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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区工作会议心得体会

时间:2014-03-15 22:19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心得体会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0周年、西藏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的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和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来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分析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工作的方针、思路、重点,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文件,以深刻的理论阐述、科学的历史分析、准确的形势判断、周密的工作部署,把我们党对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是对党的治藏方略的丰富和发展,是政策措施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完善,是新形势下中央对西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是指导我们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好西藏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以其系统的理论性、高度的战略性、全面的政策性和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在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进程中起到伟大的历史性作用,成为新的重要里程碑。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再一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

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西藏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

会议全面总结西藏发展稳定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对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了战略部署。

会议还对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强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把本省藏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来抓,动员全省各方面力量支持这些地区发展。

中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四省藏区发展迈出新步伐。

集中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把民生改善、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并取得重大突破。

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牧业生产力水平低下和农牧民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就业难、通信难等突出问题,优先发展各级各类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着力提高农牧业发展水平,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高原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确保四省藏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会议意义

对红军长征的心得体会七十年烟雨同舟,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弹指一挥间,历史在废墟中蜿蜒。

立于赣江河畔,风清如水,秋明如镜,心乱如麻:两万五千里,这究竟是怎样的血肉长城

就像一位饱受沧桑的耄耋老者,凡尘不染心境,俗物不萦胸怀,经历了短暂的惊艳,而后是长久的沉寂。

可是,在华夏这个海纳百川的版图上,浮云总难遮望眼,黄沙吹进始现金,没有浮尘的一时骚扰,怎能衬托出那墙壁的历久弥坚

这就是长征呵,万里长征

千回百折,雄关漫道真如铁,跨越万水千山,历尽千难万险,用理想和信念、意志和力量、生命和鲜血谱写了一部惊天动地的英雄史诗,在中国革命史上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没有人怀疑过“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的险境,没有人忘记过“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的惆怅,更没有人淡忘了“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式的豪情

大雪覆盖下的莽莽秦晋,千里冰封中的滔滔黄河,它们是否感知,那支经过长征锤炼的红色劲旅,正奉命东渡黄河,挺进山西,向着抗日最前线疾进

说:人是要有点精神的。

长征之路漫长而又曲折,15个省份、20多座巨大的山脉、30多条河流,这每一个数字都足以载入文明史册。

尤其是在长征的过程中,红军往往处在数倍于己的敌军的追击堵截中,平均3天就要发生一次激烈的大战,而且平均每天还需急行军50公里以上。

试想一下,一天走近两百里的山路,不论白昼,还有敌人。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怎么能在一天内走这么远的路呢

但是他们走到

西南民大藏文培训的心得体会

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牵动着藏区广大农牧民文化生活的脉搏,听广播、看电视,尤其是一些现代音像、通讯器材的使用,使得学习汉语文已经成为藏族地区的一个最为突出的现象之一,而进藏工作学习人员如不学好藏话,闹笑话是小事,出了格犯了政策错误就成了大事。

  很早以前,由于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生活差异等多种原因,能进藏的人不多,进藏的也多是派驻西藏的官员或者经商做生意的人士,他们大都带着各自浓重的地方口音。

再往后,来的人多了,人们带着各自的乡音到藏区工作。

最初,就连汉族本身互相交流都很难,就别说藏族老百姓了,更是不知所云。

  到西藏工作的人们,刚开始学习和应用藏话时,通常是“汉话藏话加比划”,南腔北调闹笑话。

西藏和平解放之初的五六十年代,政府要求进藏工作人员树立“长期建藏,边疆为家”的思想,并要学习藏语文,为此还成立了藏干校,专门培训进藏工作人员的藏语文速成;同时选派一批批的藏族青年到内地学习汉语文。

