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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反面教材心得体会

时间:2018-09-10 03:51

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法院民一庭廉政工作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法院作为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廉政文化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廉政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就法院廉政文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司法特色  先进法院文化是法院群体的灵魂,支配着法院群体的价值取向,决定着法院群体的战斗力。

法院廉政文化则是法院文化的根基,从根本上决定了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

法院廉政文化具有廉政文化的共性,包含了制度、物质、思想三个层面。

另一方面,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存在于人民法院这一特定领域,贯穿于司法活动中,有特定的建设主体和对象、特定的建设目的、特殊的建设手段,因此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又具有了不同的个性。

(一)以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为根本目的人民法院所从事的司法活动,是评判纠纷,化解矛盾的过程,以追求公平正义为根本价值目标。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和天职。

司法活动只有具备权威性、公正性,才能实现正义的职能,最终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从这一点来说,法官所从事的司法活动是绝对不允许存在不公正因素的。

但是在民间仍有“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说法,让我们体会到司法腐败带来的严重后果。

加强法院的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通过思想、制度、物质等多种途径,筑牢人民法院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廉政根基,确保法官和法院“守住公正底线”,树立起司法权威。

(二)以树立“尚法、公正、中立”的正确司法观为内容法院廉政文化的对象是以法官为主体的法院干警群体。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的忠实捍卫者。

“一朝法袍穿,朝朝明镜悬”。

司法的理论可以容忍一个才智平平但廉洁的法官,却无法容忍一个才智超群但腐败的法官。

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通过或潜移默化,或振聋发聩,或警钟长鸣的作用,来推动和监督法官树立起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三)紧扣法院工作特点设计建设形式当事人由于存在各种矛盾冲突才诉至法院,诉讼的基本特征就是基于不同利益需求而产生对抗。

法官作为高度对抗的居中裁判者,决定着当事人利益的归属。

因此,法官的工作、社交、娱乐、生活、人情等各个领域,都可能存在影响公正、中立的因素,人民法院处于腐蚀与反腐蚀、诱惑与反诱惑的前沿阵地。

文化建设的形式设计只能来源于司法工作实际,其目的只能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司法的公正性、提高法官廉洁的实效性。

  二、当前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对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重视的程度不够。

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总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看得见抓得着,而廉政思想政治工作范畴是软任务,难以直接产生效益,因而缺乏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有力支持。

  2、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发挥不够。

当前法院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弄权渎职,徇私枉法;一些领导干部生活方式不健康,甚至腐化堕落。

这些消极腐朽文化在一些地方仍有市场,直接与廉政文化形成冲突。

  3、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

由于社会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多样化,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影响,与种种腐朽思想文化交织在一起,给廉政文化建设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

而不少干部的思想观念落后,教育形式单一,思路老一套,进行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方式方法过于传统简单。

  4、廉政文化建设的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

每年廉政文化都有确定的主题教育,但确定的主题教育实质内容有重复性,部分干部存在应付心里,尤其是一些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身居要职,权力大、工作忙、应酬多,在日常工作中很少能坐下来安心地学习和接受教育,内心存在应付心态;上级法院到基层法院检查,听汇报的多,发现问题的少。

正是由于廉政文化建设上内容针对性不强,以致真正抓落实不够,主题教育得不到真正的体现。

  三、法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探索  作为基层法院应结合自身实际,在廉政文化建设领域展开积极的探索,建立符合基层实际、具有特色的以“教育、制度、监督”为体制化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一)抓学习教育,注重干警个人素质的提高  廉政文化的核心是人的思想理念,廉洁从政理念的形成重在教育、引导。

将提高干警廉政素质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通过营造廉政氛围、加强廉政理论知识学习、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逐步夯实干警的个人廉政素质基础。

  1、努力营造廉洁从政氛围。

廉政文化建设是思想领域的建设,目的是要帮助法院干警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抓手,积极创新教育载体,通过占领思想阵地,营造浓厚的“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的廉洁从政氛围。

倡导开展以“党员自廉、亲情助廉、青春倡廉、文化促廉、制度督廉”为主要内容的“五廉”活动,投资建立局图书室、荣誉室,使干警有所学、有所思。

组织学先进典型、“反面教材”活动,反思和剖析个别干警违法违纪根源,使广大干警全方位接受优秀廉政文化的沐浴,冲洗思想上的污秽。

2、加强廉政基础知识学习。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

引导干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保持廉洁勤政的公仆意识。

  3、积极开展“三德教育”。

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三者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干警的从业道德对社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用先进的道德理念培育人、塑造人,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深入开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文明监管、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主题活动。

