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狱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监狱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我监狱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第一阶段工作中,党委重视,加强领导,组织严密,措施有力,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监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
具体是:XXX负责一监区;XXX负责二监区;XXX负责三监区。
党委班子成员除以上联系点外,还将分工负责的科室作为了联系点。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监紧密结合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活动,按照执法为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监狱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强化监狱管理工作、规范监狱机关的执法环节和执法岗位为主要内容,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个杜绝”,加强监管,推进狱务公开,有效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
活动期间,我监分六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再动员;第二步组织学习;第三步梳理问题;第四步制定整改措;第五步认真整改;第六步总结提高。
在第一阶段工作中,我深入监区对开展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调研,现对X监区开展活动的情况概括总结如下:一、认真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X月X日,我监召开了监狱人民警察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按
监狱内民警是怎样讲评的
通过在监狱段时间的学习,我较为系统的学习了监狱的相关制度和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
同时在监狱各级领导的关怀及同事们的指导帮助下,我深入罪犯劳动、学习和生活三大现场与罪犯零距离接触,了解监狱管理和工作流程。
通过这几天的体验学习,我感觉自己无论在思想理论上还是在业务素质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学到了许多东西,尤其是对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感触很深。
下面就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谈谈个人的几点感想: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应该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的提高才能具备合格人民警察的前提标准。
同时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一些同志缺少学习,但总在强调客观原因说工作太忙,没时间学习,其实磨刀不误砍柴功,学习会使你事半功倍。
学习时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二、深入扎实开展三文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素质和罪犯思想素质。
“三文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的内容即: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三文明”教育是稳定监管秩序的需要、是提高民警执法素质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通过理论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丰富知识;通过“三文明”建设教育活动使大家养成良好的纪律作风和集体观念;通过教育引导罪犯“讲文明话、做文明事”,从而逐步变成文明人,继而成为一个守法公民。
三、要做一名有理想,有信念的人。
理想和信念是人思想的灵魂。
缺少了理想和信念的人是空虚的,没有追求的。
一个确立了远大理想,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人,一定是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家庭美德的人,也一定有着健康的心理,能够抵御不良冲击和谬误诱惑的。
我们要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纪律作风,让自己更加充实,更加快乐。
四、要培养自己高度的事业心、不懈的进取心、强烈的责任心和执着的爱民心。
每个民警,只要进了人民警察这支神圣的队伍,就应该把这个职业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树立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无怨无悔,真心真意追求一生,实心实意搞好工作,心甘情愿地、主动地、自觉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这就是高度的事业心。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用丰富的文化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不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这就是不懈的进取心。
法制社会需要法制国家,法制国家需要法制政府,法制政府需要依法行政。
我们人民警察要本着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依法行政,要学习、掌握新的法律法规,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心。
作为监狱人民警察,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要时时处处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去工作,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人民群众是人民警察的根,拥有一颗爱民心是人民警察的本。
最新监狱警察个人工作总结精选.
