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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时间:2015-09-28 19:29

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会  《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收藏。

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一】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纪委针对当地易发、常发的违纪行为,着力运用执纪审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

  据了解,方巷镇纪委充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筛选了农村违法用地、违规套取专项经费、公款旅游、挪用公款等8例身边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印发到全镇村(社区)、机关事业部门。

通过印发这些典型案例,以案说纪,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知纪明纪。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阅读,党员干部内心深受震撼,方巷镇文化站工作人员任在新表示,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例,让人直接感受到了违纪违规的后果。

“我们都要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要从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真正严起来,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

”  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全镇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不仅能使纪律的威严和惩处的威慑同步释放,形成震慑,更能有效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守住纪律‘底线’,做合格党员。

”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加大执纪查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少数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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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纳入” 开展“三进”活动 让廉政文化走进千家万户  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课堂”活动,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从2002年开始,我们立足本区文化优势,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以“三进”活动为抓手,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文化大区”建设之中,做到创新理念,服务发展 一是为典型创作作品,让党风廉政教育从文件走向文艺。

为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我们以身边人、身边事为创作素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白局、小品为文艺形式,组织专业作家、文艺爱好者创作了《贤内助》、《手术之前》、《咏梅》等一批廉政文艺作品,不断延伸廉政文化触角,使廉政文化扎根于社会,形成一种风尚、一种文化、一种文明。

二是为群众组织演出,让党风廉政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

近年来,我们通过纳凉晚会、广场演出、灯谜竞猜等形式,对群众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使清廉之风吹进社会的每个角落,使廉政文化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2004年的“秦淮之夏”30余场次的文化活动中,我们确保场场都有廉政文艺节目,吸引观众3万多人次。

三是为活动设计载体,让党风廉政教育从参观走向参与。

根据秦淮人自古以来就有爱好书画这一传统,我们开展了廉政书画作品征集活动,机关干部、社区群众踊跃投稿,共创作了反映“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主题的书法、绘画等各类作品近200件。

同时,我们将获奖作品编印成“冰清玉洁”廉政台历,赠送给机关干部。

依托久负盛名的夫子庙灯会,开展了“廉政灯谜”竞猜活动,吸引近万名市民关注和参与,提升了廉政教育的文化品位。

四是为干部赠送“廉礼”,使党风廉政教育从推动走向互动。

我们贴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以人为本,实施“人性化”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常讲,提醒之声常有,廉政之风常吹,让领导干部及配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益,在思想感悟中得到升华。

开展了首届“十佳廉内助”评比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廉典型”,使“内助”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营造出以“贤”为贵,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面向全区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开展了征集优秀“廉政警句治家格言”的活动,收到了470多人创作、推荐的格言1200多条。

新年前,我们专门将其编印成册,连同“廉政笔记本”、“廉政手册”、“廉内助手册”等送到全区干部手中,受到了欢迎。

拿到“手册”的干部说:“这样的廉礼好,一册在手,准则在心。

” 五是为宣传打造阵地,使党风廉政教育从传统走向传媒。

其一,打造宣传舆论阵地。

区纪委专门拍摄了《秦淮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专题片,在“秦淮人”网站上制作了专题网页,努力让全区都能听到反腐倡廉之声,看到反腐倡廉画面。

其二,打造理论教育阵地。

采取办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作为区委党校培训各级干部的必修课,抓紧抓实。

其三,打造警示教育阵地。

先后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法制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等三个基地,组织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参观基地、旁听庭审和参加审理党政纪案件公开听证会,以案说纪,警钟长鸣。

二、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反腐败惩防体系之中,做到系统思考,相互促进 一是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渗透性。

近年来,我们围绕“坚持两个务必,推进富民强区”、“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等主题,重点开展了“导向式”的信仰教育、“灌输式”的条规教育、“剖析式”的典型教育、“针对式”的预防教育、“家庭式”的情感教育、“启发式”的疏导教育等六大方式教育,强化廉政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举办了两个《条例》学习报告会、座谈会、宣传日及“清廉杯”两个《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使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体党员干部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围绕正反典型教育,认真总结、宣传身边的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编印《秦淮风范》,举办“秦淮风范”演讲会,举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社区巡回展,向全体“一把手”赠送《地狱门前——李真刑前对话实录》一书,以先进榜样激励人,以反面典型警示人。

二是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一方面,制定出台了《秦淮区区委委员廉洁自律公约》、《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赠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诫勉谈话等制度,健全谈话预警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建立了新提拔领导干部党纪条规知识廉政考试制度,增强了党风廉政教育的权威性。