通过召开家属座谈会、廉内助谈心活动、家庭走访等方式,倡导法院干警既要做好公仆又要做好父母、好儿女、好家属,做到“家庭设防线、常敲廉政钟”,使家家把好廉洁关。

  (二)抓制度建设,注重保障体制的健全、完善  廉政文化建设,仅仅依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廉政文化建设长效化、长期化。

  1、完善廉政制度建设。

要把廉政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符合自身实际的廉政制度体系。

同时,注重在廉政制度执行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完善,防止因“制度性缺陷导致腐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2、强化廉政制度执行。

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就等于一纸空文。

而制度执行的关键又在于领导,一些事实证明,制订制度的是领导干部,率先破坏制度的往往也是少数领导干部。

因此,廉政制度的执行当从领导抓起,从树立制度意识、学习制度做起。

领导干部要树立“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廉政制度执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以一个人带动一班人,以一班人带动一群人,切实成为廉政制度的规划者、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

  (三)抓督察机制,注重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监督是廉政文化建设体制化不可缺少的部分,尽管通过教育、制度、法律等途径可以预防和惩处腐败,但不能杜绝腐败。

因此,只有通过监督的途径予以揭发并得以查处。

(1)增强监督意识。

认真行使监督权利,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勇于揭露缺点、错误;树立监督就是爱护干警的意识,在同志身上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形成上下监督、相互监督、自我监督的良好风尚。

(2)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

明确以纪检监察部门为廉政建设督察的主力军,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在外部,积极拓宽监督渠道,继续加强监督员队伍,对法院的各项工作及法院干警进行监督。

(3)明确监督重点。

积极改进监督方法,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注重关口前移,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监督效能。

(4)严格执纪执法。

将督察结果与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干部提拔相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违者必究、执法必严,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以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始终保持廉政建设高压态势。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前途。

新形势下,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举措,不仅是反腐倡廉的基础工程,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保障。

如何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六个方面切实开展好工作

一、明确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按照省市局的要求,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我们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税收业务工作之中,形成抓收入必须抓廉政、抓征管必须抓廉政、抓服务必须抓廉政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局党组和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组成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坚持抓早抓小。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级细化、量化,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

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年中检查、年度考核,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对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责任追究,决不隐瞒袒护,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税的自觉性。

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

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提高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形势,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意识。

以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

要以学习新党章、专题讲座为契机,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正面引导,用系统内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后果,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政教育的震慑力和穿透力,时刻绷紧廉政“弦”,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政策、规定、制度办事。

以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实现岗位廉政教育常态化,创新廉政教育形式,提升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通过开展参观学习,座谈会,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述职述廉、行风评议等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继续开展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活动,通过以诺促廉的教育形式,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中央出台的新规定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强化监督机制,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局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来抓。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同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学习有内容、有心得体会,行为规范有依据,防止各类腐败现象滋长。

二是认真落实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切实履行“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对执法的再执法”职能。

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切实加强对机关厉行节约情况、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执法环节、涉税审批和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在去年同级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加大同级监督工作的力度。

三是进一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办税务干部侵占纳税人利益、运用手中权力谋私,借机敛财,败坏行业形象的行为,定期通报个别不廉洁不作为的人和事。

四是要严明党的纪律,检查监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确保全局上下政令畅通。

五是要完善管理分局专兼职监察员制度。

按照省市局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干部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将重新选任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公道、正派的同志为管理分局的专兼职监察员。

六是强化行政监察,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

要加强管理分局人员的督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

按照市局要求,局党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每个涉税流程进行督查,必要时可延伸到纳税户中,监察率应不低于全部纳税户的5%,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依法查处和整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各部门违法违纪行为要在去年基础上有所下降,要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在追究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要畅通信访和纳税人反映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干部违纪行为的信息。

三是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

四是加强诫勉谈话工作,对出现的倾向性问题,要及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吼一声,猛击一掌,促其改正。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我们要在强化管理,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做到按章办事,按程序办事。

让制度真正成为约束我们的言行,发挥其制约作用。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思想,从制度机制上做到防患于未然。

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起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树立“制度在一个人身上失去约束力,将会在所有人身上失去说服力”理念,落实“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庄严承诺,把增强制度执行力作为“制度防腐”的关键环节来抓,坚持按制度办事,当好制度的“守护者”。

