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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践课程心得体会

时间:2019-07-08 10:55

学习法律课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

一、在十七大的引领中正视教育。

十七大报告中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一项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

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

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

二、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

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

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

最新-学习法律基础课的心得体会 精品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

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

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

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

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

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

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

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

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

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

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

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

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

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

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

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

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

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

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

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

民法典如何开放呢

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

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

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

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

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

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

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

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

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

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

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

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

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

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

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

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

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

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

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

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

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

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

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

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

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

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

如何才能从轻处理

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中学生社会实践(环境篇)心得体会

这是烈日炎炎的七月,也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斗志的七月。

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生活,确确实实地为农村小朋友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今年7月11日至7月16日,我随着现代传媒.法学系的暑期实践队伍,带着校领导的嘱托,满怀热忱的来到龙岩市连城县天马村。

在这次暑期活动中,天马村的一切时时刻刻都在感染着我,在这里我也深刻地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路变宽了,房子变漂亮了,农民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大部分都是跟当地的小朋友一起度过的.记得当我们把带去的一些学习用品送给他们时,看着他们那欣喜的表情,我第一次体会到来自心灵深处的感动。

说实在话那些只是简单得再简单不过的学习用品了,然而看看我们手中的迪士尼与Kitty猫,对他们来说该会是何等的奢求啊

在这几天里我们也参观了古田会议遗址,看着当时破旧的桌子、一间间简陋的房间……想想在这艰苦的环境里我们的前辈迈向了胜利的步伐,对于我们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否也该去锻炼,去吃苦,去做点实际意义上的贡献…… 然而,这次闽西之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位小女孩的故事。

一天,我们到贫困家庭走访,突然一位皮肤黝黑,八九岁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串花生急冲冲地朝我们跑过来。

后来才知道,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去帮人摘花生,一斤一毛钱。

就这样每天这是烈日炎炎的七月,也是一个充满激情与斗志的七月。

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生活,确确实实地为农村小朋友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

今年7月11日至7月16日,我随着现代传媒.法学系的暑期实践队伍,带着校领导的嘱托,满怀热忱的来到龙岩市连城县天马村。

在这次暑期活动中,天马村的一切时时刻刻都在感染着我,在这里我也深刻地体会到,在党的领导下农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路变宽了,房子变漂亮了,农民脸上的笑容也多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们大部分都是跟当地的小朋友一起度过的.记得当我们把带去的一些学习用品送给他们时,看着他们那欣喜的表情,我第一次体会到来自心灵深处的感动。

说实在话那些只是简单得再简单不过的学习用品了,然而看看我们手中的迪士尼与Kitty猫,对他们来说该会是何等的奢求啊

在这几天里我们也参观了古田会议遗址,看着当时破旧的桌子、一间间简陋的房间……想想在这艰苦的环境里我们的前辈迈向了胜利的步伐,对于我们当代的大学生来说,是否也该去锻炼,去吃苦,去做点实际意义上的贡献…… 然而,这次闽西之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位小女孩的故事。

一天,我们到贫困家庭走访,突然一位皮肤黝黑,八九岁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串花生急冲冲地朝我们跑过来。

后来才知道,她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去帮人摘花生,一斤一毛钱。

就这样每天在炎炎的烈日下坐上五六个小时。

现在每当我手里握着硬币是,脑海中都会浮现那小女孩在烈日下摘花生的情景。

真的谢谢她让我学会了珍惜

暑期实践就这么结束了,虽然只有短短的5天时间,但我相信它将会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页,也将是在我人生中上的最精彩的一课

在炎炎的烈日下坐上五六个小时。

现在每当我手里握着硬币是,脑海中都会浮现那小女孩在烈日下摘花生的情景。

真的谢谢她让我学会了珍惜

暑期实践就这么结束了,虽然只有短短的5天时间,但我相信它将会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页,也将是在我人生中上的最精彩的一课

求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1000字以上)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

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

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

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

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

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

要使“八荣八耻”真正深入人心,既要有集中深入的宣传教育,更要靠广泛长期的社会实践。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让十三亿人民锲而不舍的实践,造就一个“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培育出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学习法律逻辑的心得体会800字

《职业道法律》是中等职业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

程以理论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其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加强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有助中职学生健康成长   一、中职学生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必要性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生产、管理、建设和服务社会第一线--的德艺双馨的技能型人才的任务,实质就是就业教育。