监狱警察个人工作总结20××年即将结束,在监狱及监区领导的指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政治坚定、执法公正,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思想上、业务工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圆满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学习任务。
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如下:一、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动力源泉。
一年来,本人自觉提高学习积极性,以积极的态度参加主题实践、集中整顿、发扬传统等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和领会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
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明辨是非,坚持真理,坚持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
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在生产劳动中,认真负责,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能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生产任务,无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问题。
圆满的完成了监区交给的生产任务。
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监管事故,圆满的完成
一个民警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
民警 严肃纪律,规范行为,提升能力,公正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一要巩固宗旨,坚定信念,守护清正廉洁的决心。
身为一名公安干警,肩负维护社会稳定和的重任。
更应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不忘把廉洁从政作为主线,提升自己身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廉洁为民融入到全过程。
要不断地深入学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以先进典型事迹鼓舞士气、弘扬正气,不断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激发自己不竭的工作热情;以反腐警示录里的典型案例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坚决消除不良思想,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不断增强自身理论素养和勤政廉政意识,使拒绝腐败的决心成为一种本能。
二要减少应酬,坚定廉洁奉公的信心。
身为执法人员,自身形象不再是个人形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整个公安队伍的公信力。
我们务必要严以律己,慎用手中的权利。
明白权为民所赋、利为民而谋。
身为公安干警,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
在减少交际、应酬上带头做表率,自觉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
同时,加强对亲属的监管,申明底线和划清界线,在家庭会议上强调和各大项禁令,坚决不把个人群带关系和私利掺和到工作中去,防止。
三要摒除贪念,修身务实,维护一心为民的恒心。
当今社会,物欲横流,我们手中的权利成为居心叵测者眼中发财致富的钥匙。
金钱、美色,时刻诱惑着我们。
我们务必要严以修身,剔除心中的贪念,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清廉自守,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日常工作要经常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群众疾苦,体会百姓不易,消除不满足、攀比、从众、侥幸等偏拗心理,求真务实,坚持执政为民、执法为民不动摇。
党中央正以刮骨疗伤、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力求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的和谐社会。
这是中央和民意的共振
身为,借此整整衣冠、照照镜子、洗洗澡、看看病,强身健体正当时。
包头监狱的教育整顿
监狱民警执法管理面临的新问题及其对策浅析(根据需要自己修改一下) 内容提要:当前,监狱系统在对罪犯管理过程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宽严失当、管理弱化等执法管理问题,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由此造成了管理无力、管理无为的局面,形成了监狱管理工作难以突破的困扰,严重制约着监狱的改革与发展。
只有着力整改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治监,创新管理,不断提高依法严格科学文明执法和管理能力与水平,才能实现监狱对罪犯管理过程中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关键词:监狱民警 执法管理 规范化 法制化 问题 对策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在执法管理过程中,监狱通过民警规范的执法管理活动,实现对罪犯的惩罚、矫治与改造,这必然形成监狱民警作为管理者与服刑罪犯作为被管理者鲜明的矛盾关系。
监狱管理工作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出成效、出质量,实现造就守法公民的目标 ,严格规范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落实对罪犯依法严格管理和科学文明是应当的、必要的;而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约束、促使罪犯接受管理、认同管理和服从管理也是同等的重要。
