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读后感
<资治通鉴>读后感 有些惭愧的说,作为一个高中生,我居然没有怎么仔细阅读过中国的历史,一直都无法由衷的感触些什么。
但当我通读过《资治通鉴》后,我发现心中竟不住的汹涌澎湃。
那些历史情节,仿佛历历在目。
盖世英雄陈汤,率领远征军,在首都长安遥远的西北,在距离三千四百公里外,中亚巴尔喀什湖西南,击斩匈奴郅支单于,砍下人头,向中央献捷时,指出:“胆敢冒犯强大中国的,距离再远,也要诛杀
”豪气上干霄汉。
千年之下,我们仍听到这个声音,为之热血沸腾。
英雄们为了解放,为了和平,揭竿而起,奋勇抗敌,其精神可歌可泣,永垂青史。
匈奴汗国最终向中国臣服,并不是全因为中国有此力量,更关键的是匈奴内部分裂。
而这再一次向历史证明:一个不能团结的国家或族群,必然衰弱。
匈奴如不分裂,郅支单于的人头,也不会悬挂高竿。
然而当中国前程似锦的时候,我们的君王们开始享受起衣食无忧的奢侈生活。
在荒淫无度的生活背后,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暴君,昏君还有那些腐朽的伪善的爪牙。
他们的残忍,他们的自私,让我汗颜;百姓的呻吟,百姓的嘶喊,让我触目。
于是人们在乱世中学会可自救。
中国帝王被杀,不自杨广开始,但杨广被杀,却是人民自救——聚众起兵、反抗暴政的结果。
也是历史上第一次,人民自救转变为官员和军人自救的结果。
杨广能力的高强,使人惊骇,他只用短短十三年时间,就毁灭其父杨坚建立起来的富庶强大无比的帝国,而且只用更短的五六年时间,就能迫使忠心耿耿的猛将勇士反叛,没有人能做得到这些,而杨广却做到了,他的奖状是一条绞绳。
每次政变,都引起屠灭三族的惨剧;每次兵变,更是死人山积——寿春一连发生三次叛乱,几乎空城。
诡诈、残忍、勾心斗角,遍地是血。
然而,那些不成才的野心家,只看到荣华富贵,却看不到血;只看到自己如锦的前程,却看不到人民苦难。
今天还是炙手可热的神圣人物,明天霎时间变成国家蟊贼,全家斩首,还把千万无辜的男女老幼,也带入刑场。
官员的尊严靠赤裸裸的军事力量维持,是和非、对和错,全看你是胜是败
人性急剧堕落,种下未来更悲惨命运的基因。
面对暴君的暴行,我们如果沉思,会忽然间汗流浃背。
因为,如果换一下位置,我们真的可能就是他
这是多么可怕,权力能改变人性、扭曲人性、消灭人性,喝了不受制衡的权力的毒酒,美女都会变成青面獠牙,何况本来就有一颗邪恶的心灵,我们痛恨他们之余,还为他们痛惜:为什么让他们服下这种毒酒
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
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甚至往往是造史者的悲哀。
因为我在这里听到了太多官员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
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让历史重蹈覆辙。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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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金戈铁马 气吞万里如虎是谁的词句
出自南宋诗人辛弃疾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围魏救赵的读后感150
围魏救赵读后感(一) 当我学了《围魏救赵》这一篇课文之后,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榜样:孙膑。
本篇课文讲了在战国时期,有一年,魏国去攻打赵国,赵国向齐求救,齐威王命田忌为主力,命孙膑为军师,去帮助赵国,可是孙膑让田忌带领军队去攻打魏国的首都邯郸,而他们又在魏军回国的路上设下了埋伏,然后大获全胜的一件事。
从这件事中,我看出了孙膑过人的智慧,善于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孙膑思路活跃,不拘一格,因势而利的本事,让我佩服,同时我也看出了庞涓攻打赵国失败的原因。
我在课外书中,了解到《围魏救赵》这个故事,是三十六计中的第二计。
