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公司的机修工,操作工出了工伤事故,怪机修工吗
现在老板把我们下了
你这种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公司没有为你买保险的你应该让公司赔偿,去做一个工伤鉴定。
至于你说的机修工和操作工的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们的行为致你受伤,你也可以提出按人损赔偿,并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调试机器时受工伤了!但我不是机修!怎么办
一、强化管理,确保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第一”是企业生产的基础;我们工段现在维修工8名,主要担负着开松车间机械设备的维护工作和新进设备的安装工作,安全生产对我们工段尤为重要。
为此、工段逢会必讲安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时时提醒和督促机修工必须重视安全,使安全警钟长鸣,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
鼓励大家通过学习,积极结合实际情况、仔细查找身边的和危险源,将扼杀在萌牙状态,从而杜绝的发生,2013年全车间仅100元的工伤费用。
二、克服困难、重视,促进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2013年开松车间进行了一次整体搬迁。
引进了一流的设备,多筒式除尘机组3台;一台;我们工段人员都未曾安装和调试过。
我们工段在满足车间日常维修任务的同时硬是克服重重困难,安装、调试至直一切正常。
而且我们积极响应车间的原则,对设备勤保养,全年93.5%,超计划完成任务,可利用的决不浪费,可维修的一定修好,这样使得全年应是245493元,实际消耗202947元,实际节约42456元,为公司节约成本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以提高机修工的素质为目标,抓好教育工作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机修队伍是机修工段工作的重点。
为此、我们工段积极参加公司的,理论考试,操作考试,让培训不走过场。
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1、随着企业规模发展,设备维修日益增加,在人员少,任务多的同时,临时性任务较多,打乱正常的生产安排。
2、工段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对和保养还存在难度,希望公司、分厂在今后职业培训着重于技术工人的专业培训,使机修工有机会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高他们的整体技术水平,更好地为公司、为分厂、为车间多做贡献。
3、有的设备已经老化,虽长期保养和维护,在工作中也未能达到最佳状态,影响产品质量。
4、工资分配方案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合理体现多劳多得、按分配的原则。
五、2014年的工作安排1、我们将继续和车间、分厂、公司一起面对一切,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机修工段将继续围绕安全生产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分厂、车间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合理安排作业场地,现场管理继续推行“7s”管理,实现清洁生产。
4、维护好工段的所有设备,使它们随时都能保持一种高效、优质的运转能力。
5、继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机修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培训,提高机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
工伤处理
一、您必须要去做工伤认定,司法认定和工伤认定效力不同。
单位在工伤发生一个月内要给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您还有一年的时间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错过时效,您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手续您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是否是工伤事故
应当是工伤,可以享有相应的待遇。
是构成工伤的
我在水泥厂做机修,现在工伤,右手食指前一小节被节段,现在治疗好后,断了一截,我在水泥厂做了有7年,
工伤问题: 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
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
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赔偿。
有空再到劳动局问一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有的赔偿项目与此有关。
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
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
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
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安全工作学习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整顿学习心得体会电力事业是个充满危险的工作,但只要掌握电力运行规律、时刻保持安全生产的警惕性,防微杜渐,认真对待每一次工作任务,是完全可以驯服电老虎的。
我们手里的《安规》和种种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就是给这只凶恶的电老虎设计的层层牢笼和枷锁。
事故都是因为不重视安全不按规程办事以及长期习惯性违章所造成的,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根本没有把电力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危险性看在眼里,这种习惯性违章存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如不及时提醒和纠正,事故的隐患就潜伏在我们工作当中,因此我们很有必要深思和反思自己的习惯性违章,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去掉侥幸心理。
这次在全局进行的为期三天的安全生产整顿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领导用心良苦以形式多样图文并茂的情景使我们感受颇深,回放了发生的那一桩桩不安全事故,哪一个不令人触目惊心。
哪一件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麻痹大意,习惯性违章造成。
瞬间马虎和大意,给家庭造成久性灾难和无尽思念。
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安全事故的成本越来越大,安全生产不是口号,安全生产这是我们从事电力工作者每时每刻都能听到或看到的警句。
是我们工作的第一准则,更是我们人身安全保障的唯一措施。
不同于往届任何一次的安全生产整顿,这次安全生产整顿学习使我们从中真正的感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关爱全体员工的生命的,倾注了领导对员工的真实感情所在。
领导反复强调安全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