可见任何交流,都是语言相通为先。

一时间掀起了互学语言热,许多人的学习精神传为佳话,也有因学语言不准确而闹笑话,甚至误会的。

  藏语文历史悠久,千百年来它已经相当成熟了,有自己的一套严格的语法规则。

就拿拉萨话举例,它以谈话对象的不同身份而使用不同的词汇,分敬语、非敬语(包括一般语、粗俗语)。

而自称,无论藏汉语言,尤其是现代语中不用敬语。

汉语的动词不因人称而异,藏语对不同身份的人,必须使用不同的动词。

  我们在澎波农场工作的时候,有一次队里的翻译讲了个笑话,说某个领导在大会开始时自己先讲了两句藏话开场白,本是为检验自己学藏语的水平,结果话一出口,全场哄堂大笑,他自己莫名其妙。

他是这样说的“额阿朗诵达诵达,切朗年达年达”即“我说说,你听听”的直译。

在汉语这说法无可不可,那为什么令在座所有人笑得差点掀翻了屋顶呢

当时我们的藏语水平也是一般,所以没觉得好笑。

翻译大姐告诉说,错在他用敬语说自己,自称“额阿”(我),不该是“额阿朗”(第一人称尊称),而“诵达”(说)是非第一人称用动词,而且是敬语,就别说其它语言、语音、语调的准确性了。

