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自己拯救自己”一书的读后感,斯迈尔斯写的,1000字以上。
可以说,《热爱生命》描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的故事。
主人公独行于茫茫旷野上,他的同伴离他远去了,他陷入了困顿中。
他该何去何从
那时,他拥有的东西不多。
一个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知道还能撑多久;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黄金,此时于他无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东西,这是个太大的累赘;一支猎枪,这是他防身的武器,却找不出一根子弹;还有那丰富的幻想力,他曾设想比尔会在前方等着他并与他一起南下,结果比尔早死于狼口。
饥饿的他也曾设想美美地吃上一顿鹿肉,却可望不可及。
严峻的事实使他更感饥饿。
丰富的幻想力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创;他唯一可以感爱到的实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温暖那颗失落无助的心,并给他以前行的些许勇气,所以他视如珍宝般地小心包裹。
文中有一个细节,他将 那67根火柴数了4、5次仍“意犹未尽”地想再数数,这有点卑琐的举动也许看起来会很可笑,可是火,对于处在那样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里,是多么重要的工具和能源。
他珍惜火柴,因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时,威胁他生命的因素很多。
首先是孤独,孤独意味着无助。
无助地行走在危机四伏的旷野中,孤独一次又一次企图吞噬这个单薄的生命。
其次是饥饿,饥饿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他只能靠桨果之类充饥度日,而这些东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着,以致在获救后,他歇斯底里地囤积食物的行为也能让人感受到当初的饥饿是怎样胁迫着他的生命。
最后是狼群的威胁;狼群在他周围频频出现,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时那撕咬的血腥。
当他面对同伴的尸骨时,那种感觉就更深切了,因为那昭示了他的命运。
他与那头病狼之间存在一种竞争关系,他们为生存权利而战,谁倒下来就意味着对方的胜利。
环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个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因为适者生存。
文中没有言说的是对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动证实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无所不能。
因为有信念,即使过着风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坚持着;因为有信念,取舍就有了原则。
再耀眼的黄金的光辉此时也显得暗淡了。
因为有信念,无惧路途的艰险,无畏敌手的凶猛。
《热爱生命》制造了一个绝境,在这样的绝境中主人公通过自己的行动,在他寻找求生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也抽丝剥茧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
不是对财富的迷恋,不是对飞黄腾达的向往,仅仅是为了活着。
是的,就是为了活着,虽然听起来是那么简单,但它却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支柱,对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吓退一只熊并在最后咬死了病狼。
读到这里,我突然想到我们常常也会为平庸中的一点升迁或占有而趾高气扬吧,也会为贫穷时的一点不公或失去而气急败坏吧,难道这就是生命的意义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欲望只会让人更加头脑发热,更加迷茫。
对一些得失、荣辱,我们之所以有的时候无法看得开,恰恰在于我们把它们放到了放大镜下面,于是它们成了我们眼中的一切。
我们总会因为“为什么别人有而我没有”焦虑过,因为“为什么该我有而我没有”气愤过,也许这些想法本身并没有对错,但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或在短时间内无法实现的时候,我们又何妨把它们统统放入生命的本意这个前提下,把它们和活着的幸福比较,把它们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较
可能这会让我们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当然,我更钦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这样无助的关头依然能维持一个人的尊严——他没有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尸骨。
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严重威胁的时候,当饥饿在不断榨干他的生命的时候,他能有这样的举动实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这时去吮了同伴的骨头,那么这个故事便不会如此深刻地打动人心,甚至有些让人厌恶。
正是因为在这样生死存亡的关头,主人公所表现出的人性而不是兽性,让我感动于生命的伟大。
(二) 不过,当我面对小说中那个抛弃了同伴的比尔时,我又无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坏人,认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现的就是恶的一面。
因为小说毕竟是虚构的,我不知道真实的生活会是怎样,如果我是比尔,在那样的环境中我会怎么做
是不是一样会弃他人于不顾,因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伤的同伴在那时是否就成为了我的累赘
一样是为了求生,一样是对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义凛然地谴责比尔的行为吗
什么是善,什么又是恶
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国的小说、电视剧里,可能我们更多地会看到这样的情节:两个同伴在面对生死威胁时,那个受伤的总会含着眼泪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而另一个一定会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绝不会丢下你,背也要把你背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块儿”之类的豪言壮语,最后的结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报,两个人一起化险为夷。
但是,这真实吗