二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动真格、出重拳,坚决做到有章必遵、有规必循,不走形式、不折不扣。

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

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我局的具体办法。

三是要严格纠正“四风”问题,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

四是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政风行风活动。

着力解决干部为税不廉、慵懒散贪、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局风清气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解决一些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优化纳税服务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和政路征收管理分局、永昌路征收管理分局为第四批参评单位进行政风行风评议和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

五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勤政廉政,勤奋敬业,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纳税人满意、让社会满意,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环境。

六、完善防控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要继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紧盯腐败易发多发的“权、钱、人、项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实施分层次监督,重点要抓住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这一核心,针对不同人员、不同岗位进一步完善细化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和目标性;要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不流于形式,切实发挥好监督和制约的效力,不断强化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防止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等问题,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纪检监察业务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

要积极应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忠于职守、无私无畏,敢于碰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国家对于诚信建设有哪些相关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

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

加快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形成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

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大力营造诚信建设有力宣传舆论声势  (三)培育诚信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价值准则。

要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

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

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恪守诚信规范。

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四)宣传先进典型。

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

既持续宣传老模范的感人事迹,也及时宣扬新模范的高尚行为;既在全社会推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诚信人物,也在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推出一诺千金的凡人善举;既宣传公民个人守信践诺之举,也宣传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知名品牌以诚信创一流的先进经验,塑造诚信国家形象。

  (五)鞭挞失信行为。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要区分性质、把握适度,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弄虚作假现象,在系统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加强对失信行为处罚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组织大讨论等活动,形成民间舆论场,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六)弘扬诚信文化。

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阐发蕴含其中的讲诚信、重然诺的宝贵品格和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诚意正心。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深刻认识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享有精神收益。

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

创作弘扬诚信的影视剧、小说和戏曲等文艺作品,做好展演展示,用文化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

  三、切实增强诚信教育实践针对性实效性  (七)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

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

各类企业要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使诚信成为企业职工的基本规范。

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把守信履约要求作为对企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八)抓好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模范行为带动诚信风尚的形成。

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于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

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九)纳入学校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诚信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

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契约精神教育、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

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行为世范”。

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十)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知行合一,运用生动有效的实践载体,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创建内容安排中、体现到工作各环节中。

各行各业要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生产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环节,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

窗口行业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单位,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当前,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四、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十一)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

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

在制定与公民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注重经济行为与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诚信建设相背离。

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诚实守信者享有优待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质检部门,要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一批重大案件,列出一批“黑名单”;工信部门,要尽快落实手机卡实名制,有效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从国际端口局以及各地电信企业落地进入境内程控网的管道;银行部门,要把落实银行卡实名制作为重点,推动对境外操作境内网银进行转账的限制、快速异地冻结赃款等工作落实。

  (十三)建立诚信发布制度。

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等不同措施。

中央文明办在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方面的“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

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要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十四)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

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生产企业、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提出意见建议。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行业成员形成监督约束。

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

大众传媒要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对借舆论监督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提高媒体公信力。

  五、有力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  (十五)坚持严格执法。

促进各类管理主体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守信的自觉性。

严格落实执法者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监管部门执法难、司法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实行问责追究。

推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十六)深化普法教育。

结合落实国家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带头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到村镇、社区、机关、企业等城乡基层普及诚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十七)健全法规制度。

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依据上位法出台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推动各地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具有立法权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诚信法规制度方面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国家信用法规建设提供借鉴。

  六、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领导  (十八)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支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社会诚信建设夯实基础。

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业务范围,细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举措。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把各方面积极性都调动发挥出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谈谈如何在社会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并举例说明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艰难曲折而又灿烂辉煌的五十个年头。

回顾这一段不平凡的历程,思绪万千,感慨良多。

但给我印象最深、感触最大的,就是像我们这样一个过去长期受封建主义毒害,缺乏民主和法治传统的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已逐渐懂得掌握和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正在进一步增强。

这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是五十年法制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一、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鲜明体现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群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人民群众应有的民主权利。

可是,在某些掌握权力的干部看来,法律是管老百姓的,群众只要老老实实遵守就行了。

他们担心群众懂得和掌握了法律,敢于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现象作斗争,他们以往惯用的那一套“土政策”行不通了,工作“难做了”。

这种靠长官意志来“治民”的思想,是封建“愚民”流毒的反映,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治理国家的方针是格格不入的。

