带来的压力,不过我也明白,我将用我努力的成果和勇气去战胜它,并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我想,我是时候和一些坏毛病说“拜拜”了,因为有了它们,我将会增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想,有更多的好习惯会伴随着我,帮助我取得更好的成绩;也帮助我在成长路上披荆斩棘。
新学期,愿我能像鱼儿一样,快乐地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愿我能做一块海绵,吸收更多的知识;愿我能拿到学习的金钥匙,来开启智慧大门。
又是新的一学期,新的起点,赛场上又多了一份信心和勇气。
我知道,我将会在未来的路上,继续成长的演绎;我也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将会奏出属于自己的交响曲。
我期待着…… 期待着这新学期,我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期待着新学期将要发生的新鲜事; 期待着每天,我都能笑着迎接一轮可爱的太阳 希望给分
求篇1000字的交通安全心得体会作文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
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
“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
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
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
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
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这是人们的错。
国家给了我们交通安全的保障,我们往往却只顾自己的方便,只顾自己的利益,并未能好好的遵守交通法规。
大家想过如此的后果会是怎样的吗
看
那辆超载的大卡车正吃力的前进着,司机见了红灯也不停车,随意乱闯,只是为了赶交差,得一笔工钱,不顾违章的后果。
可这位司机知道吗
只是为了这么一笔工钱违反交规,一刹那间就很有可能会葬送生命,而这无价的生命又岂是金钱可以买到的
看
那场悲剧终究还是上演了,鲜血染红了车轮,受害者的亲人悲痛万分……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
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
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与车互相谦让,才能尽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死亡的人数,珍爱宝贵的生命。
医师法学习心得体会
师承和确有专长考生1、《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前的人员(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经地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审定为确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人员,经过资格考核可以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和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考核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的人员(1)师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需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师承关系合同和《出师合格证书》;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二年;申请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出师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指导老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2)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医术有专长;(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