作者做为一名基层的监狱民警,在对罪犯执法和管理过程中,同样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与困惑,通过对当前监狱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从依法治监,推进监狱法制建议的角度,提出了广大民警共同面临的新问题并提出思路和建议,以引起大家共同关注和深思。
一、目前监狱民警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新问题 当前,监狱系统在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矫治功能,维护监管改造秩序,创建平安、文明、和谐监狱过程中,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但是,我监与全国监狱一样,监狱民警在对罪犯执法管理过程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宽严失当、管理弱化等问题,同时,由于对罪犯的惩戒性制度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监狱民警在规范执法管理中程度和效能大打折扣,由此造成的管理无力管理无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狱民警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严而失当、宽而失度的问题 一方面,极个别监狱民警法治意识淡薄,无视法规和制度的严格要求,为了在罪犯中树立自己的“威严”,错误地将严格管理与把罪犯整怕、“治服”划等号,迷信“三句话不如一巴掌”。
由此,在对罪犯合法权益全然不顾,心血来潮,随意处置,以罚代教,甚至张口便骂,动辄体罚;另一方面,个别民警对罪犯搞“人性化管理”,默许多于要求,“理解”多于约束,口头批评多于照章处罚。
该处罚的不处罚,该惩戒的不惩戒,对监管制度熟视无睹,对禁令充耳不闻,视罪犯为“弱势群体”,无原则地主张“善待罪犯”,对罪犯的要求表现出少有的热情和关心,捎书带物,多有迁就。
前者从根本上背离了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的内在要求,损害了监狱机关的严肃正义的形象,造成了罪犯对监狱更大更多的不满,加剧了罪犯与民警的对立;后者模糊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混淆是非,是对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的曲解,是管理职能的严重淡化。
2、民警对罪犯怕管、不敢管、不愿管现象日渐凸现 当前,监狱押犯成份日趋复杂,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期而至,特别是累犯、暴力犯、涉黑犯等价值观念扭曲,角色意识淡化,反社会意识增强,挑衅民警对抗管理现象比较突出;而建设法治监狱,对监狱管理提出的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高标准严要求,使得监狱管理活动的难度日益加大。
监狱民警管理罪犯,要求全环节、全时段不离人,24小时不脱管,但是缺乏必要的自卫和震慑的警械具,特别是井下民警置身于安全威胁当中,一些人产生了恐惧、烦躁、焦虑心理,对自身安全充满忧虑。
加之,罪犯过度维权现象时有出现,以及检察机关对监狱民警执法管理活动的过分干预和不当追究,导致监狱民警职业风险日益增加,担心由于失误受处理甚至被刑事处分而丢掉工作的民警大有人在,有些民警发出了我干了一辈子,能否全身而退的悲哀。
(比如:浙江省某监狱民警强制罪犯“面壁反省”,因为《监狱法》规定的处罚中没有“面壁反省”,被西湖区和杭州市两级人民法院判决构成犯罪。
曾有三名女干警因为一名女犯人不服从管理,得了病又坚持不去医院,多次教育、谈心,就是不听,还和干警硬顶着干,三名干警一生气,运用了警棍,谁想到,一不小心碰到了犯人的膀胱,而这名犯人得的又是撒不尿的病,膀胱胀得很大,结果膀胱破裂,人死了,这是明显的过失,而且是职务行为,结果三名女干警都进了监狱,三个家庭破裂,后来一名女干警疯了,两外两名女干警不断申诉,直到现在。
)在不少监狱,驻监检察人员对监狱民警管理工作横加指责,随意“修理”监狱民警的事情也常有发生,使得不少直接管理罪犯的民警顾虑重重,对罪犯怕管、不敢管,有权害怕用,有权不敢用,值班心不在焉,当“和尚”不撞钟,工作马虎,敷衍了事,装聋作哑,见问题就绕或直接上交。
这种明哲保身,失职失责,“不管事情不得过”的不作为现象,导致监狱管理失规失范,民警之正不压罪犯之邪,使得对罪犯执法管理弱化。
3、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使民警执法管理显得苍白无力 目前,监狱在对罪犯的管理中,由于缺乏足够明确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既有法规制度笼统不配套,也有不同层级的规章有冲突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民警束手无策,执法管理效能不断下降。
比如:各个监狱对大量原判和余刑较短(无法判刑、假释)的罪犯,更是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方法和管理手段。
在行政处罚方面,《监狱法》只规定了警告、记过、禁闭,且适用上也只针对少数顽危犯。
监狱民警常用的(如会议批评、责令写检查和监狱规定的如暂停接见、打伤他犯赔偿等)诸多合乎情理的管理方法,却是于法无据。
对有能力而拒绝劳动的罪犯,通过何种办法“强制”其参加劳动,未有明确规定。
面对大部分罪犯,很多时候监狱民警只能不厌其烦地“磨嘴皮”,进行批评教育,这往往效果不佳。
不少民警深有感触地说“管了几十年罪犯,如今竟然不知道怎么管了”。
以致于很多民警在执法管理工作当中,面对罪犯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一些罪犯规避管理、排斥改造的新动向、新花招,显得手足无措,无力及时应付和处置,这严重削弱了监狱对罪犯的执法管理功能。
4、对罪犯惩戒性法律法规不健全,严重损害了监狱执法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正义性 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中,心怀不满,留恋往昔,渴望摆脱关押改造生活的大有人在;消极改造,规避管理,偷奸耍滑,胡搅蛮缠的行为更是时有发生;对抗管理,顶撞刁难民警,自伤自残,要求禁闭,威胁挑衅民警,甚至给民警栽赃诬赖的问题也并非鲜见。
