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武装部长集训心得体会
认真学踏实干争取早日成为优秀的专武干部作为一名任职不到五个月的乡镇武装部长,除了征兵,我还没有全面从事和直接接触到武装工作的各个方面。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武装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理性认识。
按照县人武部和本次集训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工作,简要小结本次集训心得如下:一是要认真学理论,尽早掌握武装工作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
通过五天的集训,我发现武装工作并不是我原来想象那么容易,同样需要深厚的理论基础。
每一项具体业务都是相互关系统工程,具备很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
从理论层面上来讲,民兵整组、民兵训练、征兵等各项工作都有专门与之对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其给予规范和指导。
在这天的集训中,军分区为我们精心安排了党管武装、国家经济动员、民兵整组、战备与训练、政治工作、征兵工作等十几个课时的理论教学。
除此之外,还安排了几位在武装工作战线工作过多年或是在各项具体业务上取得显著成绩、具备丰富工作经历和经验的专武干部为我们详细介绍各自的工作方法和体会,让我们深受教育。
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武装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需要我们在实际中去摸索和掌握。
如征兵政审、民兵整组等,如果不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很容易流于形式,给后续工作造成被动。
就征兵而言,从前期的兵役登记、宣传动员到体检、政审,再到审批定兵、送兵,每一个环节都要按照相关的规定,结合本地当年的征兵形势,甚至要根据单个应征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在
基层武装部请示报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基层武装部请示报告制度篇一:基层武装部工作制度基层武装部工作制度一、学习制度建立每周一天的政治业务学习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示精神,交流工作经验,钻研本职业务。
二、办公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专武干部和基干民兵营长、教导员集体办公会,总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安排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措施。
三、计划制度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报区人武部批准后实施。
四、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民兵连长会议,检查了解任务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五、值班制度。
重要节假日和执行重大任务期间要坚持昼夜值班,保持通信畅通,并安排好应急分队和民兵连的战备值班。
六、报告制度。
平时要及时主动地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区人武部请求报告工作,凡超越基层武装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要按级请示。
七、总结制度。
基层武装部每次带领民兵完成急给险重任务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八假制度。
专武干部离开岗位一天以上,应向区人武部请销假。
篇二:基层武装部“十项”工作制度基层武装部“十项”工作制度民兵工作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排以上干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兵工作会,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
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研究落实措施;汇报工作,分析形势;总结讲评,表彰先进。
有重要任务时,及时召开会议。
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本单位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报告民兵连(营)工作;对上级
乡镇人武部武装干事的工作职责,内容是什么
谢谢
以下这个文件很全面,各地要求差不多。
南京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基层人武部是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是指街道、乡(镇)、开发区和企业事业单位等专门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干部(以下简称为专武干部)。
专武干部是基层做好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兵役和国防教育等项工作的骨干,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的来源之一,在军地双重领导下,由军事机关政治部门主管。
第三条专武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指示、命令,忠于职守,开拓进取,严守纪律,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加强专武干部队伍建设,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军事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依据本规定抓好专武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专武干部的编配 第五条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编配专武干部所需编制在街道、乡(镇)、开发区的行政编制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编制总数内解决。
街道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人,其中军事工作和战备任务较重的,可增配1名干事。
乡(镇)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干事各1人,其中军事任务较重的,可增配1名干事。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武装部部长由开发区领导兼任,配专(兼)职干事1人。
企业事业单位的专武干部应根据情况合理编配。
其中特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副部长各1人,干事2至3人。
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干事2至3人,特大型、大型企业事业下属单位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人,干事1至2人。
其他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编配部长1人,干事1至之人。
按规定不设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一个部门,配备、名专武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民兵工作。
第六条街道、乡(镇)专职人民武装部部长可经党内选举或区委任命参加同级党(工)委,为街道副主任、副乡(镇)长级职务;干事享受同职级党政干部待遇。
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部长原则上应参加本单位党委。
单位领导班子研究与人民武装相关工作时,应吸收其列席会议。
第七条专武干部的工资、福利等,按照本单位同级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街道。
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要专职专用,分管其他工作不宜过多,尤其不得安排从事长期脱离本职岗位的工作,确保以主要精力和时间履行职责。
第三章 专武干部的职责 第九条专武干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规定,确保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民兵政治工作; (三)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完成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兵役登记,征兵工作; (四)抓好民兵军事训练,保证民兵的参训率,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五)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六)做好本单位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八)负责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共建和军烈属优抚工作; (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章 专武干部的任免、调整及培训 第十条专武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党的人民武装事业,思想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武装工作的规章、制度,服务命令,听从指挥; (四)具有一定的军事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适应基层武装工作需要; (五)年龄较轻,身体健康,街道、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最高年龄为50周岁,干事为45周岁。
新选配的基层人武部部长一般不超过43周岁,干事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第十一条街道、乡(镇)、开发区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专武干部的录用,由各区(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专武干部缺额情况,会同区(县)委组织部、区(县)人事局编制录用计划,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宁人字[1998]170号关于《南京市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实施,采取公开招考、竞争择优的方法,并对报考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军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人民武装业务)考试和思想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企业事业单位专武干部的录用,可参照街道、乡(镇)、开发区专武干部的选拔录用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担任领导职务的专武干部可采取择优选调的办法,由用人单位提出使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军事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考核确定。