是普遍存在于人性中的东西吗
还是比尔的做法才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呢
在中国从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总是不怕死的,在面对民族大义和各种原则的时候,他不习惯妥协,喜欢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
而坏人大都离不开贪生怕死的套路。
好像比尔求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持我们对他做出道德上的审判了。
可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动机有很多,有的人是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为了拯救全人类,我觉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这个法律上的平等,就并没有考虑道德上的因素。
不能因为一个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不能给你以感动,就否定他求生的权利。
最起码,善与恶的界限不能这样简单地划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潜质,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灿烂而不是丑陋邪恶的一面,我觉得是我们的教育和德育应该认真思考的。
尤其是我们平日的教育环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盖了一些潜在的危机,使我们看不出一些深层的本质;而真正展现出这些本质的时候,往往是一些危急关头,这些时候,既是对教育最好的检验,却又是教育最无力的时候。
教育的作用在这样的关头是会获得理想的回报,还是无情的打击,关键是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却总是理不清头绪,无法清晰记录,是遗憾,也是继续思考的动力。
讨论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质,也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热爱自己的生命,热爱生命世界,乃是教育最不可背叛的基点。
教育,唤醒人对自己生命的热爱,无论是对教师、校长还是学生。
承担起自己生命的责任,如这里的主人公一般。
完整地说:“自己”热爱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
1000字的读后感怎么写
《夏洛的网》读后感最近,通过学生的阅读活动,我知道了《夏洛的网》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猪和蜘蛛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
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现代社会中,金钱不停地淹没着各种情感,人类活得越来越机械,似乎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弗恩爱威尔伯胜过一切。
她爱抚摸它,喂它,把它放在床上。
每天早晨一起来,她就去热牛奶,给它围上围涎,拿着奶瓶喂它。
”从中可以看出弗恩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孩。
她拼命求爸爸别杀落脚猪威尔伯,还无微不至地照顾它,给予它温暖,从而让威尔伯感到快乐,也从此有了更多朋友。
书中描写到:“夏洛已经在网上织出了‘光彩照人’四个大字,威尔伯站在金色的阳光里,真是光彩照人。
”夏洛就用几个用丝织成的字挽回了威尔伯的生命。
夏洛之所以愿意为威尔伯付出,是因为它爱威尔伯这个好朋友,它希望在它的生命里留下这个好朋友,也希望在自己活着的时候为自己的好朋友付出一些。
这大概就是朋友之间的真情吧
其实,文章最令我感动的不是夏洛为威尔伯织了几个字,而是文中最后几句话:“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
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
夏洛是无可比拟的。
”读到这,我哭了,因为我被夏洛为威尔伯的付出而感动,为威尔伯记住夏洛而感动,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而感动。
是啊,朋友在心中的位置是无可取代,是无可比拟的。
夏洛的那句话: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些有意思的事。
夏洛帮助了威尔伯,没有向威尔伯讨“谢谢”,却反过来认为这是自己该做的,可以提高自己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让人感动。
还有,文章中还写道:在来过集市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谁陪在它身边。
读了这段话,我似乎要落泪了,一只伟大的蜘蛛就这样死去了,我感到悲伤。
正如书的封面所写: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的故事,让千万人落泪。
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美丽的大网,这网既救了威尔伯的命,也唤起了每一个读者心中无尽的温情。
我要把这本蕴涵着生命、爱和友谊的宝书推荐给所有人,让更多人拥有一本好书,拥有一份真情
我还要把夏洛的话深情地念给我的学生听,让每个孩子的心里埋下爱与友谊的种子,让这张用爱与温情织成的网撒满世界
友谊不是雨后就能长出来的蘑菇,顷刻就可丛丛一片。
友谊是一棵大树,是要经住风雨慢慢长大的。
人与人,贵在彼此理解,那么,让我们将心去比心,以心去换心吧
夏洛的网》这本书我买了已经很久,但一直没有时间看,最近抽出了一些时间,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夏洛,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主要讲述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住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然而,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
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好朋友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
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我非常感动,感动这真挚的友谊,夏洛的美好品质更让我感动。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种宝贵的财富叫友谊,它是用金钱买不到的。
要是我们的人生里没有朋友,没有友谊,你将会是多么地孤独呀
但是,威尔伯的一生却是那么地幸福,因为它有一个成天陪伴它,而且为了救它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朋友,威尔伯注定不会孤单。