不少罪犯寻衅滋事被多次扣分或者严管禁闭之后,今年的“好处”没有了,就破罐破摔,也有罪犯疯狂咒骂民警并且扬言出狱后进行报复,影响极其恶劣,监狱却无可奈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分则中的诸多条款,都有类似这样的文字:“……处A年以上B年以下有期徒刑……”A和B之间有的相差7年,甚至更悬殊。
监狱民警肩负刑罚执行的重任,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这等事情:两名罪犯,犯罪情节差不多,所判刑期的长短却很大。
如:同是盗窃公私财物,金额相同,一个判三年,一个判十年;同是犯受贿罪,受贿10万元判刑十年,受贿千万元,判刑也是十年。
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对两样的犯罪情节,判决的结果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原因多多,比如自首……但罪犯不这么认为。
判重者认为法律对自己不公,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从而影响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警察民警审阅一份又一份刑事判决书后,也禁不住发出感叹:我们的法律,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弹性
较大的法律弹性究竟是利大还是弊大
作为一名监狱民警,我认为,法律上的过大的弹性,给腐败和人治提供了通行证,给罪犯的思想改造增添了难度。
)还有1997版《刑法》和《监狱法》针对罪犯的反改造行为规定了破坏监管秩序罪,该罪名设立已有13年,但是时至今日未见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使得该罪名仅存于法典当中,对狱内罪犯大量的破坏监管秩序的反管理、反改造活动无法给予及时的正当惩罚,不仅损害了监狱管理活动的规范性,还严重破坏了监狱机关的正义形象。
二、在监狱民警中提升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对策 上述问题的根本解决,只有通过大力纠正和改进监狱民警在对罪犯执法管理中存在的失范的问题,依法治监,创新管理,不断提高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实现监狱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1、强化监狱民警队伍建设,从优待警,打牢依法管理、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 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和荣辱观教育,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加大素质育警力度,增加科技强警投入,优化基层警力的配置,改变监狱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现状,配置必要的警用器械,关心民警心理健康,建立民警心理干预机制和身体疗养康复机制,减轻其心理上压力,从优待警,振兴和铸造监狱民警捍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浩然正气与坚定信念。
在对罪犯进行管理活动中,民警能够视法律法规为根本,不越职权,不违法违规,一言一行有依据,一言一行不逾规,时时守法,事事合法。
作为监狱民警要通过依法行使职权,严肃规范地管理罪犯,讲正气,扬正义,以法立威,树立执行法律捍卫法律的严正形象,严格约束罪犯行为,促使罪犯认罪服法;同时,加强文化和理论知识学习,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对刑罚的执行力,模范遵纪守法,规范管理行为,慎重、正确地行使管理职权,为罪犯树立守法榜样,通过正义威严文明的监狱民警形象感召和引导罪犯遵守监规纪律,不断提高监狱依法管理和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管理规章制度,着力提高监狱民警的规范执法管理的能力 监狱对罪犯依法严格管理和科学文明管理,是通过监狱民警的规范的管理活动实现的,因此通过创新,以制定《监狱法实施细则》、《监狱民警管理规范》、《狱政管理细则》、《刑罚执行细则》,以及修订《罪犯监规纪律》、《罪犯行为规范》为突破口,健全并完善罪犯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配套、细致、完善的管理措施,增强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尽快改变监狱民警的管理活动基本靠嘴(批评教育)、可供选择的办法措施太少的尴尬局面,以解决大量短刑犯扣分,不怕严管禁闭处罚甚至对批评教育毫不在乎的问题。
严格落实对罪犯学习、劳动、餐饮、娱乐、卫生、训练、休息、考评、谈话、奖惩的标准管理和全天候、全过程直接管理,明确规定从宽和从严的范围和标准,确保在罪犯管理中准确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减少和消除执法过程的随意性,保护监狱民警的执法安全。
要牢牢抓住管理教育罪犯的主动权在监狱民警手中,着力提高规范管理的能力,不断拓展和强化规范管理的程度、广度和深度。
3、完善对罪犯的惩戒性法律法规,坚决打击罪犯反管理、反改造行为 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监管法规特别是惩戒性法规,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罪犯违规处罚办法》,推进监狱管理活动法制化。
比如:对混刑期罪犯怎么处置,对有劳动能力而逃避和拒绝劳动的罪犯采用什么措施和什么手段进行强制,使用警戒具的程度和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详尽周密,具体可行,以解决监狱民警日常管理中,遇到罪犯违法违纪行为无规可据、束手无策,而出现的或者“管不了就不管”,或者按自己主观想法去应对后却被认定为违法违纪的问题。
