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cu实习护士出科小结
病房(Burn Intensive Care Unit,BICU)作为一种专科ICU为临床救治重症患者提供了良好条件,它的使用是临床工作应重视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病房工作实践的总结,认为严密监护系统在严重烧伤患者的救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1 ICU优点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ICU在重症患者的救治中,比普通病房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同时由于其集中了多种先进的仪器设备,患者的病情又复杂多变,因而对的要求及对设备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2 ICU护士要有精湛的技术操作 (1)凡重症患者收入ICU后,立即迅速建立深静脉通路,快速补液抗休克治疗,这就要求我们的护士要有一针见血的穿刺本领。
(2)护士对所有抢救都要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高难度的操作,技术要求高,如呼吸机、流体床及大型的应用,等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
(3)熟记疾病的抢救程序,认真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使所有的工作人员都能做到正确及时有效的救治,以免因各项护理治疗操作不当加重病情。
(4)护士在工作中要做到稳、准、快、忙而不乱,每个护士都要能够独挡一面,承担起组织抢救的分工及配合工作。
(5)的抢救记录,抢救时要有专人负责,字迹清楚准确,应用医学术语,接班人员一定要查看此记录,以便掌握病人的抢救状况,避免。
(6)ICU护士要学习掌握的东西很多,我们要利用一切机会不断学习,共同提高,除各项操作精益求精外,对各项护理常规、治疗原则也要熟练掌握以达到“一切为病人,为病人的一切服务”的宗旨。
3 必要的器械、用物、药品应定位定人保管 (1)ICU病区要配备最直接有效的抢救器械。
每个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保养,用后要及时清洗整理备用。
(2)ICU病区的大型仪器要认真管理,造册登记,严格交接班,对一般用物未经主任、护士长许可不得外借,对医疗器械未经医务科批准不准外借,以免影响抢救使用。
(3)ICU病区要严格管理急救柜药品,要班班交接,做到定量定位,取用准确,补充及时,定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
4 小结 ICU病房的护士不但要有过硬的技术操作本领,还要具备良好的医德,吃苦耐劳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学习,更新知识,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竟聘护士演讲稿
护士节演讲稿一---护士的爱 南丁格尔有这样一段名言:护理工作是平凡的工作,然而护理人员却用真诚的爱去抚平病人心灵的创伤;用火一样的热情去点燃患者战胜疾病的勇气. 我不是诗人,不能用漂亮的诗句讴歌我的职业;我不是学者,不能用深邃的思想思考我的价值;我不是歌手,不能用动人的歌喉歌咏我的岗位.然而,我是护士,人们赋予我一个骄傲而浪漫的名字-白衣天使! 世界上最宝贵的是什么?毫无疑问是生命!我们护士的职业就是挽救千百万人的生命,用浓浓的爱去温暖病人的心灵!护士与每个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你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第一个迎接你的是护士,当你病魔缠身时为你解除痛苦的是护士,当一个人走完人生历程,带着沉重告别的时候,送他归去的还是护士.人们把护士比作生命的使者,健康的卫士,爱的化身. 一位即将出院的老人曾经对我说:你们的病房就像一道亮丽的风景,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感觉舒服极了!来到这里就像回到家里一样!更另我们振奋的是,一位老人的家属,一个有知识的小伙子,在接受我们的服务之后,说了这样一句话:来到你们这里,我才真正感觉到白衣天使的存在! 是啊!病人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使病人放心,使病人满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要感谢我的职业,是它让我知道如何平等,善良,真诚地对待每一个生命,是它让我理解了活着就是一种美丽!我的职业使我比别人活的沉重,但我能用我的生命搀扶着另一个生命慢慢走过!在支付我的生命艰辛的同时,也收入着他人获
张云鹏的学术观点
麻醉科规章制度一、麻醉记录单管理制度1、麻醉记录单是手术治疗病人的医疗档案,也是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珍贵资料。
因此,要求麻醉医师必须认真填写。
2、麻醉医师应认真、如实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完整清楚,要字迹清楚。
3、麻醉记录单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按日期整理一次。
每年做出统计,统一管理。
二、麻醉前疑难病例讨论及会诊制度1、对于疑难病例或具有教学意义的病例、少见病例,在科主任的主持下进行手术前讨论,对术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
2、回顾性总结手术麻醉病例和重危病人的抢救过程及经验教训。
3、院外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或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院内会诊由主治医师以上担任。
4、因病情或术前准备不足需停止麻醉应经主治医师以上会诊同意。
5、会诊病例和疑难病例讨论记录在专用本上。
三、麻醉术后管理制度1、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认真、如实填写清楚,等患者神志恢复,生命体征平稳后。
必须由本院麻醉医师、本院手术医师共同将患者护送至病房,并向病房医师交代有关注意事项。
2、术后72小时内麻醉医师必须对患者进行随访并在病程记录上做记录。
检查有无麻醉并发症,并作相应处理。
严重并发症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如遇与麻醉有关的问题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3、对安置有镇痛装置的患者,麻醉医师必须每天检查患者直至镇痛装置拆除,并把每次检查情况记录。
4、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必须及时清理麻醉器械、设备,妥善收拾保管。
5、麻醉后随访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在病程记录上。
包括:患者术后病情,是否有与麻醉及麻醉操作有关的并发症。