近几年,随着中职扩招,中职学生的数量持续增长,生源有了一定的规模。

我们在校的中职学生大多能热爱祖国,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精神世界的主流是好的,但也有部分职业素质不容乐观。

  我曾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本校学生中进行调查,有关调查数据显示:(1)没有明确目标。

在回答,“为什么来职校”时,绝大多数学生的回答是:没地方去”或者是,“家长让我来的”和“看见别的同学来我就来”,(2)没有职业概念。

一半的学生在回答“来职校后干什么”时,回答的是“不知道”,“混呗”。

不知道职业概念及要为自己的将来职业做准备。

(3)缺乏自信,自暴自弃,行为无度。

表现在部分同学不求上进、成绩差、迷茫、上课睡觉、攀比打扮、吸烟。

(4)无视纪律,为所欲为。

有的学生乱交朋友,忙于早恋,沉湎于网吧;以大欺小、勒索钱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据资料调查,就极端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而言,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非常严重。

有的地方恶性案件越来越多,手段极其残忍。

一些年轻的罪犯,有的就是在校中职学生。

学生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教育和控制,会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不外乎道德意志薄弱、是非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价值观念扭曲。

这从反面说明,必须加强中职生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保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核心目标    “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中职德育课程的核心目标。

帮助学生了解文明礼仪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的作用和基本规范,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职业道德行为习惯;指导学生掌握与日常生活和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三、如何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课   上好《职业道德与法律》要积极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教学大纲》,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以鲜活的社会生活为源,坚持习之以知、动之以情、树之以信、练之以意、导之以行的教育教学观。

针对礼仪、道德、法律三块内容,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师生合作,共同打造了生机勃勃的实效德育课堂,促进了学生健康成长。

  1、学做合一,培养学生按礼仪办事的行为习惯。

礼仪是道德的外化,道德可以通过具体的礼仪行为表现出来的,其核心是尊重他人,完善自己,其特点是易理解掌握,难养成行为习惯。

职校生教学需采用学中做、做中学的学习方式。

因此,在教学中,我采取了课前预习、课中进行知识建构、礼仪实训、课后学以致用的学做合一教学模式。

  如第一课中“让别人悦纳我们”的教学:我把全班分成实力相当的六个小组,在课前下发任务清单:三个小组分别运用交谈礼仪、电话礼仪、做客待客礼仪来诊断特定情境下当事人行为的正误,另三个小组对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以上三种礼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做统计分析。

  在课堂教学环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展示本组课前预习的成果,教师澄清学生理解的误区,帮助学生建构知识,教师示范讲解正确礼仪,学生进行训练,设置实训任务,按礼仪要求进行角色扮演,演练去同学家过生日的系列情节。

最后师生共同进行总结评价后,下发作业,要求学生主动与师长按礼仪要求进行交谈。

   2、创设情境,引导学生学会选择学会践行。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价值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德育如果回避现实生活中道德选择的多样性与德育规范统一性之间的矛盾,就会导致学生对德育课的信任危机。

所以,我们始终坚持将现实生活中人们多层次的道德现象作为问题情境,尤其是将学生困惑的以及在成长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到的道德两难问题导入到课堂中,在激发学生道德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学生进行研讨,以此让学生明事理,辨是非,学会正确选择,勇敢地践行,成为一名有道德的人。

  3、以案学法,筑起合格公民的行为底线。

道德是人们心中的法律,法律是外在强制的道德。

在法律模块的教学中,我们强调学生公民的身份,紧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典型事件为案例情境,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以案激趣,激发学生学习动机;以例说法,让学生按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规律来学法、知法;以法护行,让学生进行迁移性学习,运用法律理性维权。

  4、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德育来自于生活,也应该回归生活。

礼仪、道德、法律在生活中往往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规范和和引导人们的行为。

所以,我们开展了德育活动课,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综合地运用礼仪、道德和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总之,“德育不仅仅是对个人的规范约束,而且是对个体生活的发展与提升”。

德育是一种关怀,是心与心的交融;德育是一种化育,是等待花开的历程;德育是一种享受,是真善美的绽放;德育教师从事的是经营人性的最美职业,德育之重、德育之美、德育之难,都激励我们在教育实践的大潮中不断研究,不断创新,加强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帮助中职学生健康成长,这是我们终生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

