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三个条例规定心得体会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
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
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
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
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
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
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
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
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
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
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到检察院要多长时间
是指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
如何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检察
习总书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内涵。
近日,省委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对学习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的一员,我们更应该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上起好表率,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照思想、量行为,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一、践行严以修身,在信念坚定上作好表率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要求执法人员具备更高的素质和更好的形象。
因此,作为检察官,无论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要加强党性锻炼。
要以焦裕禄、兰辉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认真对照党章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把思想和行动上升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做一个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的人。
三要培养高尚情趣。
始终保持崇高的精神追求,切实摒弃“等靠要”思想,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加强对新增检察职责和检察改革的探索研究,着力解决履行职责中的问题和困难。
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不断完善人品操行,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
二、践行严以用权,在依法履职上作好表率 检察官严以用权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要求,关系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要坚持公正执法。
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秉公执法,平等、客观、公正地办理每一个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防止选择性办案,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确保按规则、按制度公开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要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扩大检务公开内容,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
检察权不是特权和面子,不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手段,而是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常怀敬畏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行使检察权,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三、践行严以律己,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 “公则明,廉生威”,检察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法治建设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做到清正廉洁尤为重要。
一要筑牢思想防线。
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十项规定”等严格要求自己,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警醒教育自己,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禁令”,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牢固树立起长期抵制“四风”的思想防线。
二要增强自身建设。
对照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个标准”,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切实做到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责任,以进取之心对待从事的事业,以真诚之心对案件当事人。
四、践行谋事要实,在求真务实上作好表率 谋事要实的根本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做到理论与实际的辩证统一。
我们开展检察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讲真话、干实事、重实效,把心思用在干事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使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和举措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
一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翠屏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任务中来谋划和推进,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要强化执法为民宗旨。
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维护群众利益,通过积极投身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的实践,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通过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狠抓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度;通过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交谈、案后回访工作等活动,增强检察机关的感召力;通过积极开展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依法治区、法治翠屏建设深入推进。
五、践行创业要实,在敢于担当上作好表率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作为检察官,我们必须敢于担当,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每一件具体事情做起、每一起具体案件抓起,不空谈、不虚为,做到真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真真正正地干在实处、求得实效。
一要严于打击犯罪。
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聚焦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污染等热点,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要严于惩治腐败。
紧紧围绕“环境兴市”战略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保证党的机体健康,维护执政良好形象,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
三要严于诉讼监督。
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不断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六、践行做人要实,在密切群众上作好表率 做人要实,就是要做老实人、讲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
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比照“上善若水”、“厚德载物”、“德行天下”的高标准,常修为人之品、常修为政之德,彻底纠正政绩观的偏差,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真正树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形象。
一要拓展联系服务群众途径。
结合“联网联户走基层”行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法律七进”活动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向基层延伸工作力度, 广泛收集群众真实的呼声需求、了解群众对检察官的直观评价、听取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牢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以实际行动增强检察机关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着力增强坚持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和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掌握群众心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群众认同,提高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群众纠纷、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能力,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思想问题疏导到位,更好地把群众工作贯穿到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真心实意做群众的贴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