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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浙江德育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时间:2016-07-23 02:23

小学高中教师的中级职称评审表里,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怎么填写

答辩情况是什么机构盖章的

这里是台州市2009年职称评审文件,内容都一样的,学习一下吧 :) 一、(略) 二、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中专、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对象仍按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的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

从今年开始,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获市、省部和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市级三等奖前3名;市级二等奖、省部和国家级三等奖前5名;市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前7名;省部一等奖和国家级二等奖前9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5名)或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3、中小学校(中专)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专)及有关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4、中小学校(中专)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中小学校(中专)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5、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

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对于申报学科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应从严掌握。

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原则上按有关《条例》和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今年起,凡在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任教,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初中教师,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历,即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今年年底。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四年以上(2006年1月1日前聘任),其中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教师,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相加计算,达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不受学历或资历规定的限制,可以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省职改办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市职改办台职改[1992]5号和台职改[1994]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具体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担任2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的经历。

从今年开始,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累计担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须有2年及以上的经历),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须有相同年限的行政工作经历,担任副班主任的年限折半计算,德育导师不能代替班主任工作经历。

同时,要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有教学的任务,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且近3年累计承担教学工作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承担教学工作。

(五)关于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为了促进广大教师把精力用到钻研教材、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来,从今年起,凡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要求任现职以来必须开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1、中学高级教师: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2、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3、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有关材料。

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或县市教研室等组织单位出具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安排表、原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评价意见。

(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的条件(略): (七)申报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不作要求。

(八)关于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言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课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中小学教师(不含设在乡镇的县、市、区直属学校)。

凡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十)关于继续教育及学分的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担任现教师职务期间参加继续教育,必须达到平均每年48学分要求(截止2009年8月31日)。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2、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分暂不作具体要求。

3、对现任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学校),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在领证后的每五年中按计划继续参加提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凡2001年1月1日前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不含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校长“十五”培训结业证书》,否则不得推荐评审。

4、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晋升对象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与方法》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合格证书。

5、从今年起,《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合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核发的《培训合格证》等证书不再作为申报对象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十一)关于支教凡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指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不含民办学校),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全职支教),方可推荐评审;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立联系制度(兼职支教),联系时间为一年,联系期间,每学期为联系学校上公开课、观摩课四次及以上,并有详细的原始记录,方可推荐评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60号)的规定,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的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一经历,须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全职支教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也须有支援薄弱学校教育的经历。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即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已有支教的规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现状,从今年起,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没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经历的高中教师,要求有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全职或兼职支教)的经历。

支教教师须提供《浙江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卡》。

(十二)对于在我市36个欠发达乡镇(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距法定退休时限1年以内(即次年的12月31日前退休)的现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曾获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2、连续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乡镇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3、任现职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 4、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突出的,在乡镇级及以上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奖; 5、语文、数学包班,教学效果突出的; 6、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及以上交流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7、连续任教30年以上的。

(十三)关于教育管理、实验职务评审 1、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浙教人[2007]71号文件执行,破格条件按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规定执行。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三年不满四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①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②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③曾获市(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者。

④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⑤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二十年及以上的。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由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教育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县(市、区)负责评审。

(十四)为了提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等评价的辅助手段。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组织,中级及以下的由县(市、区)组织。

(十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129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宜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10年开始,我省将开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具体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十七)根据浙人社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对我省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援疆援藏干部政策,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下一级职务满2年。

(十八)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台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各评委办公室要将这部分对象按照确认的要求与其他申报对象分列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九)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使用新证书。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并将照片贴在表上,由县(市、区)集中装袋送交。

根据市人事局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起一律使用新版本书,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网上上传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纸质照片一律不再接收。

三、报送材料要求(略) (二)申报者个人报送的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一份(附件1);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下载时要完整,不要缺页,而且要有封底;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任职期间聘任证书原件各一份; 4、现任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原件一套(每学年一份考核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份; 8、普通话等级证书一份;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审定表》原件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其中:申报高级职务人员2篇送审论文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11、继续教育材料,《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一份、《学分通知卡》原件若干份(每学年平均48学分);《科研素养与方法》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12、公开课材料。