我要向孙膑学习,遇事要沉着冷静,谦虚谨慎,能从另一个角度想问题。
围魏救赵读后感(二) 今天,我读了《围魏救赵》,是《三十六计》的第二计。
围魏救赵,是指当敌人实力强大时,要避免和强敌正面决战,应该采取迂回战术,迫使敌人分散兵力,然后抓住敌人的薄弱环节发动攻击,致敌于死地。
水往低处流,兵往虚处走。
“围魏救赵”之计告诉我们,当敌人过于强大时,要避其主力,击其虚处方能得胜。
晋国攻曹、卫救宋国、孔明一纸救江东、二王出奇解围,这些都是关于围魏救赵的故事。
“围魏救赵”之计是一种迂回战术。
同样,在生活中,有许多事直接去做就算付出再大努力也难有成效,只有以迂为直、旁敲侧击,抓住事物的关键,才能马到成功。
[[永遇乐 京口北固怀古]]诗人所表达的情感
(1205),在京口任镇江知府时年六十五岁,登临北固亭,感叹对自己报国无门的失望,凭高望远,抚今追昔,于是写下了这篇传唱千古之作。
这首词用典精当,有怀古、忧世、抒志的多重主题。
江山千古,欲觅当年英雄而不得,起调不凡。
开篇即景抒情,由眼前所见而联想到两位著名历史人物——和,对他们的英雄业绩表示向往。
接下来讽刺今日用事者(),又像一样草率,欲挥师北伐,令人忧虑。
老之将至而朝廷不会再用自己,不禁仰天叹息。
其中“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写北方已非我有的感慨,最为沉痛。
这是于(1205)六十六年岁,任镇江知府时,登上京口北固亭后所写。
词人面对锦绣河山,怀古喻今,抒发志不得伸、不被重用的忧愤情怀,全词放射着爱国主义的思想光辉。
上片怀念、。
坐镇东南,击退强敌;金戈铁马,战功赫赫,收复失地,气吞万里。
对历史人物的赞扬,也就是对主战派的期望和对南宋朝廷苟安求和者的讽刺和谴责。
下片引用南朝冒险北伐,招致大败妁历史事实,忠告韩胄要吸取历史教训,不要草率从事,接着用四十三年来抗金形势的变化,表示词人收复中原的决心不变,结尾三句,借廉颇自比,表示出词人报效国家的强烈愿望和对宋室不能进用人才的慨叹。
全词豪壮悲凉,义重情深。
词中用典贴切自然,紧扣题旨增强了作品的说服力和意境美。
在中说:“辛词当以《永遇乐》为第一”,评价是中肯的。
写一篇亲子家书
亲子家书亲爱的爸爸: 您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您写信,想和您说说我的读书故事。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这是您和妈妈教育引导的结果。
牙牙学语时,我牵着妈妈的手逛街,看到大街上的广告牌,我会睁大好奇的眼睛,问妈妈:“那是什么字
”妈妈便告诉了我,我就把它们牢牢地记在心里。
渐渐地,我脑子里的字越来越多,我能试着看书了
那时,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大人都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
上了幼儿园,你们就想办法让我认字,教我准确的读音,给我买了很多图画书,给我讲故事。
也真是奇怪,当时很多小朋友看不懂,不要看的书我却很喜欢看。
我开始看童话了,爱上了丑小鸭演绎成白天鹅的神奇,同情于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不幸遭遇,感动于小红帽的勇敢……在童话的世界中,我感受着爱,感受着坚强。
唐诗宋词也是我的最爱,妈妈教我每天背一首,在背诵过程中,我认识了李白,认识了杜甫,认识了苏轼,在幼儿园的舞台上,我大显身手,我成了同学心中的“小博士”。
上小学了,我看起了四大名著,如痴如醉。
被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所感动,被孙悟空的神勇机智所钦佩,被鲁智深的豪爽大力所折服,被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所叹息……书看得多了,内心也变得更加丰富,于是,就有了一种冲动,流泻于笔端。
一年级时,当一首《秋天的早晨》的小诗出现在《小学语文报》时,那时,我是多么的兴奋与激动
后来,一发而不可收,《钓鱼记》《捉蚱蜢》《小鹌鹑》……一篇篇文章的发表,让我享受着读书带来的快乐,也收获着一份份喜悦,我被评为了“十佳优秀读书小读者”、“十佳书香家庭”,并当选为“浙江省小学生作家协会会员”…… 书伴着我渐渐长大,如今,我是一个小小少年了,在书海里遨游,我很快乐