许多事实表明,社会上群众意见比较大,反映强烈的一些违法行为,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和纠正,固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同群众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斗争有着相当大的关系。

当群众一旦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捍卫合法权益,情况就会有明显的改变。

比如,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党中央和国务院三令五申不准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不少省市也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法规,但农民不合理负担的状况并未得到切实改变,有些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什么“政绩工程”、“限期达标活动”等等,处处向农民伸手要钱,农民苦不堪言,慨叹自己成了“拉毛兔”,办什么事情都可以到他们身上拉一把,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重视学习法律法规,明白了哪些是自己应尽的义务和合理的负担,哪些是属于“三乱”,该缴的费自觉地缴纳,对于不合理的负担,能够以法论理,坚决予以抵制。

在群众的推动和政府的支持下,不少不合理的涉农收费项目已被废止,从而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再如,过去,广大消费者买了假冒伪劣商品,总觉得无可奈何,不少人只能自认晦气、倒霉。

有的还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得不到应有的处置。

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颁布以后,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提高。

如今,群众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进行投诉,获得合理的补偿。

由此可见,法律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和运用,才能确保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有效地维护群众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体现社会主义“民治”的特色。

二、运用法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斗争,是人民群众法治觉悟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封建残余在社会上还有一定的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人治”的观念和习惯势力,还不容易消除。

人民群众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须勇于拿起法律武器,冲破各种障碍和阻力,与一切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人民群众法治觉悟的日益提高,“民告官”的案件逐渐增多,老百姓同行政官员对簿公堂,已屡见不鲜。

据报载,徐州市一市民因其邻居违章占用了公用的小巷建造自家房屋,在多次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他向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徐州市规划局应在判决书生效后60日内对这一违章建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但市规划局借故拖延,并未执行。

无奈之下,他再一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徐州市规划局告上法院。

最近,徐州市中级法院根据庭审确认的证据,作出终审判决,这位市民终于胜诉。

在实施《行政许可法》中,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只要存在“不作为”现象,人民群众就有权将其告上法庭。

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觉悟,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学法、知法,自觉守法,并掌握和运用好法律武器,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程。

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在宣传的内容、重点及形式等方面,应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以往有些地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偏重于群众守法的一面,而忽视群众同违法现象作斗争的一面。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要学法、知法,而且要激发人民群众运用法律同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正如同志深刻指出的:“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

”同时,在教育的方法上,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既要重视抓好正面教育,又要注意运用反面教材,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

三、运用法律维护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是检验依法治国成效的显著标志社会主义法治,就其实质而言,是“民治”,而不是“治民”。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

我们的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它代表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依法治国的方略已渐渐深入人心,从取得的效果来看,一方面,人民群众已敢于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来自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劳动者依靠劳动法,在劳动争议中胜诉率不断提高。

同时,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上半年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000余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13%,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初的7倍多。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监督,把各种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以防止权力滥用,克服权力腐败。

人民群众对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行为,由敢怒而不敢言,到逐步觉醒,开始理直气壮地起来依法进行斗争。

目前,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而立案侦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占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不少大案要案,就是由群众举报而得到查处的。

实践告诉我们,国家机关的权力,必须置于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不受制约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

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使法律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锐利武器,切实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实施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前提,也是检验依法治国成效的重要标志

妨害公务罪公安局做为反面教材,媒体报导会加重刑期

不会、只会依法法院判决、

白宝山是谁,他干了什么被判了死刑

白宝山绝对是社会反面教材的一个神话 他被评为中国十大悍匪 排名榜第一1957年   出生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一个工人家庭,父母都是首都钢铁公司的职工。

  1960年,3岁   父亲病逝,母亲生活艰难,将白宝山送到老家河北省徐水县。

随后母亲改嫁。

  1971年,14岁   回到北京,开始上小学一年级,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

  1973年,16岁   辍学,在一家街办的酱菜厂当临时工。

  1976年,19岁   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

因厂里搞的一次实弹射击,从此迷上打枪,一下班就背着借来的气枪到附近的林子里打鸟。

  1981年,24岁   结婚,妻子是本厂女工。

  1982年,25岁   妻子产下一对龙凤胎。

  12月,白与张某在居民区盗窃晾晒衣服2件,价值10元。

  12月16日入室盗窃凤凰牌自行车1辆,价值110元。

  1983年,26岁   1月21日,白与张某连续撬锁3起,盗窃天鹅牌坤表1块,旧皮夹克1件,真丝被面2块,尼龙双人蚊帐1顶,尼龙自动伞1把,女式高跟鞋等共70余件,价值500元。

