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荐一个类似于《法学学术前沿》这样的有情怀有思想的微信公众号。
如何写好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河北电大法律教研室 范晓峰( 2004年09月15日)要写好毕业论文,首先要了解什么是论文.论文实际上是一种思想观点的表达,和一般的思想表达相比,它要求你要将有关的思维推理过程表现出来,并有足够的论证和论述支持你所做出的结论.这个思想推理的过程要为人们所知,必须要以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就形成了论文.社会的进步与创新,离不开人们思想的交流,智慧者的思想可以开启无数蒙昧的头脑,反过来,受到启发的头脑又会擦出智慧的火花,这就使得创造性的思想不断深入,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看法才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因此,古今中外的哲人们,无不将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和观点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彼此交流.一个英国文学家曾说过这样的话:倘若你有一个苹果,我也有一个苹果,而我们彼此交换这些苹果,那么,你和我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倘若你有一种思想,我也有一种思想,而我们彼此交流这些思想,那么,我们每个人将各有两种思想.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人们思想交流的速度加快了,但通过写作论文表达自己观点的方式没有变,论文仍然是思想交流,学术交流的主要载体.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完成规定学科的学习后,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创造性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种形式,属于带有学术性质的议论文.其设置目的在于一方面考察学生对已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方面是训练学生掌握写作技巧,以论文的形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与其他议论文体相比较,毕业论文主要具有以下特点:1.论文的观点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观点独特,不人云亦云,是文章的生命力,否则,即使再有华丽的辞藻,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也是徒有其表,没有价值.学术论文一般是在总结前人所积累的思想基础上,深入分析,归纳,探索,创新所产生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毕业论文虽是学生的习作,并非公开出版发表的作品,但既然是带有学术性的议论文,也应有如此要求.2.论文的论点及论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我们不反对提出新观点,相反,我们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勇于研究,敢于向现有观点和理论提出挑战,但是这一切要建立在科学合法的基础上.一个观点的提出不是主观臆想的结果,而应是作者勤于观察,分析,在占有充分翔实的资料基础上加以创新得出的,同时论点论据不应和我国的基本法律理论和观点相违背.3.论文的论证过程应富有逻辑性和表现性一个新观点的推出往往要有前人的研究成果,观点和相关资料做铺垫,同时还要有细致的推理和严密的论证,这样才能够以理服人.另外一篇好的文章还应有好的表现力,论文是思想的表露,写出来是让别人看,进行交流的,因此,在结构的组合,语言的运用方面应力求合理,清晰,做到深入浅出,明白易懂.那种语言晦涩,抽象,结构安排复杂,拖沓的文章,即使所表现的观点再好,也难以为人所接受.二,毕业论文的写作规律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论文的写作同样有规律可循.帮助学生掌握了这个规律,可使学生克服对论文写作的畏难情绪,使得这项在学生眼中高不可攀,神秘艰辛的工作变得富有情趣和收获.1.论文在写作之前要有一个积累知识和材料的过程进行任何一项学术性的研究都必须要在前人已经积累的知识上进行,不能凭空想象.古人曾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人还说:不读先王之书,不知学问之大也.我们在选择论文的素材,组织论文的内容,确定论文的观点之前,首先要占有大量的资料,在对相关问题做了相对透彻的分析了解之后,自然会产生诸多的感慨和体会,这就是我们产生新思想,新观点的契机.因为学术的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是一样的,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人为我们打开了通往知识宝库的大门,同时前人的思想也有其局限性和薄弱环节,我们总能在了解掌握前人知识的过程中,发现我们想要表达的东西,想对前人的思想观点进行完善补充,甚至是推倒重来,这就是我们论文写作的最初冲动.如果没有前人给我们打下充实的知识基础,我们将一事无成.正如近代西方的一位伟大科学家所说的,我之所以比别人看得远一点,那时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作为电大学生,在写作毕业论文时,不一定非要求你占有很多的资料,产生的观点一定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除了平时的学习积累外,起码应该先读几本书,进行一下论文检索,了解有关问题的一些最新研究动态,然后再动笔,这样才有东西可写,也有东西想写,写作效果会好得多.有些同学要么觉得论文的写作高不可攀,不知从何处下笔,不知道写什么好;要么又觉得轻而易举,平时不怎么读书,不注意积累,临时看几本书,或书都不怎么看,在那搜肠刮肚,闭门造车,结果是写出来的文章或者只是一些感想心得,没有普遍意义,或者是将别人早已说过的观点当作自己的新发现,结果贻笑大方.有一次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一名学生写的是关于中国司法机构改革方面的文章,在论文中,他设想把中国的司法体制作一个大的调整,如撤掉县区法院,因为它们素质太差,然后把所有一审案件都放在现在的市级法院审理;再就是根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把法院一分为三,即刑事法院,民事法院,行政法院,使其专业分工更细更明确,从而提高办案质量.