高尔基说过,读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我有时候也有这种感觉。
买到新书后,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
有时候,一起买来的书,表哥还没翻过,我却早看完了。
读书还能改善我的性格。
记得有一次,我和您吵架了,我赌气说再也不理您了,就拿了一本书在房间里看,看着看着我被一个词难住了,不知怎么的我就跑出来问您这个字怎么念,全然忘记了刚才的拌嘴。
您也禁不住笑了出来。
我想,如果不是那本书,我的烦躁的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静得下来呢。
生活在一个充满书香的家里,我是个幸福的孩子,爸爸,感谢您和妈妈的付出,为我创设了这么温暖的环境,小精灵以后一定会更努力,让你们为我而骄傲
祝 工作顺利
儿子添翼 2008年11月5日儿子: 你好
很高兴收到你的信。
在信中你谈了一些读书的心得,表达了你对读书的喜爱之情。
对此我也想谈一些看法与你交流。
爱读书的确是你的一大优点,记得你还很小的时候,大概是读幼儿班之前吧,你就很喜欢看婴儿杂志,要爸爸妈妈给你讲图画故事,我还清晰地记得你托着下巴专注的神情。
家里杂志不多,但你百看不厌。
后来你上了幼儿班,接受了学前教育,你的识字量明显比其他小朋友要多,你爱动脑筋,与老师互动很积极,你也爱动手,当别的小朋友都耐不住性子想早点回家玩的时候,你却头也不抬地完成动手作业,我想这可能就是读书给你带来的好处吧——读书发展了你的智力,培养了你的耐心。
你在信中说你喜欢看书就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一样,话说得虽有点夸张,可有时你确有那般模样。
常常看到你捧着书成半天地看,看着看着你会情不自禁地笑出声来,甚至是手舞足蹈,天暗下来了也觉察不到。
一本很厚的书,买来之后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了。
你还非常关心名家最新的大作,“故事大王”郑渊洁的作品一本都不肯落下,《哈利波特》续集你总是想在第一时间里得到。
你的阅读面也很广,科学探索是你的最爱,童话小说兴趣颇浓,你居然还爱看《资治通鉴》,这让大人们大感惊讶。
几年下来,爸爸妈妈的书架已经被你占去了一半。
阅读扩大了你地知识面,有很多事情现在爸爸妈妈不知道倒要来问你了。
看到你在阅读中一天天地成长,爸爸妈妈感到由衷地高兴。
儿子,你是爸爸妈妈的骄傲
前面讲了你那么多优点,这是对你的成绩的肯定,但我也要指出你的缺点。
你对读书的兴趣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可能你自己没有觉察到,现在你看的书没有一、二年级时候多,可能是与学业加重,空闲时间减少有关,但我认为你的兴趣有所转移,看电视的时间多了,玩游戏的念头蠢蠢欲动。
这是很不好的苗头。
多看书能让人更有文化,有涵养,看电视会浪费很多时间,会让人变得浅薄,而玩游戏更会迷乱人的心智,使人一事无成。
在这里我要给你讲一个课本中的故事。
有个叫方仲永的小孩通达聪慧,是当地出了名的神童,但后来由于不努力读书,最终还是沦落为平常人。
“小时聪明,大时了了”,多可惜啊
儿子,你很有读书的天分,只要你想把书读好,你一定能读好,这一点,爸爸妈妈深信不疑,你要努力啊
儿子,现在爸爸妈妈每年暑假都带你到外地旅游,目的就是让你多了解社会,接触现实,而读书则能让你“精骛八极,心游万仞 ”(意为“想象不受时空之限制而驰骋无边”),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行路两不废,这才是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之道。
最后送你几句读书名言,望你读后有所启发。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
――西汉·刘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汉乐府。
长歌行》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 英国·莎士比亚 爸爸 2008年11月6日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的名句