1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附件3)。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中的复印件,一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校验其原件后,在该复印件上签上校验人的姓名并盖上人事科的公章方才有效。

(四)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所有评审材料必须是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超过规定时间取得的评审材料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附件3: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具体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

3、指导中、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任务。

4、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5、任现职以来,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经验总结、教材、科研报告)。

城区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另一篇可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县级二等奖以上。

农村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另1篇可以是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

对于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以上获奖的专业论文;其中,对于在我市36个贫困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在县级教研会、学术会上交流的专业论文。

论文内容与所教学科对口。

兼任教师的行政人员至少有一篇所任教学科的专业论文。

二、中学一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至少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三、小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幼儿园高级教师参照小学高级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专高级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担任培养教师工作。

4、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

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班主任可有一篇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并且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著可以是即将出版的),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已在本系统省级及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

5、取得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六、中专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两年及以上(成人中专教师担任两期及以上),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或承担辅导员工作。

3、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至少有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已在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教研会上交流。

5、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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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0 3:31:13

学校教育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2019社区个人工作总结今年来,xx社区在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共建单位的热情帮助下,全体社区干部团结一心,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社区服务为重点,以社区文化为载体,以社区共建为抓手,以建设平安文明和谐社区为目标,取得了成效。

获得了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衢州市学习型党组织、衢州市计生人口基层自治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

具体工作:一、社区专项工作1、社区计划生育。

社区现有育龄妇女487名,户籍环孕检妇女230名,其中外出育龄妇女39人。

上半年的环孕检率都达99%,社区没有发生计划外生育现象。

2、开展平安社区建设活动。

(1)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落实,社区义务巡逻队、文明巡访队每天分二班次义务巡逻、巡访。

(2)温馨提示队员每天在巡逻过程中运用小喇叭提示居民。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社区定期对辖区常住人口、外来暂住人员、重点人员进行调查、登记,每一户出租房屋业主均与社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社区调委会共接受调解纠纷3起,调成率100%。

(5)安全生产、药品食品管理、“十小”行业整规、公共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消防等工作)。

①开展汛期安全巡查。

特别在“6.15”、“6。

19”洪汛来临之际,坚持每日沿江边的温馨提示和夜间巡逻,及时通知居住在三里滩低洼处居民做好防洪疏散准备。

②做好社区危房排查、管理、把关上报工作,上报14户危房情况。

③3月份参与谷丰小区后山体爆破协调工作,利用休息时间上门征求业主意见。

如何理解大学生引领社会风尚的基本内涵

大学生如何通与道德来引领社会风尚面对传统的“控制-服从”式道德教臼,如何使大学生道德教育真正落地生根,是高校履行培养合格人才、引领道德风尚这一社会职能亟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寻找身边感动 当前,大学生道德教育抽象说教多、情感体验少,“高大上”的典型模范多、贴近师生生活的榜样少,生硬灌输多、润物无声引导少,难以激发情感认同、触动灵魂深处、引发价值共鸣,大学生道德教育没法真正落地生根。

大学生道德教育重在由近及远,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人;重在建设积累,稳扎稳打地推广成功经验;重在贴近实际、持之以恒地开展榜样教育。

浙江工商大学以“寻找身边感动”为载体,逐步深化,以点带面,使大学生道德教育真正落地生根。

一是深度挖掘,变“尝试”为“常态”。

“寻找身边的感动”始于2005年,浙江工商大学征集宣传师生平凡而可贵的感动故事引发良好反响;2008年培育为“十佳校园文化品牌”并由校团委推向全校,2011年纳入全校德育体系逐步深化扩大影响,逐步建立校、院、基层党团支部三级联动的感动线索征集评选机制。

