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的着装问题
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发表日期: 2004-6-18 |点击数:1629|评论数:0] 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 海政办〔2004〕第 30 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04年9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一着装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整顿统一着装工作,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定,对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维护制式着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节减政府财政开支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针对目前统一着装中存在的“过多”、“过乱”以及仿制等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谁着装、谁纠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制止乱着装行为,切实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区财政局、监察局负责指导,成立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组织、部署、处理、报告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具体方案的拟订、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上报材料的收集汇总、举报受理、检查抽查工作。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联系电话:87328833。
为便于人民群众举报及反映情况,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举报电话为87253792。
三、着装要求、整顿范围 统一着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履行职能和行政执法需要,统一穿着由国家规定的制式服装。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均无权批准。
为便于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部门及人员名单列示于后(见附件1)。
各地、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范围控制统一着装。
根据以上精神,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 (一) 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但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为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
四、整顿方式、实施步骤 (一)整顿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统一由区政府负责。
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 实施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和发动阶段:2004年5月25日以前 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准备和部署工作,发放自查表格。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将本单位整顿方案、具体组织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及时上报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2、自查阶段:2004年6月20日以前 各部门、各单位对统一着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自查违规着装问题,填好自查表,并将有关情况于6月25日前一并报区协调小组办公室。
3、整顿检查阶段:2004年8月底以前 (1)各部门、各单位要在7月30日前纠正本部门、本单位中存在的违规着装问题,并于8月5日前向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顿有关情况。
在整顿纠正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统一着装的,已发放的制式服装,已向着装人员收取过工料费的可不予收回;对未收取工料费或工料费收取不足的,原则上应予以收回,或按自愿原则折价给个人。
对已经制成尚未发放的库存服装,由各部门、各单位集中上缴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折价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
对已发放和库存的帽徽、臂章、肩章、大沿帽等制式标志由区协调小组办公室予以统一收缴和销毁。
第二、对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但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已经发放的制式服装,若按规定的自费比例已向着装人员收取工料费的可不再收回,对未按规定的自费比例向着装人员收取工料费的应予收回或足额补收,但制式标志一律由各着装部门自行收缴、销毁。
第三、对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但部门未按规定的自费比例向着装人员收取工料费的,应予足额补收,全额上缴同级财政。
第四、对社会有关单位所配发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相雷同的,一律停止着装,由配发单位进行整改。
(2)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8月30日前派出检查小组赴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查或抽查。
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区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整改。
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报区协调小组研究决定。
4 、总结报告阶段:2004年9月底以前 区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对我区整顿统一着装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经协调小组通过的工作总结报有关部门。
五、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认真对待清理整顿着装工作,要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绝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对2004年8月底前,通过整顿解决了“过多”、“过乱”和仿制等问题,并已脱装的部门,不再追究单位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自查自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要及时督促,责令其限期整改。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财行〔2004〕15号)要求,对2004年1月1日以后,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批准违规着装的地方和部门,或者是以各种方式干扰、阻挠、抵制清理整顿或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曝光。
附件:1.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及人员名单 2.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二OO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经国务院批准的统一着装部门及人员名单 一、公安部门 属于人民警察建制并授予警衔的在编人民警察。
二 、 国家安全部门 国家安全机关以公开身份执行逮捕或追捕任务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三、 司法部门 监狱、劳教部门负责监狱、劳教管理工作并授予警衔的在编警察。
四、法院系统 法院系统在编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五、检察院系统 检察院系统在编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六、海关系统 属于海关建制并授予关衔的工作人员和缉私警察。
七、税务系统 国税和地税系统直接从事征税的工作人员。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从事市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
九、国家质检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从事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
十、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直接从事食品卫生监督的专职工作人员。
十一、农业部门 (一)沿海、边境水域和内陆水域从事渔政监督检查任务的专职渔政人员; (二)从事农业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三)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涉外渔船检验和渔港监督的专职人员。
十二、林业部门 从事森林植物检疫的专职人员。
十三、交通部门 (一)对外开放港口从事港务监督的外勤工作人员和对外籍船舶检验的专职人员; (二)内河港务监督工作人员。
十四、国家海洋部门 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调查船队和从事海监船工作的专职人员、船员
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察�
加强法警队伍建设的做法】 今年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法警大队工作,把法警大队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以队伍建设促进警务建设,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
我院法警大队按照市院法警处的工作部署和院党组的安排,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使我院的司法警察工作有了新的突破,极大的改变了法警风貌。