听她讲解后,我也差点喷饭,想着学语言不仅要大胆,还应谨慎,私下里还好说,大会上乱放炮,闹笑话还好说,出了政策的格就糟了。

  什么事都是受过刺激能记得更清,能引出人的“为什么”。

我们学藏话时纯粹是由于工作和生活需要,而且语言环境非常之好,周围没有几个会说汉语的。

由于先是听得懂再学着说,所以开始倒没出什么大笑话。

由于初学纯粹是模仿,弄不清时态、主宾格、语序等,就学出错了。

一次一位阿加拉(对已婚成年女性的尊称),问我“上哪儿去了”,我回答说“汝卡了沁松”(去队部了)。

汉语没错,但阿加拉抿嘴直笑,幸亏我俩熟悉,厚着脸皮追问她哪儿出错了。

她说“沁松”(去了)是你说人家(第三者),不能用于自己。

当询问别人去哪里了时,你才可以用“沁松”。

一时间我还真迷糊了,也才知道藏语还有这许多说法

随着后来模仿语言学习的深入,藏语水平的提高,我终于明白了藏语动词比汉语还复杂,要掌握准确不下工夫不行,一味模仿也不行,要琢磨明白才是真正懂了,才能运用自如。

二 《血对西藏说》的节选  绵羊“鲁”,山羊“热”,黄牛“朗果”牦牛“亚”。

犏牛叫“昨”骡子“扯”,毛驴“朋古”马叫“达”。

狗叫“其”,猫“希米”,猪叫“帕巴”鱼叫“涅”。

“恰破”“恰母”公母鸡,生下鸡蛋叫“贡阿”。

青稞酒叫“枪”,白酒叫“阿拉”。

麦饼叫“帕勒”,香烟叫“塔玛”。

“帕勒岗波”是饼干,吸的鼻烟叫“纳它”。

“其日”就是水果糖,各种红糖叫“普让”,“切马嘎热”白砂糖,冰糖叫做“谢嘎拉”。

每天吃的三餐饭,名字都是叫“卡拉”。

总起来,一句话,一切食物叫“萨亚”。

  天叫“囊木”地叫“萨”,天上星星叫“嘎玛”。

河水叫“曲”火叫“梅”,太阳“尼玛”月“达瓦”。

山峰叫做“曰”,山中叫做“拉”。

坝子叫做“汤”,森林叫“薪纳”。

盐巴“擦”,酥油“麻”,茶水茶叶都叫“恰”。

奶渣“曲热”酸奶“学”,一切奶子叫“俄玛”。

面叫“出细”米叫“折”,糌粑还是叫“糌粑”。

萝卜莴笋和白菜,就和汉语不差啥。

各种肉,都叫“夏”,柴禾“每薪”草叫“杂”。

  军人士兵叫“玛米”,商人老板叫“葱巴”。

学生叫做“洛扎娃”,学校学堂叫“洛扎”。

老师教员叫“格更”,尊称老师叫“更拉”。

女人、妻子叫“杰曼”,男人,丈夫叫“确卡”。

叔伯“阿库”舅“阿香”,爹是“帕”来娘是“妈”,姐姐,大姐叫“阿价”,哥哥,老兄叫“觉拉”。

妹妹、弟弟叫“我玛”,亲戚总称是“本家”。

  此乃18陆军一名军官为推广藏语而编写的。

没有基础发音部分,仅供临阵磨枪使用。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藏传佛教工作

做好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作者:豆格才让理论是马列主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中获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其伟大意义和指导作用不仅表现在经济建设领域,而且也表现在思想建设领域,特别是在党的理论建设和各项方针政策上,其中包括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本文试图根据理论,对在新的历史时期怎样开创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进行探讨和思考,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我们观察藏传佛教的指导思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与其他任何事物一样具有产生、发展和最后消亡的客观规律。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国情而制定的,在现阶段,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说:“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状态的精神一样。

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1]列宁认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一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全部世界观的基石。

”并在《社会主义和宗教》、《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二文中,精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宗教与社会主义问题的基本观点,认为宗教既是一种消极、落后和颠倒了的世界观,又是一个存在于(并且在较长的历史阶段)现实中的社会现象。

因此,强调要善于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群众中的信仰和宗教的根源。

应该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反对采取极端的行政手段。

他在总结马、恩对布郎基派流亡者及杜林在宗教问题上的左倾观点的批判时,明确指出:企图用行政命令取缔或禁止宗教,冒险地在政治上对宗教作战,其结果只能是“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妨碍宗教真正消亡的最好手段”。

宣传科学的世界观,解破宗教的神秘,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决不意味着向宗教宣战,人为地消灭宗教。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具体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即“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根据宪法的这些规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可以自由选择的个人私事。

特别是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1982年3月,中央专门就宗教问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了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宗教问题。

对我国宗教问题做出了正确的判断和估价,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宗教理论观点和基本方针、政策。

从而可以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完全是有机统一的,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继承和十五大确立的伟大理论在宗教方面的具体表现。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问题理论作为一种随着时代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它所经历的每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不可避免地要留下历史的烙印,某些具体的论断自然也有其局限性。

因此“对待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决不能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而要科学地把握其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坚持用它的科学理论和世界观、方法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以发挥马克思主义宗教问题理论的指导作用”。

[2]恩格斯也说过:“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在不同的时代具有非常不同的形式,并因而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3]因此,我们对藏传佛教进行依法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时,必须开创性地继承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

二、实事求是精神是客观评价藏传佛教现状的重要标准理论的精髓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这也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思想的精髓。

在历史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复二十周年时候,回顾和总结藏传佛教在党的领导下所走过的道路和发生的变化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完善和开创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基础工作和出发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标志着一切形式的压迫剥削制度的终结,一切不适应新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上层建筑,或将受到改造,或将被彻底淘汰。

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西藏和其他藏区,随着伟大的民主改革运动,彻底废除了封建生产关系。

属于旧的上层建筑的藏传佛教寺院组织也为适应新的社会制度而进行了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一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推翻后,宗教摆脱了封建农奴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宗教问题上的矛盾主要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

二是废除了宗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压迫制度,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三是在寺院中废除封建等级制,实行民主管理,改革了其陈旧的规章制度和消极的教规。

可以讲,建国以来藏传佛教已经表现出了较强的适应性,特别是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这种适应性尤为突出,发生了许多适应社会主义的变化,其主要表现是:首先,藏传佛教进一步地把爱国和爱教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信徒的正信正行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一致起来。

将学法修行、佛事活动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并列于同样重要的位置上,并形成制度。

在讲经说法中,增加了爱国守法的内容,强调了提倡“庄严国土、利乐有情”教义的重要性。

藏传佛教界在爱国爱教的高僧大德(如十世班禅大师等)带领下,多次旗帜鲜明地批驳、反击少数分裂主义分子的挑衅,维护了国家的主权、民族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