二是因势利导,变“盆景”为“风景”。

充分发挥“感动活动”的育人功能,把典型人物和事迹融入思政理论课教学、纳入党校培训、作为“始业”教育必修课,把感动故事编成话剧、拍成微电影、出版发行图书,“感动故事会”“榜样的力量”“绿叶之星”评比等活动各具特色,“感动无处不在”和“追美在商大”成为全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是推向社会,变“风景”为“风尚”。

积极传递正能量,该校先后从1000余条“感动线索”中遴选凝练,向社会推选典型代表,涌现出了全国优秀辅导员邹健、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曹秋芳、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鲍福光、省十大“青春领袖”陈宇峰等许多触动师生心弦的优秀典型,涌现出一批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优秀团队和全国先进班集体。

引领价值共美 “凡是我们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就是美”,美在平凡真实。

校园生活中的平凡“感动”典型,以唤醒良知、净化心灵、引领风尚的“最美”力量不断激发师生强烈的价值共鸣。

寻找出感动人物求真致善臻美的一面,展现触动灵魂的美丽情愫,可以唤起自美的价值诉求和道德向往,生成正向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的谐美共振。

寻找身边感动,走出了传统的“灌输-接受”式德育藩篱,彰显了道德自主和道德自励的审美内涵。

高校要深入开展寻找身边感动,积极引领价值共美,努力建设追美校园,使大学生道德教育真正繁花成景。

一要激发追美的内在动力。

“美是道德的象征”。

道德的旨归是引领人们过美好生活,道德教育是人追求道德自美和价值共美的精神构建,要使人从内心体验到生活愉悦与幸福的价值之美。

因此,道德教育要从关怀大学生的生活意义及生命价值入手,培养审视和欣赏美好生活的态度,激发执着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信念,生成自觉崇尚真善美的道德追求,使道德共振和价值共美成为大学生幸福生活的力量源泉;要引领学生自主开展各类“感动人物”评选活动,打造“感动”群星闪耀的校园天空,观照学生用自己的慧眼灵心去发掘平凡中的“最美”,使道德教育成为自我教育、自我体验、自我升华的内在过程。

二要营造追美的文化氛围。

校训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凝练表达,是大学道德价值的个性张扬。

大学生道德教育要建设以校训为核心的精神文化,树立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创新奉献的社会情怀和祛恶扬善的道德人格,使求真致善臻美成为人才培养的道德标杆、成为立德树人的精神底色;要建设以“感动”典型表彰机制为牵引的制度文化,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推动学生设奖评奖与学校表彰推广相协同,形成向优秀典型倾斜的干部培养和任用导向。

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最重要的是要在公共场合里,展现出大学生的高素质和良好的个人道德及社会公德的水平,以此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

这个要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和内涵。

最重要的应该是要坚持一切从我做起哦,你说呢。

大学生如何通过社会实践引领社会风尚您好,我们正在做一项关于大学生如何通过社会实践引领社会风尚的调查,目的在于深入了解大家对大学生如何通过社会实践引领社会风尚的态度和想法,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诚挚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填问卷

1. 您的性别:男女2. 请问您在日常生活中有认真思考过有关道德方面的问题吗

经常偶尔几乎没有3. 请问您觉得大学时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重要吗

很重要顺其自然4. 请问您觉得“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的说法是对的吗对不对5. 请问您是否愿意主动参加一些志愿活动

有时间可以去一般不去6. 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有: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请问您觉得自己可以在未来生活中一直坚持下去吗当然可以有待提高可能不行7. 请问您觉得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有哪些

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加强网络道德自律8. 请问您觉得社会风尚包括下列哪些

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9. 请问您觉得大学生可以如何通过社会实践引领社会风尚

10. 请问您填完问卷后有什么感想或是对问卷有什么建议吗

病句及答案

1 北京的冬天是非常冷的季节。

(修改:去掉“季节”二字。

)2 故宫展出并出土了两千多年前的文物。

(修改:“出土并展出了”)