《永遇乐 京口北固亭怀古》年代: 宋 作者: 辛弃疾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分类标签:爱国诗 宋词三百首 豪放诗 怀古诗 咏史诗 讽刺诗作品赏析【注释】: ①作于开禧元年(1205),时在镇江知府任上。
按:嘉泰四年(1204)正月,稼轩在会稽奉诏晋京,随即改调镇江知府。
稼轩于三月到任后,立即投入紧张的备战工作。
京口:即今江苏镇江。
北固亭:在镇江城北北固山上。
北固山下临长江,回岭绝壁,形势险固。
晋蔡谟筑楼山上,名北固楼,亦称北固亭。
此词起笔颇似东坡《大江东去》。
然坡词慷慨其外,超旷其内,犹诗人之词;辛词则临战请缨,全然沉郁悲壮,确乎英雄之词。
词虽通篇用事,然不惟本地风光人物,用来贴切,且善将故实融于生动的描叙之中,更手法多变:或从无觅处立意,或从有迹处落笔,或明用,或暗用,或插入,或自况,故读来浑不觉枯涩乏味。
②“千古”三句:谓千古江山依旧,但英雄如孙仲谋辈已无处寻觅。
孙仲谋:三国时吴国国主孙权字仲谋。
他承父兄基业,曾建都于京口,后迁都建康,仍以京口为重镇,称霸江东,北拒曹操,为一代风流人物。
③“舞榭”三句:谓昔日种种歌舞豪华和英雄业绩,俱被历史的风雨吹洗一尽。
舞榭歌台:即歌舞楼台。
榭(xiè谢):建在高台上的敞屋。
风流:指孙权创业时的雄风壮采。
④“斜阳”三句:人谓斜阳照处,这平凡而荒凉之地,当年刘裕曾经住过。
寻常巷陌:普通的小街小巷。
寄奴:南朝宋武帝刘裕小字寄奴。
刘裕先祖随晋室南渡,世居京口。
刘裕即于京口起事,率兵北伐,一度收复中原大片国土,又削平内战,取晋而称帝,成就一代霸业。
⑤“想当年”三句:言刘裕当年两度挥戈,北伐南燕、后秦时,有气吞万里之势。
⑥“元嘉”三句:言刘义隆草率北伐,意侥幸一战成功,结果大败而回。
按:稼轩一生既积极主战,更强调积极备战。
这里借古喻今,警告主战权臣韩侂胄。
但韩未纳辛言,仓促出兵,导致开禧二年(1206)的北伐败绩和开禧三年(1207)的宋金和议。
元嘉:宋文帝刘义隆(武帝刘裕之子)的年号。
时北方已由拓拔氏统一,建立北魏王朝。
元嘉二十七年(450),文帝命王玄谟北伐。
由于准备不足,又冒险贪功,败归。
草草:草率从事。
封狼居胥:汉将霍去病追击匈奴,至狼居胥(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西北部)封山而还。
封:筑台祭天。
按:此即指宋文帝北伐事。
《宋书·王玄谟传》载文帝谓殷景仁语:“闻玄谟陈说(指陈说北伐之策),使人有封狼居胥意。
”赢得:只落得。
仓皇北顾:宋文帝北伐失败后,北魏太武帝拓拔焘乘胜追至长江边,扬言欲渡江。
宋文帝登楼北望,深悔不已(见《南史·宋文帝纪》)。
再者,据《宋书·索虏传》,早在元嘉八年(431),宋文帝因滑台失守,就写过“北顾涕交流”的诗句。
⑦四十三年:稼轩于绍兴三十二年(1162)奉表南渡,至开禧元年(1205)京口任上,正是四十三年。
烽火扬州路:自绍兴三十一年(1161)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以来,扬州一带烽火不断。
路:宋时行政区域以“路”划分,扬州属淮南东路,并是这一路的首府。
⑧“可堪”三句:四十三年来的往事不堪回首,今天对岸佛狸祠下,竟然响起一片祭祀的鼓声。
意谓人们苟安太平,抗金意志衰退。
佛狸祠:北魏太武帝拓拔焘小字佛狸。
元嘉二十七年,他追击宋军至长江北岸瓜步山(今江苏六合县东南),并建行宫,后即于此建佛狸祠。
神鸦社鼓:祭神时鼓声震天,乌鸦闻声而来争食祭品。
⑨“凭谁问”三句:以廉颇自况,谓老去雄心犹在,却得不到朝廷的重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廉颇,赵国名将,晚年遭人谗害而出奔魏国。
后赵王欲起用廉颇,先遣使者询其健壮与否。
廉颇当面一饭斗米肉十斤,并披甲上马,以示尚能作战。
但使臣受贿而谎报赵王说:“与臣坐顷之,三遗矢(大便三次)矣。
”赵王遂罢。
(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这首词为辛弃疾六十五岁守京口时所作,词中感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他以古喻今,不仅赞扬了宋武帝刘裕的「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而且自不甘休,以廉颇自比,表现了仍要抗金的决心。