第十三条街道、乡(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任免,由区(县)人民武装部商所在街道。
乡(镇)党(工)委提名,由区(县)组织、人事部门和区(县)人民武部共同考察,报区(县)委审批后,由区(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任兔,报军分区备案;干事的任免,由区(县)人民武装部与所在街道、乡(镇)共同协商,区(县)组织部、人事局审批,由区(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任免。
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专武干部的任免,分别由所在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所在区(县)人民武装部考察,经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区(县)人民武装部部长、政治委员任兔。
第十五条军分区直管的开发区和企业事业单位等武装机构,其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部长的任免,由所在单位党委提名,军分区政治部牵头组织考察、考核,由军分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任免;干事的任免,由军分区政治部与所在单位党委共同考察,所在单位党委审批,军分区政治部任免。
第十六条专武干部的调整,应着眼武装工作需要,在保持专武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进行。
专武干部政绩突出者,应提拔使用。
专武干部因身体原因或超过最高任职年龄,应调整到其他部门工作,并安排相应的职务和岗位,保留其职级待遇。
专武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或不胜任本职工作,应及时调离武装工作岗位。
第十七条街道、乡(镇)专武干部的调整,由区(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提出意见,按程序审批后方可办理。
企业事业单位专武干部的调整,必须由企业事业单位向上级军事机关写出报告,征得军事机关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十八条专武干部的军事业务培训,主要由军分区组织实施,专武干部的在职培训,由区(县)人民武装部负责。
第十九条专武干部的政治理论、经济、法律、科学知识的学习,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和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干部培训计划,统一安排。
第五章 专武干部的考核及奖惩 第二十条专武干部的考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军事机关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专武干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街道、乡(镇)、开发区专武干部的考核纳入国家公务员考核序列,由军事机关会同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对其实施奖惩、辞退以及调整职务和工资的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专武干部的考核,由上级军事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成绩评定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专武干部的奖惩,由军事机关和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专武干部立功或者被授予荣誉称号,享受国家和地方给予同等受奖者的奖励和优待。
第二十三条专武干部在参战、支前中成绩显著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或者执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其它任务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专武干部拒绝、逃避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专武干部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办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等部门按有关规定查处。
查处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向军分区政治部和区(县)人民武装部党委通报情况,听取或征求有关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兼)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南京军分区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市委组织部市人 事 局南京军分区政治部二○○二年六月
如何做好基层武装工作
(一)坚持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
专武干部是为加强地方基层武装工作而专门配备的人员,理应服务于武装工作,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合格的专武干部。
这就要求广大专武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分清专职和兼职工作的主次关系,坚持以武装工作为主,以兼职工作为辅,摆正自己的位置,才更好地服务于武装工作。
当武装工作与兼职工作在时间和精力上发生冲突时,首先要服从国防建设这一大局,并及时向军事机关和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取得两级党委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武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
(二) 坚持把好兼职的范围关。
基层武装部受县武装部和当地党委双重领导,武装工作具有地方性和军事性,专武干部工作就有它的独特性。
因而地方党委、政府在安排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到武装工作的军事性,安排与武装工作相联的工作,不能兼职过多,范围不能过大,这才能集中精力干好专武和兼职。
(三)坚持加强协调与沟通。
基层武装部长是地方党委委员之一,要发挥委员与兼职的双重优势,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与沟通,促进全民国防教育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地方党委领导的忧患意识,才使武装工作真正摆在党委政府中心位置。
这就要求专武干部,必须提高统筹兼顾与协调的能力,按照军地双方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按照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编排工作。
在地方党委、政府加速推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时,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生力军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同时在开展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征集新兵等大项任务时,要协调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防止唱独角戏。
基层武装部与专武干部有什么区别
根本的区别是基层武装部属于现役军人,专武干部属于地方干部。
专武干部的全称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是地方政府和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院校中专门负责武装工作的干部,其职能包括兵员动员,基层民兵军事训练及组织建设。
2019武装部基层武装工作分析汇报
武装部基层武装工作分析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好:近年来,我乡武装部在上级军事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狠抓武装工作,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武装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配备民兵干部,给足经费,将乡镇武装工作纳入全乡总体工作规划,做到同时筹划、同时开展工作、同步考核,对武装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有章理事。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全乡武装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整体优势,积极参与社会各项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和谐平安”的创建进程,促进了全乡各项社会事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连续多年来被县委、县政府和县人武部评为武装工作先进乡镇。
我现任县乡武装部部长。
在这里首先感谢市县领导给我这次武装工作学习交流的机会。
下面就现阶段我对武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发展问题进行剖析,就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当面指正,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
目前,武装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基层民兵干部问题;二是武装工作经费保障与增长难问题;三是经济建设中成建制用兵作为问题;四基层武装部硬件配置不完善问题;五是专武干部服装问题。
基层民兵干部问题:民兵干部既是民兵训练的组织者,又是带领民兵遂行任务的指挥者,加强民兵干部的管理,是加强基层民兵建设,保证民兵完成战备执勤和作战任务的关键,是组织民兵开展“三个文明”建设的实施者。
现在民兵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