回顾法警大队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教育,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日制度,确定每周五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有计划的组织全队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干警的职业道德读本《司法警察条例》、《人民警察法》、《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标准》,教育大家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打牢执法思想根基。
学习过程中每位警员都要参与讨论,队里有每位警员发言的记录,每位警员必须有详细的学习笔记,每个月上交一份学习心得,队领导随时检查。
二是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通过纪律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要求找不足,对照他人查自己,写出书面材料,深入剖析原因,每月初召开全队工作总结座谈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位警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个人总结,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方式,找差距、找不足、找对策、定措施。
三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针对几年来法警大队一直没有发展党员的状况,支部分别找每位同志谈话,采取党员与群众一帮一活动,年初确定三名同志为积极分子,目前一名同志已被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不仅为支部增添了新鲜血液,也极大的激发了其它警员的工作积极性。
今年六月,法警大队开展了主题为“寻找先辈足迹,继承革命传统”党日活动。
全队警员一起前往河北蓟县看望慰问了我院退职老干部李宗元同志,同老前辈一起进行了交流和座谈,体会到了老一代革命前辈博大的胸怀和甘于奉献、大公无私的崇高境界。
通过组织这次党日活动,增强了支部每一位党员对历史的深刻认识,激发了大家爱国爱民意识,增强了大家的历史责任感与使命感,使全体警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四是坚持正反教育相结合,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例,教育队员把个人的追求与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紧密联系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发挥榜样示范激励作用,组织全队认真学习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法警大队副队长陈建设的发展相适应,用这些规章制度来约束干警行为,对所有警员不偏不倚,一视同仁。
在平时的工作中,根据每个人的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加强人性化管理,广泛征求每位警员的意见,采取谈心的方式,加强队长与副队长、队长与队员之间、队员与队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随时了解思想动态,梳理不良情绪,帮助警员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工作中的问题,营造团结、和谐、协作的氛围。
二是制定司法警察内务管理规定,制定了《司法警察警务管理条例》《司法警察精神文明公约》《司法警察警容风纪的规定》等制度,把司法警察的着装配戴、警容风纪、出勤、请假等作为执行纪律的大事来抓,树立形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廉洁自律性。
法警执法素质提高最终要落实到自律性上,采取措施在保证法警自律性的提高上下功夫。
抓好法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一线的监督工作。
一线工作随时检查总结,同时关注法警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组织法警开展八小时以外问题大讨论活动,引导法警树立正确的休闲观。
每月由法警如实填报廉政报表,着重就案件保密情况,接触当事人情况、八小时以外情况等内容,如实填写上报,层层把关,同时采取走访当事人、发案单位以及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最后由纪检组建立廉检档案。
使法警绷紧廉洁这根弦,对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产生积极的正面效应,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大提高,保证法警的廉洁自律,公正执法。
四是严格执行纪律,加大惩处力度。
按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对队伍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纯洁司法警察队伍,发展检察事业。
由于强化了纪律作风建设,全队的组织纪律性有了明显改善,今年以来,今年八月,由区纪委和我院共同举办的“加强廉政建设,创建和谐通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览在我区举行。
展览开幕式上法警大队派出六名警员,平时每天指派三名警员,负责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维持展览现场秩序等工作。
在展览过程中,三名警员做到了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到位,着装整齐,警容严整,纪律严明,姿态端正。
体现了良好的组织纪律性,通过良好的形象和姿态展现了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形象,受到参观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三、抓培训,强化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采取内部培训与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业务知识学习和岗位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岗位练兵,掌握法律知识。
5月18日,组织参观了第二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及反恐技术装备展览会,进一步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
9月17日,我院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司法警察理论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司法警察条例》。
重点考察司法警察对于司法警察的职责和业务的掌握能力,考察司法警察的理论水平。
二是采取与相关业务部门相互交流的方式,邀请本院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公诉处等业务部门干警开展案例式教学,讲解案例,进一步明确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职责。
8月3日,我院法警大队邀请反贪局、公诉处、反渎局三个部门的负责人为全队进行了一次案例式教学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主要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结合各自办理的案件,充分阐明了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具体职责、作用;详细论述了司法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检察官发生的职权职责关系;指出了犯罪嫌疑人提讯、押解工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和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法警大队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出了建议。
三是着眼于司法警察保障检察办案安全和效率,吸取、分析办案中的教训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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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率先搞好自身党风建设,特别是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建将对执法公正廉洁全局性和基础性的意义。
而要确保人民检察院公正廉洁执法,认为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 一、要开展好廉洁执法 教育活动 1、加大廉政建设的教育力度。
既要抓案件查处,更要抓平时的廉政教育。
开展廉政建设教育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利用检察院系统腐败案件的典型,向干警开展警示教育,使其“不敢为”;用身的先进事例,向干警开展激励教育,使其“不想为”。
\ 2、深入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以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院大力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
把克服和纠正特权思想作为整治的重点,教育检察干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公正廉洁执法。
\ 二、要完善落实好各项廉政制度 1、完善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和上级院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求,重点完善日常督察督办制度,廉政谈话和诫勉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领导述职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制度等。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规范了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使各项制度更加具有操作性。
\ 2、要抓好制度落实。
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组织检务督查经常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规章制度真正成为每位干警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
通过对自侦部门今年办结的4起自侦案件进行走访座谈,没有发现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检察官的廉洁作风得到案发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3、严格追究责任。