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情。
一只蜘蛛给威尔伯的第一感觉是可怖的,但是孤独很快就迫使他对夏洛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异常惊喜地发现夏洛其实有一颗善良的心.在威尔伯歇斯底里的“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啊
”的哀号中,夏洛那一句坚定的“你不会死的,我救你”,留给我们深刻的印象。
为了这个承诺,夏洛把毕生的精力都投入其中,直到死亡的那一刻,她不要求任何的回报。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只有朋友间无私的关爱与生命中纯粹的友善。
当现实中已经严重缺乏这样的感情的时候,这个故事无疑感动了读者的心。
每个读者大概都在羡慕着威尔伯有个夏洛,夏洛有个威尔伯吧。
夏洛的一声“再见”,伴随着曾经的蛛丝随风飘散。
他已经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一张夏洛的网。
这本书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
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
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
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 “深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
不死的。
长在的。
永恒的。
闪光的。
不灭的……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
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
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在我眼中,这本书不只是童话,而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最严肃的杰作《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1000字)《格列佛游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
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朝着那个方向,看上了《格列佛游记》--爱屋及乌。
但是看过之后,大呼上当也于事无补,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可以问问别人对斯威夫特怎么看,来显示自己是文学青年,更实际地是写一篇不伦不类的读后感交上去凑数。
每当回想起当年看这本名著的时候,历史的沧桑感便涌上了心头,那些日子真是没有成就感受,很失败。
一天仅仅十几页,举目维艰,冷不防冒上一句往事不堪回首,发自于肺腑啊
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
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
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如果赶上文革就好了,分清敌我很重要啊)。
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
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
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 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
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
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
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
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知道,《格列佛游记》还需要再读上一遍,抑或是更多遍。
这应该是以后的事了。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我喜欢漂流,这种刺激的游戏,但最终都留在了涟漪的清泉上,寂寞……这天我学会了真正的漂流,就那样的精彩,因为生命的价值就摆在那里——《鲁滨孙漂流记》。
我似懂非懂地听着孤岛上的天籁之音——那份寂寞与自由的并存,那份悲哀与乐观的共存,那份手无寸铁与自我创造的矛盾。
他在孤岛的一切竟是那么的离奇,但这才是他让我懂得漂流着的人生。
刚到了孤岛,他冷静地分析自己到了孤岛的情况,他按照商业薄记上“借方”和“货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排列了出来,之后用乐观去对待一切神奇的命运,偶尔的失落也会雨过天睛,就是他最终赢得生命丰碑的心灵支柱。
慢慢地,在孤岛上生活着,他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去创造东西,他盖了“城堡”,建了“别墅”,做了小船——环岛旅游,做了“衣服、陶器”种了大麦和稻谷——做成面包,驯了野羊——有了羊肉和羊奶,晒制厂葡萄于……他成了木工、牧工、建筑工、裁缝师、农民……没有当时社会上的工具,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完善自己的生活,他也成了这个岛的国王,用…亡自己的头脑去设想,用上自己的手去实现,最终把自己的孤岛变成了一个可以成为他人繁衍的地方,他是这个岛文明的先驱者。
在人生中,他又有了一座丰碑,那也是因为他的创造能力。
别忘了自己的脑子动—了后要行动啊。
假如说人生是飞行,那么乐观是飞行的勇气,创造是飞行的翅膀,才有飞行——人生的真正精彩。
假如说人生是电脑,那么乐观是电脑的硬件,创造是电脑的软件,才有电脑——人生真正的价值。
假如人生是书籍,那么乐观是纸,创造是文字,才有书籍——人生的真正作用。
走在人生这段路上,我们在学校里体验着属于我们的那一份特别的生活……我们开展探究性学习,有了设想,就应该去探究,但并不是一定会成功,我们必须用乐观的心去看待一切竞争上的成败。
在艺术节上,在体育节上,在学生会干部竞选会上……假如你没有心里想去参加;假如你报名—了,又没有去尽力比赛;假如你尽力比赛了,又没有乐观的心去看待;你会有最终的成功吗?但你心里想了报名,又用宽阔的胸怀去努力比赛,最终我相信你一定会有收获,会感叹一声:“人生在自己的心里,手上。
”在人生的路上,走过了天真的岁月,在走出校门,走进更远的人生路时,就像鲁滨孙漂流一样,过上了不一样的人生。
漂流竟是人生。
如果没有地心说的设想,没有历尽岁月考证的乐观,怎么会有日心说的真正成功证实。
如果没有创业的念头,没有用可承受创业中挫折的心灵去创业,怎么会有那么多成功的企业家。
如果没有反封建反侵略的思想,没有那么多不断在荆棘路上前进的人们,怎么会有我们现在辉煌的中国。
……在科学上,在经济上,在历史上,没有停息的步伐,靠着你脑里的想法,凭着你手上的行动,以着你心灵的乐观,去面对一切……我坐上乐观号小船,扬起设想型船帆,荡起行动式船桨,欣赏了涟漪的清泉,淅沥的小溪,涓涓的小河,浩瀚的大江,无穷的大海……《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