鉴于狱内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活动,对抗管理反抗改造的严峻态势,而《监狱法》与《刑法》对罪犯破坏监管秩序罪构成要件规定不一致,导致无法适用该罪名予以追究的实际,司法部应当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就破坏监管秩序罪的适用明确作出司法解释,同时制定《罪犯狱内违法犯罪惩处办法》,对抗拒管理,或者因严重违规违纪被多次扣分或者被多次行政处罚达到何种程度或者累计数量后,监狱通过检察机关以破坏监管秩序罪进行追究,予以明确规定,完善对罪犯的惩戒性法律法规。
由此,将罪犯的日常管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分纳入完整严密的惩戒法规制度网络之中,彻底解决反管理罪犯少罚、不罚、难罚的问题,确保监狱对罪犯反管理、反改造活动的严管高压重打态势,必将维护监狱管理活动的规范性和严正性。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民警管理行为,不断提高监狱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按照依法治监、从严治警的要求,监狱纪检监察部门以查纠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以贯彻司法部《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和司法部监狱局《关于监狱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规定》为突破点,全程监督,深度监督,把警务督察和执法监督工作引向深入。
完善执法考核办法和绩效考评机制,合理确定执法“自由裁量”范围,建立健全对监狱民警管理活动全部时段和所有环节的监督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程序,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以监督制约权力,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杜绝随意执法、恶意执法和妥协执法,将监狱民警的全部执法管理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对罪犯的管理活动不逾越法规,不降低标准,不违反程序,不减少环节。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同政工、监管等业务部门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对民警诫勉谈话制度和罪犯释放前谈话制度,对监狱民警管理执法活动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执法,打骂体罚、失职渎职,以及使用“拐棍”形成罪犯管理等问题,及时查处、绝不宽纵,从根本上提高监狱民警的科学文明执法管理水平,实现监狱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如何开展监狱纪律作风建设年工作
1.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纯化监狱职能,完善监狱警察的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监狱正在实行体制改革,多数监狱仍处在初步实施阶段,监企社合一的性质还未完全分开,在这种情况下监狱的人民警察除了承担改造罪犯的责任,还肩负着管理企业生产的职责,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遵循优胜劣汰的规律,这样监狱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企业在市场中站稳脚跟,监狱警察没有精力去抓改造,因此,要发挥监狱的执法功能,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必须加快监狱体制改革的步伐。
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是确保监狱警察队伍建设保持较强战斗力的根本。
监狱人民警察要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实履党和人民属于的职责,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执法水平,认真完成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罪犯的工作,充分发挥监狱人民警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坚持以教育为本,以制度、规定为依据,以查处为手段,通过丰富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和形式,不断强化广大监狱警察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
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无论是罪犯还是社会群众,只要有人反映个人问题,就立即调查,查证属实的,除对全年工作、评先进行一票否决外,还要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警察队伍建设朝着高效、廉洁、公正的方向发展。
4.制定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制度的落实,强化干警工作责任心。
现行多数监狱对警察考核内容笼统,不能全面反映警察的真实情况,考核成了形式化的工作。
建立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给警察一个真实、全面、公正的考核,配以科学的激励措施,警察的工作积极性无疑将会得到极大提高。
用制度来引导警察扎实工作、认真学习。
确立“只认岗位不认人”的指导思想,根据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将监狱每个岗位的任务具体细化,科学合理的建立落实工作机制,注重从工作落实的效果上看警察的执法能力。
建立警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考评标准和程序,从而在监狱警察中有效强化重工作实效和教育实效的考核导向,消除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中的一些弊端。
5.加强监狱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使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朝着社会化方向发展。