  3月8日被逮捕。

  9月9日,因抢劫、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1985年,28岁   在狱中被揭发出犯有余罪,包括:   一、1982年12月17日夜,在古城前街某号院内,偷玉米3书包,被事主发现,追至门外。

白用木棍猛击事主头部,致使颅骨线形骨折,头皮裂伤,缝合9针。

  二、1982年底,白伙同白某,在石景山综合修配二厂一车间,盗窃手推车外胎170条,车轱辘两个,价值3150元,运出销赃,得款2855元。

  三、1982年8月8日,白伙同石某,偷盗牡丹牌12英寸黑白电视机1台。

  四、1983年1至3月,白伙同石某等,偷盗工厂仓库内管件,阀门160件,价值1900元,偷盗圆木1根,销赃得款500元。

  北京宣武区人民法院判白宝山抢劫罪5年,盗窃罪7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与前盗窃罪4年合并(自1983年3月8日起,至1997年3月7日止)。

这次加判对白宝山刺激极大,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仇恨。

  1991年,34岁   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成为一名“零星犯”,分配在监狱的草场内放牧,有自由和时间可以和狱友交流。

努力学习武器知识,有时还将跑进监狱领地的羊扣押,要求牧民用弹药交换。

  1993年,36岁   年初,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即石河子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一年。

  9月,诱骗一名狱友李宝玉帮其扣钱,用铁榔头将其砸死,将尸体埋在山上事先挖好的坑内。

事后对狱方说此人失踪。

白宝山成为最大嫌疑人,但狱方没有找到证据及死者尸体,此事不了了之。

狱方在牛棚顶棚上搜出白宝山藏的95发步枪及手枪子弹,白仅对此事做了交代。

  1994年,37岁   3月20日深夜,用铁榔头将熟睡的同宿舍的狱友傅克军砸死,同样埋入事先准备好的坑内,然后烧掉染血的死者的被子、褥子、枕头。

  3月22日,警方开始调查嫌疑巨大的白宝山,并且有人报告看见白在清晨烧被褥。

白在接受狱方调查时一直拒不承认,狱方始终没有寻找到死者尸体,无法确认他已经死亡,又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无法给白宝山定罪。

白宝山被单独关押了125天,写过保证书后,继续回去放牛。

  直至白宝山伏法后,根据白的交代,两名北京调犯的尸体才被挖出,其中一具距牛棚墙壁不到半米。

  1996年,39岁   3月7日,如期提前一年获得释放。

  3月12日,回到北京,并带回要挟牧民得来的3包步枪子弹(75发)和50发手枪子弹。

回到北京后,向派出所警察申请办理户口受阻,对警察产生仇恨。

  批发了剃须刀在西单、香山、八大处等地摆摊销售,成本100多块钱,总是被城管惩罚、没收,再次受到刺激。

  由于十几年来固执地认为自己的量刑过重,又迫切地想给孩子们挣大钱,再加上警察不给办户口、做小生意受到屈辱等事,使白宝山走上了通过暴力犯罪疯狂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3月31日,21:40,北京市石景山高井热电厂,用铁棍砸伤一名值勤的武警战士,抢走无子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把。

  4月7日,23:15,北京市西山八大处附近的装甲兵司令部,向一哨兵连开两枪,未抢到枪或子弹,受伤的哨兵抢救及时脱离危险。

  4月8日,0:15,距上一次作案仅一小时,乘坐一辆宝石蓝色无出租车运营证的面包车,在高科技园区实兴大厦附近遭遇正在巡逻的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队的6名巡警,双方发生枪战,白宝山击伤4名巡警后逃窜。

  4月22日,1:45,北京市丰台区八一射击场,两枪打死哨兵一名,由于哨兵只背着空枪套,没有抢到武器。

  结识同岁的、四川来北京做小生意的已婚女子谢某,两人同居。

  7月,来到老家河北省徐水县,侦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高炮团弹药库附近的人员、地理情况。