其次,在经济观念上接受现代佛教关于人间佛教和农禅并重的思想,组织僧尼和信徒积极参加藏区现代化建设,鼓励他们为藏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的同时,寺院内部积极开展经济活动,依法承包耕地、荒山、牧场,从事农牧副业生产,开展交通、运输、商贸、加工、采集、医疗服务等各种资生事业,改变了藏传佛教僧尼不从事生产劳动,全靠信徒供奉的传统而逐步走向以自养事业达到自食其力的最终目标。

此外,严格寺院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治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也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这些积极变化和发展趋势说明,藏传佛教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方面,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可以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

这是当前藏传佛教的主流和发展趋势。

但也不可否认,西藏和其他藏区在宗教上还有许多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情况存在,突出表现为:一是寺院发展失控,僧尼数量激增,部分地区不经批准乱建寺院,许多寺院在修建中互相攀比,追求豪华,富丽堂皇,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二是目前信教群众负担过重。

在向寺院布施中存在攀比心理,有的群众为筹措朝佛费用把家产变卖一空,成为当地政府的救济对象。

这种情况使不少群众难于脱贫,严重影响了党的扶贫政策的实施;三是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

一些宗教活动场所甚至一度变成了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策划闹事的基地;四是僧尼的政府观念淡薄,政策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不够,寺院多数成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宪法和法律教育的“死角”;五是不少僧尼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较深,寺院中等级观念、特权思想有所抬头,极少数人还十分留恋旧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下寺院享有的特权,妄图否定社会主义制度,恢复已被剥夺的各种特权;六是境外敌对势力特别是达赖集团利用宗教对藏区的渗透进一步加剧。

达赖集团为了实现其“控制一个活佛,等于控制一座寺院,控制一座寺院,等于控制共产党一片地区”的图谋,肆无忌惮地利用宗教从事政治分裂活动,破坏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依法加强管理。

在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和全国藏传佛教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指引下,经过西藏及其他藏区对寺院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清理整顿和建立正常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藏传佛教僧尼和寺院中开始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常、严格的宗教秩序。

藏传佛教已开始新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的眼前。

这是符合历史潮流和时代精神的,因为社会主义的建立、改革和发展,开辟了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新纪元。

在这样一种新的社会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消失,无神论和宗教信仰者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爱国爱教,共同进步是大家的心愿。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学说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理论依据在总结历史成绩和经验教训的同时,首先解决好观念上的问题,对当前藏传佛教管理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性质必须有个统一的认识,只有思想上的统一才会有行动上的一致,这是开创宗教管理新局面的根本前提。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宗教问题仍然存在模糊的认识。

一是受“左”的思想影响,将宗教、宗教活动和信教群众不加分析地一律看做是“迷信”、“落后”,只看到宗教消极和黑暗面,认为唯心主义的宗教不能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所以,只能消灭而不能依法加以保护;二是一些人对宗教放任自流,撒手不管,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不想也不会依法进行管理,听任某些混乱现象泛滥。

总之,对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复杂性没有清醒的认识,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因而,只要一讲管理就靠行政命令,粗暴干涉,企图“捆死”;一讲自由就撒手不管,放任自流,全面“松绑”。

这两种片面的认识,削弱了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力度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能力,使宗教管理工作处在一种被动的局面。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对我们认识宗教问题和统一思想,依法管理开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提供了巨大的思维空间,提供了从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的理论依据和解决方法。

首先指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我国现在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的答案,曾深刻指出:“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计划。

”[4]党的十五大在全面继承和总结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的基础上,指出了初级阶段的九条基本特征,其主要表现是生产力不发达,生产关系不成熟,上层建筑不完善,并指出这是一个长期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左右时间。

因为社会主义生产力不发达,长期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局面,上层建筑不完善,长期存在多种信仰成分并存的局面,这是我们所面临客观实事,特别是藏区,因历史和环境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显得更为突出,需要更长的时间。

因此,我们必须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再教育,正确认识宗教问题的“五性”和宗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及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到现在宗教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新矛盾,以及某些与社会主义制度不协调和不相适应的方面,除了国外分裂集团的干扰和破坏这个政治因素之外,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的,应放在藏传佛教本身的历史地位变化过程和当代中国历史发展变化的大的背景中加以分析和看待。