当前,多数监狱考虑自身监狱经济利益,根本不组织单位干警去外地或其他司法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而是自我封闭,不求进步,这是影响干警队伍建设不能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监狱警察素质的提高,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分不开,要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监狱干警与社会各界的交往能力,拓宽协作领域,努力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为监狱的发展服务。
只有加强这些方面的联系和交流,才能扩大监狱警察的视野,更好的掌握社会发展的现状。
6.不断提高监狱警察职业技能,开展多形式和多层次的岗位教育培训。
如培养监狱人民警察对狱内犯罪活动的侦查和预见能力,对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应变、决策、处理能力、组织指挥、协调能力以及典型案例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加强监狱警察的岗位练兵活动,领导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干警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应付,而是要实打实的做好练兵。
通过岗位练兵,强化警体技能,熟悉警戒、枪支、戒具等常识,提高自我素质,为监狱的安全稳定起好保证作用。
警察分哪几类
1.治安警察。
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
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
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
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5.巡逻警察。
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
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另外,防暴警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防警”)。
6.外事警察。
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
通常是受理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7.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独立警种)。
主要任务就是侦查经济案件。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
监察互联网,打击网络犯罪。
9.禁毒警察(独立警种)。
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
10.警务督察。
监督警察内部纪律的特殊警察,有着“管警察的警察”和“警中警”的称呼。
11.监所警察。
就是看守所(不是监狱)的管理警察。
12.科技警察。
公安部门内部专门负责技术研发的人员,由于我国体制的特殊性,这部分人也称为警察,但是其正式称呼前要冠以“专业技术”一词。
13.公安法医。
有一部分从事司法医学勘验工作的法医是公安部门的编制内成员,是有警衔的,也算是警察。
公安部门还有边防、消防、警卫(内卫)三个警种实行军事化管理(实行兵役制)他们就是我们所统称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安全部队” (二)司法机关的警察: 监狱、劳教机关的狱警、管教干部。
(三)国家安全机关的警察: 比较特殊和神秘一类警察,负责情报和反间谍工作...... (四)接受公安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警察: 1.接受公安部和铁道部双重领导的警察: 就是铁路警察。
2.接受公安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警察: 航运警察(负责水路运输管理)。
这是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警种喔。
3.接受公安部和中国民航总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民航空中警察(负责民航飞行安全维护和处突)。
4.接受公安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警察: 林业警察(是林业公安,不是森林武警)。
5.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领导的警察: 缉私警察。
二.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武装警察: 武警总部是接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的: (一)武警总部直接领导的武警: 武警内务部队(包括机动部队和特战部队)。
(二)接受武警总部和另一个部门双重领导的武警: 1.接受武警总部和交通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交通部队。
2.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森林部队。
3.接受武警总部和国家黄金工业总公司-国家黄金工业管理局(原冶金工业部)双重领导: 武警黄金部队。
4.接受武警总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的武警: 武警水电部队 三.接受其他部门领导的警察: 法院和捡察院的司法警察(法警); 参与司法执行、司法调查,维护司法机关秩序等...... 以上各类警察中,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国安五部门即非兵役制人员,和民航、航运、林业、缉私警察属于公务员,铁路警察目前参照公务员待遇。
消防、边防、警卫、武警总部直接管理的部队、武警总部和其他部门共同领导的部队则属于现役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