我就问这个学生,莫非农村的老百姓打个鸡毛蒜皮的小官司也要跑几十里甚至几百里路到城里,这如何体现司法便民原则 把一个法院里的三个部门变成三个法院起码和政府的机构改革方向不相符,再说这种形式的变化到底对提高办案质量有多少帮助呢 我又问这个同学,他的观点有无出处,他说是他自己琢磨的.我们并不反对在论文的创作中对所提论点大胆设想,标新立异,同时我们还应尽可能的鼓励学生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提出新观点,但如果这种设想脱离了现实基础,脱离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大环境,整个文章就成了空中楼阁.2.应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论文论证方法对普通议论文的写作在中学和大学语文课程中都有讲授,但是学术论文尤其是法学论文的论证方法还是有它的特殊性,同时论述不同类型问题的论文有不同的论证方法.比如侧重学理研究的论文多运用归纳法,即通过众多有说服力的实例,论据推导出主要的观点和结论.这种方法在论证时需要对所引用的实例和数据进行分析,要引经据典,寻找充分的理论,名家学说作依据,有时还要对不同学术观点进行比较探讨;不但涉及中国的理论,还要有外国的理论,既有目前的理论观点有时还要展现古代近代现代法制发展的历史,有丰富的理论和史料作支撑,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才具有学术上的价值.这种论证方法多用在新思想,新观点的提出或基础性,前沿性的研究领域.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的陈瑞华教授在其《司法权的性质》一文中论证司法权的功能时,提出这样的观点,即司法权存在的意义在于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为论证这个观点,作者列举了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分析了现代社会存在的四种司法裁判方式,即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以及违宪审查裁判,并对比了英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司法制度中警察对公民实施逮捕,搜查等强制性行为的进行司法控制的程序性规定,使其论点变得充实有力.[1]而侧重实际问题研究的论文多用演绎法,即从大的,正确的前提出发来论证具体问题是否正确.如对某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或是对某个社会现象,具体法律个案的操作进行评价分析等,用这种方法进行论证应注重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法理解释和司法解释以及司法实践中去寻找依据,所引用的论据最终应以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普遍被接受的法理为基准,这样写出的文章才有说服力.3.应了解和掌握论文选题和表现方面的技巧如何选择适当的论文标题,如何通过材料的堆砌较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里面有一定的技巧,其中也有规律可循.比如在选题方面,一篇论文的标题是其内容的表现与缩影,代表着论文的核心,整篇文章要围绕着标题展开论述,因此标题本身的选择首先必须简练凝重,含义深远,有标新立异的感觉,让人有想进一步了解的欲望;其次是论文题目不要太大,如果我们所选择的标题太大,那么需要围绕展开论述的范围就必须很大,这就使得文章的写作难度加大,要面面俱到,多方论证,容易受到作者知识面和相关素材的限制,很难进行深入的探讨,从而易使论文流于肤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题目,小文章.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能清楚的表达你的思想观点并加以必要的证据支持即可,并不是非得长篇大论,小题目同样可以做成大文章.题目小了,我们可以顺着这个问题深入下去进行研究,国际国内,过去现代,从不同的方面将文章的主题说深说透,加大文章的分量,效果同样很好.当然,对于专家学者的课题研究,专项研究等大项目大制作,需要一个较大的标题,并配以博大精深的论证,但对于我们初习论文者来说,应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开始写作的时候,题目选小一点,较容易把握,能够深入其本质,抓住要害.如有的学生写论文时,上来就写论依法治国,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这样的题目并不是不能写,但是要想写好,写全面,实在太难了,就我们学生来说,还缺乏这样的功力.另外,文章的素材如何堆砌,如何表现主题,这方面也有规律可循.一篇好的文章,其编排结构并不要求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做到衔接合理,首尾呼应,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娓娓到来.文章的素材要充分扎实,信息量大,但够用即可,切忌过滥;语言运用应自然无华,切忌装腔作势,故弄玄虚.我们看有些名家的作品,在阐述一个学术问题时,由于有良好的知识基础,在旁征博引时,能做到结构自然顺畅,表述语言形象丰富,雅俗共赏,使人容易理解.而有的作品,要么结构八股,甲乙丙丁,开中药铺;要么语言生涩,装腔作势,空话连篇,言之无物.在这方面,除了我们应有一个好的文风外,重要的是应加强平时的训练,多看那些好的文章,认真揣摩其中的奥秘.除此之外,还应扩大知识面,汝欲学做诗,功夫在诗外,这个写论文的本领只靠看几本专业书籍是学不来的.三,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文章是作者智慧的结晶,新颖的观点,独特的见解,是文章的生命力之所在,但学术性的论文和其他文章又有不同,它还是一项智力成果,且这种智力成果应达到一定的层次.此外,好的论文还应具有好的表现形式,一篇结构严谨,形式规范的论文,能够充分反映文章的学术精神和内在要求,反之,即使观点再独特,新颖,论据再丰富,由于表现形式的缺陷,也会使文章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应尤其严格,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当前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表达,更关系到今后学生能否规范地进行写作.从目前法学研究领域的普遍情况来看,一篇内容,形式具佳的学术性论文基本上应符合以下规格:1.论文的起点要高,观点不能陈旧论文是一种学术成果,其写作目的在于沟通,交流和共同提高,即通过我们每一个智慧头脑对问题的分析,归纳,推导,立论,使人们对领域学科的认识多多少少前进一步.从高标准的论文要求来看,其论点的提出应建立在前人最新的研究成果上,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要达到一定的学术规格,[2]比如当前法学界关于物权方面的立法到底称为物权法还是财产法的争论各方的观点.