藏传佛教寺院集团本身在政治上从藏区社会的统治者变为藏区社会的一个普通成员和参与者,经济上从享有特权的剥削者和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占有者变为靠布施和自养事业为主的一般经济实体,在这样一种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教分离的社会环境下,特别是我国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藏传佛教自然需要一个认识、磨合、适应的过程,一个从无序到有序、从无规则到有规则、从人治到法治的过程。

必须做到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处理好四个关系。

即共性与差异性的关系,适应性和消极性的关系,合法性与非法性的关系,团结与斗争的关系。

把认识统一到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宗教政策上来,统一到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这个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来。

四、明确“三大任务”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三句话,深刻、准确、精炼地概括了宗教管理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他强调,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这三句话,充分体现了宗教管理工作的原则、重点和目标,为我们指明了搞好新时期宗教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对处理好当前的宗教问题,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维护宗教工作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切实抓紧抓好“三大任务”的落实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藏区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服务。

五、坚持“四个维护”是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法律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有力武器。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搞好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我们搞好各项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

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华民族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坚实基础。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同志指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致的,因而也适用于整个宗教界。

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界都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四个维护’,把广大信教群众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凝聚到落实十五大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来。

”藏传佛教有着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面临着反对国外分裂主义势力的艰巨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和自觉坚持“四个维护”显得尤为重要,应当而且必须按照国家主席江泽民为札什伦布寺题赠的“护国利民”金匾的要求,高举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旗帜,进一步把西藏的佛教事业引向符合国家和社会安定、进步的要求,不损害人民的利益,保持寺院的清净和尊严,使藏传佛教成为藏区两个文明建设的积极力量。

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依法办事,是现代化管理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方法,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宗教问题的有效途径。

它不仅可以促进藏传佛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而且是符合我国国情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

所以,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任何教规不能大于国法。

维护人民利益,这是我们党历来坚持的群众观点。

一切宗教活动,要有利于人民群众,处处为人民利益着想,一切背离人民利益的宗教活动是决不允许的。

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就要用马列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牢固树立“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坚决反对任何损害民族团结、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挑拨和分裂破坏活动。

任何个人、任何团体、任何宗教、不管处理什么问题,都不能损害各民族人民的利益,都不能践踏法律尊严,都不能破坏民族团结和有碍祖国统一。

六、处理好“五个关系”是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首先,要正确处理好藏传佛教与藏区改革开放的关系。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在改革过程中各种矛盾也会通过宗教这种视角反映出来。

特别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期,因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不完善而出现的价值失范、道德滑坡、人际关系的某种扭曲,以及各种纠纷、争斗,以及宗教秩序混乱,管理不规范等等,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困扰,危害着社会的安定,因此,我们党在藏区的中心工作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开展经济建设,这要求宗教管理工作也围绕这个中心开展活动,要把化解、处理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党的中心任务通盘考虑,同时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僧侣和信教群众充分发挥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如“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无我利他,普度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三学并重,止观双修的修养方法,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奉献精神”[5],发挥传统优势,利用宗教的特殊影响服务于藏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自养事业,利用宗教寺院和风景旅游资源,扩大对外联系,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其次,正确处理好宗教管理工作和全局的关系。

在藏区,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消失,藏传佛教界本身也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但宗教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宗教自身的特征、历史和传统影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心态等原因,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藏传佛教将长期存在,加之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加大了藏传佛教的管理难度。

江泽民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时强调指出:“宗教问题是个大问题”,“民族、宗教无小事”。

它正确地反映了宗教管理工作在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否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到实现党的中心任务是否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的问题。

这就要求藏传佛教管理工作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分析能力和引导能力,并且要求藏传佛教管理工作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宗教管理工作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的意识,任何时候都要科学地认识和处理党的中心工作和宗教管理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藏传佛教管理工作在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维护祖国统一中的作用。

其三,正确处理好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的关系。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力之一,但这种自由不是随心所欲的自由,而是受法律约束的自由。

从信仰角度来看,信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但它一旦转化为场所、组织,并进行相应的活动,国家就要实施管理,这是世界上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管理宗教方面的基本特征。

