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集团的企业文化
销售冠军心得分享阅读人数:4162人页数:1页1、 勤奋很重要,从不感觉疲劳,尽量多多接待客户,成交机会才会更多; 2、 认真用心接待每一批客户,不轻易判断客户水不水,每一批客户都带他们走一圈,让他们充分了解楼盘情况后,再回到售楼处帮他们分析,选择适合他们自己的房子,而对于客户来讲,在他充分了解楼盘情况后,也能做出正确选择,比如有的客户开始想要180平米,看完一圈后发现200平米的更适合他;3、 维系好老业主,储存好他们的手机号,经常给他们发问候,祝福信息,打打电话问问近况,和业主建立长期关系,业主会很信任你,什么问题都会想到咨询你,有朋友也肯定会介绍给你;4、 没有样板房的情况下,就利用好自己的老业主资源,很多业主都已经装修好入住了,有新客户要买某种户型时,就带他去自己业主家看看业主家的装修,真正去了后业主也会帮你说好话,容易让新客户心动;5、 现场客户很多的时候,我会同时带3、4批客户一起去看楼,回来把它们分开坐,然后在他们中间来回跑动算价,逼定,故意紧张的跟每一桌说:“你再不定,隔壁我那客户就要定了。
”客户会被你感染,会有危机感和紧张感,就会定了;6、 跟踪客户:定期,客户一般不愿接售楼处的固定电话,最好用自己手机打电话给客户,客户就不会拒接,反而会觉得受尊重,跟你会聊得开些,问清客户的担忧,然后帮他分析;家里人没来看过楼的客户,就以活动为名义邀请他带家人再次上门; 7、 关于谈折扣,用得很好的一招就是跟客户算佣金。
客户要求再要个9.8折或者把零头抹掉,我就会跟他们说如果能帮忙我肯定会帮忙的,因为帮你们申请到这个优惠,对于我的佣金来说不受影响的,就少个10来块钱,所以我真的尽力了。
客户觉得我把佣金这么隐私的事情都和他们说,很可贵,就信任我,觉得我真的是尽力了,有时候客户看到我跟他们算佣金,自己也会和我交流他收入多少。
广州恒大的房地产拓客专员怎么样
有做过的前辈或者同行业的请指教下
你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还在恒大拓客。
现在已经不在恒大做拓客了。
这份工作很辛苦,但是很锻炼人,每天都很锻炼人,每天上班就是带着300-400的宣传单到领导安排好的地点去派单,每天收工一点要有6个电话号码交给自己的组长,每天最好有一个到访客户,到楼盘去看房,一个月要有一个套房的成交量。
我们组有个同事一个月超额完成客户到访量,第二个月确实拿不到那个超额的到访奖励,领导说不是有效到访,这个有效的概念很广泛,要是真实想要买房的,有那个意愿的才行。
5000-500成交-400到访=4100每个月你能拿到这个数,就开心吧。
可是你是拿不到的,因为工作期间领导会来巡查,总会挑些组员的毛病,什么派单不认真啊,都是派给有效的客户啊,什么派单不积极啊,什么不在固定点位啊,(固定点位就是就算是别的地方人多你也不要去,虽然人多的地方方便你更好的宣传的,但是领导开车从点位过看不到你,你就算是旷工啦
所以为了自己的工作能保住,一定要呆在领导巡查能看得到的地方。
)一出什么问题立刻扣钱,以上那个点位没人,当天那个点位的人就要扣全天工资,没有借口。
你说你还能拿到4100吗
不可能的。
这个是兼职岗位,做不长的。
很累,我做了几个月也不做了,因为穿坏了三双鞋子,每天很赶时间的到达那个点位,拍照拍照,确认是否到达目的地,要有时间的那种。
还有不包餐,面试的时候说是有午休,但是实际上,中午要轮流吃饭,吃一个小时一定要回来,因为别人也要吃饭,公交费天天在外面跑一个月400羊城通充费记录,至少也要300元。
做一天才有一天的钱,如果有哪天请假了,那天就没钱拿了
说炒人的时候就炒人,业绩说话。
如果,我当时是冲着喜欢恒大才进去的,我也怀着能进恒大才去做的,以为努力就能让人看到,可以成为恒大的正式员工,别做梦了。
有别的工作你就去做别的工作吧
恒大入职转正容易么
从满3个月开始,每月有一部分可以转正,到满6个月还没有转正,就是要被淘汰的,比例大概10%左右。
恒大集团的企业文化是怎样的
你好,恒大是比较大公司,既然想做销售,这是也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方式,有经验也阅历才是未来成功的保障,相对来说这个工作确实不是很稳定,如果是正式员工,只要是有能力自然公司会给更好的平台去学习成长。
恒大售楼拓客电开员是不是不好干
我做了外拓10多天都想走人了,这次项目规划招800外拓,300置业顾问。
拓必须下载恒房通,他有一个规定,有客户了,到售楼部必须提前20到30分钟报备,报备客户真实姓名,电话,身份证后六位无误,如果错误一处佣金无法发到售楼部时间不足,客户判为无效客户,我尝试各种方法和客户要身份证,都是失败结果到售楼部客户判为自访。
各种套路百出,要想在恒交一套房,比中介难多了,4000底薪应该会发3千多,但平时完不成任务,是罚款的,罚现金,由组长说了算。
虽然很锻炼人,但想苦到钱是很难的,百分之一的人能苦到吧,其他人就算熬到最后没有业绩也会直接,或者自愿走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