此词运用典故纯熟,句句有金石之声,是宋词中的佳作。
此词作于开禧元年(1205 )。
当时,韩侂胄正准备北伐。
赋闲已久的辛弃疾于前一年被起用为浙东安抚使,这年春初,又受命知镇江府,出镇江防要地京口(今江苏镇江 )。
从表面看来,朝廷对他似乎很重视,然而实际上只不过是利用他那主战派元老的招牌作为号召而已。
辛弃疾到任后,一方面积极布置军事进攻的准备工作;但另一方面,他又清楚地意识到政治斗争的险恶,自身处境的艰难,深感很难有所作为。
在一片紧锣密鼓的北伐声中,当然能唤起他恢复中原的豪情壮志,但是对独揽朝政的韩侂胄轻敌冒进,又感到忧心忡忡。
这种老成谋国,深思熟虑的情怀矛盾交织复杂的心理状态,在这首篇幅不大的作品里充分地表现出来,成为传诵千古的名篇,而被后人推为压卷之作(见杨慎《词品》)。
这当然首先决定于作品深厚的思想内容,但同时也因为它代表辛词在语言艺术上特殊的成就,典故运用得非常恰到好处;通过一连串典故的暗示和启发作用,丰富了作品的形象,深化了作品的主题思想。
词以“京口北固亭怀古”为题。
京口是三国时吴大帝孙权设置的重镇,并一度为都城,也是南朝宋武帝刘裕生长的地方。
面对锦绣江山,缅怀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正是像辛弃疾这样的英雄志士登临应有之情,题中应有之意,词正是从这里着笔的。
孙权以区区江东之地,抗衡曹魏,开疆拓土,造成了三国鼎峙的局面。
尽管斗转星移,沧桑屡变,歌台舞榭,遗迹沦湮,然而他的英雄业绩则是和千古江山相辉映的。
刘裕是在贫寒、势单力薄的情况下逐渐壮大的。
以京口为基地,削平了内乱,取代了东晋政权。
他曾两度挥戈北伐 ,收复了黄河以南大片故土。
这些振奋人心的历史事实,被形象地概括在“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三句话里。
英雄人物留给后人的印象是深刻的,因而“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传说中他的故居遗迹,还能引起人们的瞻慕追怀。
在这里,作者发的是思古之幽情 ,写的是现实的感慨。
无论是孙权或刘裕,都是从百战中开创基业,建国东南的。
这和南宋统治者苟且偷安于江左、忍气吞声的懦怯表现,是多么鲜明的对照
如果说,词的上片借古意以抒今情,还比较轩豁呈露,那么,在下片里,作者通过典故所揭示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感慨,就更加意深而味隐了。
这首词的下片共十二句,有三层意思。
峰回路转,愈转愈深。
被组织在词中的历史人物和事件,血脉动荡,和词人的思想感情融成一片,给作品造成了沉郁顿挫的风格,深宏博大的意境。
“元嘉草草”三句,用古事影射现实,尖锐地提出一个历史教训。
这是第一层。
史称南朝宋文帝刘义隆“自践位以来,有恢复河南之志 ”(见《资治通鉴·宋纪 》)。
他曾三次北伐,都没有成功,特别是元嘉二十七年(450)最后一次,失败得更惨。
用兵之前,他听取彭城太守王玄谟陈北伐之策,非常激动,说 :“闻玄谟陈说,使人有封狼居胥意。
”见《宋书·王玄谟传 》。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载,卫青、霍去病各统大军分道出塞与匈奴战,皆大胜,霍去病于是“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
封、禅,谓积土为坛于山上 ,祭天曰封,祭地曰禅,报天地之功,为战胜也 。
“有封狼居胥意”谓有北伐必胜的信心。
当时分据在北中国的元魏,并非无隙可乘;南北军事实力的对比,北方也并不占优势。
倘能妥为筹画,虑而后动,虽未必能成就一番开天辟地的伟业,然而收复一部分河南旧地 ,则是完全可能的。
无如宋文帝急于事功,头脑发热,听不进老臣宿将的意见,轻启兵端。
结果不仅没有得到预期的胜利,反而招致元魏拓跋焘大举南侵,弄得两淮残破,胡马饮江,国势一蹶而不振了①。
这一历史事实,对当时现实所提供的历史鉴戒,是发人深省的。
辛弃疾是在语重心长地告诫南宋朝廷:要慎重啊
你看,元嘉北伐,由于草草从事 ,“封狼居胥”的壮举,只落得“仓皇北顾”的哀愁。
想到这里,稼轩不禁抚今追昔,感慨万端。
随着作者思绪的剧烈波动,词意不断深化,而转入了第二层。