要选省级三好学生,要从德智体美劳方面写单行材料

高中,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高中,是展现青春风采的舞台,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大舞台上尽情的挥洒青春的活力与激情。

我记得屈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百金买骏马,千金买美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

”的确,青春是人生乐章中最美妙的曲调,是我们开始创造自己价值的时期。

因此,我要把握这次的机会,向梦想冲刺

在乐此不疲的学习过程中,该生始终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自己发展的方向,因为他相信,一个全面的人才可以称得上是人才。

首先,该生能在“德”这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他能做到诚实守信,严格以校规校纪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能做到尊敬师长,善待同学乐于助人等德育方面的基本要求。

此外,我还能做到拾金不昧。

如果在教室里捡到了钱或其他较为贵重的东西,我都能主动及时的上交,当看到同学“失而复得”的喜悦时,我内心都会有一种得到安慰的感觉。

随着奥运脚步的接近,我觉得文明也成为了一种时尚;在公交车上让座,在班级中关心同学已成为了生活中的家常便饭。

身为学生,学习无疑是我们的主要任务。

在学习方面该生也能做到自觉主动,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

无论是在副课还是主课上思想绝不开小差,不捣乱课堂秩序。

在做作业的时候他能做到认真仔细,不敷衍了事。

该生相信一份耕耘一分收获,付出的汗水会有回报的。

学习的确要耗费一些精力,有时也会感到疲惫,但我会将学习看做是一种乐趣。

每当学到新的知识时内心都会有一种成就感,鼓励我再接再厉,胜不骄败不馁。

课下,他会和同学们一起讨论问题,在学习的同时增进了友谊。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一直都是他的座右铭,时刻鞭策着该生努力学习。

“生命在于运动”,他一直很欣赏这句话。

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要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上,一个好的身体是成功的资本。

因此,该生总能积极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在运动会上积极参加项目,在体育课上认真锻炼身体,体育成绩较好。

喜欢各类运动,在校园的操场上总能看到我的身影。

“活泼”、“有朝气”这是同学们对我的评价。

在运动中挥洒汗水,展现青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呀

该生的绘画技巧并不高超,但他有一双想象的翅膀,同样能带他飞向“美”的蓝天。

该生认为“美”是生活画布上五彩缤纷的色彩,正是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才会变得丰富多彩。

在我眼中,一株春天的小草,一缕夏天的阳光,一朵秋天的云彩,一片冬天的雪花都是那么美丽,都能吸引着我驻足观看。

大胆的想象,发现美的敏锐视觉和欣赏美的眼光是作为一个全面人才必备的要求。

劳动是人类进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见劳动的重要性。

“劳动最光荣”这句话从下就在该生的心中生了根,发了芽。

在平时的值日中,他能做到认真对待,不马虎,不逃值日。

在家里他也能帮助家长做一些大大小小的家务活,在减轻父母压力的同时也体验到了劳动的乐趣与光荣。

即便如此,跟个别同学比起来我还是有一些不足,有一些没有完善的地方,不过他会积极改进,认真向劳动委员这些热爱劳动的同学学习。

获得的奖项:获得2008~2009学年高中年级读书演讲比赛“二等奖”获得2008~2009学年度上、下学期“三好学生”获得2009~2010学年度上学期“三好学生”获得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二等奖学金”获得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一等奖学金”获得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一等奖学金”获得2008~2009学年度“优秀学生”获得校园艺术周高中部演讲比赛“一等奖”获得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市级三好学生”获得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市级优秀团员”获得2009~2010年第二学期高中演讲比赛“一等奖”

广西桂平工作了26.5年的小学高级教师工资该有多少

学历1.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⑴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高中(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城镇学校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其中,45周岁以下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⑵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高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6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且任教高中段满10年及以上可适当放宽)。

中学教研员、教科员及在其他教育机构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

⑶中小学初级教师仍按《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均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讲师职务均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小学校高级实验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实验师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具有博士学位,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年资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分别具备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小学高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年资时间计算到职评年度年底(其中获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及以上;获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及以上;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6年及以上)。