6、麻醉后未将患者护送至病房,未向病房医师交班,导致患者发生意外的,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7、麻醉后未及时随访,未书写随访结果,书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麻醉药品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外,麻醉医师凭毒麻药处方领取。
3、急救药品定点放置,并有明显标志,以利抢救急需。
4、麻醉中特殊用药,需经负责麻醉的主治医师同意后才可应用。
5、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五、麻醉机和仪器管理制度1、麻醉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
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遗失或损坏立即报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六、消毒制度1、麻醉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2、浸泡酒精等溶液的容器定期更换。
3、放置麻醉器械盘及盖单一人一用一消毒。
4、一次性消耗材料用后,由使用者浸泡、毁形。
七、交接班制度1、主班医师与夜班医师交接日间麻醉工作及尚未结束的急诊手术。
2、交接抢救箱、麻醉器具及毒麻药品使用的情况。
3、主班负责日间急诊手术病人的麻醉工作和科内院内抢救工作。
4、主班或护士负责请领补充当日使用的药品。
八、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1、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
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
因此,在麻醉恢复室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和治疗,并及时记录。
2、恢复室病人常规监测一般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3、恢复室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4、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①全麻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和度下降不超过术前3~5%。
②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
5、恢复室在麻醉科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
九、疼痛治疗制度1、疼痛门诊除遵守门诊部的一切规章制度外,强调病历的书写要规范化,保管及随访要常规化。
2、病人治疗前应明确诊断,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3、疑难病例应请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研究治疗方案。
4、治疗后患者要观察15—30分钟方可离开。
5、备好急救药品及器械。
6、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出疼痛门诊。
7、术后疼痛治疗的病人要及时下医嘱,交代护士观察病情,每天至少一次巡视病人,调整用药剂量及速度。
十、人才培养制度1、科主任负责全科各级医师的培养工作,须有计划、明确任务,并有一定的检查考核制度。
2、住院医师应到循环及呼吸内科等科室轮转学习半年至一年。
每年写1篇论文或译文。
3、主治医师除临床工作外,应在科主任指导下承担临床科研项目,每年写1-2篇论文或文献综述。
4、争取和创造条件对各级医师分批选送学习外文和进修。
5、由科主任或高年资主治医师负责教学工作,担任医学生的授课任务,按统一教学大纲备课。
在主治医师指导下,由高年资住院医师指导医学生见习和实习工作。
6、招收进修医师,以临床实践为主,兼学理论。
十一、业务学习和科研制度1、由科主任或一名高年资医师负责科内业务学习,内容有:交流临床麻醉经验、重要病例讨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麻醉新药和新技术介绍,科研课题报告会等。
2、病例讨论主要是讨论疑难病例或并发症病例。
手术后24小时内死亡病例,应在一周内进行全科讨论,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高麻醉水平。
3、科研计划由科主任同有关人员制订,开始前应在本科内做开题报告。
4、科研成果应在科内报告并存入科研档案。
护理十三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05]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 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 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
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 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
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护理工作制度包括哪些
1.新病员入院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四小时测一次。
一般病员每天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
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防并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
适当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第1页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
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
根据病情参加一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住院处,由住院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
如家属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口、鼻、耳、肛门、阴道等。
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穿好衣服,用大单包裹,系上死亡卡片,通知太平间接尸体。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如系传染病员,即按传染病消毒制度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