美国《未来学家》杂志1998年第一期上总结全球宗教九大趋势时也认为:“社会的运转既要允许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同时又要考虑到所有居民的感情,但由于社会发生分裂,这种运转方式将变得越来越困难。

政府估计将在今后几十年内对宗教问题采取越来越多的干预。

”[6]我国的宗教情况从总体上来说好于其他国家,宗教界在爱国爱教的旗帜下处于健康正常状态,信仰上的差异已经属于人民内部思想认识上的问题,但国家在宏观上依法对宗教进行管理的作用、地位和权威是每个现代国家相近的,不同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与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其实质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保证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基本权力,那种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的认识都是错误的,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失误。

在西藏和其他藏区,协调和统一好这两者的关系显得更为重要。

其四,要正确处理宗教与非宗教因素的关系,这是做好藏传佛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功。

所谓非宗教因素,是指利用宗教进行政治渗透和分裂活动,掺杂和混淆在宗教活动中或打着宗教旗号出现的封建迷信活动,以及恢复已经被废除的封建宗教特权,借教敛财的诈骗活动等。

正确处理宗教与非宗教因素的关系,一是要甄别和划清正常宗教活动与非宗教因素导致活动的界限;二是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三是分清非法犯罪活动中的首要罪犯和裹胁群众,坚决打击害群之马,教育大多数;四是分清友好交流、回国探亲、虔诚朝佛与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的界限。

依靠广大爱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决防止非宗教因素的复萌、抬头和渗透。

其五,要正确处理团结合作与互相尊重的关系。

宗教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时期将长期存在,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因此,我们既不能人为地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去消灭宗教,要坚持与藏传佛教界“在政治上团结合作,在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关系。

所谓互相团结,就是要求藏传佛教界政治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服从人民政府的管理,自觉树立起国家观念、政治观念、政府观念和法律观念,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要求寺院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寺院不得干预政治,干预政府事务,包括行政、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等等,不能进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所谓互相尊重,即在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尊重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尊重作为个人信仰自由的权力,而不是强求信教公民放弃有神论思想和宗教信仰。

宗教界有权继承、保持和发展本教派教义和正常宗教活动。

只有政治上真诚团结合作,才能真正做到信仰上的互相尊重;而只有在信仰上互相尊重,才能有效地巩固和加强政治上的团结合作,这意味着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双方面的,一方面是社会主义时期如何认识和看待藏传佛教:另一方面是藏传佛教如何调解自身使之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

这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正确性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博大精深,也反映了藏传佛教只要存在就有自身必须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

由于双方有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将迎来政治上的高度团结合作和信仰上的完全互相尊重的新时期。

七、加强党的领导是开创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工作新局面的根本保证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不开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有今天的新西藏,更不会有藏传佛教今天的繁荣与和睦。

所以,藏传佛教的管理工作同样需要和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做好宗教工作作为实现党的总路线、总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才能开创宗教管理工作的新的局面。

党对宗教管理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治领导。

掌握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二是组织领导。

要形成一个完整的领导体系和管理体系,把藏传佛教管理工作列入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宗教管理工作的形势,及时解决宗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具体困难;三是行政领导。

政府宗教职能和研究部门深入基层,扎实调研,掌握动态,积极引导,管好寺院办好自养事业;四是思想领导。

要善于把中央精神和各级党委的意图及时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宣传贯彻到各爱国宗教团体、寺院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促使他们自觉地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四个维护”,独立自主地办好自己的寺院;五是加强和调整好宗教管理职能部门,严把进人关,选配好领导干部。

切实把那些有强烈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事业心,有一定宗教业务知识的同志充实到统战、宗教部门,并举办各种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附记:本文中引用的许多资料甚至是有些观点是笔者在西藏日喀则、山南,四川甘孜,青海海南等地州实地考察时由当地有关部门提供,再次表示感谢。

注解:[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1—2页。

[2] 《当代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研究》第20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467页。

[4] 《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第22页。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出版。

[5]摘自《法音》1993年第12期。

[6]摘自1998年1月23日《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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