2.申报中学一级、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分别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第一学历研究生毕业申报中级不少于2年,中专(高中)毕业申报助理实验师须5年以上)。

申报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聘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第一学历本科毕业不少于2年)。

3.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合格学历的教师,取得合格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平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5.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

民学校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不作要求。

城镇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在评聘中级(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支教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未成年人校外机构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年度考核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对象,任现职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助理研究员的对象任职近4年来的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

论文1.申报高级讲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2篇及以上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教材或著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三等奖、市(地)二等奖及以上,其中2篇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论文(内容应与所任岗位、学科对口)须经专家鉴定合格。

申报副研究员对象要求在中小学教育管理方面有较深入的创造性研究,设计、主持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实际问题。

2.申报小中高职务,任现职以来有2篇及以上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教材或著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省三等奖、市(地)二等奖、县一等奖及以上,其中2篇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论文(内容应与所任岗位、专业对口)须经专家鉴定合格。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现职以来有2篇代表本人专业学术水平的论文(其中一篇可为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报告、教案反思、教育随笔等,内容应与申报学科专业对口)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市级及以上交流推广,或获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其中1篇与申报学科专业对口的论文,须经专家鉴定合格。

市、县两级教育科研部门、教师培训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送审论文,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且其中1篇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兼任学校行政领导或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其中1篇可以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有1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国家专利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4.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实验师职务,任现职以来须有2篇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奖。

5.申报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应提交1篇公开发表或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获奖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教学反思、教育随笔)。

提交获奖的论文,其奖项须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颁发,并附论文评奖通知和获奖文件。

班主任年限1.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第一学历本科毕业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

2.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心理健康教育、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课程专职教师;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信息、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等同于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未成年人校外机构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

3.申报德育学科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在县(市、区)级会议或市直学校会议上介绍宣传,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任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满8年以上;政教主任、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曾担任班主任工作满8年以上,且任现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班主任工作经历须在本校内公示。

教师教育继续教育合格作为申报和晋升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

2011年7月1日起,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的要求,每5年为一周期,周期内参加专业发展培训时间应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周期内至少参加一次不少于90学时的集中培训。

为与原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相衔接,2016年前申报和晋升者,其继续教育学时实行分段计算,2011年之前,每年需完成不少于48学时;2012年起,每年平均需完成不少于72学时。

获得学分时间计算到2015年6月30日止。

教学工作量职称评审要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教学一线教师要满教学工作量,学校中层干部不少于本校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本校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普通高中教师参与开发和开设修选课,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纳入高中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范围)。

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

未成年人校外机构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

普通话根据《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省语委〔1999〕5号)精神,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中、高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要条件。

任教口语课或语言课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要求为一级乙等及以上。

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教师(除中小学管理职务、实验师职务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外)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浙人专〔2006〕58号和浙人发〔2008〕99号文件,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分别获得3、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基层单位(特指除县政府所在地、市(区)街道中小学、县(市、区)直属中小学外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2017年中学老师评正高级别有哪些条件

教师级职称评审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第一章 评审标准 第一条 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 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 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 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 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二章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广东省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凡不属于本资格的评审范围、未达到本资格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规定的要求,或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以及未如实申报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已评审通过的,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七条 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电化教育机构和基础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中学教师和教研员,均属本资格的评审范围。

第八条 思想品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勤于进取,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合作发展意识,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涉嫌违法违纪,在调查期间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三)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受行政记过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1年内不得申报;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五)发现并查证属实有伪造身份、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有意隐瞒事实未如实申报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因违法受刑事处罚的,在执行期间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执行结束后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资历计算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止,下同)。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中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此款仅适用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教研机构的教师)。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申报人(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符合规定要求(地级以上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5个模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的人员应取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或取得计算机专业(不含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者。

(三)在农村学校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1956年(含)以前出生者。

三、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符合免试条件除外),凡未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按规定提交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一、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应按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学科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主动参加以本学科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更新、拓宽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