当天返回北京。

  几天后(7月24日),携带子弹与抢来的枪再次来到徐水,将武器埋藏到兵营附近的一家水泥管厂与果园的交汇处。

事毕返回北京。

  两天后(7月26日),第三次来到徐水,7月27日凌晨1时,枪击两名哨兵,一死一伤,抢走81-1自动步枪一支。

逃窜后将武器掩埋在铁道边一个小砖窑边。

返回北京。

  8月初,与谢某一同回到谢某的四川老家,找人买枪,无果而返。

  9月初,与谢某一同到徐水取走“81-1”式自动步枪及全部子弹,将另一把“五六”式步枪重新掩埋好。

  12月16日,12:20,德胜门烟市,蒙面枪杀一名女摊主,抢得65170元,并击伤街上的3名男子。

逃窜至附近一个垃圾场,把钱、枪、抢来的包分别掩埋在垃圾场的几个角落,从容地骑车到附近市场为其情妇批发了一些袜子,然后回家。

  12月18日,带其情妇谢某取钱及枪。

  自1983年入狱到现在,白宝山共作案8起,杀5人,伤9人。

  1997年,40岁   春节后,与情妇谢某踏上罪恶的新疆之旅。

  来到石河子市147团,找到原来的狱友、盗窃犯吴子明,白提出“一起做事”,吴子明马上辞去警卫工作,开始跟随白一同作案。

  6月5日,白与吴坐班车来到奎屯市。

目标是抢劫军用枪支。

22点,两人摸入奎屯驻军军事培训中心。

未来得及抢枪便被一战士发现,逃跑。

两人放弃继续作案,连夜徒步返回石河子市。

路遇警察的盘查,白掏出枪,警察逃跑。

白放了一枪,然后与同伙逃跑。

无人伤亡。

  6月6日,两人在荒无人烟的大戈壁中连续步行了20多个小时后,从141团场乘坐班车返回石河子市147团场住地。

  7月5日,白与吴来到曾经服刑的新安监狱附近的141团场军械库,18点,撬门进入无人看守的空库房,没有发现武器。

无人伤亡,击毙库房看门的狗两只。

  7月6日,凌晨4时,白与吴连夜返回途中枪杀一名偶遇的走夜路的人。

  7月29日,距147团场15公里处,为抢摩托车,枪杀一名农民,埋在附近的土丘中,尸体一直未被发现,直至白宝山伏法后指认。

  8月8日,凌晨,白与吴闯入距147团50公里的149团场一营警务区警长姜某的宿舍,枪杀姜某及治安员时某,拿走姜某的“五四”式手枪,迅速驾摩托车离开。

  两人向着即将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杀人案的作案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进发。

  8月14日,两人到乌鲁木齐边疆宾馆踩点,并在附近的新疆大学校园内预先挖好埋枪埋钱的土坑。

当晚返回石河子147团场。

  8月18日,两人携带武器来到边疆宾馆,当天已经接近收市,两人决定今天不动手,把枪藏到新疆大学内的坑中,住进附近的铁路医院招待所。

  8月19日,早晨,在边疆宾馆入口处抢劫现金人民币约140万元,打死7人,伤5人。

将钱、作案时穿的衣服、枪埋好。

逃窜回到石河子147团场。

作案后,吴经常催促与白一起取钱,白动了杀掉吴的心思。

  8月22日,两人冒险到警察严密排查的乌鲁木齐,从掩埋处取出手枪一支,返回住地。

白宝山提出取钱后从乌市直接回北京。

  8月23日,白宝山提出离开新疆前到天池玩儿一趟。

吴产生怀疑,偷偷将白与其情妇谢某的的家庭住址写下来交给哥哥。

  8月26日,在天池大锅底处,白把同伙吴子明枪杀,又用铁锤猛砸其头部,然后将其焚尸。

  8月27日,白与谢从天池回到乌鲁木齐。

  8月28日,清晨,白与谢来到新疆大学将钱挖出。

将140万现金藏入事先买的两件军用马甲中,两人一人穿一件,当天乘火车离开乌鲁木齐。

  8月31日,两人到达北京西客站,回到位于北辛安的家,白给谢11万,并允许谢拿钱回四川老家看望家人。

白宝山给母亲1万元钱,说是在新疆做生意赚的,母亲分文未动,塞入一只粉红色袜子中,于白宝山被抓捕后原封不动地交给警察。

  9月2日,谢某乘飞机离开北京飞往老家——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白送走谢后旋即后悔。