对我们初学写作的学生来说,不要求你非得填补空白或一鸣惊人,但起码应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仅重复别人的观点.目前我国的法学学术研究已达到相当的层次和规模,专业书籍和论文的数量品种大大增加,技术检索也变得简单容易了许多,我们尽可以汲取他人的营养,丰富自己的知识,但切不可只将他人的观点罗列一二,进行简单的重复论证,更不能将他人的观点窃为己有,行剽窃之事.2.要有充分的理论作为论证的依据在论证我们的观点时,除了自身调查,观察,实验等收集到的材料外,还要以前人已有的并被广泛接受的理论作依据,这一点很重要,这和我们平时写感想,体会或领导人作报告不同,作为研究性的论文需要引经据典,旁征博引,需要用已有的理论支持,验证我们的观点,有时还需要以前人的理论观点作为我们分析评判的对象来确立,推导出我们新的观点.3.论证要合乎逻辑,用语要简明规范论证的宗旨在于证明自己的观点并让别人信服,因此理要说清楚,论据必须充分,而且所有的论证必须围绕论点展开,不能偏离主题.各种论据的结构安排要合理,相互之间能互为支持补充,并统一为论点服务.词语表达不可太生癖枯涩,应通俗规范,尽可能形象生动,使人喜闻乐见,有时在拘谨严肃的论述中加入一些实际例子,评判一下某种社会现象,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3]4.应有必要的注释对于论文所涉及的他人的理论观点和参考文献,必须要在文章中做出注释,以注明材料的来源或对所引述的观点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不仅能表明文章的理论功底,同时也是对原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尊敬.过去有些同学对注释这个问题不大重视,认为文章有没有注释无关紧要,其实这里面有很大的学问.首先,文章的注释能从一个方面反映作品的学术规格,能反映出你主要参考了哪些已有的成果,你的观点是对哪些理论观点的继承和发展,从而帮助人们对论文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许多编辑在审看投稿的论文时,除了看题目之外,往往着重看文章的注释,以了解这篇论文是在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上完成的.有的同学写的毕业论文,通篇没有一个注释,使人弄不清文章中哪些观点是你的,哪些观点是别人的,你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其次,注释有助于读者进一步查找原文,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加深对有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第三,注释本身也反映了作者对前人或同行劳动成果的态度问题.将他人观点及论据不加注释照搬过来当作自己的论文内容,说轻了是文风问题,说重了则有剽窃侵权之嫌.由此可见,在论文中较多地引用他人的观点并加以注释,并不表明我们水平低,相反,更能说明我们的学术积累和谦逊,求实,高雅的学风.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引用他人论点论据应尽可能体现原作者的意图,不能断章取义.所引用的内容不易过多,应少而得当,引用过多,甚至连篇累牍地罗列他人的观点,会削弱作者自己的见解.一般来说,引用应主要用在第一层次的论点上,对于较低层次的分论点论据应少引或不引.对一些名人语录,格言,谚语,诗句等因具有常识性,因此在论文中一般不予注释.
中国大学法律系排名
中国人民大学 95 、 中国政法大学 92 、北京大学 90 、 武汉大学、 86华东政法大 学 84 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 82 吉林大学 8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79 上海交通大学 77 南京大学 复旦大学 76 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以上16所大学是法学最好.
如何客观评价北京大学法学院凌斌教授的学术水平
第一,要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从社会结构说,任何社会都是在一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的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体。
其中,作为统治阶级意志集中体现的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机体的灵魂,它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
从共产党执政地位说,正因为意识形态能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提供理论依据、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柱,意识形态工作就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
这对于党的执政地位的维护自然十分重要。
从综合国力构成说,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文化,是综合国力构成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软实力,它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
因此,我们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意识形态工作。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的事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
从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规律说,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思想下手。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在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内的苏联的解体、东欧的演变就是有力证明。
第二,要科学把握当前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进行的,意识形态领域面临世界范围社会思潮激荡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正确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极为重要。