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人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8年以上(德育教师10年以上,教研员在基层学校工作或挂职8年以上),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班主任6节以上,学校专职团委书记4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4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团体心理辅导)周课时量6节以上;教研员、电教教师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县级80天、市级60天、省级40天,每年听课、评课不少于:县级80节、市级60节、省级40节,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每年4次以上。

二、能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进行过循环教学2次以上或担任初三(高三)把关教师4年以上。

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还须具有省教育厅认可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A级岗位资格证书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6年以上。

三、主持市级以上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教研员、电教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四、按照课程改革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能开设专题知识讲座,组织指导课外、艺术、科技活动。

每年开设校本选修课1门,或知识讲座2次,或组织指导系列科技、艺术、体育以及其他课外活动1项。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2次,专职团委书记每年组织全校性共青团活动4次。

五、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累计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专题发言3次,并获得好评。

教研员、电教教师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教学专题讲座或培训课、公开课2次,累计承担市级以上专题教学指导报告或培训课、公开课3次,并获得好评。

六、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2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1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教研员培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10名以上并有明显成效,其中至少有5人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书育人,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在本学科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促进学生本学科基本素质全面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教育效果显著。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绩显著,培养优秀生转化后进生成绩显著。

所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的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三)教学效果显著。

课堂教学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普遍评价高,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成绩领先于同类学校或多次超过同类学校的平均水平,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承担市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指导作用,获得好评。

二、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善于针对身体残疾学生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实际、年龄特征等情况开展优质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注重塑造学生健康向上的人格,培养学生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动手能力。

(二)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成绩不断提高,集体荣誉感强,合作精神好,具有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转化行为偏常学生5人以上或教育转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成功个案10个以上。

三、德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经验,并能将丰富经验提炼上升到理论高度。

主持市级以上德育科研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德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二)班级管理或学校德育管理严谨、规范、科学。

以身示范,在学生中有较高威望和感召力,成为学生成长的导师。

(三)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转化后进生10人以上。

学生无重大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四)培养的学生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培养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称号。

学校校级领导所管理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德育先进单位或德育示范学校;班主任任教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或者本人获省级德育创新成果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综合二等奖以上奖项。

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面向全体学生,在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实践中有比较显著的成效,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咨询和辅导,成功工作个案10个以上。

积极干预学生心理危机有成效,无出现学生由于心理失衡而引发的责任事故。

(二)所在学校学生有较强的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有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

(三)编写有较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

主持或参与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

心理健康教育论文在市级以上会议交流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工作者,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

五、专职团委书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团委基础建设扎实、规范,共青团活动丰富多彩,成效显著,共青团工作特色鲜明。

(二)所任职的团委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团委,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六、教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地区的学科教学领域的教学指导中,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通过创新性的实践,在学科素质教育方面有独立的见解、系统的措施、成功的经验和比较明显的成果。

承担并完成省级以上课题或教学、教研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二)在总结和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组织区域教研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对提高本地区的学科教学质量做出重要贡献。

(三)在指导本地区本学科开展教学科研、推广本学科教学改革有独创性成果,获县级以上奖项的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1项的前3名完成人,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教学指导、教育科研成绩突出,成为当地学科带头人,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七、电教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先进功能,大力推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二)创新和总结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资源整合经验,推广市级以上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改革成果1项,并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三)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3名完成人。

(四)按照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的需要,自编培训教材,培训现代信息技术人员或教师效果显著。

八、校级领导在具备本条第一至第七款之一外,办学思想端正,在学校教学管理能力水平和办学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初步形成理论;所在学校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在社会上有良好口碑;本人因办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秀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评估意见)。

第十四条 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人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后,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ISSN刊号(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岗位工作相一致的,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指导性、实用性的论文、或出版具有ISBN书号(国内、国际标准书号)的学术专著或教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作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或教材(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1部(第一作者或主编),并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二、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4篇以上。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的农村学校现任教师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独立撰写本学科专业论文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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