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各项制度的内容广为人知,使全区上下都重视制度、服从制度、遵守制度,为有效贯彻落实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是通过廉政文化建设,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我们立足“四廉”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廉班长”工程。

建立了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订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收入申报公示、任前公示、公开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强化干部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大力倡导和弘扬监督的风气,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氛围。

三、坚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一是构建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

区委、区政府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区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三个文明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组织、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文化、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是构建切实有力的保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由纪委副书记直接抓这项工作。

区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关于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注重加强宣教干部和宣教设施的配备,重大廉政文化活动由全委集中力量统一协调组织开展,并在经费上予以大力保障。

据统计,近三年来,我们宣教工作经费每年以50%的速度递增。

2004年全年宣教专项经费超过了8万元,占全委工作经费的四分之一。

三是构建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

2003年,我们在全区建立了由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教育局、文化局、党校、妇联及团区委等部门组成的党风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在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注重效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了联合教育活动的针对性。

四是构建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

坚持权责一致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责任制,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主要内容,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肩上,责任分明、赏罚分明,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

五是构建常抓不懈的推进机制。

建立了工作汇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廉政文化建设的进展情况。

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宏观指导,推广先进经验,推动整体工作。

同时,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党校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增强各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抓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参观拘留所的心得体会

参观拘留所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

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

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

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

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

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

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

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

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

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

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

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

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

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

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个党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

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

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

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

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

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

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

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

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

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

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一生最好的见证。

国家对于诚信建设有哪些相关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央就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起全覆盖的社会信用信息记录  (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

积极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依法收集、整合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

完善信用标准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

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各环节,尽快完善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检验检测等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

加快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建设,力争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形成覆盖全部社会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

  (二)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

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分级管理,确定查询权限,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

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信息联享、信用联评、守信联奖、失信联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二、大力营造诚信建设有力宣传舆论声势  (三)培育诚信理念。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价值准则。

要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使诚信价值准则深入人心。

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要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专题节目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

都市类、行业类媒体要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报道引导人们践行诚信价值。

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要运用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

发挥公益广告引领文明风尚的作用,加强选题规划和设计制作,加大在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的刊播力度,让人们在耳濡目染中恪守诚信规范。

抓住“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和“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举办大型经贸活动、商品博览会等有利时机,增加宣传频率,形成宣传声势。

  (四)宣传先进典型。

大力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人们见贤思齐。

既持续宣传老模范的感人事迹,也及时宣扬新模范的高尚行为;既在全社会推出具有重大影响的诚信人物,也在各地各行业和基层单位推出一诺千金的凡人善举;既宣传公民个人守信践诺之举,也宣传骨干企业、优势产业、知名品牌以诚信创一流的先进经验,塑造诚信国家形象。

  (五)鞭挞失信行为。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失信败德行为进行批评揭露,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要区分性质、把握适度,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的弄虚作假现象,在系统和单位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有力鞭挞,形成强大舆论压力。

加强对失信行为处罚结果的跟踪报道,以反面典型为教材进行德法释义,警示人们守住诚信做人“底线”、敬畏法律“高压线”。

发动群众参与道德评议,组织大讨论等活动,形成民间舆论场,引导人们加强自我约束。

  (六)弘扬诚信文化。

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阐发蕴含其中的讲诚信、重然诺的宝贵品格和时代价值,引导人们诚意正心。

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诚信文化,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道德追求的关系,深刻认识市场经济既是契约经济、信用经济,又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在追逐物质利益的过程中享有精神收益。

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经典诵读、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

创作弘扬诚信的影视剧、小说和戏曲等文艺作品,做好展演展示,用文化传播和滋养诚信价值理念。

  三、切实增强诚信教育实践针对性实效性  (七)突出企业主体诚信教育。

抓好企业主群体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工作,引导他们把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奉为信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环境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等各环节建立信用管理流程,自觉抵制失信行为。

各类企业要开展全员诚信教育,建立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使诚信成为企业职工的基本规范。

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诚信教育作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证照颁发、业务办理的流程中,把守信履约要求作为对企业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八)抓好公共服务人员诚信教育。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模范行为带动诚信风尚的形成。

公务员、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以及社会中介服务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他们的诚信言行对于增强人际互信具有重要影响。

要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把诚信纳入公务员招录考试内容,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决策和施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引导医务人员崇尚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医者仁心、救死扶伤的医德。