这是我的毕业法律知识实践报告,希望能帮到你。

里面的法院名称、简介就不能给你啦

自己可以根据需要删减。

一、实习目的、要求目的是通过毕业实习,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实际工作,巩固所学理论,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实现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同职业实践的有机结合;培养、锻炼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职业态度,以满足社会的需要。

要求是能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公检法等相关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了解我国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学习基本的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熟悉诉讼程序,加强对程序法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能力;通过接触具体案例的定性、处理,熟悉适用实体法;培养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二、实习时间三、实习单位简介四、实习内容3月1日至3月13日在执行庭负责调查笔录、接听电话、填写送达回执书等工作。

今天是实习的第一天,一大早就到了实习法院。

政治部主任将我带到执行庭。

执行庭共十个人左右,有两个办公室。

我在那个办公室有4个人。

他们基本上每天都出差。

开始的一个小时很清静,执行庭的李副局长说民庭和刑庭的事情比较多。

不过后来,一个执行员让我做一件事,就是在他外出时如果有一个姓付的妇女过来就让她打他的电话。

那个场景,第一次觉得被申请执行人并不像我在书上看时所想的故意欠债不还的人。

她很值得同情。

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得出这件案子已经拖了很长时间,那位妇女家里一贫如洗,自己的丈夫到外面讨债,却一去不回,因此这笔款项就她一个人还。

她的两个兄弟也在那说情。

执行员说,你们见另一方不要总是大吵大闹的,好好商量,我已经跟那家人说了,可以把一万五减到一万二,要是实在太困难,就先给八千。

不过那位妇女后来被行政拘留,执行员说这只是程序上的要求,钱一给,马上放人,所以你们不要太担心。

整个过程中,呈现在我面前的,是民对官的信任,以及官对民的负责态度。

做到了心服口服。

下午是一个土地纠纷,我的任务是复印了一份文件,说实话,虽然是芝麻粒的事,但是毕竟有了一点接触。

实习期间,一名男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他开开玩笑似的说就算把我关起来也没钱还。

当执行人员真的把拘捕令填好,法警带着手铐过来时,他就大叫,凭什么关我,还大打出手。

不过后来还是被带走了。

与执行人员交谈时,知道这样的情况很多,经常败诉方故意不还钱,比如躲起来,或是把钱假装赠与别人。

因此执行人员经常要外出办公,找到被申请执行人。

甚至有当事人公然宣称法律不算什么东西。

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他们竟把法律当儿戏。

还有一对夫妻,都快60岁了,还在闹离婚,执法人员说他们真是喜欢浪费精力,打一场官司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今天终于做了一件事,就是帮着填了两份送达回执书,执行人员跟我讲,这会保存几十年。

填写送达执书比较简单,就是比照判决书将一些信息填在上面即可。

比如法律文的编号、当事的姓名等信息。

执行案件的要求就是要讲究执行策略,努力实现执行法律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月16日至4月17日在民二庭整理卷宗、做一些调查笔录、旁听、送达法律文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起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

1、做调查笔录。

3月16日政治部主任把我调到了民二庭。

与两位法官打了个招呼后,就有一个男的进来了。

他是个人合伙纠纷中的被告,今天是被传唤过来的。

刘法官让我记询问笔录。

因为是基层法院,很多设施还不齐全,因此笔录还是主要采用手写。

案情主要是这样的:被告与原告等六人合伙出资经营电子游戏厅,业务主要由合伙人中的郝某与王某经营。

后由于无证经营被公安部门没收了五台机子,只剩下了一台游戏机。

原告提出退伙,其他人也同意。

被告当时打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原告,当时在场的其他两位合伙人说剩下的那台游戏机的利润首先给与原告,但后来无法经营下去,原告便找被告要那一万元及利息。