要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这些年来的总形势有个全面判断。
从主导方面看,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面对信息化、经济全球化时代意识形态领域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全面推进理论武装、新闻宣传、文艺出版、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得到巩固。
另一方面,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国内也出现了一些噪音杂音,既有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也有否定改革开放、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
再次,要清醒认识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特点:一是各种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国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越来越周密,方式越来越多样;二是他们总是拿自由、民主、人权、民族、宗教这些议题大肆炒作,鼓吹普世价值(实际上是鼓吹美国的价值),利用一些重大事件和活动,对我们党和国家进行造谣攻击;三是他们的基本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单一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所有问题都说成是我国“社会制度弊端”造成的,始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是他们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作为渗透的重要渠道,散布大量有害信息,极力抹黑中国、丑化中国、妖魔化中国。
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认识和冷静分析。
还要清醒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
高校处在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的前沿,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难度很大,高校的思想理论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要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本质上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价值体系的斗争。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表现,也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
要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主要方面的建设。
大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
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资产阶级、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必然会去占领。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和“意识形态终结论”。
许多西方学者站在各自不同立场,对意识形态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理论,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意识形态趋同论”与“意识形态终结论”。
“意识形态趋同论”故意抹煞各种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根本区别,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随着发展,相似点越来越多,两种制度和意识形态可以相互妥协、交融,直至趋同。
20世纪50年代以后,“意识形态趋同论”向完善、成熟的理论形态发展,并且为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实施“和平演变”战略提供理论说明,其实质在于把社会主义演变成资本主义。
20世纪30年代,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最先提出了“意识形态终结论”,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乌托邦”,应当把它“排斥”或“置于一旁”。
二战以后,一些西方学者掀起了否定意识形态的高潮,提出要把意识形态从“西方社会中排除出去”。
苏东剧变,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后,“意识形态终结论”更是甚嚣尘上。
“马克思主义已经死亡”、“共产主义已经死亡”等类似的标题和口号在欧洲国家出版的一些论著和报刊中随处可见。
某些别有用心的西方政客大肆吹嘘资本主义的“胜利”,宣告马克思主义已破产”,称“20世纪是最后埋葬共产主义的世纪”。
西方的一些思想家也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最后一个宏大的意识形态就要终结”,人们的思想观念将在没有党派和阶级性的社会共同意识中统一起来。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看来,“意识形态终结论”的荒谬性不言而喻。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一定阶级、国家和政党根本利益的体现。
只要阶级、国家和政党还存在,意识形态就不会“趋同”,也不会“终结”。
因此,无论是“意识形态趋同论”还是“意识形态终结论”,其实质是要消除、否定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以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一体化。
因此,我们要坚决抵制和反对“意识形态趋同论”、“意识形态终结论”等错误观点,在这个关系社会主义存亡的问题上不能有任何含糊。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重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力量建设。