在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职业人群资格准入、专业评价、年审考核、职称评定中,强化诚信教育内容,培养职业操守,建立诚信档案,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九)纳入学校教育。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诚信贯穿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

构建各级各类学校有效衔接的诚信教育体系,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课、思政课以及道德实践中强化契约精神教育、专题法制教育,研究建立学生诚信评价考核办法。

建立和规范体现诚信内涵的礼仪制度,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以人格魅力为学生展示“行为世范”。

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学术造假、论文抄袭、考试作弊等失信行为,将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与社会诚信档案相连通,纳入国家统一征信平台,引导师生以诚立身、诚信做人。

  (十)广泛开展诚信主题实践活动。

坚持知行合一,运用生动有效的实践载体,引导人们把诚信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深化思想道德内涵,把诚信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创建内容安排中、体现到工作各环节中。

各行各业要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诚信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生产企业作为实体经济的基础环节,要以“质量第一”为主题,用规范的管理制度、精细的工艺流程、严格的质量标准,把诚信渗透在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

商贸流通企业作为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要以“履约守信”为主题,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活动,倡导公平交易、以诚待人,构建诚信商业环境。

窗口行业作为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单位,要以“人民满意”为主题,用礼貌热情的态度、周到高效的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提升公众美誉度。

当前,要突出“舌尖上的安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倡导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倡导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四、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  (十一)形成褒扬诚信的政策导向。

各地各部门在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出台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时,要把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约作为重要内容,形成有利于弘扬诚信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

在制定与公民现实利益密切相关的具体政策措施时,要注重经济行为与价值导向的有机统一,建立完善政策评估和纠偏机制,防止具体政策措施与诚信建设相背离。

职能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诚实守信者享有优待政策,形成好人好报、善有善报的正向机制。

  (十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梳理经济社会发展中诚信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失信败德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渠道,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传销活动,狠抓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的大案要案;质检部门,要扎实推进“质检利剑”行动,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电话、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网管部门,要深入推进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一批重大案件,列出一批“黑名单”;工信部门,要尽快落实手机卡实名制,有效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从国际端口局以及各地电信企业落地进入境内程控网的管道;银行部门,要把落实银行卡实名制作为重点,推动对境外操作境内网银进行转账的限制、快速异地冻结赃款等工作落实。

  (十三)建立诚信发布制度。

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根据违法违规性质和社会影响程度,分别采取“一对一”警示约谈、“一对多”部门间通报、在媒体公开发布等不同措施。

中央文明办在与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基础上,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纳税情况、债务偿付情况等方面的“黑名单”,发布失信惩戒措施。

有关部门和社会相关单位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者,要共同依法实施惩戒,形成扬善抑恶的制度机制和社会环境。

  (十四)完善诚信监督体系。

坚持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对各类社会信用主体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失信行为。

政府职能部门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

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生产企业、服务窗口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提出意见建议。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自律作用,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行业成员形成监督约束。

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

大众传媒要开展建设性舆论监督,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

对借舆论监督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假新闻、假媒体、假记者,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提高媒体公信力。

  五、有力营造诚信建设法治环境  (十五)坚持严格执法。

促进各类管理主体把诚信价值理念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的刚性约束增强人们守信的自觉性。

严格落实执法者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监管部门执法难、司法判决执行难的问题,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的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实行问责追究。

推动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处。

  (十六)深化普法教育。

结合落实国家普法工作规划,深入宣传合同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人们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突出抓好党政机关、执法部门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带头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法律专业人员和志愿服务队伍到村镇、社区、机关、企业等城乡基层普及诚信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十七)健全法规制度。

推进信用立法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和立法机构依据上位法出台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及司法解释,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推动各地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制定诚信建设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具有立法权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诚信法规制度方面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国家信用法规建设提供借鉴。

  六、切实加强诚信建设制度化组织领导  (十八)形成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把诚信建设制度化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诚信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支持配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社会诚信建设夯实基础。

文明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抓好自身诚信建设,积极支持参与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据业务范围,细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具体举措。

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络服务,加强对重点任务的检查督导,把各方面积极性都调动发挥出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药家鑫案件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这种事,明摆着就是要宰你们钱。

部分城管执法的人,就以此来挣点外快,你要是想息事宁人,那就交点钱把这个事盖过去。

要是不交钱,那你就得准备以后会常碰到这些人找茬了。

要是不交钱,他们若在找茬,你让他们拿出收费的依据,即使给他们钱了,你必须要求有收据。

这些都是证据,以利于你以后向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申诉

打击这种丑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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