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
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
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
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暴徒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 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
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
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 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
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
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
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1726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
在小人国里,他成了庞然大物,刀枪不入,一连吞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后来,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这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还有令人深感汗颜的慧骃国,在这个人马颠倒的世界里,更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故事。
读着读着,我仿佛随着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
那些玩偶般的小人,高大威猛的巨人,长得像鱼的飞岛国居民,以及慧骃和耶胡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觉得最特别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
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而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
……读了这本书后,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
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觉得这些书其实很有意思,而且不会看不进去,反而读过几遍之后,越发爱上了这些书。
书是人们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遨游是每个人的梦想。
打开手中的书,一头扎进去吧,总有一天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2当我翻开了《格列佛游记》时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目录所吸引了:小人国历险、大人国历险、会飞的国家……这些字眼似乎被作者施加了魔力,我一看到这些就想快点往下看,想快点了解怎么会有小人国和大人国,国家又怎么会飞。
带着这些疑问我认真地读起了第一章。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好像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所以我坚决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3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乔布斯电影读后感
[乔布斯传读后感]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伟大的人,他推动了整个电子产品界的发展,为人类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乔布斯传读后感。
1955年他出生了,可是他的亲生父母遗弃了他,保罗·乔布斯夫妇领养了他。
他在父亲保罗·乔布斯的影响下,有了追求完美这种奇特的性格。
这种性格使他失败过,但更让他成功了。
乔布斯的性格很奇怪,而且一旦他有什么想要达到的事他就不会善罢甘休——他读大学时由于不想上自己不喜欢的课,退了学,却又与学校商量,让他可以上自己喜欢的课。
这种做法,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更无法做到。
青年时期,他乔布斯热衷于电子产品。
遇到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后,他们就成了好朋友。
沃兹尼亚克对电子产业有惊人的天赋,于是他们便一起创办了苹果电脑公司。
沃兹和史蒂夫一起制造出了appleI和appleII。
沃兹尼亚克精通电脑,而乔布斯以他那种追求完美的精神为产品锦上添花——设计外壳、进行演讲,读后感《乔布斯传读后感》。
appleII发布之后,苹果公司便强大起来。
可是,在1985年乔布斯由于他的特立独行不得不离开了苹果。
在离开苹果后的12年里,他又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和皮斯克电影公司。
可以说塞翁失马,因祸得福,乔布斯的皮斯克电影公司和迪士尼公司合作,制作了许多部精彩的动画电影,如《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
但是,1997年苹果已经濒临破产了,乔布斯决定回到苹果并拯救它。
在他的慧眼识人、辛勤工作下,苹果又推出了IMac电脑,使苹果起死回生。
之后,乔布斯更是制造出了Ipod、Iphone、Ipad这些优秀的产品。
然而之后他被查出了癌症。
可即使癌症附身,他依然在工作。
直到2011年10月5日,乔布斯逝世了。
乔布斯拥有非凡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苹果公司的“非同凡想”广告中有这么一句,“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这是乔布斯的写照。
在他的眼中,产品不是“天才”就是“狗屎”。
但有些好点子,一开始被乔布斯称为“狗屎”,在乔布斯思考两三天后又被他称为了“杰作”。
他拥有炙热的激情去完成每一件被他认为伟大的事情,即使耗费数不尽的金钱。
但他也不是真正完美。
他也有缺点。
他有很强的控制欲,总是跨级管理其他方面的情况。
在他认为正确的事情上,他会竭尽全力去说服别人同意他,他的“扭曲现实力场”总会使人不得不同意。
也是因为这样,他才被苹果开除。
他追求完美的性格也会导致一些问题:NeXT公司一开始生产电脑时,他要求每个部件都用他满意的材料,这导致了价格的昂贵以及后来的失败。
但总的来看,乔布斯还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用他的创意改变了世界,用他的热情感染了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