被告人在欠条上写的不是真名,同时也认为不应由自己偿还那些钱。

开始记笔录的时候,有些紧张,生怕写不好,不过还不错,没有什么毛病,刘审判员也在旁边指导了一下我。

当然只是学习而已,当时非常紧张,仿佛大脑不是自己的,就在那狂记。

审完之后,我跟书记员对了一下,发现记的不是很全,字迹也潦草,重点也不是很突出。

刘审判员跟我说要记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思维要清晰。

不过记了几次之后,终于像样了。

看来只要用心,没有什么事能难倒自己的。

这一程序后,刘审判员让被告回去拿合伙协议。

被告走后,原告也被叫来问了一下相关问题,在两位审判员交流意见后,一致认为,这不是退伙行为而是合伙人之间转让份额。

在原告与被告质证时,不同意调解,所以择日审判。

刘审判员跟我讲,由于现在国家又把诉讼费用下调了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来解决纠纷,像这种一万元的小案子是有些浪费司法资源。

而且法院人手不够,所以工作人员比以前更加辛苦。

但是为人民服务,是国家机关的职责。

还有一件事,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一项任务,就是让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除了收集原告的身份证号码还要收集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以及公司代码等等。

庭长说这是为了以后便于查询信用度。

2、整理卷宗 一天下午我在书记室看了半天卷宗,主要有民事诉状,授权委托书,法庭审理笔录,送达回证,宣判笔录等等。

民二庭就一个书记员,她的工作比较多且繁杂,主要负责记录,还有整理卷宗等工作,经常案子有了法律效力,就得把卷宗装订好。

我也帮了一下忙,感觉没想象中那么容易。

一件1万的案子就有几十张纸,里面 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提交的证据等,还有送达文书,往往要按一定的顺序装订好。

当然得先归档。

装订的工具比较简陋,就是一个专门挖洞的钻子,还有就是棉线了。

我都是小心地比好位置,再挖洞。

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3、旁听案件 法院是比较小的基层法院,因此它审理的案件一般标的都比较小,另外离婚案件比较多。

基本上每天民事的两个庭都有案子。

通过旁听,我对民事的审判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审查明事、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能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

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

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

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

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情况,请教刘法官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4、送达 在实习期间我多次和法院去当事人家中送达起诉书、判决书、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回执等法律文书并且也调查案件情况。

对于法律文书的送达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

这项工作比较单调,因此需要相当大的耐心。

其他实习体验 期间有一件事,就是上诉人上诉期间,却停机了,中级法院打到民二庭,审判员因此还得亲自跑一趟。

我觉得奇怪,难道是此人不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了

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个当事人的律师在收了律师费用后就不管这件案子,当事人还得亲自过问。

现实真是纷繁复杂啊。

一个人申请诉讼保全时,问审判员能不能以房产作担保,审判员说法院规定最用保证金,她解释说这样可以提高办案效率。

看来书上的那几种保全方式不是想问哪种就可以的,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另外一个上海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地跑过来问关于一个公司破产申报债权的事情,他说这件事开头让他申报的,后来好长时间都没消息,所以才来问的。

实习一个多月之后,一天来了两个人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审判员很热情的给了解答。

案情主要是这样的:一个男子结婚时依女方的要求存了10万元的定期,不过男方家中比较困难,里面的六万是借的。

那张存折是以女方为存款人的,不过密码只有男方知道。

婚后3年男方提出用10万元还以前欠的钱,女方坚决不同意,认为这是他们夫妻俩的财产没有理由去还债,结果是女方一气之下带着存折跑掉了,失踪了有3、4天了。

审判员说这个事情没有必要打什么官司,两口子都有小孩,不至于闹成这样,再说就算打官司,这10万元的彩礼顶多酌情返还一部分,为了这几万块钱把一个家拆散了,值得吗

男方后来也同意把女方找回来,然后自己努力挣钱把债还掉。

审判员感叹到,这样的事情也特别多,现在流行离婚,一闹别扭就上法庭,再来,结婚也越来越商业化,一般男方都要提房子才能结成婚。

五、实习总结 实习期间获益颇多,尤其是程序对于公正这两个字的体现,尤其是审判员更要一丝不苟的遵守,否则当事人的权益不能很好的保护。

基层法院的案件比较琐碎,像标的为1万的层出不穷,案件当事人也不同意调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诉讼资源的浪费。

还有破产案件比较多,一般都是小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左右的。

执行庭的工作出差的机会比较多,这就要求法院的工作人员处理纠纷案件的实际能力高。

记笔录时,一定要严谨细致,并抓住重点,最重要的是冷静沉着,条理清晰。

最深刻的体会是,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

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

另外,我在实习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是,我们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还有一定的差距,以及现在还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识不强,不知道用法律这个武器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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