值得重视的是,目前在我国某些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中,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盛行,马克思主义往往被边缘化。
本应作为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的高校,有些成了错误思潮传播的场所,这对社会和青年一代的负面影响是很大的。
对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高校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学,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这个思想文化阵地,坚定不移地强化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和学校出版社的建设,严格社团、课堂、讲座和网络的管理,坚持研究无禁区、讲课有纪律,坚决反对否定、诋毁、淡化马克思主义的错误倾向,绝不以任何理由为借口,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以确保导向正确。
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弘扬主旋律、突出高品位,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
特别是要充分调动和发挥高校广大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高校建设成研究和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
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开展联合攻关,及时总结我们党带领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努力拿出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理论成果。
要组织高校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大力促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理论体系。
努力在高校造就强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为其提供良好的条件,以便他们充分发挥在巩固马克思主义阵地中的作用。
第四,加强党对宣传文化教育单位的领导 中国的一切问题,关键在党。
在这方面,首先要按照中央要求配备好领导班子。
各级党委重视选拔培养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配备好领导班子,确保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手里。
并且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原则,管好自己的队伍。
要求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看好自己的阵地。
要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问题,要理直气壮、敢于负责、及时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敷衍塞责、互相推诿、任其蔓延,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其次,要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自觉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及时掌握思想理论动向和社会舆情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认真总结党做意识形态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信息化、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和探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驾驭意识形态大局的本领和能力。
再次,要做好新形势下知识分子的教育引导工作。
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知识分子工作。
我们党一贯重视对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和引导工作,在新的形势下,我们更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这方面要做的事情很多。
首当其冲的是,要高度重视在知识分子中培养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与党同心同德、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理论家、思想家。
这是党在知识分子中最坚定的依靠力量。
应该说,这个问题目前还未引起所有宣传文化教育单位领导的重视,有的领导做得很好,有的负领导责任的同志却至今是见物不见人,甚至没有想到在这方面要做些什么。
这是一些单位多年淡化意识形态的表现,应得到纠正;同时要正确把握思想理论建设中一些重大关系,即正确处理学术自由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关系,正确处理一元指导思想和文化多样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先进性和广泛性的关系,正确处理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现实问题的关系。
正确处理这些关系对团结大多数知识分子关系极大;要善于适应新的形势,鼓励和引导广大知识分子坚持“二为”方向;要支持我国学者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不断增强在国际学术论坛上的话语权;要多听知识分子的意见,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的知识分子的意见,加强思想引导,主动提供服务。
即使对那些有不同意见甚至发表过错误观点的知识分子,也要多做教育引导工作,从政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把知识分子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