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案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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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新年论坛之“名律师PK名教授”模拟法庭 一、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刘建):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记录、录音、录像;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5.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6.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意见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斥责,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
现在有请双方原告、被告、当事人及代理人入席。
现在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王君政不服东州市东城区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俱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二、开庭 审判长(马宏俊):现在宣布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第46条之规定,广东省东州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君政不服被告东州市公安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本案依法由审判员马宏俊、吴平、刘飞,人民陪审员王锋、张太凌组成合议庭,由马宏俊担任审判长,本案书记员刘建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宣布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请向法庭陈述姓名、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工作单位、职业及身份证号码。
原告(王君
在法院中,院长,审判长,审判员及庭长有什么不同?
院长和庭长是职务名称,一个法院的领导就是院长。
庭长是一庭之长,比如法院民一庭庭长、民二庭庭长、刑一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等等。
审判长和审判员是法官在审理纠纷、案件过程中的名称,例如一般20万元以下标的的纠纷由一个法官独立审理,自然就是审判员;20万以上由多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多个法官一起审理负责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工作的就是审判长,其他就是审判员(还可能有、)。
法官是对法院专门从事审判工作的公务员的统称。
有些法官还客串书记员。
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