其实白早有除掉谢某之心,甚至在石景山附近暗挖好了尸坑,并几次试图激怒谢某,但都被谢的百依百顺弄得下不了手。

  与此同时,公安干警出动大量警力,逐步走访排查,确定白宝山与谢某有重大嫌疑。

  9月5日,新疆方面以石河子刑警大队的名义给北京市公安局发一封明传电报,通报白宝山与模拟画像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相像,请协查。

当天19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一行4人来到模式口白宝山母亲家,对开门的白宝山说户口批下来了,要带其去派出所办一下手续。

白的第一反应是被谢某出卖,马上决定拼死顽抗,冷静地说要进屋拿件衣服,实际是想进屋拿枪,但母亲突然走出来,问其发生了什么事,白迅速放弃了顽固抵抗的念头,顺从地跟随警察离开。

  至此,罪大恶极的、1996暨1997全国一号案件主犯白宝山终于落网。

  9月5日,夜,警方连夜提审白宝山。

  9月6日,在老家4天便风光地花掉3万多元的谢,被公安局带走审讯。

  9月9日,谢被押解到北京。

  12月3日,白与谢被押往乌鲁木齐。

  1998年,41岁   3月3日,上午10时,白、谢持枪抢劫杀人案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正式开庭。

白、谢在庭上对于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审判长对白宝山在北京、河北、新疆所犯15案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

白宝山犯有杀人罪,抢劫枪支罪,抢劫公民财产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依法判处白宝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案犯谢某犯有抢劫罪、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白宝山的大弟免于刑事起诉,无罪释放。

  4月,白宝山被执行枪决。

  2005年   4月26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谢某因3次获减刑而提前获释,当天恰巧为她的48岁生日。

法国政治体制

法国政制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任期5年(根民公决结果,2000年6月改为5年,是7年),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有权解散议会;可不经议会将某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

在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权。

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

  国民议会共有577个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参议院共321席,参议员任期9年,每3年改选1/3,以省为单位,由国民议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

  1995年7月31日,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

这项法案使总统有权更多地使用公民投票来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

法国总统在政府或参议院、国民议会的建议下,可将所有事关公共权力组织、法国经济或社会政策的改革方案交由公民投票表决。

  总统府——爱丽舍宫,总理府——马蒂尼翁宫,国民议会——波旁宫。

  外交:法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欧盟创始国及重要成员、北约成员(但不参加北约军事一体化机构)。

自1958年建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以来,历届政府基本沿袭戴高乐制定的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维护民族独立。

欧盟是法国外交的立足之本。

法国致力于推动欧洲建设,将欧盟建设成真正独立一极,发挥法国在其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多极化,发展、加强欧亚等区域间合作;在大国间左右逢源,争取有利地位;保持并发展与非洲国家的传统关系,推动发达国家增加对非援助;积极参与中东和平进程及有关热点事务;加强同亚洲、拉美的政治、经济关系。

  政党  法国实行多党制,目前共有30多个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Union pour un Mouvement Populaire,简称UMP):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

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

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

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

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

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

主席尼古拉•萨科齐。

  (2)社会党(Parti Socialiste):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

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

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

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

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国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

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

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

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François HOLLANDE)。

  (3)法兰西民主联盟(Union pour la Démocratie Français,简称UDF):议会第三大党。

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

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

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

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

现有党员约4万人。

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

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François BAYROU)。

  (4)法国共产党(Parti Communiste Français):1920年12月成立。

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

2000年三十大上提出在“新共产主义”理论、建设“新型共产党”、“左翼进步力量联盟”等方面实行“共产主义的变革”,力求探索一条符合法国国情的发展道路。

2002年立法选举中惨败,玛丽-乔治·比费(Marie-George BUFFET,女)出任全国书记。

谈谈你对现代媒体的看法,胡编乱造,盲目夸大。

什么是媒体

所谓媒体,是指传播信息的媒介,通俗的说就是宣传的载体或平台,能为信息的传播提供平台的就可以称为媒体了,至于媒体的内容,应该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广告市场的实际需求不断更新,确保其可行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传统的四大媒体有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此外还有户外媒体,如路牌灯箱的广告位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的衍生出新的媒体,如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电子杂志等。

现代信息的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无法想象,那么媒体作为中间人,他们应有的责任是什么

媒体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政治责任体现在“客观报道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明多样化”,“促进新闻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客观传播”。

要站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谐的基础上,为党和国家的发展繁荣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既要准确鲜明地宣传中央精神,又要及时如实地反映人民心声。