稼轩是四十三年前,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率众南归的 。
正如他在《鹧鸪天》一词中所说的那样:“壮岁旌旗拥万夫 ,锦襜突骑渡江初 ,燕兵夜娖银胡革录,汉箭朝飞金朴姑 。
”那沸腾的战斗岁月,是他英雄事业的发轫之始。
当时,宋军在采石矶击破南犯的金兵,完颜亮为部下所杀,人心振奋,北方义军纷起,动摇了女真贵族在中原的统治,形势是大有可为的。
刚即位的宋孝宗也颇有恢复之志,起用主战派首领张浚,积极进行北伐。
可是符离败退后,他就坚持不下去,于是主和派重新得势,再一次与金国通使议和 。
从此,南北分裂就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而辛弃疾的鸿鹄之志也就无从施展 ,“只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 ”(同上词)了。
时机是难得而易失的。
四十三年后,重新经营恢复中原的事业,民心士气,都和四十三年前有所不同,当然要困难得多。
“烽火扬州”和“佛狸祠下”的今昔对照所展示的历史图景,正唱出了稼轩四顾苍茫,百感交集,不堪回首忆当年的感慨心声。
“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两句用意是什么呢
佛狸祠在长江北岸今江苏六合县东南的瓜步山上。
永嘉二十七年,元魏太武帝拓跋焘南侵时,曾在瓜步山上建行宫,后来成为一座庙宇。
拓跋焘小字佛狸,当时流传有“虏马饮江水,佛狸明年死”的童谣,所以民间把它叫做佛狸祠。
这所庙宇,南宋时犹存。
词中提到佛狸祠,似乎和元魏南侵有关,所以引起了理解上的种种歧异。
其实这里的“神鸦社鼓 ”,也就是东坡《浣溪沙》词里所描绘的“老幼扶携收麦社,乌鸢翔舞赛神村”的情景 ,是一幅迎神赛会的生活场景。
在古代,迎神赛会,是普遍流行的民间风俗,和农村生产劳动是紧密联系着的。
在终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中,农民祈晴祈雨,以及种种生活愿望的祈祷,都离不开神。
利用社日的迎神赛会,歌舞作乐,一方面酬神娱神,一方面大家欢聚一番。
在农民看来,只要是神,就会管生产和生活中的事,就会给他们以福佑。
有庙宇的地方,就会有“神鸦社鼓”的祭祀活动。
至于这一座庙宇供奉的是什么神,对农民说来,是无关宏旨的。
佛狸祠下迎神赛会的人们也是一样,他们只把佛狸当作一位神祗来奉祀,而决不会审查这神的来历,更不会把一千多年前的元魏入侵者和当前金人的入侵联系起来。
因而 ,“神鸦社鼓”所揭示的客观意义,只不过是农村生活的一种环境气氛而已,没有必要再多加研究。
然而辛弃疾在词里摄取佛狸祠这一特写镜头,则是有其深刻寓意;它和上文的“烽火扬州”有着内在的联系,都是从“可堪回首”这句话里生发出来的。
四十三年前,完颜亮发动南侵,曾以扬州作为渡江基地,而且也曾驻扎在佛狸祠所在的瓜步山上,严督金兵抢渡长江。
以古喻今,佛狸很自然地就成了完颜亮的影子。
稼轩曾不止一次地以佛狸影射完颜亮。
例如在《水调歌头》词中说 :“落日塞尘起,胡骑猎清秋 。
汉家组练十万,列舰耸层楼。
谁道投鞭飞渡,忆昔鸣髇血污,风雨佛狸愁 。
”词中的佛狸,就是指完颜亮,正好作为此词的解释。
佛狸祠在这里是象征南侵者所留下的痕迹。
四十三年过去了,当年扬州一带烽火漫天,瓜步山也留下了南侵者的足迹,这一切记忆犹新,而今佛狸祠下却是神鸦社鼓,一片安宁祥和景象,全无战斗气氛 。
辛弃疾感到不堪回首的是,隆兴和议以来,朝廷苟且偷安,放弃了多少北伐抗金的好时机,使得自己南归四十多年,而恢复中原的壮志无从实现。
在这里,深沉的时代悲哀和个人身世的感慨交织在一起。
那么,辛弃疾是不是就认为良机已经错过,事情已无法挽救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
对于这次北伐,他是赞成的,但认为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而准备是否充分,关键在于举措是否得宜,在于任用什么样的人主持其事。
他曾向朝廷建议,应当把用兵大计委托给元老重臣,暗示以此自任,准备以垂暮之年,挑起这副重担;然而事情并不是所想象的那样,于是他就发出“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慨叹,词意转入了最后一层。