每年初,组织全院干警自上而下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行领导包干负责制,进行层次监督,干警出了问题逐级追究领导责任。
把廉政工作讲评制度作为落实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重点,实行季度一讲评、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
强化对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责任追究中的无原则性,避免该追究而不追究或追究过于宽软的情况发生。
\ 三、要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大力\ 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惩防司法腐败,首先必须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点。
要提高政治素质,确保全市法院队伍在纷繁复杂、充满诱惑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守得了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
要提高职业道德素质,使掌握司法大权的审判人员都成为自律楷模和慎独典范。
要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既研法学理论,又钻法律条文,既精法律知识,又通法律实务,适应形势要求,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
同时,要加强对队伍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张扬正气,防微杜渐,筑牢全市法院队伍廉洁司法的“防腐大墙”。
\ 四、要在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上用真力\ 新形势下,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体制建设是根本,也是难点。
检察体制改革要结合实际,立足查处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各种廉政制度,并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使腐败分子无“空”可钻,无“机”可乘。
特别是落实好领导廉政责任制,一旦发生职务犯罪,除依纪依法追究其本人外,对腐败分子所在单位的领导也必须追究领导不力的责任,使“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
\ 五、要在查办司法腐败案件上使强力\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对一些“自家”的腐败分子存在“护短”和“偏袒”,司法腐败分子没有得到最严厉的查处。
真正通过公正廉洁司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为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六、要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力度\ 为使制度落到实处,应加大监督力度,将监督渗透到检察党风廉政建设的每个工作环节,通过上下联动、左右互通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人人参与监督、人人接受监督的良好机制。
\ 1、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制度、家属子女从业填报制度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 2、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作用。
定期汇报、交流思想,使党员干部切实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
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找干警谈、去部门查、到家里看,了解干警言谈是自由主义的牢骚话,还是健康积极的鼓劲话;吃喝是违反规定吃吃喝喝,还是遵守制度保持廉洁;想法是只想个人名利,还是想着业务工作;娱乐是有害身心健康的低格调,还是陶冶情操的高品位,从而掌握干警的业余爱好、家庭关系以及交友情况。
\ 3、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
一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坚持每季度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六类案件必查、其他案件按比例抽查的制度。
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总结”制度,即:总结经验、总结教训、总结差距。
通过定期召开案件总结分析会议,使办案人认真反思和总结,达到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强化执法行为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实现“逐案监督、跟踪问廉、跟踪问效”,定期组织对已办结案件进行抽查走访,以案件廉洁满意率、效果满意率作为个人业绩的评价标准,努力实现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控。
三是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考核监督,对举报问题、查处情况以及违规违纪情况予以记载,把执法档案作为衡量工作、考核干部、检验队伍的重要依据。
四是在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控告等重点部门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不稳定因素。
通过上述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中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赢公信。
\ 七、要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思路 1、要大力推行“阳光检务”。
实践证明,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要想取得成效,不能单打独斗,必须走群众路线。
一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
成武县院已建立了检察院门户网站,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都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开设了检察举报、宣传窗口,公布了12309举报电话;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把所办案件的非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在院内设立检察工作宣传栏;印制了《检务公开手册》分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领导、人民代表、各界人士,并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期间向广大群众散发。
二是总结“阳光检务工作”的实践经验,继续完善依法告知权利义务、案件办理进程查询答复、检察文书说理、检察网站的管理和运作,使“阳光检务”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纪检监察通过适时走出去的方式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征询意见,把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院党组和有关科室、人员。
依靠这些监督手段,促进检察权的公正廉洁运行。
\ 2、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
对于检察院办案工作有外出调查、取证,八小时以外、工作场所以外监督困难,而大多数不廉洁行为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实际,筑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廉政防御阵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使每一个干警的家庭成员都成为廉洁执法的“监督员”。
此外,要在制度上建立监督机制,延伸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检察干警尤其是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社交圈、娱乐圈、生活圈的监督。
避免一人单独接待,单独调查取证,使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贯穿于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努力实现监督无盲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近几年来,固始县院没有出现一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问题。
\ 总之,如何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如何加强法治建设的几点思考
摘要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不断发现和准确把握基层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有效形式,开辟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多措并举,在纠错与立制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关键词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深入了解基层法治环境,采取有效形式,拓展多种途径,因势利导,强化落实,推进基层法治建设。
一、基层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基层法治建设这个系统中诸要素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这种要素自身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基层法治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公民缺乏自觉的法治意识当前,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法律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只是一种权宜之计。
相当一部分群众咨询、学习法律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知法守法用法等法律意识淡薄。
群众在自身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从忍耐开始积蓄怨气,一旦点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