近年来,随着媒体市场化程度加深,出现低俗之风、有偿新闻、诚信危机等问题,这都属于道德范畴,要求媒体人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正确树立道德观、人生观、金钱观,真正承担起“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职责,为中国的和谐发展和世界的和平共处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在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平面媒体政策相对宽松、广电媒体市场准入大门渐启、市场拓新先机开始显现、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传媒业正呈现出强劲的产业化发展趋势,传媒产业雏形已经形成,并且传媒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或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从传媒资本的角度看,中国传媒的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在明显加快,而且国家的有关政策也开始松动,由原来的严格控制到现在的限制性进入。

现代社会,媒体已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刚刚发生在离我们万里之遥地方的事,不出门我们便可以知道,这是媒体给我们带来的便利。

然而,在媒体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我们也看见媒体给我们带来的一些不满。

随着席卷全球的现代化进程,媒体的高普及率、传播手段的高覆盖率,早已将全球连为一体,西方文化渗透到了每个角落。

媒体的娱乐功能在今天已经发挥到了淋漓尽致,影视剧、音乐、晚会、综艺等等充斥着广播、荧屏,而大量的八卦新闻则在报刊上连篇累牍,添油加醋。

那么,媒体的作为有哪些值得我们去批判的呢

第一,现在的媒体,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制造一些热点来吸引观众的眼球,而这些热点基本上也是照搬海外节目的。

但这不是令人堪忧的地方,借鉴好的节目,是一种好的方法,令人堪忧的是媒体似乎习惯这种照搬节目而无需动脑的行为了。

当一个地方卫视有了一个吸引别人眼球的节目,其他地方卫视纷纷效仿,造成的最终结果是当你用遥控器换节目时,总是同种形式的节目。

比如现在的相亲节目,电视上换换台就能看到一个。

第二,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媒体不但没有洁身自好,反而推波助澜。

为了及时的赢得最大的利益,媒体往往会在不知道事情真相或只知道小部分事情时就声称自己知道了所有的真相,然后错误的引导舆论,反而将事情越抹越黑,让真凶逍遥法外。

更有甚者,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尽管掌握了事情的确切真相,却只把部分事情告诉大家,而将关键的地方隐瞒,严重戏弄了观众的知情权,也体现了他们缺失社会责任感。

第三,媒体在部分事情上做的不够好,就如对某些受害者或者犯了错误的明星。

在采访他们时,媒体为了深度挖掘,往往不顾受害者的心里,不顾他们的感受,只是不断的去追问,把他们的上课慢慢扩大,只为吸引大家的目光。

对于明星来说,最怕的就是背后有媒体跟着,连私生活都要被公诸于世,一有点状况被媒体碰上,那就倒霉了。

我只想说,哪怕明星也是人,别人的私生活,没必要追根究底。

那如果你们闲着没事儿,非得追究别人的私生活来谋取利益,那么,为什么不去看看那些官员的私生活呢

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四,媒体有时会稀里糊涂的充当了宣传反面教材的作用。

比如说福建南平杀害学生案,媒体一经宣传,全国各地竟然泛起了杀害幼儿园儿童的狂潮。

虽然究其原因是在于目前社会制度的某些弊端,但无疑媒体在这件事情上无意中成了推手。

这说明了,媒体在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应该仔细考虑清楚,不要发生该报道的不报道,报道还不如不报道的情况。

第五,媒体在有些事情上有些僭越了,尤其是一些颇有影响力的案件上。

在这些案件中,媒体似乎觉得自己有着断定公平正义的能力,能代表民众的心声,殊不知这样做会无视法院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司法独立。

法院的存在必有它的存在的道理,媒体的职责只是客观报道事实,而不是跟法院抢夺如何判决案件。

再者,媒体对案件的渲染必然会带有主观的倾向,这种感性的情绪很容易误导社会的舆论,有时也会让法院在断案中因为舆论的压力而失准。

就如重庆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孙为民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连续肇事逃逸,最终导致多人伤亡,情节和后果都想到严重,一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

但是一审后,重庆晨报展开了一系列大流量的深度追踪报道,塑造了一个“患癌老父亲替儿卖房赎罪,下跪认错”的感人形象,最后孙为民仅仅只被判了一个无期徒刑。

从这个事件中可以看出,媒体对司法的干预度有多大。

媒体作为现代社会强大的工具力量,使用这种力量的人须懂得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

枪可杀人,亦可救人,善用媒体,有效导引民众的关注力于真善美,让世界透明化,公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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